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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渊守则》第八十三章 怪剑特斯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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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窒息的人群不知是谁发出一声尖叫,顿时沸腾着四散开来,而啃食心脏之人对其他人似乎并无兴趣,只是专心得咀嚼着嘴里的碎肉。

一些自诩有些实力之人还是留了下来,并不是为了这名士兵报仇,这些人大多都是探险家,深渊之中见多了生死,自然也不会太过在意大陆上的血腥。

兰彻也没有走,他明白这些人不走的原因,面前这衣衫褴褛之人看似平常,但目力好些之人见了却会发现些古怪事。

这人的眼中眼白占据极多,几乎含了九成,一点黑色好像是被刺出的针孔来,而他背上更是镶嵌了十二颗附魔珠。

稍有见识的探险便知道,附魔珠是品质极高的灵魂系宝石,一般被镶嵌在铠甲之上或是被做成吊坠,对深渊中鬼魂系的魔物有极强的抑制作用。

附魔珠本身极为稀有,价值连城,就连一些有大佣兵团或是贵族支持的探险家,能得到一颗也算是如获至宝。

而面前怪人身上竟是有十二颗,颗颗都被镶在肉里,看其样子似乎是最近才被人镶在其中。

看着这些附魔珠紫光流转,任谁都是知道这并不是拿来克敌的,是来抑制怪人身上的一些东西的!

“老朋友,你也没落得个好下场。”李大神的声音在兰彻脑子回荡,令兰彻心中疑惑大生。

但任凭兰彻如何问去,李大神也不再回答这个问题。

怪人把掏出来的心脏吃了个赶紧,虎视留下来这些人,竟是径直绕过了他们,想着人群中奔去。

他的速度并不快,只比普通人快一点,但这也足够了,他奔向了离他最近的一名孩童,快速出手简直要将小男孩的头颅给切下来。

谁知小男孩出乎意料的一弯腰,竟是躲过了如此一击,劲风呼啸过耳,将他吓得哭了起来。

但脚上不停,向左一拐往路边一件小屋逃去。

本是用菜杂士兵得老妪恰好刚进了屋子,一见小男孩急匆匆地奔来,又是看见后头怪物一样的男子,脸上表情大变,急忙两门一闭,让小男孩鼻子里吃了一层门灰。

见着逼近的怪人,小男疯狂敲门,可惜里头的老妪却依旧无动于衷。

怪人出手见着小男孩如同见着已在盘中的美餐,抿了抿嘴便打算出手。

兰彻身形一动,他并非铁石心肠,哪里会见死不救,天赋一出,铁枪便要出手。

但他还是慢了一步,并不是怪人的动作比他快,而是一点银光比他更快。

银光只有一点,这一点却绝不浪费,亮在了怪人的喉头。

一个穿着火红大袍的男子站在了怪人边上,剑还在剑鞘里,剑鞘还在腰上。

怪人的喉头已经被戳出一个小洞,血还没有涌出来就已经凝结成块,摇晃着倒在了地上。

众人皆是大惊失色,这男子前一刻还站在远处观望,怎就一刹那到了怪人边上,同时怪人明明受了剑伤,他们却见男子连剑拔剑都没看见。

这些人自然是摇头叹息便走,在这样一个人面前想要拿半颗附魔珠,简直就是做梦。

兰彻自然也是看不清这男子的招式,只是令他更为震惊的是,这人倒是像北国女神口里提到过的一个传说级探险家。

那是一个要价极高的刺客,在大陆黑道的刺客之中排名前十,入行二十年从未失手,只是为人脾气极为古怪,他看得顺眼之人,别人出天价他也不杀,他想杀之人,纵使千军万马也拦不住。

据说他佩戴一杆细长轻剑,剑上刻金丝流花,名为“诛灭”,一些崇拜他的吟游诗人则歌颂他为“轻剑如电,是无声的星空,银光万点,其中点点绯红,银光中的绯红——怪剑特斯拉。”

眼前这名男子面容俊美,神情淡然,好像出手的不是他,杀的不是人,兰彻看不见剑鞘里的剑,只是这极快的出手,强大的心理素质,也只有杀人如麻的刽子手才能如此,兰彻自觉猜的八九不离十,也对这名男子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便是没有随着其他人离开,打算继续看下去。

“大神,看清了这男子的招式没有?”好戏一个人看总是没什么意思,兰彻想到李大神当初惊天一剑,不免去问些门道来。

李大神不屑的语气传来:“那是自然,这小伙子不错,可惜剑心落了下乘,使的是杀人剑,离卡拉夫终究是要有些距离。”

兰彻见李大神拿剑神卡拉夫比,心中更确定这是怪剑特斯拉,朝着李大神道:“他的天赋是?”

李大神停顿一会儿,道:“看不出。”

连见多识广的李大神也不知道这人天赋,兰彻便是更为好奇,毕竟一个人不用天赋成为传说级探险家,这种事情拿去与别人说,是会被笑掉大牙的。

就在两人交谈只是,红袍男子已经蹲下去摘取怪人尸体上的附魔珠,身后的小男孩送下口气,见这男子也不理他,一溜烟的跑走了。

男子已经取下了一颗,正要去取第二颗时,脸色轻微一变,疾速后退,怪人猛起身子,一口向男子左臂咬去,男子还是慢了半步,怪人的利齿直穿骨肉。

出窍,归鞘。

银光像是延迟的影像,在男子收剑后才在空中亮了起来,将这名怪人砍成数截,肉块落在了地上,黑血射了一地,显然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但男子并没停顿,而是从怀中取出一块手巾咬在嘴里,将自己的左袖口撸起,又是飞剑如电,整条左臂自肩头被切下。

男子脸色总算便得有些苍白起来,兰彻心中不解,但也要上前帮忙,男子见到兰彻,将手中刻着金色流花的长剑刺在了面前地里,示意兰彻不要再走近。

兰彻吃了闭门羹也不难过,只是从怀中掏出些药品纱布,这些药是冰在他受伤时留下的药,品质极为不凡。

男子冷冷道:“不用。”

兰彻笑道:“我留下,是我的事,是我看你顺眼,你用不用则是你的事,与我无关。”

说完掉头就走,也不回头。

李大神笑着道:“小伙子不错,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功夫,实在是有我当年的风范。”

兰彻轻呸一声,也不辩解。

李大神便接着说下去:“你别走太远,等会绕回去,在尸体的头颅里会有一枚法晶,你去将它取出来。”

兰彻迷惑:“法晶是什么,为什么会在怪人的脑子里?”

李大神叹了口气也不隐瞒:“这怪人我认识,是边哨站的人,是一名不折不扣的法师,他主修雷电系的法术,你若是将他的法晶吸收,你武装上的雷电就不再是花里胡哨的摆设了。”

兰彻倒吸一口凉气,法师!这个世界居然还有法师存在!他脑子里的谜团越来越多了。

但他还是压下了自己强烈的好奇心,只问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位法师会变成这样?”

“这我也不知,但这里一定暗藏玄机,否则那红衣小儿为什么要自断手臂,退一万步说光是那十二枚附魔珠就是极大的手笔,你去探探究竟说不定会对你有极大的裨益。”李大神道,但他还有后半句话没有说,参与这种事情,死的可能性也一点不小。

兰彻笑道:“你这老家伙,自己好奇心重还拿我当枪使,可惜谁让我也是个喜欢自找麻烦的人呢?我待会就回去看看,拿了法晶再去找那怪剑特斯拉,他现在急需修养,周围又没有危险一定不会走远,若是得了他的帮助,这一路上想必也会省事许多。”

李大神心里给兰彻点了十七八个赞,笑道:“你怎么就知道他会帮你呢,他刚才可是对你冷淡的很,就算你的套路不错,一座冰山也不是这么容易就融化的。”

他当然不知道,有一座用刀的冰山,就是兰彻一瓶烈酒所融化的,这件事连兰彻自己都没有想到过。

兰彻笑道:“为何他没有提前出手或是在怪人杀了小孩之后出手?那时候我已冲出,若是他看见我与怪人打斗的过程,必然会有所心得,左手也不会因为轻敌就此失去,之前走掉的探险家我想都是这样的打算。”

李大神难得的开始好奇起来:“哦?”

“那是因为他是个喜欢管闲事而且骄傲的人,他想救下孩童,更不想将猎物让给我,你说这样一个爱管闲事的人,会不将这件事情追究清吗,纵使我不去找他,也一定会在路上遇见他。”

“但就是这样一个骄傲逞强之人,怎么会与你一同上路呢?”

“你别忘了,他现在再骄傲,也是个躺着痛得流汗之人,再英雄的人物,虚弱的时候也会心软的,不然为什么那些吟游诗人的故事里,女主角都是在英雄重伤时俘获了他的心的?”

李大神大笑道:“这么说来,那北国女神也是将你的心牢牢栓死了,我的兰彻大英雄。”

兰彻老脸一红:“走开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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