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生于1980》第六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那个女的知道我住这儿吗?”我问她。

“我们给她说起过。”她说。

“她当时的反应是什么?”我问。

“她没说什么,只是笑了笑。因为有其他人,我们又说起别的事了。你肯定认识她,是不是喜欢她?”她笑着问我。

“她就是我以前的女朋友。我为打听她的下落才被她哥哥打成这样。她走的时候,也没给你说什么吗?有关我的事。”我问她。

她很惊愕地看了我半天,才说:“没说什么。我看她好像……”

“好像什么?说下去啊。”我说。

“好像并不关心你。其实是她把话插开的,我们几个护士,还有那几个照顾过她的实习生倒对你的事挺感兴趣的,是她把话插开的。”她说。

我叹了口气说:“我们再没希望了。”

她不再说话了,手里一直抱着茶杯,时不时地看一眼我。我问她,欧阳真的好了吗?她说真的好了,现在只需要好好休息就行了。我问她,欧阳有没有给她留下联系地址。她笑着说,你怎么这么傻,她既然知道你在这里住,又不想让你找到她,又怎么可能留下联系方式呢。

我们告别的时候,我发现她多少有些伤感。我说,以后我会来看她的。她笑着说:“好啊!”

我打车走了很远时,发现她还在那里看着我。

我不敢回家,先回了学校。大卫一见我,就惊奇地问我这些天到哪里去了,我们家的人和系里包括我们班的同学都到处找我,已经在三天前报了案。这是我早已料到的。我首先给我妈打了手机。她一听就哭了,问我在哪里。我说在学校。她说,你哪儿也别去,我这就去学校。我说你们别来了,我好好的,周末我就回家去。她不行,她还是来了。她已经给我爸打电话说了。我知道我爸不会来看我的。这一次的经历使我知道一个男人的本色是什么。

我妈一眼就看出我头上的新疤,问我是不是让那个张潮给打了。原来他们什么都知道了,就是不知道我到百乐门以后的事。我笑了笑说,没事。她给我爸立即打电话,让他给我们系主任打电话给我请假,说我伤得很厉害,需要在家好好修养。我说不需要,她哪里肯。我知道自己暂时也上不了课。金子辉给我叮咛过,回家后要好好地休息上半个月才能去上学。

我回家了。我不知道这件事将如何收场。但是,我爸这一次竟然能忍住,出奇地安静。他还一个劲地对我说:

“算了,一切都过去了。以后再也别想过去的事了,就当它没发生一样。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也是好事。你从来没有受过什么大的挫折,这下能活着回来,也算是经历了大是大非,能懂得很多事了。是好事。你也别想着以后要寻仇了,没意思。”

他仿佛是什么都知道一样。我不信。我妈不行,她老是要问我细节。我就是不想说,我对她说,你放心,等我想说的时候我自然会给你说的。

我在家静心修养了半个月,伤口基本上都长好了,就是在腰间和腿上留下了几处伤疤。看来它们要永远地存在了。在这半个月里,我无事可做,倒是整整齐齐地看了一遍《老子》和《庄子》,觉得真是受用无穷。庄子的闲散和傲慢太合我意了。我也渐渐地快乐起来。我知道,我爸在我睡着的时候肯定会来看我。如果他知道,我读的是这两本书,肯定会高兴的。

我打电话给我那位高中时的同学,请他们在我家附近的一家餐馆里大吃了一顿,算是报答他们,但我再也不想当什么歌手了。他们也把吉它给我拿来了。

没有任何纷争,但一切令我父母烦恼的事情都由老天爷帮他们解决了。

讲到这儿,我不得不说,这段现实似乎更加符合所有人物的性格与后来的种种现实。比如,依我的性格,我肯定会孤军奋战,不可能请那些乌合之众去给我帮倒忙。比如,依张潮的性格,他肯定要警告我,不可能让我亳发无损地离开百乐门。比如,欧阳的确是骗了我,她不姓欧阳,而且她的病也确实好了。比如,我的父母似乎更像后面故事中的那样,尤其是我的父亲,他是一个作家,一个熟知人物内心的高人,他不会与我刀兵相见,他会运用他的智慧。比如,我的腰间和腿上到处都是伤疤,它证明了后面故事的真确性。比如,我的确认识一个叫金子辉的护士,我还知道她一直暗恋着我。比如,我的父母在偶然提起我那段往事时,他们总是说我吃了很大的亏,差点要了命,肯定也是指我说的是真的。比如,从那以后,我留下了严重的头痛病,记忆严重混乱,它说明我在那时受过重伤。比如,从我后来去上学的时间看,两者的时间是一致的。还有,只有我受到了如此沉重的打击,只有我死里逃生,我才会觉得自己对得起欧阳了,才会良心有安,也才会在后来能够毅然离开欧阳。更重要的是,我的同学和很多朋友都曾听过我后面的故事,他们又把它们讲给很多人听,然后有很多人都曾问过我里面的细节是不是真的,我回答当然是真的了。等等。

但是,很多疑点证明它很可能是虚构的。最清楚的是,我从小就跟人爱打架,也爱踢足球,所以身上有无数的伤疤,谁知道这些伤疤是不是在百乐门留下的。记忆中,我常常和父母吵架,总是在无休止地探讨我的上学与退学的事和以后要干什么的事。至于那个叫金子辉的女孩子,的确是我在医院里认识的,但我记得当时我是因为踢足球踢伤了才住进医院的,我骗她说我是为女孩子打架所致。我们后来还来往过,但她始终不愿意和我真正地谈恋爱,她说她长得丑,比不上欧阳,我肯定会抛弃她的。奇怪的是,她的确认识欧阳,说欧阳的确就住在那一家医院。还有,我妈后来一直问我那次的经历,我只是对她说,反正打了一架,差点没命了,所以他们就觉得我为欧阳差点送了命。还有,在长久的岁月里,我发现,人性是复杂的,有时候是没有多少轨迹可寻的,你觉得事情应该是这样,而它偏偏是那样,令你难以置信,从这一点来说,前一种描述似乎更符合日常事物,里面充满了种种端倪与玄机。

说真的,我更喜欢后面那种描述,它使我激情澎湃,热泪盈眶。但前面的描述似乎更符合我后来的心境。我后来渐渐地变得很平和,不喜欢大起大落。我对日常生活的观察也使我觉得和平、宁静、庸常才是生活的至理。这种生命观可能使我篡改了现实,更接近我内心的真实。

唉,究竟什么是内心的真实?什么又是现实的真实?内心的真实与现实的真实哪个更重要呢?我们是不是又可以确认现实的真实是可信的,而忽视和污蔑内心的真实呢?或者我们是不是应该将它们都相信,相信它们都是曾经发生过的事,才算公平和中正?

总之,在我内心深处,始终是有两种生命和历史的。一种是理性的,是与无常世界混为一体的,另一种是感性的,是与我们人类的内心世界相一致的。我认为它们同等重要。关于这一点,我是有硬理由的。人类的神话在原初时,也许跟我叙述的前一种现实一样,但在讲述了千百年,在历经百代之后,它就变成了后一种叙述,人们渐渐地忘记了前一种叙述,甚至根本不承认它的存在,至少现在没有了前一种叙述。现在,后一种叙述成了我们的情感、精神和性格,也暗合了人类始终如一的知性与感性,成为我们的梦。要还原它已经不可能。如果真要还原,可能会有千万种,而它也绝非现实,它还是一种虚构。那么,究竟谁是虚构谁又是现实似乎无关紧要了。甚至从我们的内心深处讲,我们不情愿有人还原它。但是,在一些大智慧者那里,肯定是有两种历史的。一种是神话本身,另一种则是他靠对世界的发现而确认的历史,这历史可能与世界的轨迹无限接近。

算了,故事讲到这个份上,大概也没有多少情趣了。我们还是暂时放松一下,喝一口茶,抽一支烟,或者方便一下。下面的故事也许你会喜欢。

问题是,欧阳后来怎么样了?她为什么叫欧阳澜而不叫张澜?为什么又会取名叫花木兰?还有,究竟哪一种叙述更符合事情的本真状态呢?

人们也许会认为我是在耍一些先锋派小说的花样,你们肯定是大错特错了。不错,我曾经喜欢过几个先锋派作家,但后来我厌倦他们了。他们并不会讲故事。他们也大讲特讲现实与虚构,但

跟我讲的不一样。我是真实的体验。在我的世界里,始终有两种现实,一种是我看到的,与大众相一致的现实,另一种则是我的怀疑、幻想、情感和我多年积聚的智慧所凝成的现实,这里面有爱,有恨。我试图说的就是这两种现实。这就是我们这代人的生活。它并非我虚构,而是真实的存在。我们不会再像我们的父辈那样对报纸上和宣传车里的东西充满了极端的态度,我们积累了他们的种种经验,会亲自去看一看再说。我们对现实总是会不满,但我们绝不会相信这是某个人的错误,我们确信这是人性所致。我们对集体主义观念充满了厌恶,但我们又总是被孤独和不信任折磨,这一点我们是自食其果。还有,我们对虚构的东西总是充满了信任,而对现实往往表示出怀疑,这也许是我更确信后面一种叙述的理由。总之,我是有感而发,绝非故弄玄虚。我还讨厌技巧和知识。

顺便说一句,父亲的小说里总是要讲知识,比如茶道,比如厕所文化,比如首饰文化。他在里面津津乐道于知识的卖弄,那些评论家也吹捧父亲的高明,但我对这些充满了厌弃。就像当初他们一直是吃不饱的一代一样,他们在知识和精神上也始终感到饥饿,所以就拼命地往里填这些东西。老实说,我一旦看到这些知识时,我就头疼,甚至恶心。殷实的心灵是不需要这些的。心灵只需要消化现象就能维持生计。

知识破坏了现象的完整性,技巧也损伤了历史的真实,而思想消解了人类的神话。到了我们这一代时,神话被无情地取缔了,信仰不存在了。到处都是知识的汪洋大海,到处都是思想的岛屿和暗礁。我们往哪里航行?哪一盏灯才是应该确信的真理之灯?

我讨厌父亲小说的一个原因,是因为他字里行间流露着一种自负,而又暗示了对我们这代无信仰者的蔑视。这是不公平的。是他们没有为后代负责,凭什么将所有的罪责从自己肩上扔到我们身上?

唉,说这些有什么用呢?我怎么这样愤怒。我不想愤怒。我知道在我说这些闲话时有一些人已经从我身边走开了,他们也不想听唠叨。好了,我还是接着讲我的故事吧!

话说我回到学校后,已近国庆节了。我深沉多了。班上的同学都有很大的变化,很多人都有了异性朋友,连大卫也找了一个。中午的时候,他们一般都在餐厅里渡过。那里有很多像他们一样的小夫妻,看上去又甜蜜又恩爱。小卫听说也在追求中。只有那个老上海独自一人,阴阳怪气地在我面前晃着。

刘好早就给我打电话了。我已经原谅了她。她没有错。她还是对我好,也很关心欧阳。我有时无法理解这种人。她的心也是肉长的,怎么就能这样无心呢?她老缠着我给她弹吉它,不知是真是假,反正常常是听得泪水涟涟,有些神魂落魄。不但是她,就连大卫听我弹吉它时都连连叫苦:

“你这弹的是音乐吗?我怎么觉得你在熬黄连呢,我听得苦得很。别弹了,再弹我就会哭的。”

我还是不信,我自己好好的,只不过弹起来用心而已,怎么会那样。吴静怡也来看我了。她还是没有男朋友,不过,她似乎知道我不会找她,所以她在我身上也没花多少时间就走了。倒是刘永昌在我这儿待了很久。他听了我的琴声后默默地走了。他说我以后不用再找老师了。我知道他也是个自视甚高的人,由是我知道自己的琴艺有很大的进步。

有一天,我在家里弹琴,心里想着欧阳,将一曲《彝族舞曲》反复弹奏,突然,我爸敲门进来说:

“你出来一下。”

我怔了一下,跟着出来,只见客厅里坐着一个男子,大约三十岁左右,看上去个子不高,穿着很随便,头发有些脏和乱,但脸上却白白净净的。我知道又是一个什么作家和诗人。果然,我爸给我介绍说:

“这是国内现在最红的诗人南子,这是我儿子胡子杰。”

他握着我的手,我发现他只达到我鼻子那儿。他看着我的眼睛说:

“果然是天赋奇高啊!”

我只是笑笑,看见他眼睛红红的。只听他又说:

“刚才无意中听到你的琴声,哀婉动人,催人泪下。我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音乐,说真的,如果没有人在的话,我可能会放声大哭的。”

“是吗?”我诧异地问道。

“难道你自己不知道?”他问我。

我摇摇头。

“真是杀人的音乐。”他说道。

“那就不好了。音乐不能太哀,所谓哀而不伤才是正乐。”我爸说。

“哎,胡老师,子杰的音乐并非是伤到人,而是打动人。他引发的是人的幽情,并非伤情。”南子说。

从那一次以后,我才知道我的琴声真的是好。有时,我在宿舍里也唱那首《爱的宣言》,倒使我常常泪流满面。有好多次,班上和系里来人要我上台表演,我拒绝了。我绝不会去到那种地方让人看我的心。

我把那首《爱的宣言》的乐曲编成古典吉它曲的形式,常常躲在宿舍里一边又一边地弹奏着。我始终没有去找欧阳。我知道她好了就行了,我不想再去找她。她肯定知道我为她伤成那样,但她为什么不来找我呢?我不但答应过张潮,还答应过我父母,不再跟她来往。我也确信我们不合适。她肯定不会等到我毕业的时候就会和别人结婚的,长痛不如短痛,就此算了也不失为一种上策。

那个学期剩下的日子就是这样在弹奏中度过的。我的头痛和失眠也是在那时开始的。由于悲伤,我变得少言寡语。由于少言寡语和长期的失眠所致,我发现记忆力下降得很厉害。刚刚见过的人,一转身就想不起名字了。英语单词也总是要记好几遍才能记住,可是第二天又忘得一干二净。小时候我爸让我背下的唐词宋词和古诗十九首,我也几乎全忘了。我的生活完全颠倒了。由于晚上睡不着,我常常在别人上课的时候才睡觉,而在别人在的时候,我往往又不想呆在宿舍,而是去了外面,到了别人要上课的时候,我又转回来睡觉,所以我几乎整天都在逃课。

悲伤锁定了我。那时我读的书,全是刘好给我借的诗集。我最喜欢看华兹华斯的诗。他的诗我几乎全能背下来。有一首叫《啊,心上人》的诗是这样写的:啊,心上人,你的倩笑微微!uff0f那笑的光辉穿过我的心扉。uff0f假如我的眉宇反射出这光辉,uff0f那情景你务必欣然看取;uff0f像羞怯的月亮看见自己的柔光,uff0f投射到山麓和倾泻的山涧上,uff0f然后又反照回去一样。我把它复印下来,放在床头边,在睡觉前夕又拿出来读一边,我便看见夕阳的金红色将我们照亮。

在人稀罕至的学校理科楼后面,有几棵大树,在黄昏的大树下面,有一个忧郁的青年在茫然若失地看着天边的晚霞,膝上一本诗集被微风轻轻地翻阅着,发着谁也听不到的神秘的声音。他会一直坐到夜色将他完全浸黑,才会叹口气站起来。他从来不进教室,也从来不去图书馆。他只在自己的内心和记忆中生活着。也许此时,那个先写情诗后写政治诗的智利诗人聂鲁达的《情诗第七首》最能表达他的心境了:挨近薄暮,我把悲伤的网,uff0f撒向你深海的眼。uff0f我的孤独在最高的火堆那边uff0f蔓延并且燃烧,溺者一样挥动臂膀。……黄昏星为夜鸟所啄,闪亮uff0f如我为你迷恋的灵魂。uff0f黑夜骑着阴暗的马驰骋,uff0f把蓝花穗洒落原野。

而那个失神的青年,就是可怜的我,被夜鸟啄了又啄。那时我十九岁,像一只空空的行囊,一无所有。

暑假的时候,我妈认为我们应该去旅游,但我爸的意思是应该回一趟老家,去农村看看农村人的生活,也许对我有好处。这一次,我没有赞同我妈,而是和我爸去了老家。我妈要照顾我外婆,因为她的病每年夏天都会复发。

乡村的生活真的很美好。我爷爷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我爸是老大。我爸八年前帮二叔在县城开了家饭馆,五年以后,二叔把饭馆打给了别人,开了家小酒店,生意听说不错。二叔一家全都搬到了县城。三叔上了个中专,费尽周折也留在了县城,结婚不久单位就不行了。后来两口子帮二叔开饭馆,因为老吵架又无事可做。县城的经济不经气,没有几个像样的工厂。忽然的一天,我爸的一个老朋友来我家,我爸知道他是某个酒厂的厂长,就问他厂里能不能解决一下我三叔的问题。后来我三叔在厂里居然很得那个厂长的赏识,现在已经是销售部的经理了。只有两个姑姑因为没有上成学早早地出嫁了,一辈子做了农民。我爷爷现在是不愁吃不愁穿,地也不种了,每天起来到别人的地头上转一圈,然后回来就是吃饭,吃完饭后就到镇子的街道上闲转去了。我奶奶也少了很多家务事,每天就是坐在家门口和邻居家的老太太们说长道短的。我爸很羡慕我爷爷和奶奶。他说,他如果能过着他们的生活,那可真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了。我妈不理解,我妈天生喜欢大都市的热闹,乡村太冷清了。

实际上这里一点儿都不冷清。爸爸让我向所有过路的人叫什么爷爷、叔叔或哥哥,也有不少人一见我就称爷爷的,真是有意思。乡下还是古典的生活。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姓胡,没有一个外来户。人们都把那里叫老胡家,意思是这方圆百里姓胡的人家都是从这儿走出去的。村子只有一条街,人们都住在街的两边。那条街大概有一公里长。我爷爷家住在街中间,街两头的人都要经过那里,我们要到县城去看二叔和三叔也得经过街两头的人家。大概我们去的当天下午,整个村子里的人就都知道了。第二天或以后的很多天,人们都会记得我们是哪一天回来的。有很多人都要找我爸爸聊聊,特别是家里有学生且都想把学生攻读下去的人家都会来看看我爸,给我爸说说他们家的事,仿佛我爸是教育局长。实际上,他们只需要我爸的肯定。我爸也很大度,一个劲地肯定,并答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帮他们的忙。我爷爷为这一点特别自豪。他常常一直待在家门口,端一杯浓浓的热茶,坐在门口和过往的人们打着招呼,闲聊着。因为天气热,我常常进进出出,拿着一把扇子。我穿着一条大短裤,发现这一点是那里的新鲜事。老家人无论多热,一般都不会穿短裤,一是因为他们怕麦芒,二是保守吧。我认识了很多人,因为我适时地称呼了他们,他们都说我没有架子,很和气,很有教养。我爷爷奶奶天天回家就夸我。我一生中最多的肯定大概就是在那里得到的。

也是在那里,我认识了我爸,开始在心里称他为父亲。“父亲”一词和“我爸”一词并非同一个意义。父亲对爷爷和奶奶特别孝顺,很少背逆他们。父亲也能管得住其他的姐妹。从某种意义上说,父亲就是这个大家庭的家长。他说什么一般没有人不听,除了我。他到县城里去过很多次,只有几次是和我一起去看二叔和三叔,其它的全都是看他的朋友和同学,当然还有一次,是县委书记亲自来请他去赴宴的,不过,单就这一次,他就成了整个胡家人心中的神。过去他可能是胡家人的骄傲,现在则是他们心中的神明。谁家家里有什么家事解决不了,就来找他了。他都能解决,谁都愿意听他的,觉得他说的就是对的。这一次去,他一共解决了六家人的家事。有三家是因为无人赡养老人。在老家人的心中,老人一定得呆在某一个儿子的身边。父亲却认为,老人不一定非要和某个儿子住在一起。他把那三家的老人跟儿子们分开了。刚开始的时候,没有人赞同他,但因为是他的建议,也只好先试试,结果,那三家的老人都发现,分开住比过去要好的多。婆婆不再和儿媳妇整天吵架了,儿子们和儿媳妇还每天都来问候他们,有了好吃的首先也给他们端来了。孝也成了竞争的对象。老人也不再为儿孙们操心了。这是父亲在那里开的风气。

我每天在奶奶伺候饱之后,除了睡觉,就是和我弟弟胡令辉一起骑着摩托去玩。他是我二叔的儿子,摩托是我二叔的。我二叔是农民,可以生两个孩子,他还有一个女儿。胡令辉比我小五岁,从小就生活在这里,对这里的一切都熟视无睹。我可不一样,我对这里的一切都感到新鲜。有时,我们大中午骑着摩托去兜风。我们到一处离村子很远的地方才停下。那里有一眼井在一直吐着水,因为长年的冲击,离水管近的地方有一块很大的水池。水池里的水又清又凉,我看着喜欢,就连凉鞋一块伸进水里。令辉小,他说,哥,我们在这里打澡吧。老家说打澡就是游泳的意思。我摇摇头。他却脱了衣服,赤裸着黑黑的身体,一下子钻了进去。我只为他打了个寒噤,可是他很舒服。他钻出来又叫我。我还是不敢。水太凉了。他说,哥,放心,这里又没人来。我在他再三催促之下,害羞地脱了衣服,试了好几次才钻进了水里。太凉了,但舒服极了。从那以后,我们常常大中午到那里去游泳。令辉的同学家有种瓜的,他就带着我去。我们在瓜地里摘了刚刚熟了的瓜吃。我吃着那泌人心脾的甜瓜,才知道我们在都市吃的东西有多糟糕。我姑姑家的情况不是太好,离爷爷家也很远。我和令辉去的时候正是他们刚刚打麦的时候。令辉不想干活,想跑,我虽然不会干,但想看看他们的生活。姑姑也不想让我走,给我们买了啤酒,让我们在打麦场的树底下坐着乘凉。中午的时候,姑姑他们都累得睡在树底下。令辉领着表妹去兜风了。姑姑让我去家里休息,我不想睡。我就坐在树底下乘凉。凉风轻轻地绕着我的脖子和腿上,从我的脸上吹过去。晌午的太阳像火一样烤着麦场,有些没有晒干的麦秆发出了声响。大树底有一条小河,河里的井水哗哗地流着,声音很凉很凉。我看着他们都睡得很香,有些羡慕。我什么时候在这样的情景中睡过觉呢?这简直像诗。不知不觉中,我也躺了下来,头枕着溪流睡去了。睡醒来时,才发现姑姑他们早已在烈日下干活了。太阳落山的时候,他们才能休息。我发现他们的脸都被汗水浸得红红的,一个个脖子里都被麦芒刺得伤痕斑斑,但他们看着堆成山的麦子,有人高兴得唱起来了。我也坐在新麦上,一股清凉直入我体内。麦子的体温多么让人心醉。晚上,姑父要在麦场上睡,我和令辉也要去。姑姑没办法,给我们拿去被褥。几个表妹也过来了。他们都听说我的歌唱得好,让我给他们唱歌。我一首一首地给他们唱。后来,我还给他们唱了那首《爱的宣言》。我给他们说,这首歌是我作的。他们对我崇拜得五体投地。我说,就是我的吉它没带,如果带了的话,我就给他们弹一个晚上。他们都神往地求我,明年的这时候一定来这里。我答应了。晚上,我们睡在麦草堆上,闻着麦草的味道,望着天上的星星,在那里听着我给他们讲省城的生活和大学里的故事。我原以为天空是暗红色的,现在才知道真正的黑夜原来是这样的。天上的星星又低又多,很远的地方,好像有些星星就在地上飞着。流星多得叫人心颤。风从很远的树梢上飞过来,拂动了麦场附近的玉米叶子,发着“沙啦啦”的声音。小河里的水流声在静夜里格外动听,只有狗的吠声才能将它搅碎。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去的。

我有时也坐在爷爷的旁边,拿一把扇子乘凉。村里有很多女孩子和小媳妇们在走过我家门口时,大都会偷偷地看我,如果看见我也看她们时,她们一定会脸红的。有几个小女孩有时一天会经过我家门口好几次。她们手拉着手,远远地嚷着过来了。有一个长得很标致,我爷爷说,那是我们老胡家现在最漂亮的女孩子。她总是夹在中间,在走过我们时会歪过脸来看我一眼,其它的女孩子也一样,然后她们就突然间咯咯咯地笑起来,并回过头来匆匆瞥我一眼,看见我疑惑地看她们时,她们就跑起来了,到很远的地方才会停下来,再看这边一眼,然后慢慢地走了。第二次她们来的时候会大胆一些,脸蛋儿红红的,一幅天真烂漫的样子。她们大概只有十五六岁,有些甚至更少。可是我能看见她们的心,红红的跳动的心,张望世界的好奇的心,一朵朵即将开放的心。

我相信人人心里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看见的人都不会说破,更不会议论,最多笑几声。说真的,她们逗乐了我。我总是想看清楚一些她们的面容,但我没有一次看清楚过。

在她们走后,老人们总是聚集在一起说些东家西家的故事。农家的故事都有些离奇。比如,有儿子们把父母赶出家门的,有媳妇和公公私好的,有为一半条埂子出人命的,有姑娘家不愿嫁给不出意的郎君而跳井自尽的,还有家里闹鬼的,过三隔五就能听见谁家讲迷信的。老人们有时可相信那些了。这些都是我在大都市里很少能听见的,没有一样不是新鲜的。

最难忘的是我在那里看见了鹰。因为天气热,它一般飞得不是太高。爷爷说,如果到了深秋,天空高起来,雄鹰就多了,飞得也很高很高。我不敢奢望能在深秋还会来看即将枯萎的大地、越来越高的天空和自由的雄鹰。我特别喜欢拉美安底斯山最富盛名的民歌《老鹰之歌》(el

conderpasa),由于我听的一直是原版英文歌词,不知道有谁将它翻译过中文的,所以我只能用英语给你们再唱一遍,让我们重温那云端上的舞蹈:

i’dratherbeasparrowthanasnail.

yes,iwould.

ificould,isurelywould.

i’dratherbeahammerthananail.

yes,iwould.

ificould,isurelywould.

away,i’drathersailawaylikeaswanthat’shereandgone.

amangetstieduptotheground.

hegivestheworlditssaddestsound,itssaddestsound.

i’dratherbeaforestthanastreet.

yesiwould.

ificould,isurelywould.

i’dratherfeeltheearthbeneathmyfeet.

yes,iwould.

ifionlycould,isurelywould.

我还喜欢智利歌手维克多唱过一首歌,意思是:他在山林开辟了道路/他在风行间留下身影/苍鹰带着他飞翔/寂静将他隐藏……

我是从父亲的书房里拿的这盘拉美歌曲磁带的。我估计它是父亲什么时候买的,因为一次他给我说起他喜欢阿根廷的一个名叫atahualpa

yupanqui的歌手,喜欢他的原因之一是他喜欢他唱的一首阿根廷散巴,那首歌的歌词大概是这样的:

我是长驱不停/遥远美丽的梦/总是跟石头与道路相逢/每应停步/我却又四方漂荡/有时我像那河/哼着歌走来/趁人们不注意/我又流着泪远去……

父亲是热爱家乡的,我看见他回到那里时大部分时候像个青年,有时甚至像个少年。他到老家时就不修边幅了,头发也乱乱的,他总是蹲在田埂间和麦场上跟他儿时的伙伴谈这谈那,有时直接一蹬腿坐在地上,还盘着腿。他已经不会干农活,但他给我说,他老是有一种想干的冲动。我曾在他写的一篇散文中看到,他喜欢在傍晚回家的时候,赤脚走回家,脚上沾满了泥巴,被正在昏暗的厨房里走出来的母亲——即我奶奶——看见,嗔着给他拍掉身上的尘土,让他去洗掉脚上的泥巴。门口的溪流永远流着,他走出去,坐在带着潮湿的埂子上,一边看着从四面走来的暮色和炊烟,一边漫不经心地在水里濯着脚。一群羊远远地赶来,在他旁边争着饮水喝,全没把他当回事。等那群羊过后,一切又安静下来。从大开着的院门里透出来的灯光将他的半个身子照亮,溪流也亮了,跳跃着跑了。直到他内心完全地安静下来时,正好也是母亲叫他吃饭的时候。他还是挽着裤子,汲着拖鞋进了院子。在灯光下,在一天的劳累之后,吃一碗母亲做的酸汤面,流一身热汗,真是幸福极了。然后坐在那儿,等着身上的热汗慢慢地风干。在灯光下,他看见自己小腿上的毛格外地长,很多小蛾子在灯光下飞来飞去……从他的那篇散文中,我看见的却是我自己。我内心中对大自然的喜爱和向往大概就是他的血液中带来的,我内心的宁静与诗意也是他遗传的。

他也喜欢鹰,不过,他没有我这么激动。他见过真正的鹰,在深秋的高天上忽高忽低、散漫无羁的鹰之飞翔。他在另一片散文中写过这种情怀。他说,正是鹰将他带出家乡的,所以从此就有了一种流浪的感觉。他说,到了四十多岁以后,才发现其实鹰在他心目中就像一个浪荡子,是天空的小儿子。这种形容我非常喜欢。人人都说,鹰击长空,是因为鹰有极高的理想,我却认为,鹰是因为自由,因为他拥有一个广阔的世界,所以他自足,而自足后才快乐,快乐后才会散漫,散漫则像个世俗中的老痞子,无所顾忌,也无所畏惧。

鹰来的那天是个阴天,但天空不是太暗,就是云遮住了太阳,而微风在天空中飘流,所以天空看上去很高很高。老家的人大概已经对天空不敏感了,他们除了要看天气外,几乎很少去凝视天空。我是一个外来客,所以只有我常常凝视着天空的变化。那时大概是下午三点多,我看着天空中的云层,心想,老家的人,特别是那些老人都相信除了人世间以外,还有另外一个永恒的世界,真的有吗?父亲也说,他小时候总是望着西边高耸着的山脉想,山里面真的住着神仙吗?他也常常看着满天的星斗想,哪一颗才是自己呢?住在城市里,是不会有这种玄想的,但住在这里,你自然而然地就要想。这里的人对科学并不崇拜,而对自然却充满了敬畏。与其说他们祖祖辈辈是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下生活,还不说如他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精神生活。我这样想的时候,就看见天空中忽然出现了一个慢悠悠的黑点。

“鹰!那是不是鹰?”我问祖父。有时候我觉得爷爷与祖父不是同义词,而是一个近义词。

“噢,是老鹰!”祖父抬起头来眯着眼睛看。

“是不是我小时候见过的那只鹰?”我激动得竟然说出了这种幼稚的话,我不觉红了脸。

祖父没说话,还是眯着眼睛看着。我想了想自己先笑起来,说:

“唉,怎么还会是那只鹰呢?”

小时候,我曾在深秋时分,来过这里,看见过鹰。也是祖父指给我说,那是老鹰。它其实一直就飞在我内心的天空里,只是我一直没有发觉,甚至忘记了它。今天我又重新看见了它。

“唉,这东西现在也稀罕得很了。连乌鸦都不知飞到哪里去了。听说麻雀都一起飞往新疆去了……”祖父有一声没一声地说着,不住地叹着气。的确,麻雀是越来越少了。我小时候来这里,早上总能听见麻雀在树上吵架。

我陷入伤感之中。不过,鹰的出现到底使我激动了好几天。我看见它一直盘旋在我们的头顶上,好久之后它突然向北飞去。我忽然间有些失望。令辉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他说,哥,走,我们去追。于是,他骑着摩托带着我向北飞去。祖父在后面拼命地说,慢些,注意安全,我们却早已远远地将他抛下了。我们顺着一条小路一直追了它半个小时,终于它忽然间向西飞去,飞进虚空中,不见了。我们才回来。整个下午,我的嘴里一遍又一遍地哼着那首安底斯山的民歌《老鹰之歌》。一连几天,我一直盼望着那神的使者,可是它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们在老胡家村整整呆了二十多天。在这些天里,我似乎将过去的烦恼忘得一干二净。我只觉得自己每天很快乐。父亲也不管我,我也没和他争执过。我甚至都有点儿不想走了。父亲也不想走。他常常对他的那些朋友说,他老想着在这里住下来写作,他还想着老年的时候,来守爷爷守的这个院子和那两亩地。他说这些的时候是由衷的,但是我们还是得走。我妈经常打电话来催我们。

走的时候,我爷爷专门从地里给我们煮了刚刚能吃的大豆和玉米。他舍不得我走,一直把我们送到公路上。我奶奶则远远地抹泪了。我不大理解这一切。也许在我老了的时候就能体会到的。

可是,车一进省城时,我的心就烦了。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讨厌这里的繁华和热闹。我甚至讨厌这里的时尚。我过去在学校里一直是时尚和前卫的代表,现在我却对这一切充满了厌弃。都市的一切都太快了,快得让人感到一切都是易失的,不可信的。我突然间喜欢陈旧的事物了,尤其是陈旧的自然。

一回家,我妈就唠叨我晒黑了。父亲没有吭声。从乡下回来,我就觉得我爸应该是父亲了。他有了一种叫人说不清的底蕴、内涵和深沉,还有一种朴素的品质与力量。这些东西在过去我可不怎么欣赏,但现在我觉得它是在渐渐消失的文化和道德。

“黑了多好,我一直想把我晒黑一点的。”我对我妈说。她的很多行为我真的不能恭维,尤其是她的孝心。

“你外婆那天非要给我钱,我没拿。”第二天她对我说。

“为什么?”我问。

“我就老想起过去的事。”我妈说。

“你这个人就是太小心眼。你是她女儿,女儿怎么能老是计较父母亲的错呢?谁能无错呢?再说了,她不是一直在向你认错吗?”我真的不想再听她说下去了。过去她给我说的时候,我是同情她,现在我一点同情心也没有了。

“就是。都多少年前的事了,还提它干什么?”父亲也说。

她看着我,在我头上戳了一指头,又看看父亲,骂道:“怎么还反而成了我的不是了?”

她就是这样霸道。有时候我真想问一问父亲,他怎么能忍受这样的一个女人做他老婆呢?我可不愿意。我要找的老婆是什么样反正都不应该是这个样子。

从那个广阔的自然世界里,回到这个狭小的三人世界里,真是个错误。为什么不能多留在那儿一段时间呢?剩下的二十天该怎样打发呢?

无聊且烦闷的日子又来临了。我爸好几次回来对我妈说,谁谁谁家的孩子放暑假就去当家教啊社会实践啊什么了。我妈替我辩护说,反正我们又不缺那些钱,干嘛把孩子给累成那样?我不想说话。我知道我爸说的是有道理的,但我的确懒得去做那些事。人人都干的事不想干,人人都干不成的事我也干不成。我是个好高骛远的家伙,眼高手低是我们的常态。不过,我倒是更愿意去农村,并不是我想和他们过着一样的生活,而是我想好好地理解一下前几代人甚至我们祖先们是怎么过来的。我对赚钱的事是没有兴趣的。

这使我自然想起了欧阳。有几天,我一直默默地坐在百乐门和原来劳改犯开的啤酒屋中间,喝着一瓶越喝越渴的饮料,想着我们过去的事。回去后我就一直弹着那首《爱的宣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