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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往事》第四五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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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年,我们竟然入住了有三层高的楼房,仍有照片为证:我们一家四口站在楼前,这时的老妈已相当的丰满,食堂白工作服的扣子都似乎要绷掉了,老哥挨着老爸,穿着老妈织的毛坎肩,胸前有王朝两个字,我则挨着老妈,也是同样式的毛坎肩,只是胸前是小军两个字,就像小卒。这时的老爸是相当的年轻,年轻的叫人心疼,因为如今的他已是一头的白发,背驮起老高,粗糙的脸皮再也不会紧绷。是啊,连我都两道抬头纹,黑亮的皮肤早已暗淡,细腻不在。有点奇怪的是照片的边角处,除了一个大废墟山和山间的一棵大杨树外,竟还有那辆老牛车。

随着我们煤矿的人大批地迁居到这里,废墟山迅速地变成垃圾山,不过,那时的垃圾还很保守,所以这个山还是我们孩子的乐园,每天都要爬上冲下无数次。我们的玩伴有叫郑小立的,大刚和小刚,还有一个叫刘强的,我哥最大,也最能打,曾在第一次打架中把郑小立的嘴唇打出了血,那时我还不知道帮忙,可老哥已经是我们的头头了。他带我们爬那颗老杨树,带我们挖废墟洞,带我们雨中冲杀,最为神圣的是带我们玩“臭电池”,一块白色的臭石头,放进水里,就会不停地冒泡,在上面糊一层泥,开一个小洞,火柴一点,就会窜出火苗,并且可以燃烧个没完,直到石头变成泥。

没有两年我和老哥就开始幼儿园的生活了,原因很简单,二舅的孩子和老姨的孩子都已出生,曾经推我们哥俩的四轮小竹车,已换成他们两个,特别是老姨的孩子几乎是全年在这里,因为老姨是恢复高考的第一批大学生,长沙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了北京地质研究所,吃到窝边草的老姨夫后,出差更是经常的事,管孩子的空儿是一点没有,只好送回老家来。这时的姥姥虽心脏病已相当的严重,可对小孩的喜爱是有增无减,照样像带我们一样,推着小竹车买菜,赶集,照样把买回来的小羊小猪兔子什么的和他们放在一起。只不过,她还是什么都养不好,兔子瞎眼,羊成了瘸子,小猪不进食时就连奢侈的米粥加白糖都不吃,宁可活活的饿死。对了,大舅也有一个女儿了,只是大妗子对姥姥姥爷不太满意,孩子就始终在娘家,重男轻女的老思想也真是没有办法。

幼儿园的事儿有的就记得相当清楚了,有时为了吃到果丹皮背《锄禾》;有跑进女厕所,观察女的和我们男的有什么不同;有我吃鱼吃的好得到表扬,还有一件姥姥姥爷常挂在嘴边的我的聪明事儿:那时,我们每人有一个喝水的小茶缸儿,编了号码,平时放在一起,下课的时候各拿各的喝水。我是十八号,可我说什么也记不住,但我有我的窍门儿,那就是我总是走到最后,待别人拿完了,剩下的不就是我的了嘛!虽然是个笨办法,可没有伙伴发现我的笨,不就很是成功嘛,我还挺臭美地告诉他们老俩口,可没想到,这也成了他们的骄傲和乐事儿。这段时光,对老哥的记忆几乎没有,虽然我们在一个班,也许,这就印证了人以类聚这话的不错,我们不在一个群里。

接下来在我认为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件幸事,那就是我没有和我哥同年上小学。也许是我们的爸妈太专注工作了吧,都九月一号开学了,老妈还把我们两个八岁的孩子送到了幼儿园,幼儿园的阿姨看见我们就笑了,你们孩子都多大了还来幼儿园啊,快上小学去吧!老妈这才如梦方醒,赶忙一前一后驮着我们往规定的小学赶。结果到了学校,校长问我们的问题,什么住址啊,什么生日啊,什么你爸妈叫什么名字啊,哥哥对答入流,我却一问三不知,就连《锄禾》和《鹅》我也忘了怎么背了。于是校长得出结论:你的二小子还不适合上学呀!这样,我的老哥上了学,我只好先家里蹲。

没有上学的直接受益是和姥姥姥爷上北京。那时,老姨终于在筒子楼里有了自己的房间,也稳定了些,就希望姥姥到北京来带孩子。这样,自己的孩子可以在身边,还可以让自己的父母享受一下首都的生活。他们唯一的不愿意就是我,可没有办法,我不能上学,也不好回幼儿园,妈爸又都上班没空管我,姥姥姥爷也提出条件,就是我们可以上北京,可我们必须带上小军。于是,我坐上了长这么大第一次坐的交通工具——火车,还是t开头的。

现在想来,我也却是一个讨厌的,不招人待见的孩子。第一次在北京站坐电动阶梯,我就好奇的上下乱跑,接我们的老姨说什么也抓不住我,拿的行李滚了一阶梯,本来就战战兢兢的姥姥还摔趴下,说什么也爬不起来,越使劲抓扶手转动的皮带越往下拽她,还是姥爷看得明白,阶梯只朝下走,叫姥姥坐在台阶上不要乱动就好;到北京饺子馆吃饺子,上来几盘我搂到怀里几盘,谁也不叫吃,说自己都能吃了,姥姥抢了一个,说我眼大肚子小,我也说她,怎么一口假牙嚼的还挺快的,这样的事情在姥姥姥爷的眼中都是乐事儿,可老姨准黑透我了,这样的心态最终导致我在北京的丢失。

那天老姨打算带着我和姥爷到天坛看看,还给我讲了回音壁的奇妙,可在半路上,我看见卖冰棍的了,确切的说应该是卖雪糕的,还是小熊的形状,这是我从没有见过的,我苦苦哀求着要买,姥爷都掏出两毛钱了,却让老姨给塞了回去。我开始气人地撒泼打坠儿,不走路,现在想来是给老姨气坏了,拽着姥爷就走,直到拐角都没有停。其实,老姨是想吓唬吓唬我,以为我见他们没了,一定会追上他们的,可天生的臭倔和对自己认道儿的自信,一见她们没了,我起来就往家走,以至他们回身从拐角观察我的时候,我已不见了踪影。

过两个十字路口,过条大街,绕过几座大楼,就应该回到老姨家了,可我太小看北京了,同样的十字路口,同样的大街,同样的大楼,太多了,人也太多了,越走越不对劲,越走越陌生,越走越害怕。当然,不会有什么奇遇,也不会偶食奇花异果,更不会拜下美女师傅,害怕只叫小孩子哭鼻子抹眼泪。

这个时候,我的鬼头门儿(小聪明)开窍了,我看见了维持城市卫生,抓随地吐痰的戴红袖标的老太太,带红袖标一定不会是坏人,我上前就跪扑到老奶奶的腿前,说自己找不到家了。我求助的对象完全正确,不一会儿,六七个都戴红袖标的老太太就开始行动了,其实,我离老姨家并不算远。只是我也不知道老姨所在单位的名字,也不知道家所在的小区叫什么名字,只知道进走廊的大门口是弧形顶子,依据这个简单的特征,几个老太太都找疯了。终于在快天黑的时候,我才终于看见了也快疯了的姥姥和姥爷。

姥爷个子不高,体胖,圆肚子上有一条半尺长的口子伤疤,是地震时抱着老舅往外跑时被铁筋划开的。他十五岁就入党,在矿公安科退的休,打的一手好枪,性子自然烈的狠,本来就不想来北京的他,在找到我的当时就非走不可,大家好一通劝,包括带我回家的几个老太太,最终没有走成,我也开始淡定了下来,开始了在首都真正的生活。

那时,记忆比较清晰的是,我有时会和老姨夫在早晨去跑步。那时北京的早晨非常静,路灯似乎也不多,因为记忆中的晨光是一片一片的,还有大大的洒水车,在你身边开过。快过年的时候,我还和老姨到一个大铁制的蓄水池里买大鱼,买回的鱼相当的大,我拼命地双手提,也只能走几步远,好像买了两条养在大红塑料盆里,留着过年吃。对了,最最重要的是有电视看,并且正好演《霍元甲》,“……万里长城永不倒……”我都看入迷了,“迷踪拳”太厉害了,我说我怎么会和老姨夫去跑步呢,肯定和这电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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