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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早燕》第2章:事事莫为人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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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女曹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鹿国公是秀才出生当年跟着其他五位人和秦宣文东征西途的,打仗领兵不在行,但又不能一无是处,否则在喝酒打屁之时岂不是被人说成笑柄,于是通读兵书,略有小成,在攻打郑国之时,献出三计攻下郑国从而名声大噪。

能取出曹子衿一名的鹿国公也是有墨水在肚子里的,他也算在国公中有学识的一位。

大秦初年,当时的枪王沈莫还未有枪王之名,只不过一枪法精湛的江湖浪客,途径国公府之时,不自觉的嘴角上扬,感觉自己遇到了一份机缘,在鹿国公纳闷之下,后同意入府,想收当时只有两岁的曹子衿为徒,被悍然拒绝,当时的鹿国公是朝廷钦封的国柱,有钱有权,很是讨厌这种江湖之人,也懒得打交道,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鹿国公打过仗,吃战争的苦吃到吐,好不容易安定下来了,又落得一身疾,江湖之中的门派争斗不亚于一场战争的残酷,刀剑无眼,爬不起来的便是死了,所以鹿国公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入江湖,但世事难料,沈莫斗金刚寺住持险胜半招,一举成名,自此枪王沈莫一名响彻江湖,在一雷雨夜,他撑一把油纸伞再次入咸阳来到国公府外,再一次想收曹子衿为徒。

还“有理有据”的说着这就是缘。

鹿国公拒绝,但是曹子衿答应了。

自此,鹿国公大女三岁离家,跟着枪王沈莫学习枪法。

后来没多久,二女曹言弦出生。

鹿国公这回有着防备,禁止一切江湖之人拜访,将二女“囚”于书房,攻读圣贤之书,想将二女培养成可入前堂的女官,大秦官职没有明文书写禁止女官入朝廷,所以鹿国公想法是没有错的,秦厉历22年春那时,蛮族凶悍入侵西蛮之地,朝中一片喧嚷,这个时候的曹言弦十二周岁了,恰逢母亲华夫人病重,她便拿着带帖入宫,求皇帝赐太医院九灵芝草治病,但此时边陲战况的军书如白雪一般入商书房,,秦皇根本无暇顾及。

人这一生总会遇见一两个贵人,会改变你的生活,你的习惯,你的思维,曹言弦遇到的第二个贵人便是当今的茯苓公主赢星晚,是秦宣唯一的姐姐,看着曹言弦如此梨花带雨的哭泣,触及到了茯苓公主心底那最柔软的一部分,告诉了她一个希望,但是却非常遥远。

江湖之上的东坡书院内有灵药,可让华夫人恢复健康,于是曹言弦便去了东坡书院,这一去便是十年,她被东坡书院给“污染”,华夫人在十年病重期间,再次诞下一子,也就是现在的曹齐天。

对于这两女一子,鹿国公很是欢喜,即使大女沾染江湖,即使母亲病危,二女十年不曾回家,鹿国公也不曾怪罪过什么,人都应该选择自己希冀且活成那个样子,为人父母为何要阻挡,要怪也就这女人没好命,看不到他们长大成人。

说到底,就是短命。

两女从小离家,对曹齐天的了解只有纨绔二字,鹿国公也不会说什么。

说到了解,还是鹿国公熟悉。

曹子衿看着鹿国公,认真的说着:“爹,您真的了解他吗?您天天在溜狗逗鸟的肯定不知道,我跟您说,昨个他.....”

鹿国公摇摇头,说道:“你想说,我未必想听,不过我倒是觉得你们有点莫名其妙,明明就是一个爹娘生的,为何差距这么大!”

“差距?”曹言弦惊讶疑惑。

鹿国公点点头。

可能两女感觉不到,但是通过这几年的接触,鹿国公已经知道了这两女在十几年内的变化,换句话说,也正是因为接触多了,感受到二人翻天覆地的变化,鹿国公萌生出了将位子传给曹齐天,在二位姐姐眼中,曹齐天再怎么纨绔,在鹿国公眼中,他就更适合国公一位。大女曹子衿习得枪王一袭枪法,但却与师教之大厢径庭,不过其师也不觉得有什么,相反很鼓励。

江湖很独特,不同于朝堂,它有着豪爽的气概,甚至是有着一笑泯恩仇的故事,但同时它也有朝堂的尔虞我诈,甚至更加阴险毒辣,鹿国公压根不担心大女染上的江湖气会令她陷入难处与危险中,一来有着枪王徒弟的名号,江湖之人定然不会为难,二来,豪爽之人能交到江湖不少名门正士,何况,得枪王之嫡传枪法的曹子衿实在没有必要担心这么多。

再来说说这二女吧

本是去东坡书院寻求灵药,但是却被“污染”,这污染一事却是鹿国公耍给东坡书院的一顶大帽子,为人子女哪有在母亲病重之时不回来的意思?但就是却是有,鹿国公开始时是非常怪罪二女的,但是随着时间,新情替旧情,曹言弦成为了东坡书院掌门的关门弟子,俨然有成为下一代掌门的资格,鹿国公也就慢慢不怪罪了,相反,他还会为此前怪罪二女之事觉察到惭愧。

这种惭愧只对女儿,对于东坡书院,“污染”的帽子依然还在。

“起风了,我先回房间了。”

咸阳处于中原正中央,日长夜短,天气也算还好,根本没有鹿国公说的什么起风了,两女也不阻拦,知道这老头不过找个烂借口离开罢了,但真正让两女不解且烦恼的是那“差距”

曹子衿问道:“他刚才说的差距....是何意思?”

曹言弦说道:“大概是年纪到了,乱说的罢了。”

她摇摇头:“我看不像。”

曹子衿说道:“父亲不像乱说,难道他真要将这国公之位给小弟?”

曹言弦拿着书卷,翻开到最新的一页,嘴里却悠悠的说道:“你我对这个位子无感,传于小弟也不足为奇,若将来他真的不成器,即使打断腿了也必须护住他。”

“护得住?”

曹言弦看着曹子衿,好像在想这话的背后,果然,没有那么简单,他既然是纨绔子弟,自然做的事情也纨绔,大秦律法中,对杀人,贪污与作奸犯科乃是大罪,曹子衿的意思很简单——他既然是个纨绔,再护也是徒劳,严重一点便是——莫要让火烧到自己。

“若真有那么一天,这位子不要可好,回些清净之地,墨香笔触。”

曹言弦的话已然表明,和曹子衿截然不同,一个练枪,讲究当断必断,不可留恋,一个习心,运书气温养,缠绵不绝。

曹子衿没有说话,沉默了下来。

这一天很长,京城咸阳似乎发生了很多事情,这只不过是国公府的家事,一个很复杂的家庭,那些看似很矛盾的矛盾和源头,其实不值一提,慢慢的天色到来,果真如鹿国公所说要起风了。

二女互相道别后,却都不闲着,天色一黑就该吃晚饭了,可那纨绔子弟,国公世子去哪了?

“小妹,他自己都不求上进,咱个何必为他操心这么多?国公府的规矩他又不是不知道,天黑吃饭,难道让全家等他?”曹子衿并非怪罪,更多是埋怨,就是一个小女孩因为父母送伞晚来而淋雨了,便大哭大闹,殊不知父母为了田的蔬菜不被淋坏,孩子吃了不好,这才耽搁了时间。

其实,一个家庭哪里有这么多是是非非,争权夺势,一家人罢了,只不过缺少了沟通。

市井故事中,总有孩童问道,天下最快的人是谁?大人们给出的答案总是不一样,有人说是轻功第一的宗盛,也有人说是号称鹰王的追风,但在孩童们的口中,天下第一快的永远都是张寞。

因为说张寞,张寞就到。

于是曹子衿说曹齐天,曹齐天到了。

.....

.....

纨绔世子有着纨绔世子的乐趣。

曹齐天喜欢上街,不是因为热闹,不是因为买卖,就是喜欢,因为人多,所以热闹和买卖都在,但同时也有许多的乐子,这些都是纨绔子弟的乐子。

咸阳城内的百姓都知道鹿国公府有一世子,乃次子,却是一非常难教服的大纨绔喜欢欺负百姓,调戏女子,吃饭不给钱,着实顽劣。

“嘿老头,听说你麻花是这条街有点名气的,来,给小爷来半根,要是属实小爷我有赏,要是坏了爷的胃口和心情,你这去城外边找你的摊子吧。”

东城区是咸阳城内最穷苦的城区,但临四十七巷却是一条热闹的街市,鹿国公世子便是这条热闹街市中最让人头疼的老虎,寻常百姓本就靠着点微薄收入来过活日子,出门摆摊都得看着点日子,烧点高香,寻个好日子多赚点,这要是哪天碰着这条虎,这小本买卖是没法做了,准备着去城外找摊子吧,运气好点,摊子残骸还能找个木匠给打回来,运气不好,只剩下一堆干柴咯。

很明显,今天的晁老头是倒了霉头了,我一惊一恐的手拿出两根缠绕在一起且若粗的短面放入滚烫的油锅之中,关是这起手的动作,世子殿下就颇为不耐烦的嚷道:“快点啊,你要耗死我是不?”

晁老头一吓。

短面掉入油锅,顷刻就在锅里翻滚,曹齐天盯着这锅,说道:“这锅火候不够呀。”

滚烫的油,滚烫的锅。

晁老头拿起一双筷子,翻了几下,随后夹了出来,因为曹齐天在旁边,让他很不利索,被溅出来的油滋了几下也没有出声,世子殿下笑着说道:“嚯,好功夫。”

炸至金黄的短面出锅还不能叫麻花,这个时候还不能叫麻花,曹齐天又说道:“快点,该撒芝麻了。”

晁老头惊恐的问道:“世子殿下,您要黑的还是白的?”

“有区别吗?”

晁老头对于这个问题还是很在意的,回答道:“香不香的问题。”

“随便。”

按照晁老头卖麻瓜的经验,来买麻花的人基本都会要黑芝麻因为香,但一市井乡民怎知道世子殿下的喜好,于是便按照口感经验,撒了黑芝麻,再拿油纸一包,由仆从拿给曹齐天。

只此一口,他的脸上没有什么波动,但随后就吐了出来,然后将麻瓜丢到了地上,旁边了乡民一惊,暗说道,出事啊。

曹齐天丢下一句话,转身就走了。

“可以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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