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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天空还给你》第二章 林中的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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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买了一堆新衣,他不会说:“你又买衣服了?什么?你的衣服不够穿?那你衣柜里的是什么?”

他的长相不会让你在朋友面前丢脸。

你绝对不用因为他的长相而安慰自己说:“男人的内涵比外表重要。”

他比你那个死对头的男朋友出色太多了。

他有出息,又不好色。

他很会赚钱,但不庸俗。没有铜臭,也没体臭。

他愿意听你讲心事和听你讲你一生的故事。

他送给你的礼物总是你最想要的。收到他的礼物时,你绝对不用假装惊喜,然后虚伪地说:“很漂亮,我很喜欢!”

他可以跟你谈天文地理、世界大事、文学、哲学、科学、艺术,又能跟你讨论时装、美容和流行资讯。

你减肥的时候,他不会不断引诱你吃东西,并且不断说你不用减肥。

他永远不会、不敢,也舍不得对你说不。

他没有任何一种坏习惯,而且长命百岁,一直侍侯你,直到你蒙主宠召,他才继续他那已经失去意义的人生。

你不想要的时候,他会乖乖去睡觉。你想要的时候,他马上扑上来。

女人想要的男人,在这个世界上,也许是不存在的。他既是爸爸,也是儿子、哥哥、弟弟、情人、保镖、侍从和闺中密友。

恋爱的时候,我们都会重新被命名。

你不再是你身份证和护照上的名字,你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专称。

你可能会被恋人昵称做“傻猪”、“傻妹”,或者一个你们才了解个中意义的名字。昂藏六尺的男人也会被叫做“baby”。旁人要是听到这些名字,大概会马上起鸡皮疙瘩,只要当事人陶醉其中。

你在恋人面前是叫什么名字的?

早阵子读台湾作家韩良露的《微醺之恋》,有一段很感动的情节。作者年少时的乳名叫“娃娃”,那个时候,一个暗恋她的男孩是这样叫她的。后来,他在一起车祸中丧生,死前托人告诉她,他爱她。她难过极了,从此之后,不准别人叫她这个乳名。

恋人之间的名字也该是这样吧?

没有昵称的恋情似乎是欠缺了一点什么。再肉麻的事,只要是对自己所爱的人做,便马上变得无比优雅。

你曾经这样爱过一个人吗?你根本不知道怎样称呼他。已经过了直呼其名的阶段,偏偏还没有新的命名。你想叫他的时候,张开嘴巴,突然不知道叫他什么,只好叫“嘘!嘘!”

一个昵称只能对一个人。无论我们因为什么分手,我永不让别人叫我这个名字。它应该是专属于人生某段时光的。永不重复,是一种道德。

为了不想承认自己曾经喜欢一个人,每当有人提起他的时候,你也许会故意把他说得差劲一点。

“他很讨厌呢!”

“我跟他就是谈不来,他很幼稚!”

“哼!他?我看他不会做出什么好事来吧?”

旁人问:“你跟他不是有什么过节儿吧?”

过节儿不是没有的,惟一的过节儿,便是你曾经喜欢过这个人。

当时是有一点喜欢他的,他好像也有一点喜欢你。幸好,还没开始,你已经找到一个比他好的,那么,只好在日后否认他。我们以为,否认得愈彻底和刻薄,便会神不知鬼不觉。渐渐地,自己也信以为真了,认为是他曾经喜欢你,而你却从没有喜欢过他。

昨天的他,配不上昨天的你。今天的他,也配不上今天的你。明天的他,更不消说了。为了不想承认自己曾经拥有不太好的品位,只好轻轻地践踏他。

我们不是常常听见一些女人批评他们认识的男性吗?她们不是恶狠狠地批评,而是往往带着几分叹息,或者嘲笑。她有那么恨他吗?一点都不,她只是想抹走一些不够漂亮的过去。

爱情的洁癖,便是希望自己那张情爱履历表上没有一个不像样的人。

跟朋友逛街,看到一个很丑的名牌皮包。她笑笑说:

“这么丑的东西,怎会有人买?”

你别笑,再丑的衣服,再丑的饰物,都会有人喜欢。反而,你自认品位不俗,却会在大减价时发现你在减价前买的一条裙子依然挂在那里无人问津。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也自然会认定他和你的品味很接近。一旦发现他的品味很糟,你不免重新怀疑他是否真的懂得欣赏你。

作家朋友说,曾经有一个女人说很喜欢他和他的文章,他当时很开心。但是,这个女人同时又告诉他,作家之中,她也喜欢某某。他不禁楞住了。他觉得那个某某写的东西糟透了。他不是妒忌,而是真心瞧不起某某。而这个他喜欢的女人,怎么可能同时喜欢他和某某呢?

比如他觉得她刚买的一条裙子很丑,那么,她怎么可能同时喜欢他和那条裙子呢?

朋友的品味,我们都不好意思批评。无关痛痒的人的品味,我们也绝不会看不过眼。惟有情人的品味,我们是不肯宽容的。因为,我们也是他的一种品味,我们才不愿意跟其他程度不够的东西并排。

喜欢我就别喜欢那只难看得要命的鞋子。

喜欢我就别喜欢那种大红大绿的颜色。

喜欢我就别喜欢那些庸脂俗粉。

爱情,是一种品味的霸道。

童年的我很爱撒谎,堪称说谎高手。现在回想起来,那些也许不算是谎言,而是由于我创作力太旺盛,所以编了许多故事。渐渐长大,有了廉耻之心,觉得做人还是不要说谎的好,从此之后,尽量不说谎。后来又发现,女人还是可以说一些无伤大雅的谎话。

对男人,可以说这些谎话:

“你是我见过最棒的男人!”

“以前那些根本不算是爱情,跟你在一起,我才知道什么是爱情。”

“你是我第二个男人。”

“你很会吻人!”

“你很强壮!”(即使他仅属于短小精悍)

“你很幽默!”(即使他的笑话令你打呵欠)

“你看起来很年轻啊!”(即使他的皱纹可以夹死一只蚂蚁)

对女人,不妨说这些谎话:

“你今天很漂亮。”(即使你认为她那一身衣着很没品味)

“你看起来很年轻啊!”(虽然她比上一次跟你见面时老了一些)

“单身很好啊!”(虽然她已经很久没有谈恋爱)

儿时撒谎,撒的是不必要的谎言,纯粹为了逃避责罚。人长大了,我们才明白,人生,总有需要撒谎的时候,为的是对方的一个微笑。

每个人身上都有一部分是永远不会长大的。

无论年纪多么大了,那不肯长大的一部分,永远停留在它原来的岁数,无视光阴的流逝。

你或许认识一些人,他们都是大人了,做事很成熟,性格甚至有点算计、有点奸,可是,他们有一部分却幼稚得让人发笑。他怎么可能既算计又幼稚呢?也许他根本看不见自己幼稚的那一面。

有些人常常扮演保护别人的角色。他很会照顾人、很聪明,朋友有什么事都爱请教他。然后,有时候他却会脆弱得像个孩子,也希望人家把他当作孩子。

有些人长到十四岁之后就没有再长大了。不是不肯长大,而是没机会长大。

当你一帆风顺,你是不会长大的。

当你不肯思考,你也没法长大。

长大有什么好呢?除了自由之外,你失去了很多。

我们留着一部分,永不长大。在经历过挫折,在智慧增长之后,那小小的一部分,依然很难得地留在我们身上。

当你开心的时候,它会跑出来。

当你生气的时候,它也会跑出来。

当你伤心失意的时候,那不肯长大的一部分会出卖你那坚强和成熟的外表。

有时候,我们喜欢一个人,不单只是喜欢眼前的他,也喜欢他没有长大的、美好的那部分。

那一部分,是个惹人怜爱的老小孩。

电影《无头谷》(sleepyhollow)里有这样的一幕:饰演警察的尊尼狄普手上拿着一个两端有绳索的小胶牌,胶牌的一面是一个鸟笼,另一面是一只鸟。尊尼狄普拉着绳索,不断转动胶牌。在急速的转动中,看起来是一只鸟困在笼中。女主角姬丝汀娜莉芝惊讶地说:

“这是魔术吗?”

尊尼狄普说:“这不是魔术,这只是时间暂留,一种视觉效果。”

我们也许都玩过类似的游戏。眼睛看到的东西,不一定全然真实。时间不可能暂留,我们却看到时间在某一刻重叠。

时间真的不可以暂留吗?

世上没有永恒,可是,物质是永不会消失的。孔子的dna今天仍然留在世上,只是形态不一样了。肉身衰朽以后,会化作田野间的风、天上的云、海里的浪花,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是永恒,又算不算是时间暂留。

有一天,你会发现,我们所有的失望和痛苦都是因为执著。当你没有什么是不可割舍的,你也不会再执著。

试想一下,一天,你会躺在一口棺材里,渐渐腐朽,化作一堆白骨。你最爱的那个人,也将会如此。有什么还需要执著的呢?

我们都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午夜梦回的时候,还是会禁不住流泪,还是舍不得放手,还是以为那已经变得不可能的东西可以暂留。

在时间的长河里,这样的执著是多么痴顽愚昧?

你曾否在想说“是”的时候却说“不”?

我喜欢说“不”。虽然我们有说“是”和说“不”的自由,但是,说“不”好像是比较自由的。

说“是”是服从,说“不”是叛逆。

小孩子只能说“是”,能够说“不”,代表长大。

说“是”的时候,我们是被喂哺的雏鸟。说“不”的时候,我们已经可以拍着翅膀在天空翱翔了。

自从知道说“不”是比较有个性之后,我们努力学着说“不”。即使很想说“是”,也会先说三个“不”。

明明喜欢你,我会说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明明很想见你,我会说我不想。

明明有空,我会说我不知道有没有时间。

明明是生气,我说我再不会为你生气了。

明明思念你,我说我已经不记得思念你的滋味。

明明想你对我好一点,我会说我不需要你对我好。

说“不”的确是比较潇洒的,可惜,所有的潇洒都是有代价的。是吗?

当然了,我又会说“不是”。

有时候,话说到嘴边,却会说出了相反的话。

明明想说“我很想见你”,却会说成“我不想见你”。

明明想说“我很想念你”,却会说成“我没有你也可以”。

小时候,我们都玩过口是心非的游戏:错的就说“是”,对的就说“不”,这个游戏很难玩,我们常常会把“是”和“不”搞糊涂了。可是,口是心非,却是我们的专长。

明明很想他打电话来,终于,他的电话打来了,我们会冷冷地说:“你终于舍得打来了吗?”

我们装酷,是因为面子放不下。真实的那句话,太难开口了。为什么不是你先说几句好话哄哄我?

明明想道歉,看到对方那副冷冷的面孔,我们会说:“我觉得我并没有错!”为此狠狠地吵了一架。

我们不想说谎,但说真话的确需要勇气。不说反话,也需要有比较厚的脸皮。

男人都说女人爱说反话,男人何尝不是?不过,他们较多用沉默来代替反话罢了。你以为女人很想说反话的吗?只是,看到男人不说话的时候,我们无法不说几句反话来迫使他说话。我们说得最多的一句反话是:

“我知道你不爱我!”

有些男人不是不好。他不酸、不笨、不骄傲,可他的世界就是太小了。他把什么事情都看得很简单。

他总是觉得别人做的事情不怎么样,而他自己做的往往比较好一点。他做人没有什么负担,因为他根本没有责任感。他不害人,可是也不会为人着想。

他的天下,就是自己每天的生活和银行帐户里的储蓄。他在自己周围画了一个圈圈,一辈子都离不开这个圈圈,也没想过要离开。

你问我怎样拣一个男人?男人不是你可以拣的。你喜欢别人,别人不一定喜欢你。真要拣一个的话,该拣一个世界大一点的男人。

他不需要是伟人,也不一定男儿志在四方。他仍然可以是一个好好的住家男人,但他心里有一片宽广的天地。

他懂得去欣赏别人的才华和努力,也坦然接受别人有好的际遇。他知道这个世界很大,而人却渺小。

他会承担责任,做事时为别人着想。他有胸襟气度,不会整天计算着别人,不会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上花时间。他更不会阿谀奉承,也不会去害人和占人便宜。他不会以生活为借口去做违背良心的事。

他不必绝顶聪明,不必要有野心,但要有视野。

爱一个世界大一点的男人,你也会变得海阔天空。爱一个小世界的小男人,你只会退步。

地址是愈短愈尊贵的。美国总统的地址是“白宫”,英国首相的地址是“首相府”。人要很努力地向上爬,才有一个简洁的地址。

有朋友在搬家之后最开心的是以后的地址只需要写××道××号,不用再写哪一区那条街哪幢大厦哪一座哪一室,以后写地址可以快一点,尤其是抽奖的时候。

有没有想过,你其实还可以有另一个地址?

他的胸怀,便是你的地址。

人家问:“你住在哪里?”

那个时候,幸福的女人可以微笑着,在心里说:“喔,陈××就是我住的地址。”

那么,他的地址呢?

当然也是我的名字。

我们寻寻觅觅,希望找到一个永久的地址。这个地址是简洁的、独一无二的。

结婚的那一刻,那个地址就登记在我的名下。无论疾病和痛苦,我不会搬出去。

所谓“家”,所谓“安乐窝”,是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在等待着归来的人。

人在世上,毕竟是旅客。离开的那一天,我们的地址更简洁。不用我说,你也知道是哪里。

活着的时候,你曾否好好珍惜那个因为爱而得到的地址?

你渴望在森林里有一间小屋吗?

这不是心理测验,每个人都曾渴望过拥有自己的林中小屋,或许在山上,或许在河边,或许在美丽的田间。有了小屋,就是有了一个可以安歇的地方,不需要再流浪,也不再孤寂,我们与自己喜欢的人从此一起生活。

只是,每个人渴望林中小屋的年纪都会不一样。

林中小屋与人生其他事情,都是timing的问题。

有些人热爱自由,喜欢到处飞翔,他只需要一棵树,从来不希冀林中小屋。

有些人追寻一间属于自己的林中小屋。有一天,他却发现自己需要的原来不是这些,他再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多年的共同生活之后,他失去了自由,失去了自我,极度渴望孤寂,想要有自己的天地。从前的一切,不再是他今天想追求的。

要离开的那林中小屋,毕竟满怀害怕;离不开,却又会窒息。爱情到了一个临界点,是自我的追寻。我们冒着失去爱情的危险去追逐一个新世界。到头来,也许一无所获。

有时候,我们不禁缅怀那段生活在林中小屋的日子。我们千辛万苦寻到了心中的梦想,何以又想离开?

我们常常将爱情等同了希望、期待和承诺,还有那微小的幸福。年纪渐长,才惊觉可以浪掷的青春已经所余无多。林中小屋,既是囚牢,却也曾是一片温柔的天地。

爱情有尝味期限,床第之间的事,也有尝味期限。曾经多么缠绵的男女,也有疲倦的一天。

怎么知道对他而言,你在床上的尝味期限已经到了?是有一点蛛丝马迹的:

他经常草草了事。

他要一边看三级片才可以跟你做。

他每晚拖延着不肯上床睡觉,希望你首先睡着。

他一上床便假装已经睡着。

他经常还未完事已经睡着,更甚的是在你身上打鼻鼾。

他常常以工作压力大或今天很累做借口,拒绝你的挑逗。

他只为你除去最底限度的衣服,譬如,只脱去你的裤子。

那么,对她而言,假如她有以下的表现,你的尝味期限也差不多了。

她望着天花板或闭上眼睛,就是不望你。

她已经不会为你穿上漂亮的内衣。

你上床之前,她假装已经睡着。

她说,你爱她的话,不做也可以。

她动也不动,甚至打呵欠,或者魂游太虚,想着明天该穿什么衣服。

她希望你草草了事。

任何民族几乎都有一本春膳的食谱,为人们,主要是男人提供助淫的饮食法。中国人相信以形补形,中国的春膳于是也包括了动物的性器官。

我不明白男人为什么竟可以吃雄性动物的生殖器。我们女人,是绝对不会吃雌性动物用来做爱的那个地方。

连那个地方都吃,不是太恶心了吗?

世上惟一可靠的春膳是爱情,而不是其他动物的那东西。

可是,有些男人总是对春膳或任何壮阳的方法特别有研究和探索的精神。学气功的朋友告诉我一个笑话,跟他一起上课的一班男同学,一向都懒洋洋,不太专心的学习。一天,老师上课时说:“今天学的,可以壮阳。”一刹那之间,全班同学变得精神抖擞,连耳朵也像兔子一样竖了起来,非常留心。

童年时,看到“印度神油”的广告,我以为是驱风油,所以完全不明白广告上为什么写上“今晚你就知”。长大之后,我才知道它原来是春药。

可知女人最害怕的是什么?我们最害怕的是爱上一个躲起来吃春药的男人。

我有一位女朋友,在那个很快就跟她打得火热的男人家里,无意中发现抽屉里放着许多瓶奇怪的药和药膏,其中一瓶,正是“印度神油”。那一刻的惊惶和骇然,比得上看最恐怖的恐怖片,她吓得连忙收拾东西没命奔逃。

我们宁愿欣赏平凡的真实,也无法欣赏乔装的勇猛。

女人比较不那么容易有欲念。对着自己心爱的男人,有时候,一个温柔的拥抱已胜过一切激情。

没有欲念,也就不用想办法平息心中的欲念。男人要平息欲念,肯定痛苦很多。

你知道中世纪那些禁欲修行的隐士是怎样平息欲念的吗?方法挺像恐怖片。根据peterfrance著的《隐士:透视孤独》一书记载,一个住在沙漠的僧人,终日苦苦跟内心的欲念斗争,因为他念念不忘一个他喜欢的女人。后来,他从一个弟兄那里得知,那个女人已经死了。当晚,他跑到那女人的坟墓,打开棺材,用自己的外衣去揩尸体上的浓汁。回家之后,他把沾了浓汁的衣服放在鼻前,对自己说:“这就是你渴望的——好好闻吧。”

他一直闻一直闻,直到欲念平息为止。

试幻想一下,在阴森的晚上,一个僧人在墓地挖出一副棺木,为的不是驱鬼,而是为了扑灭心中那团可怜的欲火。这个僧人有多么的可怜?

养过狗的人,都见过小狗追尾巴。傻乎乎的小狗在地上团团转,追自己那条短小的尾巴,却不知道它永远也不可能追到。最后,小狗终于放弃了,软瘫在地上喘气。

假使爱情是人与另一个人的追逐,欲念便是人与自己的追逐。

有个男人常常用同一个故事来挑逗女人。他会对她们说:

“我们做一场爱,就像打一场网球,大家出一身汗,就这么简单,有何不可呢?”

我不知道他总共打过多少场网球,流过多少汗,或者吃过多少闭门羹。每一次听到他得意洋洋地重复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只觉得他可怜。

这样子的挑逗,难道不是一种乞求吗?

厚着脸皮,说着一个不好笑的笑话,不过是乞求短暂的欢悦。

这样的人,大概忘记了情爱的滋味。对于思念和承诺,也已经没有感觉了。他只能够以很肤浅的方式来发泄。说得没错,那的确就像打一场网球,或者摔跤,它释放了紧张和压力,而不是追求一种圆满。

他并没有跟那个女人同体。她只是他的平台,他登入她的身体,到达自己想要去的地方。这种男人,不会在事后抱着你聊天,只会穿上衣服匆匆回家去,因为他已经到站了,不会留在平台上。他身上的汗,是为自己流的。

这种人是多么自私?当他需要你,他会向你摇尾巴。当他吃饱了,他会把你踢走。

自私的人也是可怜的,他不会尝到爱,只能理解欲念的煎熬。

性不是打网球,不是摔跤,当然也不是比武。它是爱的飞升。

性爱应当是销魂的,而不是超度——超度一个忘记了爱而只剩下欲念的亡魂。

美国“九一一”事件之后,引发了“恐慌性性爱”的现象。在了悟生命的无常之后,爱侣亲密的做爱来互相抚慰。

所有的人间欲乐,也不过是相濡以沫吧?

一夕之间,一切都可以改变。喜会变成悲,结合会变成分离,我们无法把握眼前的幸福,也不一定拥有将来。虽然你并不完美,虽然我们常常吵架,然而,在天崩地裂的那一刻,我才知道我多么爱你,多么害怕再见不到你。

我们无法变成一个人,除非是在同体的那一刻。谁知道明天的命运,我们用相依来克服孤单在世的感觉,相爱的人不再惧怕。

德国两位社会学教授elisabethback-gernsheim及ulrichbeck在他们合著的《爱情的正常性混乱》一书里这么说:

“那些期盼找到爱的人,都正寻求此时此刻的救赎,所谓的‘彼岸’就在此世,有它自己的声音、形体与意志。宗教告诉我们有死后的生命;爱却说,生命在死之前。”

你的爱、你的身体,便是我的救赎。你穿过我的身体,我也穿过了你的,我们到达了彼岸。何处是彼岸?那里没有惧怕,只有希望和珍惜。

爱若无法抚慰彼此,便不过是喜欢而已。

爱是人家的宗教,温存是其仪式。

我不稀罕死后的生命,只渴求生前的诗篇。

曾经有编辑找我写情色小说,任我开一个价,甚至不需要我用真名。他的“好意”,被我婉拒了。

我不是看不起情色小说,我是看不起自己罢了。我自问没有信心写得好。假如写得好,我用自己的真姓名怕什么?七情六欲又不是见不得光的事。写得糟糕,才真是没脸见人。

一流的情色小说,本身就是文学。写情色小说,比起其他小说更需要作者的才气。他不必热中性爱,太热中的话,便没有时间和体力写作了。但他的确需要有深厚的文字功力和想像。

人体的面积总共才那么小,身体上的洞洞也不过是那几个,在这些洞洞上做工夫,很快便写完了,没有生花妙笔,便无以为继。

有人以为把爱情小说写得咸湿一点便是情色小说,也有人以为把做爱场面写得大胆露骨便是好的情色小说,这些人大概还没读过好的作品。

性爱并不单单是性器官的交合。美妙的性,必然包含了爱、激情、期待、欢笑、泪水、承诺、争吵、嫉妒、梦想、遗憾,还有光线、气味、美酒佳肴。

欲念全赖爱情的滋养。引人入胜的情色小说,是一首诗,它不会放过对每一个细节的描摹,让我们从美好的性事体现爱情的极乐。

这岂是我现在可以做到的呢?我只能告诉你一点看法:性爱若缺乏了诗意和期待,只会沦为一个乏善足陈的感官游戏。

有人每天都对身边的女人说:“我爱你。”可是,九年悠长的岁月之后,她对他说:“我不爱你了。”她甚至推翻了以前对他的爱,非常肯定的说:“那时我失恋,而你刚刚出现。”

分开五年来,他对她依旧一往情深,但她拒绝接受他的情意。

男人与弟弟感情很好,他弟弟笑笑说:“我从来不对我女朋友说‘我爱你’,但她就是黏着我。”

他们两个,是否一个说得太多,而另一个说得太少?

“我爱你”就像一篇文章的留白和一首乐章的停顿。适当地留白和停顿是一种艺术的境界,不在太多,也不在太少,而是什么时候说出来、怎样说。

“你爱我吗?”

男孩问这个问题的方式,会比女孩迂回一点,他苦恼地说:

“我根本不知道你爱不爱我。”

好像不是个问题,却企求一个答案。

然而,“我爱你”说得最多的场合往往是在床上。

那一刻,什么山盟海誓,再肉麻的赞美、再感人肺腑赚人热泪闻者动容天崩地裂的情话都可以脱口而出。只是,那一声夹杂着汗水、眼泪和情欲的“我爱你”,不过是一次幸福的喘气。

我渴望能够一直听到“我爱你”,而只是偶尔回应一声:“恩,我也爱你。”

“我以后也不会再这么爱一个人!”——每个失恋的人,都曾悲壮地跟自己或跟对方说过类似的话。

后来,我们遇到另一个人,我们爱他比从前任何一个人还要深。这个时候,我们不免会取笑自己当年的“悲壮”。谁说你不会再这么爱一个人呢?只有不了解人生的人,才会以为明天不会有更好的选择。

可是,有一天,你忽然发现,失恋时那句悲壮的自白,是有几分真谛的。当时间、年纪、际遇和人生经历不同了,你的确无法再像从前那么爱一个人了,除非你没有深爱过。

当你曾经五劳七伤地爱一个人、当你曾经义无反顾地付出与牺牲,你是再也无法同样地爱眼前人了。

环境不会重复,情怀不可一再。你无法像某段时间那样爱一个人,你的技术却胜过从前。你知道做些什么事情会让对方感动,你知道在适当时候说些什么,你也知道怎样去迁就和信任,而你的确爱这个人。只是,这一种爱,是跟从前不一样的。

当人物转换了、所有的条件都转换了,爱也随之转换,只留下一种喟叹。

物换星移,有些东西的确会永远失去。

一生之中,我们有许多恋爱的机会,却也许只会有一次高潮。以后的,都是对这一次高潮的模仿和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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