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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第1章 序·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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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未向命运低头,它却砍下了我的头颅。”——引子

那已经是深冬了。

年终奖项盛典,白莳斩获了一系列重奖,成为影帝三连冠。三十岁的他荣膺这项头衔,背后的盛辉娱乐自然而然成了本年度最大的赢家,理应是要大操大办一次才显出作为业内龙头老大的气派,于是定了在金隆酒店庆祝。

高杨身为白莳的经纪人,被一堆认识的不认识的、熟悉的不熟悉的人笑脸说着恭喜。但逢此景总是少不了被灌酒,她酒量好,喝了三瓶洋酒后面不改色心不跳,唬住了一票人。直到盛辉老总的助理来找她,她都没有酒后的任何不良症状,除了脸色有些白,眉宇微皱外。

高杨去了张鹤年的房间,他在金隆顶层有固定房间,常年不入住,但依他的洁癖和霸道,独处空间绝不会允许别人分享,所以这里干净的好像第一次被入住。

室内很暗,只有微弱光线,让人不至于走路撞墙。

张鹤年在这样的场合没有如往常一样穿着不搭调的长衫,而是一身得体西装,连头发也规规矩矩的束在身后。这使得平时用长衫遮掩住的邪气完全暴露出来,皮肤苍白,眼睛漆黑,唇色不正常的红,完全没有年近不惑的暮气或油腻,活像中世纪从阴森古堡里走出来的吸血鬼,拥有不死之躯。

“恭喜。”他亲自给高杨倒了一杯红酒,又往里面不知道添了不知道什么的酒,丝毫不管这样混着喝会不会难受,递给了高杨,“有没有兴趣再带个人?”

高杨听了他的话心往底下沉了沉,怀疑他已经知道白莳想出去建工作室的想法,但面上依旧八风不动,面不改色的将酒饮下,不在意般开口:“你知道的,我没有兴趣同时带两人。”

“浪费。”张鹤年摇摇手中的杯子,仿佛没有听到她的拒绝,只道,“他在楼下,你可以去看看。”

说罢,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黑卡,塞到高杨大衣口袋中,然后拍了拍,给了她一个鼓励且不容拒绝的笑容,朝她挥挥手。

那意思是可以走了。

高杨阖上卧室门的时候听到一句轻飘飘的话,她疑心自己听错,然而那确实是张鹤年的声音,不带人间烟火气息:“当心你掏心掏肺,别人狼心狗肺。”

高杨的手迟疑了一下,没有反驳,从房间门里退出去,果不其然在门口看到一个来回踱步的年轻人。他听到声音转身,看到高杨的时候眼前一亮,急忙上前,靠近后却顿住脚步,动作显得生涩,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

高杨不能混酒喝,这时候有些醉,看到他已经有些重影,然而样子却有些熟悉,不由得开口问他:“你今年多大?”

“十七。”他忙答道,声音很是诚惶诚恐。

真年轻,小鲜肉,高杨心里想。

两人一时无话,到了楼下乘电梯,小鲜肉想了一下问高杨,“高姐,您还去庆祝现场吗?”

“直接下去吧。”高杨漫不经心道,她不想回会场,酒喝得太多,她现在很想吐。

小鲜肉显然不知道想到哪里去了,脸上有些嫣红,高杨从电梯壁看到他眼中的欲|望,觉得有些可笑,却又心酸。

“你叫什么名字?”

“孙言。”见对方居然主动问自己名字,孙言不胜惶恐,好像看到夜里升起太阳。

“……这个姓可真难听。”

电梯门开了,高杨径直走出去,忘了还有一个人跟着她。

孙言显然不知道自己的姓招谁惹谁了,爹妈给的东西并非他能改变,心中给高杨偷偷加了一条评价:讨厌姓孙,不可理喻。

推开门后天寒地冻,和门内的四季如春形成强烈对比,高杨踩着八厘米的黑色靴子,搭配灰色大衣,肩上挎着一个巨型的包,看上去匪气逼人。她走的很快,地面上的冰显然不足以让她放慢脚步。

高杨开车过来,但现在显然不适合当司机,她走到路边,想招出租车。

一辆摩托车轰隆隆而来,出人意料,从高杨身边驶过,目标正是她的包。

电闪雷鸣间,高杨想也不想,脚直接踹向了车身。

“轰——趴——”

地面路很滑,这会儿又在飘雪,结冰的地方十分□□,造成了此刻飞车抢包族的悲剧,他们的车足足从高杨这边滑了十几米,连栅栏都被撞飞了。

这时候从酒店出来的一个男人,身边有个花白头发的老头,两人本来似乎在谈论问题,被巨大的声响惊动,也注意到这里的事故。他看到那个背影微微失神,往事故中心走去,从孙言旁边走过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他的肩膀,孙言露出了不耐烦的表情:“你干什么?”

“借过。”他声音有些低沉,悦耳动听,有着大提琴的奢华。孙言看到他身上的衣服品牌,连忙收起自己的不耐烦,正要好脸相待,发现对方腿微跛,走路一瘸一拐,眼中泄露出一些类似惋惜的情绪。

或许更多的是嘲笑,就像看到一只凤凰折了翅膀、一头老虎没了爪牙那种嘲笑。

让他们更吃惊的显然在后边。

高杨从自己巨型布包里抽出一根电棒,或许刚才踹车的强度太大,这会儿她一瘸一瘸的往那边走去。飞车族有两人,其中一个不小心被沉重的车压倒,在痛苦的呻-吟,另一人则是拼命拽他,想要推起车赶紧逃走。

他们显然没有遇到过这么彪悍的女人,大多数人在被抢的时候多是大喊大叫,然后原地跺脚,而他们在车上放纵的耻笑这些人的无能。

高杨电棒朝着那已经爬起来的人背后狠狠一击,受伤的脚将他直起的背狠狠踩下,人趴在了地上,脸上手上身上肮脏不堪。

一堆烂泥巴里生存的人。

“去你爸爸的!”高杨心中不高兴,这种不高兴积压很久,先是被灌酒,接着被张鹤年扔过来个人,再看到那人长得和白莳一个类型,就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白莳如果敢走,他就敢叫人取代白莳,或者直接废了他;再加上新人姓孙——这让高杨的气性值升到了最高处,被抢的那一瞬间宛如被点燃了□□,“嘭”的一声爆了。

她出手狠毒,身材瘦而高,长相也有些秾丽,让人们不由得往弱女子这种方向想,谁也没想到她居然会有这么大的力气,下手毫不留情,打人都朝着打死对方的方向发展,连有些开始乐呵呵围观的群众这时候听到歹徒的嗷嗷直叫,有些于心不忍。

更多的,则是觉得大快人心,唯恐高杨吃亏,把金隆酒店的保安队叫过来,制服歹人后连声对高杨道歉,大堂经理这时候也赶紧出来。

高杨把电棒拿纸擦了擦,扔回自己的包中,漠然道:“报警吧。”

另一个方向驶来一辆凯迪拉克,停在酒店门口,驾驶座上的人将钥匙扔给泊车小弟,来到副驾驶旁,将车门打开,伸手接住了美女的手,两人深情款款,瞥见不远处的风景,颇为诧异。

“那边怎么了?”美女好奇的探头。

“艾菲尔,你的好奇心还是这么重。”男人笑着摇头道。

“这难道不是人类的天性吗?”艾菲尔道,“快,金,我们去看看。”

金孟只得陪着公主,满足她得一切好奇心,保护她不受伤害,否则老丈人知道了,大概会骂自己无能。

而他决计不能让自己拥有这样的□□,因为吃软饭,就要有吃软饭的职业觉悟。

看到那个事故中心背影的时候,金孟的全身僵了僵,血液冲向头顶,下一秒钟好像就会火山喷发。

艾菲尔发现他的异常,打趣道:“怎么了,你的前女友?”

金孟呵呵笑了两声,机器人没上油一样僵硬,说话都没有中气:“怎么会呢。”

那么一瞬间,他想退回去,就像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人一样。

每个人都有弱点,他也有,他的弱点就是他的过去,他对不起的人很多,其中让他夜半被噩梦惊醒再也无法入睡的,也只有眼前这人。

高杨这么一番热身运动后,酒劲儿挥发了不少,转身准备找辆车回家的时候,瞥见了以为这辈子再也无法看见的两人。

世界这么大,散落天涯海角十年见不到面;世界又这么小,居然让曾经相依为命的三人重聚一家酒店门口。

那个走路一瘸一瘸的人慢慢上前,和高杨面对面。他的眼神里有乍眼重逢的喜悦,有失散多年的痛楚,那是回不去的过去和看不到的未来交织在一起产生的奇妙化学反应。

金孟也不得不鼓足了勇气,才能去面对这位长姊一样的人物,他头皮发麻,脑海中满都是当年自己头也不回离开的决绝。当年他不敢回头,而今他无法抬头。

“高杨,”瘸腿男人颤抖着声音开口,“好久不见。”

高杨怔忪地看着他,这个和她一同长大、一同患难、一同经历风雨的人,她看着他从男孩长成少年,又成为男人。她曾和他相看两相厌,又在漫长时间相处中如两条青藤缠绕在一起,完整无保留的爱过他,最后却被硬生生扯开、分离、消失,以为会是一生,原来只是过客。

雪飘在她睫毛上,她眨了眨眼睛,便化成雨水,看着好像眼泪,可她的眼睛早就干涸了。

孙向晚,孙向晚,这个名字在她心中仅剩的肥沃土地生存,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后来被她硬生生剜去,留下一个可怖又丑陋的疤痕。

金孟讪讪,带着不能自拔的愧疚,和被人看光似得耻辱,声音低喃,“高杨。”

高杨深吸一口气,冷冽的空气进入肺部,才让她冷静下来,活动被冷空气冻伤的脸,挤出一个万分难看的笑容:“原来过了这么多年,你连怎么称呼都忘了。”

金孟在难言的沉默中呼吸不畅,提及陈年旧事就像掀开棉絮发臭的被子,只能逆着午后的阳光看到活跃的灰尘,会忍不住捂住口鼻掩面而走,然而被定格在原地,便只能艰难开口:“大姐。”

高杨目光移向孙向晚,心中仿佛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在一瞬间出芽,生长,抽条,开花,然后呼啦啦的落下,只余一棵光秃秃的树干。

“好久不见,孙向晚。”

这个名字她曾经反复咀嚼,她曾经疯狂寻觅,对方却在一场灾难后留下一笔意外之财帮她逃脱死神之手,之后消失在人海,再也寻找不到。

雪下得更大了,飘飘悠悠、鹅毛一样从天上飘洒,将地面的一切肮脏掩盖,就这样从过去向未来眺望十年,未曾期待相逢的已然相逢,旧时的相聚离别也好像也化为齑粉,洋洋洒洒,随风远去。

假如你不曾一脸风尘,倘使我没有难辨命运。

“从前现在过去了再不来,红红落叶长埋尘土内,开始终结总是没变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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