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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妃有毒》第6章 以身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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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渊笑道:“你也有怕的时候?”上前拉过林茉的手,将匕首塞进她手心:“还给你的,拿好了。”

林茉怔怔的半晌,有刀在手,她有了些底气,虽然在这个男人面前,这刀也形同虚设。

“不过,你准备如何一生一世、生生世世报答我的不杀之恩呢?”男人似笑非笑。

刚从惊吓中回过神的林茉又被他问的愣住了,半晌才答道:“将军想要我如何报答?”

“我听闻你们中原女子报恩喜欢以身相许,你意下如何?”刘渊凑到林茉面前不无戏虐的问道,他向来不喜欢与人玩笑,平时有个吴起每天在他面前嬉皮笑脸,已经够他烦的了,此刻他不知道为什么就想逗她玩,看着她面红耳赤的样子尤其可爱。

感受到迎面而来的炙热气息,林茉耳根不由的发热,手在身后撑着身体,往旁边移过去,怯怯道: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在我们中原,以身相许这种事情必须得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己是做不得主的。”言下之意,不是我不愿意,而是我不得已,还请将军理解。

“当初你逼着卫家与你退婚的时候,也没见你这么听父母的话啊?”

“这事儿你也知道?”林茉惊得眼睛滴溜圆,“小时候不懂事,做下的荒唐事,将军可别取笑我了。”她本以为这档事也就洛阳传得沸沸扬扬,不曾想连胡人都知道了,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丢人丢大了。那个与林茉有婚约的卫家小哥是个出了名的美男子,据说是洛阳第一美男,长得比她还要好看几分,每次出门必会引起交通堵塞,整个洛阳城的女子都要上街围观,林茉想着若将来嫁给他,连出门都成问题,还能指望他陪自己仗剑走天涯?林茉一直以来的人生梦想便是仗剑走天涯,虽然那时候她还从来没有出过洛阳城,但她知道,

在遥远的北方,有一眼望不到边的草原;

南方有个大理国,那里藏着许多武林高手;

顺着洛河一直往东去,便能看到蓝色的大海;

往西越过寸草不生的沙漠,便能吃到世界上最甜的葡萄,前提是你能躲过无情的沙尘暴。

这些都只是听别人说的,但是她想要去看看,成为那个说的人。

林茉求她爹爹去帮她退婚,爹爹不肯,所以林茉就想了点办法,逼着卫家主动跟她取消婚约。可惜退婚这事儿闹得动静大了点,给林茉招了些不好的名声,用她祖母的话说,她这辈子怕是嫁不出去了。

再后来中原政权更迭,司马氏篡权,林茉的父亲为了躲避朝廷纷争,主动请缨戍守边城,她们一家便从洛阳迁居到了平阳,那时候她十二岁。林茉觉得躲避朝廷纷争都是借口,父亲请缨戍守边城的真正原因是她在洛阳祸事闯得太多,爹爹没有脸面在洛阳待下去了,才举家迁居。

“既然不能以身相许,那你还有什么可以报答我?”

“我可以给将军做使唤丫头,任劳任怨,绝无怨言。”林茉信誓旦旦的说。

”好,记住你说的话!”

大军入城后,没有征用官邸民宅,而是将新大营安扎在平阳城内的一片草地上,这片草地景色很好,中间有一条清浅的小溪流过,溪水清冽,可以直接饮用,平阳城大型的庆典活动都是在这里举行。

二人下了马车,直接入住新的军帐,陈设如初。

刘渊牵了林茉在外帐的地几前坐下,执笔在纸上写下:刘渊,字元海。字迹苍劲有力。

林茉盯着那笔迹,倒抽一口凉气,他居然是刘渊,传说中那个杀人如麻、一言不合就屠城的“玉面阎王”,原来害得她家破人亡的就是那个在草原上让人闻风丧胆的“玉面阎王”,这人恶名远扬,传说中他有一次抓住了混入部落的细作,挖了细作的眼珠子,炖了一锅汤送给对方的首领喝;他还曾把被他打败的部落首领的头颅骨送给部下当酒杯;更可恶的是他无妻无妾却有好些私生子,说白了就是做了坏事从来不负责,还去母留子。

林茉不着痕迹的把身子往外挪了挪,与他拉开些距离。

不过好像动作不够自然,露出了些蛛丝马迹,刘渊觉察到他的小动作,眼神黯了黯,不过旋即又恢复常色,把笔递给她,林茉会意也把自己的名字写了:林茉,字沐清。

“朝堂求功名,不若林下沐清风,好名字,沐儿可知道当年的竹林七贤?”他说的自然而然,这胡人居然能参透她名字的深意,让她不免惊讶,禽兽不可怕,就怕禽兽有文化,如今的胡人对中原了解之深,让她忍不住又为中原的前途担忧一番。但更令林茉惊讶的是,他居然叫她沐儿,只有她阿爹和阿娘才这么叫她,连她外公和舅舅都只叫她小五,他又怎么知道沐儿是她的乳名。

林茉强迫自己闭上了被惊得合不拢的嘴,端了端身子,端出一副大家闺秀的做派,“不求功名,只愿纵酒歌舞于竹林,肆意酣畅,我听父亲说起过,只可惜后来七人各奔东西,命运多舛,嵇叔夜更是遭人构陷,不免令人唏嘘。” 她自然不能在他面前失了中原的面子,她父亲是前朝重臣,司马氏乱权,父亲本与嵇康等人志同道合,也是要归隐山林,与竹酒为伍,迫于压力才不得不出仕,为远离朝堂纷争,自愿请命戍守边城,所以她对竹林七贤自然是耳熟能详的。

“你取名“渊”,可有何深意?”

刘渊微微一笑,伸出自己的左手,掌面向上置于林茉眼前,林茉一眼便看到他掌心里的血茄,是前日她射他那一箭的时候留下的,小心翼翼的问:“还疼吗?”

“一点小伤不妨事,看看我掌心的纹路。”刘渊提示道。

林茉细细看了半晌,也没用看出个所以然,索性用手指在他手心沿着纹路划过,突然恍然大悟,万般惊喜:“原来是个渊字。”她笑得有些张牙舞爪,虽说这有违君子好逑的窈窕淑女作风,但每次她发现什么新奇好玩的事情就会控制不住。

林茉正沉浸在自己的发现中不能自已,抬头却看到刘渊盯着她的脸看得出神,让林茉不禁怀疑他是不是正在她脸上找什么字的纹路,花裳对她说过:小姐你的脸嫩得像扒了皮的鸡蛋,所以她可以保证自己脸上一丝皱纹也没有。

林茉被他看得有点尴尬,不自觉的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刘渊才回过神来: “我出生时掌心便有渊字纹路,父王便以此为我取了名字。”

“竟这般神奇。”林茉敛了敛情绪,“将军,我还有一事不明,不知将军是如何猜到我的身世?”

“其一,这把匕首原是匈奴物件,每年的比武大赛拔得头筹的人才会得到一把,而这把原本的主人在一次与平阳的交战中战死了,与他交手的正是你的父亲。其二,军甲的脱卸机关复杂精妙,而你手法熟练,不是普通的民间女子能做到了。其三。。。”刘渊没有想到自己会跟这个小丫头解释这么多,他身居高位,向来惜字如金,除了下命令从不与人废话。

见刘渊停下来,林茉追问:“其三是什么?”

刘渊本想说她胸口的那块玉佩,却顿住了,没有继续:“没有其三了,单这两条你已经暴露了。”

玉佩的事情,他暂时还不想跟她说。

林茉感到无与伦比的挫败感,她自诩撒起谎来面不改色心不跳,编起故事来也有声有色,不曾想却老早被识破了。

林茉看着眼前的这个人,一袭月白色衣衫,越看越觉得似曾相识,但是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出在哪里见过,想得她脑壳都疼了。

“这么好看么?看得眼睛都直了。”刘渊轻轻弹了林茉的额头。

“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林茉忍不住问道。

刘渊忽的一怔,却又笑了:“是吗?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林茉还以为他记得,不曾想他并不知道,不免失望的耷拉了脑袋:“我想不起来了,或许我记错了。”

刘渊却揉了林茉的脑袋:“不急,慢慢想。”这语气和动作都像极了她阿爹,为何她总拿这个衣冠禽兽与她阿爹比,林茉觉得这样实在对不住她阿爹。这个男人与传说中的“玉面阎王”实在对不上号,但是只一瞬过后,便告诫自己千万不要被猪血蒙了眼,你是亲眼见过他兽性大发,对你又啃又咬时的样子,千万不要被蒙骗了去。

林茉又不着痕迹的往边上挪了挪,与他拉开一些距离。

内帐里,刘渊看到那张单人床,眉头不自觉的蹙了起来,林茉睡觉太不老实,那日抱着林茉在这床上睡了一夜,几次险些被踹下床。

“叫李福进来。”刘渊对着帐外喊话。

很快一个四十多岁略微发福的男人便匆匆进来了,他见到帐内汉服装扮的女子,惊讶万分,随即扑通跪地俯首,不敢抬头正视,慌张道:“将军有何吩咐?”

“帮我换张大床。”他对那个叫李福的人说。

“好勒,大床一直给您备着呢。”

“我何时说过要给我备大床?”刘渊有些诧异。

“这个嘛,”李福不敢抬眼去看他,用极低的声音怯怯的说:“红樱姑娘说让备着,早晚用的上。”说完赶紧退出内帐。

林茉正思索着红樱这个名字怎么听着有些耳熟,抬头却看到刘渊看他的眼神有些心虚,她特别肯定他的眼神是心虚,一般做了什么不地道的事情便会心虚,比如她这几天每次撒谎的时候便会心虚。忽得想起来这红樱便是她来这儿的头天晚上,刘渊叫进帐里的那个胡姬,怪不得心虚呢,当着外人的面大行周公之礼,做了这么禽兽不如的事情,不心虚才怪。

不刻便有一名士兵和李福抬着一张大床进到内帐,把原来的小床挪到边上,大床放在了小床的位置。

林茉看那李福准备把小床搬走,便一个箭步冲到小床边坐了下来,眼巴巴的看着他,那李福却抬头眼巴巴的看刘渊,刘渊一个怒目瞪过去,李福便一个激灵,一脸无奈的对林茉说:”姑娘有所不知,我军中军床短缺,您若占着此床,又要多一个人睡地上了,姑娘您就体恤下军中将士吧。”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若她再不起来倒显的太不近人情,林茉极不情愿的刚把屁股抬离那张小床,李福和那人就迅速的抬着床走了,跑的比兔子还快,嘴里还念叨着:“多谢姑娘体恤,多谢姑娘体恤。”可是谁又能体谅体谅她啊。

不远处的一张军帐里,红樱把李福这一通忙活全看在眼里,脸上尽是不甘。本来近几个月将军一直独宠红樱,除了她将军就没有叫过其她女人侍寝。她一直在等着将军允她留宿,如今却被这后来的小丫头片子捷足先登。气鼓鼓的放下帐帘,帐内五个女人一拥而上,五颗八卦的心足以把红樱给活活吞了。

“红樱姐姐,快说说,帐里那个到底是个什么模样,居然被将军留在帐内过夜?”

“就是就是,红樱姐姐这么漂亮都不曾被留下过,真想看看到底是何方妖孽。 ”

红樱被问的越发烦躁:“你们懂什么,不就是个还没发育好的小丫头片子,穿件男人睡袍,跑去勾引将军,真不知道将军什么眼光,居然中了她的招。”

说完红樱便蒙进被子里不肯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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