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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步谣》第十一章 忙碌的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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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习内功是一件枯燥的事情,而修习的时候时间仿佛也停滞了一般,没有了概念。

不知过了多久,李迅被一阵敲门声吵醒。

从入定状态出来,李迅先是冲着门外吼了句“来了”,然后穿上鞋子,起身伸了个懒腰,便向屋外走去。

太阳还挂在天上,不过位置已经偏移了些,温度也比之前凉快了不少。

约莫着是过了申时。

路过水井洗了把脸,李迅走到院门前,打开门,一个五尺高、身材稍胖的大婶出现在眼前。

“你可算是开门了,俺都敲了半天了!”

胖大婶埋怨道。

“天这般热,不得睡个午觉?”

李迅又伸了个懒腰,瞥见胖大婶手中提着个的木质的食盒,不由得问道:“又给范叔送饭去啊?”

这胖大婶是和李迅家住在同一条巷子里的邻居,夫家姓范,在东水门内的一处小码头做着一个能够管着俩仨人的小管事——其实就是个力夫里的小头目。托东京商贸繁华的福,这位范大叔挣得不算少,就是忙起来没有时候,吃饭的时候也就波动不定了。

而这常年不固定的饮食习惯也使得他的肠胃早早的便出现了些问题,外面的饭吃不大得,每每都是让家中的婆娘给他捎去。

只是这大半年,这范家大婶添了个小儿子,家中常无人照看,东水门的路又不近,有时便只得拜托有空闲的邻居帮忙去送饭了——而大多数的时候,李迅这位乐于助人为乐的大侠,便是这么个有空闲的邻居。

“昨儿个夜里俺家懋哥儿受了凉,咳了一宿,今儿个他大姐拿了药便去相国寺上香了,俺就走不开……晌午时见你回来了,俺这不就来敲门试试。”

范家大婶的嗓门不小,洪亮的跟元月十五城西固子门外唱戏的一样,听得李迅耳朵直震。

胖大婶一边说着,一边将食盒向李迅手中递去,另一只手则摸出四五个铜板出来,放到李迅的手里。

“这有点少了吧,五六里远呢……”

李迅张开手,看着上面放着可怜巴巴的五个小平钱,不由的一阵纠结。

“不少了。”胖大婶将食盒放到李迅手中,那肉呼呼的小眼一眯“你不是大侠嘛,助人为乐啊!”

“大侠也得吃饭啊!”

李迅仰天哀叹一声,然后关上院门,在胖大婶一副“我看好你”的目光中朝着东边跑去。

刚跑出去没几步,便遇到了熟人。

“李大侠下午好啊!”

一个年纪不算太大的邻家大娘挎着空篮子从家里出来,看样子是准备去买菜。

李迅微笑着点头,以示回礼。

“哟,李大侠今日怎没去学堂?哦,原来是要去东水门……俺打小就佩服李大侠这种急公好义的人!”

一棵大枣树下面一个头发秃了半边的圆脸老汉坐在马扎上摇着小扇纳凉,见李迅急匆匆的身影,调侃着。

“还打小?您老比我大上四五轮了都!”

李迅没有理他,这老头平日里就爱寻人开心,却从不给他生意。

“李大侠生意兴隆啊!”

这是一个做酒楼生意的。

“生意兴隆!”

花花轿子众人抬,商业互吹这种基本常识李迅还是懂的。

“李大侠一会路过宣泰桥,记得帮俺给俺家那小子捎个口信:晚上他二伯来,记得早点回家!”

这是一个在门口择菜的大婶。

“好嘞!”

顺路稍个话,不费啥事。

“李大侠要不要来串饯了蜜的山楂串串?五文钱一串?哦,在忙啊!那改日吧!”

这是个卖糖葫芦的。

“改日你妹啊!龙津桥上才卖三个铜板,你卖的那么贵,怎么不去抢!”

李迅一脸不忿,他最讨厌的就是奸商。

“李大侠……”

时间是下午,离黄昏还有段时间,不过这会太阳被云遮住了,气温降了不少,巷子里的人也多了起来。

人们和李迅打招呼,李迅也挨个回应,一条不过数百步的小巷硬是走了半柱香的时间。

虽然李迅当大侠的梦想被父亲和先生所打压,在私塾里混得也不大尽意,可一回到他住的那条叫做“珠玑巷”的小巷,便真成了“大侠了!”

谁家有口信要送,谁家有东西要捎,大家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李迅,虽然有时需要付出些铜板,但正如他方才所说的那般,大侠也要吃饭啊!

虽然街坊邻居对他那所谓的“大侠”称呼玩笑居多,但李迅也不气馁,毕竟这也是一个还算好的“开端”嘛。

最起码李迅是这样认为的。

况且那什么“子”不是还说过么,要和百姓搞好关系么!

这大抵是李迅读的这么多书里,最为认同的一句话了。

东水门在东京城的外城城东,是汴水出城的地方,离李迅家有五六里远,拎着个分量十足的食盒,李迅走的并不轻松。

“干嘛非得用榆木做食盒?不知道这玩意儿沉死了么!”

路上,李迅不时的用袖子在脑门上擦着汗,一边在肚子里埋怨着那位范家大婶。

五个铜板也不是好挣的啊!

李迅仰天一叹。

到了东水门,找到了范家大叔,将饭盒交出之后,李迅绕了半里地到宣泰桥捎了个口信,太阳已经西斜的厉害了。

李迅开始往家中走去。途中路过一家以前常去的茶楼,听着茶楼里时不时传出的鼓掌喝彩声,李迅足足驻足了有半柱香的时间,才艰难的下了“不进去买上一碗五个铜板可以续杯的茶水、听上一二个时辰传奇故事”的决定,闷着头继续往家里走。

“李大侠。”

走到小巷的时候,一个声音叫住了他。

“恩?”

声音不大,李迅左右寻了两遍,才在一棵老槐树旁边看见一个七尺左右,穿着淡蓝色直裾的消瘦身影。

却是住在巷子口的何书生在向他招手。

“何公子今日清闲啊。”

李迅走过去,做出一副江湖人士的模样打着招呼。

“还好还好。”

何书生摆了摆手,然后偷偷瞥了一眼周围,发现离他们最近的便是五十步外坐在院子门口逗孙子玩的老大娘,便长吸了口气,从怀中缝制的内兜里取出了一封封好的信封。

李迅一见,顿时恍然。

“是给董家小姐送信吧!”

“嘘!小点声,小点声!”

李迅的声音并不算大,只是那何书生一副好像怕被别人发现的模样,听在耳中自然就觉得大了。

“送信,送信!”

李迅立即了然,会意的说道,然后便要要去那份信封。

“等等!”

何书生又凑近了些,然后翻到信封的正面,只见上面空白一片,未提一字。

“李大侠,你也是读过《诗》、《书》的,小生还想向您请教一番,小生这信封上是写“董小姐亲启”呢,还是再加个敬词?”

不待李迅回答,何书生便自顾自的说道:

“这再加个敬词,是加什么好呢?加‘敬爱’二字会不会让董小姐觉得小生轻浪了?”

“可若是加‘尊敬’,是否又稍显生疏?”

“小生觉得还是‘敬爱’好,礼貌而又显亲切。”

“不妥不妥,‘爱’之一字太过轻浮,董小姐一定不会喜欢的!”

“还是‘尊敬’二字合适。”

“诶,‘高年者,人所尊敬’,这词多用于年长者和上官,太过隔阂了……”

“这样不好不好……”

“还是那般好……”

“不妥不妥……”

……

接下来足有一刻钟的时间,李迅面无表情的站在何书生的跟前,静静的看着他自说自话,纠结着。

“选择困难真是一个可怕的病症!”李迅暗自确认着。

又过了半晌,何书生终于下了决定。

“还是不加敬词的好!”

说着,连忙拿着信封跑回家去,片刻功夫,便又一脸欢喜的跑了回来,然后将那份写着“董小姐亲启”的信封郑重的递到李迅的手里。

“小心点,墨还没干。”

一边交代着,一边将三个铜板放在了李迅的手里。

“快点哦!”

……

于是,在何书生那一脸憧憬的目光,李迅拿着信封朝着城西跑了去。

“读书人谈个恋爱真是麻烦啊!”

李迅一边跑着,心中一阵感慨。

那信封上所写的董家小姐是东京城西南一户姓董的财主的家的小姐,人长的蛮漂亮的,书也读了不少,也到了该出嫁的年纪。只是前年她的母亲过世,须得守孝三年,便一直拖到了现在。

而她和何书生的故事则是从去岁的元宵节开始的。那日两人在灯会上偶遇,何书生一见这董小姐便惊若天人,如同着了迷一般。从那以后便经常与这董家小姐写上一份满怀心意的书信。只是何书生他自己扯不开面子,不肯去送,每每都是请李迅帮忙,捎带过去。而那董家小姐,也偶尔会让李迅将一些香囊啊、手帕啊之类的贴身物件给捎带回去,送与何书生……

旁人是否清楚尚且不知,但是作为一直送信跑腿的李迅可是清楚的很:这两位早就是相互看对了眼,郎情妾意了。只不过这两人一个是大家闺秀,一个是读了一箩筐圣贤书的“读书人”,凡事都讲究个矜持、礼数……

如此一来二去,都一年多了,还处于书信来往的“精神恋爱”的层面上……

不过李迅自然不会嫌麻烦,若是可以,他倒是希望这两位纸笔上的情人能够这般的再持续上个一二年,那样他可就能再多跑上几次腿了——虽然每次三个铜板不多,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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