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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夜听秦时月》第十四章.杀添胡地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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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奴夜袭城了!丑奴夜袭城了!……”

兀自愣神之间,便有这样的声音从奉天城西边传来,掩盖了刚才我因为看见了石碾下的人头的叫喊。来奉天的路上王八行就曾经给我普及过,丑奴是长期游荡在奉天城外西北边境的游牧之敌,时常有事儿没事儿就大犯边境扰乱奉天城里的治安环境。于是就贬低意味地给他们起了个“丑奴”的诨名。

甚至不用传递消息的人说出具体的袭城地点,就看见西城天边一片耀眼的火红色。也不知是奉天实在是座小城或是今天来的不是时候以至于今天的袭城来势十分凶猛。

不出一刻钟,整个奉天城内一片人声,牛马嘶鸣声,车轱辘转动声,兵刃相接声……连成一片,我们到达时本是深夜,那时遥遥地几声鸡鸣犬吠把气氛烘托地像是遭受祝融之灾的山村荒城。但现在,不用走到大街上去应该就能够想象出现在奉天的景象。

原本在屋里友好地交谈的两家伙走了出来。君乱戈一袭大红斗篷,一边走一边仔细地正自己不知什么时候穿上的盔铠,一副就要出征杀敌的架势。王八行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一身淄衣黑得像是周围的夜色,但一站在君乱戈旁边,两相对照,不知怎的就显得几分猥琐。

人有俗言,千金之子,不坐垂堂。可这家伙还削尖了脑袋往战场上钻。只见那么一片红色在我旁边一旋,再回头时,那人就已经拧身跨上了马厩里两匹马的其中之一。我注意到那里的马都是光背马,都没有披挂上挽具。

王八行在一旁见了君乱戈上马欲行,问道:“要我帮忙不?”君乱戈在马上,微微一笑,道:“行啊,不怕死就来。”遂控马破门而走。王八行以相当俊俏的身法,踅身落在另一匹马的背上,淄衣就像是书法家留在宣纸上浓墨重彩的一笔,紧跟着君乱戈,策马西行,绝尘而去。

冲向那城内剑影刀光,染红了几乎半个天空的奉天城西。

有那么一瞬间,我作为一个享受人生,或者说贪生怕死的家伙,居然会有骑着马同样跟上去的冲动。

可就算冲上去也没多大的用处。我一不会行兵布阵,二不会上阵杀敌,唯一会做的就是小偷小摸地当一个梁上君子。还不如留在这破败的将军府里留守后方。

人散之后的庭院寂寥地有几分恐怖,暗处里还有几声乌鸦的啼鸣。我突然间想起刚才那石碾子底下冒出来的人头,背后一阵细密的白毛汗。也管不着书清秋怎样,冲出去就找王八行和君乱戈。不管怎么着,事有蹊跷,得告诉人家。万一又是顺着路来找残影的,对方有自顶千斤石碾的臂力我绝对不是敌手。万一对方开始逼供我只能说不知那残影下落,这样一来他们就一定会觉得我这是因为江湖道义而不屈服于恶势力,再然后……自己小命儿就给搭进去了……

对,我现在出去绝对不是因为怕了那石碾底下突然间冒出来人头,于是向西城走去。

我在此之前从未想象过战争的暴戾。对于我来说,对于半山坡上长满了结不出大桃的师父养老的那座山来说,对于山底下那个和乐安美最大的罪行不过是曾经东边桥洞里的小乞子黄犬偷了王大婶卖的糕饼的小镇子来说,是一个遥远的词汇。

也是一个充满了无限想象的词汇。

这意味着东桥溪柳白石路上一爿布幡的黄老头儿,先抿一口新熟的黄酒,再摸着自己颌下一绺仙风道骨的小胡须子,开始讲万兵之间千将之前,横刀立马,明晃晃的护心镜和锋锐得寒气迫人的长枪黑柄。然后,温酒之间,杀人于万军之前。或是帷幄帐中羽扇巾纶,谈笑烹茶,决胜负于千里之外。

师父有时会叫我和师兄下山抬酒。老家伙摸出不知道从哪儿整出来的半吊铜钱,意味着整整一天的冶游人间肆市。我们贯用的伎俩无非是仅打半坛陈年的好酒,然后往坛子里羼水,这样一来省下的一半酒钱就可以被我们拿去寻欢作乐。

那个时候,一壶花雕就可以供那黄老头子讲上半个下午,直到西天的太阳沉沉地融化在波光粼粼的河水。残照里烟柳低迷,寒鸦凄凄。走在荒草萋芜的路上,千里江山寒苍暮阔,想着那些或为国弃子的将领,或两国敌对却肝胆相照的统帅,或在残月的夜里连陷十二城的诸侯,或是领全部黑铁罩面,黑兵黑马的少年君王……少年豪气,不惧怪力乱神。

有一个晚上,逗留地实在晚了。月上柳梢时还待在东桥桥上,因为师兄突然想尝尝好酒的滋味,就把他贪得的那份钱拿去打了一小壶烈酒,初入喉时还挺清醒,逐渐着逐渐着意识就不再分明,双眼涣散,高声唱着:“我带吴钩杀胡贼……天庐地床死江北……”我本来是打得过他的,可他喝酒之后力道极大,蛮如野牛,就看着过往行人拿打探疯子一般的眼神诡异地盯着发酒疯的师兄,和我。

后来不知怎的,师父就下来了。为了免受责罚,模仿着师兄的行态步调开始发酒疯。唱着一首诗:“……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少见地,师父当时没有训我们俩,只是默默地看我俩发酒疯,然后将我们羼了水的那坛子酒一口饮尽,大部分都没有入口,滴落在地上。然后骂:“俩小兔崽子,这次羼这么多水……”于是,路人看到,在华灯已亮的镇肆上,算得上繁华之地的东桥上,仨性情中人,开始旁若无人地,一起发酒疯……

往事在目,回神时不觉间已经来到了西城雉堞之下。还是王八行,说过这奉天基本上是东南和西北分河而治。东南繁胜,占了奉天十分之九的商务运行。而西北则险恶穷困,人口众多,财产却仅占不到十分之一。于是西北君乱戈管,东南则是奉天城原城主管,是皇帝远在边界的一条忠诚的走狗。所以我这一路走过来所见的几乎不存在绫罗金珠散落于地无人拾捡的奢糜情形,满街尘土飞扬,混杂着牲畜和汗水和草味的诡异气息。

而奉天城因为所谓的财力不足,无余钱供给君乱戈所辖的士兵,所以他管的部队平时混杂在奉天西北的贫民之中,日子过得很是凄凉,一有动静便是鸡飞狗跳。

才到城下,就看到漫天飞扬着的木制品燃烧后剩余的劫灰,手一抹,脸上就像被墨笔画过一道。飞矢如蝗,箭头散乱。

有陆陆续续从雉堞上面下来的,也有悍不畏死,前赴后继地要往雉堞之上去的。持短刀的和拿长枪的脸上都是同样的不惧生死,神色平淡,似乎不知道所谓的刀剑无情。忙碌之中,谁也管不上谁,所以就即使是我这么一个比闲杂人等看上去更像闲杂人等的闲杂人等上去了都没被喝退下来。

登上弯转百回的奉天城城墙,就极为清晰地听见之前因为厚重城墙阻隔而听得不甚明晰的砍杀声。雉堞之下很小的一片空地之内聚集着海砂一般壅乱的人头,或是在无意识间杀死别人,又或者是不经意间就被别人杀死,喋血在这断鸿楼头。

上去,就看到王八行立在雉堞上,望着城下兀自相互厮杀的人群,表情肃穆像死了亲爹亲妈。四面尽是从城下射上来的飞羽箭矢,城下也是分不清敌我的肆意杀戮,他这么一站,倒也显得睥睨苍生。

我走过去,装模作样地:“战况如何?”

“不利,不利,我军不出一个时辰必败。”

“哦,为毛?”一般印象里的军师都会本着长自己志气灭他人威风的原则将自己军队吹捧上天,如此耿直的倒是少见。

王八行突然转过脑袋,一脸认真:“不知你有没有兴趣,盗一下兵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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