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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狱》1.不知未来的少年少女们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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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夏日,夜色正浓,漆黑的夜空只有白弯弯的月亮挂在那里。一株高大的槐树耸立在十字路口,路边除了一家小超市外就只有绿化带,这大槐树倒是因此甚是显眼。知了懒洋洋地趴在树上,不知厌倦的鸣叫着,叫声一波盖过一波。树下零散的摆着五张桌子,坐满了人,吵吵嚷嚷的吃着串,拼着酒。

大排档的摊位摆在这么个地方,甚是少见。知了的叫声、汽车的鸣笛声加上食客的叫喊声,只能用一个乱字来形容。

李涵轩曾这样问过老板:“大叔,你没想过换个清静点儿的地方?”

老板回他:“这路口生意好,热闹,再说了,摆了这么多年了,我要换个地方,你们晚上下班吃什么去?”

李涵轩打趣道:“要不干脆你就专做我们的生意好啦,这儿都快成警局的食堂了。”

老板笑着回应道:“小家伙,等你毕了业,进了局子,当了干部,我会认真考虑一下的。”

警局很偏,附近就这么一个夜摊,到这儿吃饭的基本都是局里人,只有六日才有些附近居民溜溜达达地过来吃串。李涵轩头一次来还是在12岁的时候,之后每到夏天,他父亲李越就时不时的骑着嘎呦嘎呦的蓝色淑女车,载着他来这儿吃串儿。时间久了,他和老板也就熟络了。

如今李涵轩17了,可谓是天资聪慧,学业上的事从来没叫李越担心过,一直在年级里霸榜。加上人长的又帅气,性格开朗,运动万能,倍受学校里的女生追捧,除了家境一般外,就是个典型的白马王子。

除此之外,学校里他还有个“神探”的绰号。由来很是神话,李涵轩从初中起就开始帮着父亲办案。虽说一开始李越很抵触,因为他不想让儿子干刑警,想让他当个外科医生,或者律师。但久而久之,李越发现儿子是真的适合当刑警,那天马行空的破案思路完全出人意料。更重要的是,就如同他第一次偷偷的从电脑上当下资料,三天就破了自己头疼了一个月的案子时一样,每件案子都破的迅速且完美。为此市里的电视台还专门对他做过访谈,称他是“神探小福尔摩斯”。这节目播出后,就如同一颗炸雷投进了水里,在李涵轩的圈子里激起层层波浪。男生们崇拜他,想和他一起办案;女生们爱慕他,想和他一起漫漫的踏过人旅途。自此他就出名了,这绰号就从初中被人叫到了如今的高二。

今晚,这对父子又坐在树下的老位置吃喝着。桌子上摆着个大白盘,几串肥滋滋的的肉串躺在里边。盘子边儿上堆着两堆光秃秃的铁签子和一堆由毛豆皮、花生壳组成的小山,小山旁边儿立着个空空的酒瓶和半瓶可乐。显然这顿饭是到了该收尾的时候了。

“小子,10点了,吃完了回去吧,今儿我住局里。”李越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看了眼戴了20年的手表。手表很便宜,不是什么名牌,这么多年了,虽然表身难免留下岁月的痕迹,但是表针依然有力的走动着。

“明天照旧?”李涵轩吃完最后一串,擦了擦嘴,盯着李越。

“照旧。这次的案子不简单,学校那边儿已经给你谈妥了,只要你按时回去考试,成绩不下滑,他们不管。”

“好嘞,有您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我说老爹啊,这案子都查了一个多月了,还是没有头绪,更麻烦的是越来越多的案子冒了出来。”李涵轩晃着可乐,有点儿心不在焉。

“也有你小子犯难的时候,”李越摸摸下巴,似笑非笑地说道,“走吧走吧,小神探快回去睡觉吧。”

“好吧,那我走咯,代我跟赵老问声好。对了,别忘了提醒他吃药。”

“行啦行啦。走吧。”李越摆摆手。

赵老是李涵轩在警局里的师傅,60多的老爷子,退休了闲的没事总是回局子里转悠。李涵轩出名后,老爷子就天天来跟李越“友好洽谈”,想收李涵轩这么一个弟子。虽然赵老在局里德高望重,退休前也是李越的上司,但李越一开始就压根没想让儿子干这行,就一直没同意。也不知道老爷子是爱才心切,还是闲的没事,这一谈就是俩月,李越拗不过老爷子,只得应了下来。老爷子开心的不得了,用他的话是:我这一身衣钵总算有人传承啦。而李涵轩从赵老这里学到了许多,受益匪浅,对他很是敬重。

寻常的案子赵老都没在意过,随便看看便走了。但这次的案子线索甚少,有的线索也甚是诡异,赵老来了兴趣,便在局里住下了。

摊子位置挺偏僻,到李涵轩的家要步行20多分钟。途经一道天然的小湖泊,位于大道的旁边,四周植被茂密,流浪的猫狗常来这里饮水歇息,有时候甚至还能见到一两只掠过的小松鼠。这地方从大道上来看很难被发现,平常几乎没有人来,李涵轩也是被莫子泱带过来才知道了有这么个静谧怡人的地方。

头一次被他带过来的时候,李涵轩就喜欢上了这里的宁静。那时候虽说刚上高一,但因为知名度太高,所以刚一开学班里班外的男生女生总是叽叽喳喳的围着他转,都很自来熟的样子。只有角落里的莫子泱静静的看着窗外,愣愣的望着天空。

如果说李涵轩是白马王子,那么莫子泱就是泥洼里再普通不过的青蛙。身材说不上肥胖臃肿,但也论不得苗条瘦小。170的身高在如今男生的水平线以下,也许是由于体重的原因,两腿和上身的比例看起来不是很协调,给人一种下短上长的感觉。相貌谈不上丑陋也不能说平淡,戴着副黑框眼镜,两个眼睛大大的很是好看,就是呆愣愣的没有年轻人应有的朝气,这也可惜了眼眶上的一对剑眉。鼻子也饱满挺拔,嘴唇不薄不厚,嘴巴也不大不小。五官长得都恰到好处,只不过全被脸颊的肥肉破坏了应有的美感。再加上沉默寡言,从来不会拒绝的性子,经常被人占便宜甚至被别的男生们留下来“谈心”。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李涵轩跟他搭话,外人不知道李涵轩是怎么想的,突然会关注起这么一个衰男,而且两人的关系一天比一天好。众人都是识趣的,一来是敬重李涵轩,二来也是不想冒着被全校女生“约架”的风险而惹他生气,就没再找莫子泱的麻烦。不找麻烦并不代表能成为朋友,莫子泱在班里还是一个被孤立的存在,在外人看来,他太无趣,所以他们不知李涵轩的想法。

其实李涵轩就想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他发现只要待在在莫子泱身边儿,就没人上来搭话。虽有利用之嫌,但也是各有好处。而且不知怎的,李涵轩莫名的对他有种亲切之感。这也是刚开学那段时间他没找莫子泱搭话的原因,因为这种感觉很奇特,他知道同性恋的存在,也不反对,可他自己并不是啊。问题就出在这了,李涵轩花了一段时间来确定这不是什么仰慕啊、爱恋啊之类的情感,如果非要给一个词来形容,那只能是“亲情”,就像家一样的感觉。

就这样不可思议的,俩人混了俩礼拜就熟的不得了,各自的喜好啊、厌恶啊全都门清,就连心底的小秘密都说与了对方。一个平凡无奇的日子,莫子泱把李涵轩带过来一起分享这份秘密的湖泊,也就是那天,李涵轩知道了莫子泱有个在隔壁班的铁哥们和在本班里喜欢的女孩。

莫子泱的铁哥们于晖,从小学莫子泱转过来后,到现在高中都在同一个学校。只有高中没在同一个班,为此于晖还愤愤的找自己的班主任要求转班,结果很明了,被教育了一顿后灰头土脸的溜出了办公室。于晖人缘不错,也很护着莫子泱,除了他们班男生,其他班男生都有找过莫子泱麻烦。每次莫子泱被叫去“谈心”,都是于晖解了场。有时候人熟,话好说,东扯西扯就过去了。有时候人太浑,只能见真招,也是“东扯西扯”就过去了。别看他瘦,但精壮。从小到大架打多了,下手狠却不黑,知道该打哪儿,打哪儿最管用,一拳打下来,虽不见血,但也疼的人嗷嗷叫。这好说话的人,一次两次也就不找莫子泱麻烦了。这浑到底的人,每被打了一次,就多叫几个人儿,校里的也好、社会的也好,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多关系。这帮人打了四五次,还想接着打呢,就被李涵轩压下去了。于晖对此也很是感激,既保护了莫子泱,也少了皮肉之苦,毕竟被人打也是很疼的。

于晖和李涵轩也成了朋友,仨人暗地里被人戏称“铁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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