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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剑征天》第三章 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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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冷清清的街道上,还剩两家面摊,看样子也即将打烊;一队巡防兵沿街走过,甲胄唠嘈,更加反衬了街道的冷清。

闹到现在,已是亥时。

李小默拖着疲倦的身躯走在街道上,继续寻找落脚的地方。

前方一家面摊,掌柜的正和一个女顾客吵了起来:

“什么?这就是你付给我的钱?这大半夜的,我特地给你做了一碗面,你居然就给我这么一串破玩意儿。”

“这个真的不可以吗?那你要的钱,究竟是什么模样的。”顾客十分为难。

掌柜的青筋暴起,口水溅出,哭笑不得道:“什么模样?钱你都不认识?那你认识爹娘吗?你别跟我装蒜,赶紧找找,看看身上还有没有其他值钱的东西。”

那个顾客往后退了退,原地愣愣地站着,她真的没有其他值钱的东西了。

掌柜的想对那顾客动粗,但又见她举止飘逸脱俗,一身打扮也是颇有几分仙气,担心她也是哪座名川大山的修士,真要动起手来,未必是她对手,所以只得站着跟她使气。

修士,是当今世上最为崇高的职业,且不说他们能斩妖除魔,单说行走江湖,就很少人敢欺负他们。

李小默拉着驴车走了过去,见顾客是位女子,身穿淡青色衣裳,身材颀长,可惜右边脸颊上长了一小块血斑。那血斑大约有茶杯大小。

不过五官非常耐看,长眉入鬓,一双清丽的桃花目,目光清冷却透着柔情,鼻梁直挺,嘴唇丰润,轮廓清晰如刻。

面摊的掌柜一看有人走了过来,连忙拉李小默过来评理,指着桌子上的那串东西,道:

“小兄弟你来评评理,我大晚上的给她做了碗面,她吃完居然只给了我一串贝壳,你说这不是存心讹我嘛?”

李小默看了看桌子上那一串精致的贝壳,再看看那姑娘一脸的无辜,跟掌柜的道:“算了,她这钱我先替她付了吧。”

“真的吗?你真是个大好人!这姑娘年纪轻轻的不学好,出来讹人,哎......”掌柜的笑得合不拢嘴。

李小默掏出几个铜板,放在掌柜的手掌上,跟掌柜的道:“好了,你也别说了。”

青衣女子瞥了一眼那些铜板,终于知道掌柜的要的是什么圆圆的圈内一个方孔。

李小默付完钱后,拿起桌子上的贝壳,转身递给那姑娘,微微笑道:“你这贝壳很精致,也很好看,不过人家掌柜的不需要,你还是收回去吧。”

“他为什么不要?这......不是可以换东西吗?”青衣姑娘收回贝壳,疑惑的脸上,带着纯真。

李小默一愣,心中哭笑不得,解释道:“贝壳在很久很久以前的确可以直接换东西,不过现在不行,你必须先把它卖掉,换成钱。”

“钱?”青衣姑娘的眉毛微微蹙起,单纯而清丽的脸上,写满了疑惑。

那掌柜的正在收拾东西,听了姑娘这话,忍不住笑道:“也不知道是从哪座山沟里爬出来的傻姑娘,怕是被人卖了都不知道,一个人也敢进城来。”

李小默听了,咧咧一笑,想要化解那姑娘的尴尬,但是她似乎并不在意掌柜的话,只是看着李小默,等他的答案。

“就是我刚才给掌柜的那几个铜板。”李小默这时候也开始有些奔溃了,这世上居然还有人不认识钱!

“哦......”青衣女子漠然地低下眉头,似懂非懂。

她顿了顿,又抬起眉眼,看着李小默问:“那你为什么帮我?”

那目光,水亮水亮的,仿佛从未见过俗世人间一般,清澈得像天上的湖泊。

李小默淡漠道:“江湖救急而已,倘若今后我有难,刚好也被你碰上了,你也不会袖手旁观的是不是?”

其实,还因为觉得她长得煞是好看,又有些流露街头的同病相怜。

青衣姑娘微微地点了下头,道:“那,这串贝壳就是你的了。”

东西是好看,但李小默也不须要啊!不过为了不让人家难堪,还是权且“买”下吧,当个辟邪项链什么的,倒也凑合。

“好。”李小默接过那串贝壳。

“你叫什么名字?”姑娘又问。

“李小默,默默无闻的默。”

“我叫林青澜,谢谢你。”

“林青澜,好,我记住了。”李小默说完,拉着驴车,继续前行。

林青澜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然后也转身向反方向离去。

夜已深沉,面摊的掌柜麻利地收拾摊子,打完烊后也匆匆地回家去,大街上变得更加冷清。

李小默拉着驴车,继续往街头的深处走去,渐渐消失在夜色中。

林青澜独自一人漫无目的地走着。她刚进城不久,见有人深夜煮面,便叫了一碗,却没想到掌柜的会向她要钱。

她在海边独自生活了二十年,原本对钱的认识非常抽象,这种神奇的东西,还只是在书上看到过,并未真正见过,况且如今哪朝哪代她也不知,更别提使用什么货币了。

所以才会闹出了刚才尴尬的一幕。

她按照师父给所给卷轴的指示,离开海边后,就直接赶来斯皇城。但放眼城中,她也没有一个亲人朋友,身无分文,也不知道要去哪儿落脚。

如今也只得跟李小默一样,流露街头。

她不知走了多久,前方突然遇到一队巡防的官兵,拿着一叠纸过来,在各处路口的墙上张贴。

士兵们贴完一处,又急急忙忙赶往下一处去张贴,一条街就贴了好几处。

待士兵们走了以后,她走近前去看告示,上面的画像很是面善,榜上还附有一段文字,大意是:

犯人李小默,二十岁,身穿粗短葛衣,三月十三酉时,于紫裕楼刺杀莒国王子杜宵,致其身亡,有能助官府将嫌疑人捉拿归案,赏银钱三百两。

“这不就是刚才替我付账的那个人吗?赏银钱三百两?”她回头看了看,调头去寻李小默......

一夜间,满城都贴满了捉拿李小默的告示。

第二天一大早,全城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几个闲人在告示前议论起来:

“这不是上个月给我家运送鸡蛋的那个脚夫嘛,我看他人挺好的,怎么会是刺杀王子的刺客呢?”

“现在的送货小哥,个个都是卧虎藏龙啊。”

“安国和莒国会不会为此开战啊?”

……

正当人们议论纷纷的时候,李小默却在城内一座小山下刚睡醒,从草料堆里爬出来,伸了个懒腰,手舞足蹈,哼着小曲,自娱自乐,精神振奋:

“啊!美好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也许是早上天气晴朗,春光灿烂的原因吧,他心情格外的好!先给小驴喂了几口草,然后拉着它上路,准备到大街上买个馒头,然后出城回家。

走到了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他突然发觉有点不对劲儿,路过的大婶,甚至是老奶奶,都在盯着他看,让他觉得怪不好意思的,禁不住问自己:“我真有这么俊吗?怎么都盯着我看呢?”

走到前方,刚好碰到了告示,他兴致索然地凑了过去,也想看个热闹。

但是,他一看告示后,整个人一下子都吓呆了,那告示上的通缉犯不就是自己吗?什么刺杀王子?昨天也只是打晕他们而已,难道是出手过重,失手杀人了?

他心乱如麻,摊上这么大的事!

血气冲上头顶,他不禁向后颠了一步,满心的悲愤,想不到命里竟有此劫。

他低着头,悄悄地把车卸掉,单拉着驴走,打算先给驴找个安顿的地方,然后逃跑。

这条驴,从小就跟了他,和他亲如兄弟,又是他父母的遗物,所以他还是不忍心丢下它。

他拉着驴,低着头,行色匆匆,正要躲进巷子里的时候,忽然被一群捕快围住了。

这群捕快分别是由两个大妈带过来的,这两个大妈就是刚才在路上盯着李小默看的人,她们看的不是李小默,而是行走的三百两。

“我先看到的,这三百两是我的。”

“我先看到的,赏银当然是我的!”

两个妇人一见面就吵了起来。

“好了,好了,你们都别争了,到了衙门后,自有分说。”

捕快劝住了两个妇人,然后看了看随身携带的画像,再审视了一遍李小默,最后确定他就是嫌疑犯,于是喝道:

“跟我们走吧,去趟城尉俯。”

李小默指着捕快手中的画像,讪笑道:“官差大哥,您是不是认错了人了,要不要再对照一下?您先看这画上的人,贼眉鼠眼的,再看看我,浓眉大眼,明显比他俊多了。”

他一边说,一边摆了个特别好的姿势,等待捕快的重新审视。

“搔首弄姿,俊个屁,快走!”捕快以为李小默要耍滑,立刻拔刀架在他脖子上,大声呵斥。

两个捕快不由分说,上前将他的手绑了。

“我真的不是你们要抓的人,你们搞错了。”李小默抵死不认。

“再不走就是找罪受,快走!”捕快大声呵斥。

李小默没法,只得跟着他们走。

两个妇人跟在后面,彼此盯着对方,谁也不服谁。

一个捕快夺过李小默手中的驴,把驴也一并牵走。

那驴一开始是不走的,任凭捕快拳打脚踢,它只是摇头晃脑,四条腿寸步不移。

直到其他捕快把李小默带远,快要离开它视线的时候,它才急切地跟上,眼珠里分明滚下两行泪水,止不住低沉地“嘤嘤嘤”。

李小默回头看一眼追上来的驴,对官差恳切道:“几位官差大哥,请你们一定要善待我这驴,它没有罪,不要杀它,它最爱吃胡萝卜......”

几个捕快笑道:

“都自身难保了,还挂念着这畜生的死活,也真是好笑。”

“衙门杀不杀它,还能由得我们几个捕快决定?那我们岂不是发达了?”

大街上,人们看着官差押着一个人走过,议论纷纷:

“这不就是那个脚夫吗?”

“以前看着挺老实上进的,经常让他帮我送菜,想不到会去刺杀王子。”

“这么快就抓到了,不到半天功夫,三百两真好赚。”

……

李小默埋着头往前走。从昨天到现在,不到一日光景,他却仿佛是被推上了戏台,一出又一出地被演,身不由己。好像冥冥之中,有人给他设了一个局,让他一步一步踏进死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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