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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秦末之我是刘邦》第七十六章:散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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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互相自己喝醉后发生的事情,隐隐约约的自己好像听见了水流声,然后一路漂流而下,然后就被冲到了岸上,等自己醒来,就来到了这里。

他看到自己身上的衣物全部被换了下来,身上还穿着一身比较简朴干练的渔人衣服,空气中还传出淡淡的鱼腥味,想必自己现在身处渔民居住的地方,自己身在闺房,应该是一名女子所救,就这样大致一看,他就猜出了个七七八八。

不一会外面一阵急促的走路的声音,原来是司徒如梦回来了,男子就定神向外面看去,他发现那女子身着金色纱衣,里面的杭州丝绸白袍若隐若现,腰间用一条集萃山淡蓝软纱轻轻挽住,略施脂粉,一头乌黑的发丝翩垂芊细腰间,头绾风流别致飞云髻,轻拢慢拈的云鬓里插着紫水晶缺月木兰簪,项上挂着圈玲珑剔透璎珞串,身着淡紫色对襟连衣裙,绣着连珠团花锦纹,内罩玉色烟萝银丝轻纱衫,衬着月白微粉色睡莲短腰襦,腰间用一条集萃山淡蓝软纱轻轻挽住,一看就是一名貌美如花的女子。

那人见到眼前人,不由得看痴了,司徒如梦不足为奇,因为每个男子见到她都是这副模样,不同的是眼前这俊男,短暂的失神之后,就恢复了清明,司徒如梦问道:“不知公子尊姓大名?”

男子道:“我名刘邦,多谢你的救命之恩,日后定会报答,敢问姑娘芳名?”

原来刘邦被人丢入河中,流落到了此处。

司徒如梦说道:“我名司徒如梦,公子不必多礼。”

然后他们一阵寒暄之后,刘邦就要跟那个司徒如梦告别,因为他心怀自己的兄弟,以及那一千多名手下的性命,虽说这里景好人美,确实是一个好地方。

但现在还不是时候,他已经预感到这再过几年之后,天下就会大乱了,自己现在才有一千多的军队,如何在乱世之中生存,所以赶紧在即将到来的乱世,组建自己的势力,让自己拥有自保的力量才是正选,他便给那个司徒如梦说明了自己的意向,他看得出拉女子对自己有那么一点意思,而且还作为自己的救命恩人,自己总不能就这样什么都不说一下就走了吧,这样就显得太忘恩负义了吧。

司徒如梦听到他的话,表示理解,毕竟好男儿志在四方,不应该为了儿女情长而畏手畏脚的,况且她司徒如梦喜欢的男人,就应该是一个顶天立地敢作敢为的男人,龙游浅滩只是一时,一旦的势,那将是势不可挡的,她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刘邦就收拾好自己的行囊,准备出发,寻找自己的弟兄和属下,其实他也没什么东西好收拾的,但那司徒如梦还是去买了一些换洗的衣物,还把他随身的那个手机还给了他,行囊里还给他放了很多的细软,作为他的盘缠。。

刘邦看到手机的一刹那,顿时热泪盈眶,想起了自己的家乡,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自己穿越这么久了,每次看到手机的时候他都会忍不住想起自己的家乡,他看到自己手机因为长时间进水黑屏了,不由得觉得一痛,赶紧寻找解救措施,把外壳打开,用干布擦拭赶紧,然后放入太阳底下晾晒,司徒如梦哪里见到过这样的稀奇玩意儿,不由得觉得好奇,对刘邦的敬佩更深了一分。等到手机被晾晒干了之后,他把电池放入其中,重新启动,发现手机竟然没有坏,还能使用,犀利喜出望外,连忙向司徒如梦道谢。

然后刘邦就跟她告别离开了,是单独的告别,他没有跟其他的人告别,不想打扰她们,悄悄地走了,司徒如梦一路跟随着他走了很远,这时候刘邦好像听到了在未穿越前喜欢听的一首歌。《喜欢就这样静静的走着》

喜欢就这样静静地走着

顺着一条不大不小的河

看挺拔的白杨依然倔强执着

青色的小草却已漫上山坡

听哗哗的河水依旧唱着山歌

小鱼儿却在相互诉说

喜欢就这样静静地走着

什么也不去想

什么也不去做

就只是这样漫无目地的走着

喜欢就这样静静地走着

昨日的种种

已化作一首不老的歌

只是嗓音已被时光撕破

歌词也已经被岁月碾磨成沫

喜欢就这样静静地走着

风沿着耳际呼呼的穿过

那无非只是

无纳兰风月的传说

雨顺着脸庞轻轻的飘过

那也无非只是

被遗忘的几许花开花落

喜欢就这样静静地走着

我伸出双手

已看不清手掌的纹络

我迈开脚步

已迈不过小小的沟壑

喜欢就这样静静地走着

走着走着

走到了四十不惑

闭眼,沉默

喜欢就这样静静地走着

还记得少时的青春活泼

还有校园里绽放的花朵

还记得年轻的努力拼搏

还有恋爱时满脸的羞涩

喜欢就这样静静地走着

走着走着

胸中已没有了熊熊烈火

没有了那份炙热

有的只是冬天的一缕阳光

温暖你我

走着走着

眼中已没有了陆离斑驳

没有了太多诱惑

有的只是一片湖光山色

美丽相和

喜欢就这样静静地走着

仰望天空日渐广阔

俯瞰流水依稀淡泊

岁月蹉跎

世界婆娑

而我却依然是我

喜欢就这样静静地走着

天下无不塞之宴席,司徒如梦将这个第一次让自己怦然心动的男人,送了好远好远,直到自己在可看不见为止,她才转身向自己的住处跑去,顿时泪如雨下。

话说刘邦,他就这样顺着小道绕大道,走了好长时间,刘邦终于看到了一个雄伟高耸的城墙,心中暗舒了一口气,还好没有走错。路上行人渐多。此时他的头发比之古人也不短多少,但是因为自己行走多时头发多少有些松乱了,按着脑中的资料学模学样的编了起来,两条破布一绑,还真有点古人的样子。比之现代人发型的他,竟增艳不止一分两分,即使那身破旧的长布衫亦难掩分毫。俊美绝伦,宛如玉树临风一般的绝世风姿,引得路人纷纷注目。回头率绝对百分百。在无数道目光的伴随下,刘邦来到了城门前,正要伸手掏两文的入城费(这些知识什么的,刘邦早就知道的,以后刘邦所知一切风俗习惯等,皆由此得,不多作解释。多了大家也烦,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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