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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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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旧的神明转身离去,新的神明在一片光辉中诞生,所有旧世界的生物都遭到追杀,只有于最黑暗的地下苟延残喘……

上古之书第三章第一节

“轰隆!”

“轰隆!”

头部被雕成羊角的破城锤一下又一下的撞击着黑暗宫殿厚重的大门。每撞一下,大门就发出一阵颤抖。

“砰……哗啦!”伴随着最后一下有力的冲击,坚固如磐石的大门也终于屈服在外来的暴力下。挡在进攻者面前最后的障碍被攻破了。

“万岁!万岁!”

伴随着巨大的欢呼声,全副武装的人类的战士从大门冲进了这黑暗宫殿。为胜利和希望所鼓舞,人流处于狂热之中。已经没有任何阻挡他们脚步的东西了。

踏进宫殿的瞬间,冲锋的**骤然冷却了下来。柱子上的火把依然在燃烧着,透过那些许的火光,战士们能看见那遍布墙壁与地板的无数残肢碎肉。

金属的碎片混合在血肉的浆液中间,已经无法知道到底曾经是什么,到底是武器还是盔甲,正如同无法知道这些血肉碎片到底是属于人类还是魔族,或者是属于那个肢体部分。

“前进!”指挥官发出了继续进攻的命令。他们已经没有退路了,无论是什么,他们都必须去面对。

一路上没有任何的抵抗,只有无数的血肉碎片向这批入侵者述说这里曾经发生的恐怖的战斗,士兵们踏踩着血海前进,哪怕是他们中最勇敢的,都为着悲惨的场面所震慑。

到了,这是黑暗的大殿,这里也为碎肉血迹所覆盖。人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在那黑暗的王座下倒着魔王的身躯。昔日的恐怖化身如今躺在自己的血泊中,一动不动。这是唯一的一个完整的尸体。

“维夏成功了!”不知道谁第一开始高呼,然后,所有的人类都开始欢呼起来。人们互相拥抱,彼此亲吻,有人跪在这血池地面上哭泣,有人举起神圣的徽章向上神祷告,他们的勇士完成了那光荣的任务,恐怖的魔王已经被打败了!

“维夏!维夏!”在这一片的庆祝声中,少数的人开始寻觅他们的英雄,但是四周没有任何完整的躯体。人们从欢呼中寂静下来,每个人都四处寻觅英雄的踪迹,但是什么都没有,没有幸存者,这里除了化为肉浆的尸体和金属的残片外,只剩下血。

“看这个!”

伴随着一声呐喊,每个人的眼睛都集中到了一个士兵的手上,他手上拿着一个金色的头盔。

头盔已经严重扭曲变形,如果里面曾经保护着一颗头颅的话,那么这个头颅已经被彻底的粉碎了。人们记得这头盔的原来主人,那是那个给了他们希望,带领他们起来反抗的人所戴的防具。

四周一片沉默。没有人出声,但是人们心里已经知道他们的勇士和英雄已经逝去,化为充斥大殿的血肉一部分。

“看啊!修罗……”另外一声惊叫响起,士兵们转身看去,看到魔王的尸体正在移动。

魔王修罗挣扎着抬起他的上半身,看着这群严阵以待的入侵者,他发出了一阵狂笑。这个魔王和他的力量是如此的强大无情,哪怕他现在已经奄奄一息,也没有人敢上前一步。每个人都紧握着武器,紧张的看着正在狂笑的魔王。

“趁现在享受你们的胜利吧!愚蠢的人类!”魔王用一只手指指向面前的敌人们,他的脸上充满了扭曲的仇恨。“但是记的,我必将回归!到那时,我将不是来征服,而是来毁灭!”

伴随着最后的一个声音,魔王的身躯无力的倒下,变成了真正不会动的尸体。

一个威严的声音传来。

“维夏已经完成了他的任务,现在轮到我们完成我们的使命了!”年迈的将军大步向前,“他已经成功的猎杀了魔王,我们必须完成我们的任务了!不要畏惧魔王的诅咒,我们要按照维夏的话做。把修罗的头带到神圣之地去。他永远也休想复活!”

“人类万岁!”他从魔王的身边拿起魔王的配剑,用那剑斩下魔王的首级,举起来大声高呼!

“万岁!”每个人都举起他们的武器,大声的欢呼,这是万众一心的胜利高呼。

……

神话之前,在那不可考证的古老年代,海魔,陆魔,空魔共推魔人修罗为王,发兵进犯人界……

在经过了十四年的战争后,人类终于被异族的铁蹄征服,修罗统一了魔界和人界。世界陷入黑暗,魔鬼恣意肆虐,人类在征服者的铁蹄下,万般苦痛……

英雄维尔·夏克为了拯救人民,一个人登上神圣之地,在那里向上神祈祷。他不眠不休,连续七天七夜,终于感动上神,赐给他能和修罗对抗的勇气和力量。

英雄率领人民对抗魔王,持久的战争拉开序幕。数不清的日夜,无数次的交锋,恐怖的魔王终于倒在了英雄的剑锋下……魔族大军随之溃散,人类终于击败侵略者,重新获得了自由。

但是有预言说修罗迟早会回归,他将向光明和正义复仇!但是人们相信,英雄也会再次复活,将彻底的消灭魔王!

清晨,阳光刚刚出现的时候,一支军队此刻正集结在塔斯克帝国首都伊梅尔城外的阅兵场上。

这是一支纯粹的骑兵,每一个人都穿戴着一致的骑兵重铠,但是此刻这些统一的装备却不能改变这支军队的不统一,除了极少数能排成完整队列外,有的的连个纵队都排不起来,从整体看,整个军队散乱不堪,士兵们都在紧张而混乱的等待着他们的统帅。

他们确实是一支临时拼凑起来的部队,成分可以说是什么都有:被打败的边防军的残余,从军事牢房里面放出来的犯人,从乡下找来的民兵,专门举行阅兵式用的仪仗队还有首都的御林军,宫廷卫队,从最精锐到最差劲一应俱全。

塔斯克帝国的官僚机构已经竭尽全力动员了,但是在这个危机的时刻,在帝国的几乎全部军力都处于南方的时刻,他们能集中对抗北方入侵者的,也就是这么五万人,这已经是极限中的极限了。

“大家安静一下,安静一下!艾尔达亲王有话要说!”几个军官想让军队安静一点,但是却是白费劲,安静的早就安静下来了,不安静的则不会安静下来,任你叫破嗓子也一样。不过总体上,这支部队终于排成了一个阵列,排满了这个阅兵场。

一个穿戴着金光闪闪铠甲的人纵马飞驰过士兵前面。他一路看过了这支纪律几乎和土匪一样散乱的军队。虽然很不满意,但是谁也没有什么办法了,整个国家在这个时刻可以调用的部队都已经调来了,也只能凑起五万人。

“士兵们!我现在要向大家宣布一个消息!”艾尔达纵马直接跑上阅兵台,用他所能喊出的最大的声音说,这个声音起了作用,喧哗声少了很多,人们不由的停止讨论,想知道他想讲什么。

“战士们!你们听着,我现在要向大家公布一个不幸的消息!现在街头巷尾流传的谣言已经成了事实!你们的皇帝昨日深夜,蒙上神招宠了!”

虽然这个谣言已经漫天飞了,但是还第一次被证实,每个士兵都停止了喧哗,大家都在仔细的听着这个年轻的亲王的演讲。奥雷尔陛下在银龙城下战败而且身负重伤的消息早就已经被证实了,在这个国家危机重重的时候,谁都知道皇帝一旦死去意味着什么。皇帝陛下除了一个只有四个月大的皇子外,并没有其他的直系继承人,而有资格问鼎宝座的王族超过十个人。即使现在没有外部威胁,这种情况必然也要引起一场争夺皇位的内战。更何况现在这个强敌入侵,国家动荡的时刻。

艾尔达拔出星皇,这把剑是皇家正统继承权的证明!他高高的举起这把剑,让初升太阳的光芒从剑身上反射到军队中。

“战士们!我现在以摄政王的身份感谢你们,在这个国家危难的时候来到这里!就和你们知道的一样,诺维,汉克森,蒙特尼三国联军已经距离我们的首都只有一天的路程了!现在你们的祖国能依靠的,只有你们了!”

整个军队现在都已经安静下来了。士兵们不再私下说话,因为这个摄政王的话吸引了他们。

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统治者们一向是把军队当作武器来看的,只要求他们服从命令和听从指挥,但是这个摄政王的话却把他们当作是战友和同胞。他不是在使用他们,而是在依靠他们。

“命运把这个沉重的责任交到你们身上,让你们面对如此紧迫的局势!南方的部队全力以赴的抵挡着趁胜进攻的摩多克人,已经无法增援!你们的背后是我们祖国的首都,我们塔斯克人最重要的中心,但是你们都看的到,去年的地震让它倒下了一半城墙,至今没有修复……现在已经不可能依靠它来抵抗敌人了!”

“士兵们!我们要在这故乡的土地上和敌人战斗,而且必须战胜,否则就是灭亡!不仅是我们自身,也是塔斯克,我们的祖国的灭亡!一旦我们战败,所有虎视眈眈的邻国都会马上撕下现在中立的面具,他们会像蝗虫扑向稻田一样扑过来,把我们的祖国彻底的瓜分!你们现在只能依靠勇敢来守卫你们的一切,守卫你们的国家,守卫你们的土地,守卫你们的亲人,守卫你们自己的生命!”艾尔达四顾了一下,现在即使是那些军官们都把视线集中到这里来!根据传统,将军不可以把面临的危机通知全军,因为这样可能造成恐慌而让军队战斗力瓦解。艾尔达这个做法让所有人都感到吃惊。

“如果你们胜利了,那么我代上神向你们允诺,你们将获得即使是你们年少时候的梦想中都无法达到的财富和荣誉!上神不会辜负世人的努力。我将按照你们的勇敢的程度,赐予与你们的贡献相称的报酬!”

人群中产生了一阵窃窃私语,不少士兵在彼此张望,他们的目光中有很清楚就能看出来的疑虑。

“我们的敌人有二十万,对,是二十万,但是他们有什么好怕的呢?因为除了这个数字以外,他们有什么和你们相比的呢?我们可是塔斯克人啊!我们的祖先,从这座美丽的城市开始,征服了辽阔的土地!他们北方击败了蛮族,西方打垮了游牧民,东方掠取了富饶的耕地和草原,南方压制了骁勇的道尔鲁人,建立了让所有民族赞叹的美丽富饶的大帝国!祖先征服了那么多的敌人,给我们留下如此美丽的国土,难道说,我们这些做子孙的还不如先人,甚至连守卫祖先夺取的土地的力量都没有吗?”

“我们面对的是像土狼一样凶残而怯懦的敌人!在两年前,皇帝把他们彻底的征服和打败,他们的使臣抱着皇帝的脚苦苦哀求,而且发誓永远臣服!但是现在,在我们的国家遭受危机的现在,他们立刻就背信弃义的撕毁了盟约扑了过来!这种敌人有什么可怕的呢?我们边境上的暗壁要塞只有三千的士兵守卫,但是却抵挡这二十万个懦夫整整一个半月!最后他们不是靠力量,而是靠欺骗来获得胜利。他们招降了那支他们无法靠力量来征服的军队,然后却背信弃义的把他们全部杀死!”

“士兵们!要记住,现在我们不仅仅是为祖国而战,更是要为自己而战!难道大家认为敌人光会占领城市却什么都不会做吗?在达姆河的西边,敌人洗劫了每一个被攻陷的城市,把所有的人都变卖为奴隶,每一个进行抵抗的城市都遭到血腥的屠杀,他们连不能战斗的妇女和小孩也没有放过!一旦他们攻陷了我们的首都,那就意味着一场更大的屠杀,你们的妻儿老小都将是他们屠刀下新的牺牲者!”

“士兵们!我再重复一次,我们已经没有后路!有后路的人可以成为懦夫,他们可以通过安全的道路逃跑,回到自己的国土家园请求收容,但这次,我们必须勇敢无畏。胜利和覆灭之间已经没有回旋余地,或者战胜,或者就是灭亡。如果命运未卜,那么与其死于逃亡,不如死于沙场,这样在至少能用平静的心咽下最后一口气,至少你的妻子儿女将以他们的勇敢的父亲和丈夫为荣!如果大家已经下定了这个决心,那么我们就已经胜利了一半,上神不会抛弃为自己努力的人们,他一向只会庇佑勇士!!”

“我现在发布我的命令,我的命令只有一个,就是冲上去,消灭敌人!如果有人后退,我立刻就砍下他的头!我们不需要俘虏,因为对付那些毫无怜悯之心的禽兽不需要怜悯!上神将保佑你们这些勇士,你们的祖先将和你们同在!”

他竭尽全力喊出最后一句,下面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呼声,士兵高举起武器,用欢呼来回应这让人激动的演说。

“上战马,全军出发!”艾尔达发出最后一句声音,随即纵马奔下阅兵台。

……

伊梅尔西北大概八十公里左右,是一条滚滚的大河。这条河名为达姆河,正是这条河流滋润了塔斯克草原,给这片降雨不多的土地带来了生命和绿意。

这片草原是这个帝国的发源和核心。自从两百年前这个帝国开始扩张来,这是第一次有异国的军队以敌对的姿态进入这里。

三国联军已经抵达这里两天了,因为必须修复被塔斯克人破坏的渡口并制造渡船和浮桥,所以他们耽搁了这段时间。自从一个月前在那场会战中击败塔斯克西北部主力军队后,联军一路长驱直入,势如破竹。

塔斯克帝国已经没有反抗的力量了,至少在联军内部人们都这么相信着,胜利的气氛已经弥漫了每个人的心间。士兵们努力的劳动着,喜气洋洋,似乎战争明天就可以以他们的胜利而结束了。

三国联军的总司令是汉克森享有盛名的大将维穆泽,此刻,他正和诺维军的指挥官是亚瑟伯爵,蒙特尼军队的指挥官杜巴男爵一起集中在大帐里面,听着侦察兵的报告。

“塔斯克军队已经从首都出发了,大约在明天早上抵达这里!”亚瑟重复了一次刚才的报告,然后露出一个笑容。“没有想到他们还这么能打!”

“是迫不得已吧。”维穆泽同样报以笑容,一边用手轻轻的摩擦自己新制服的胸口扣子,但是彼此都知道这笑容后面是什么“他们的首都连城墙也没有,在这里战斗是他们最后的选择了!对了,他们有多少人?”

“具体数目不清楚!”侦察兵回复。

“应该有两三万……”维穆泽低声的估计着,但是这个数目对于现在的联军来说应该构不成太大的威胁。“……没有关系,明天浮桥就可以完成,按照计划渡河吧。明天我们拂晓开始渡河,敌人到达的时候,我们主力应该已经过河列阵了!”

正面战斗他们不会有失败的可能。

……

神历1475年四月24日,也就是塔斯克帝国第十三位皇帝奥雷尔驾崩后的第三天清晨,汉克森,诺维,蒙特尼三国联军完成了浮桥,分三处开始渡过达姆河。

维穆泽骑着战马站在河边,看着自己大军慢慢的从狭窄的浮桥上渡过大河。设立三个彼此间隔的渡口与其说是军事上的考虑还不如说是政治上的考虑,因为三支军队都迫不及待的想取得第一个进入敌人王都的荣誉。他们现在分成彼此无法照应的三队,万一受到攻击,可能彼此无法照应。

河对面是一片绿色的一马平川。这是十分优良的牧场。敌人的首都还看不见,但是他知道只要过了河,那座美丽富饶的名城就只有很短的路程了。

一名骑兵飞驰而来,直冲到差不多他的面前时候那个侦察兵才滚下马来。

“报告将军大人,他们来了!人数大概有五万!”

“五万人?”这个兵力比想象中的还强大,根据原来的预测,敌人这次组织的兵力不会超过三万,如果这五万人集中攻击一个点的话可能一时难以对付……但是侦察兵的下一句话解除了他的疑虑。

“他们分成三队,一队指向我们下游的诺维军,一路正对着我们,还有一路指向上游……是蒙特尼军的右边,而且他们还带着一些渡河器材。”

“他们的指挥官是谁?”维穆泽松了口气,敌人分散了他们的力量,这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了。

“是艾尔达亲王!”

“艾尔达?”维穆泽哈哈大笑,这个名字他知道,那个男人是塔斯克皇帝奥雷尔昨天已经传来他死掉的消息了的情人,这个事情很著名的。他出使过塔斯克好几次,虽然奥雷尔声称艾尔达是他的表弟,但是明眼人谁都能看出其中的真相。现在塔斯克居然轮到他领军了,那么他们是真的是完蛋了。

“传我的命令,军队慢速渡河,前军背河列方阵,准备战斗!召回侦察兵。”他简单的发了命令,然后转过马头绕着队列巡视。今天的战斗不会有什么悬念的……那个娈童的本事也就是那么多了,谁都看的出来。他本来想兵分四路,分别三路攻击三个渡河点,然后另外一路用船渡河攻击联军后方,但是兵力不足,所以选择了这么一个白痴的战术。

“真可惜,如果他们选择攻击诺维人,我绝对不会从背后捅他们一刀的。”他心中有这么一点的遗憾。他本来打算是让诺维人打前锋,让他们和塔斯克人拼个死活。老实说,要是诺维人被打败了,他恐怕更加高兴。这个国家确实强盛的已经对他的祖国造成威胁了。一旦塔斯克衰败,那么他下一次应该和亚瑟以敌对的姿态在战场相见。

滚滚的铁流出现在视野的极限处,仿佛是一条线,一条微微抖动的,细长的线。但是即使相隔这么远,依然看的出来敌人的队列混乱这种拼凑起来的军队的表现也就是这样了。

他掉转马头向大帐里走去,心中已经确定了自己的胜利!也许对于前面的敌人来说,昨天晚上宿醉的头疼是更讨厌的对手。

一队阵型齐整的骑兵在他视野外正快速弛过。

……

“敌人似乎没有向这边过来啊……”杜巴男爵就在蒙特尼已经过河的部队中看着前面空荡荡的草原塔斯克的百姓早已经知道战争将来,逃散的干干净净。杜巴今年四十岁,正是一个人最壮盛的年龄,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军事才华,但是他的勇猛却为列国公认。传说他的剑下已经倒下了过千的敌人。

“是的,将军,根据盟友的情报,他们分成三路,两路攻击我们的盟军,另外一路则带着一些渡河器材绕过我们,似乎要在我们右边渡河。”一个军官回话。蒙特尼军队并未派出侦察兵,因为这完全没有必要起码杜巴觉得没有必要。汉克森的侦察兵会带来消息的。

“那么我们就这么列阵在这里干等吗?”男爵有些恼怒起来,“让士兵们快点渡河,趁那些家伙被塔斯克人纠缠住的时候,我们要第一批攻到他们的首都里面。”

“可是……维穆泽大人的意思是大家都要小心……先在这里等击败敌人后再……”

“住口!你还是不是蒙特尼人!居然害怕那种敌人!立刻照我说的做……等下,这是……马蹄声?

确实是马蹄声,远处传来的仿佛是沉闷的鼓声一般的声音。那只有大量马蹄敲击地面才会有的声音。

“敌人来了!全军准备战斗!”

杜巴这次的判断正确,一支塔斯克骑兵很快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但是这支骑兵数量太少,只不过一两个分队,几百个人,与其说像是来进攻的还不如说像是走错路的。双方的兵力相差如此悬殊,甚至根本就打不起战来。你总不能指望一支两百人的部队进攻四五万敌人吧?

蒙特尼人哈哈大笑,没有人把这支小队伍放在眼里。他们没有主动攻击,但是这支部队却不肯离开,就这么站在敌人大军面前。

“大家上,把这些烦人的苍蝇解决掉!”杜巴大声下令。他的士兵开始向前缓步推进。敌人明显被这庞大军势所震慑,未接触就开始转头逃跑。看着这种情况,蒙特尼人纷纷猛追而上,士兵们不再有队型,每个人都指望着在这场根本没有悬念的战斗中取得战功。

不过杜巴总算还是有点常识。他虽然没有阻止骑兵的追击,但是还是很快收拢起步兵。在平原上,步兵是很难追上逃跑的骑兵的。

“别管那些人了,加快速度过河,我们过来多少人了?”杜巴满意的看着敌人遭到优势的已方骑兵追逐,被赶的远远的。

“我们主力已经渡过河了,但是辎重……”

一名骑兵飞驰而来,完全不顾礼仪规定的那样要在军队中央下马,步行走过来,而是一路直奔而来,直到男爵的卫队迎上去才挡了下来。

“怎么回事?”

“敌人来了!沿达姆河向我们冲来了!”

艾尔达骑马飞驰在这片平原上。他低身伏在马背上,任凭风声呼呼的在耳边掠过。这支一万人的宫廷卫队现在是艾尔达唯一,也真正能够依赖的力量。他没有自信能控制其他的四万临时拼凑的部队,与其让他们碍事,不如把他们当作诱饵。

他所做的与其说是计谋,不如说只是一些小花招。但是这些花招却起到了他自己也没有想到的后果当他的部队顺河冲过来的时候,敌人在他呈现一个长方形。纵深很大但是正面狭小的队列,他们兵力的优势的作用已经大部分被抵消了,而且因为很多骑兵已经离开了步兵,所以他们的队列此刻相对松散。

塔斯克骑兵奔驰如飞,在敌人来得及变化阵型迎敌前就从右翼直插敌人腹心。艾尔达就在骑兵的前列中纵马冲锋,挥剑把一个一个迎上来的敌人砍死。即使是在塔斯克正规军中,这支宫廷卫队也是全军的精华,士兵们个个马术高绝,善使多种武器,蒙特尼人和他们猝然相遇,来不及攻击或者投掷武器就被他们砍死,刺死或者奔马踩死。两军相逢勇者胜,蒙特尼军队右翼终于被这凶猛的进攻打垮了,士兵们丢下武器,不受控制的开始四散奔逃!

……

百鬼斩开一个新的牺牲者的头颅,血从切口飞洒出来溅了人一头一脸,但是艾尔达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这里是战场,是容不下任何一丝同情和犹豫的地方,要么杀人要么被杀是这个世界的法则,自从他十五岁第一次上了战场他就知道了。

骑兵的铁流奔腾而过,将敌人的战阵冲击的支零破碎。当战马的铁蹄猛烈的敲击大地时,大地发出了狂野的低吟。

敌人的第一战线已经完全崩溃,只有少数最勇敢的士兵依然聚集成堆还在抵抗。艾尔达灵巧的指挥着军队,用军旗来调整军队的进攻重心。这确实是一支可以让敌人丧胆的精锐之师,士兵们如同棋子一样忠实的服从着艾尔达的指挥。依然在抵抗的几堆敌人瞬间就被聚集起来的,超过他们十倍的骑兵给围歼或者冲散。艾尔达很清楚,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战斗。一个不小心,一个判断失误,他就要出局。不过这样才刺激,才能激发起他血脉深处的那份野性和敏锐的直觉。

敌人远去的的骑兵终于赶回来,像牛皮糖一样牢牢粘在塔斯克人的左面,阻滞他们的冲锋,是敌人的指挥官却没有选择趁这个机会收缩步兵的战阵,反而驱动步兵反攻。他们的步兵居然在重骑兵面前主动冲锋。

艾尔达脸上露出一个笑容,他向身边的传令官下了个命令。传令官飞驰而去。

原本分散开扫荡敌人零星抵抗的几个千人队迅速的重新集结起来。训练有素的塔斯克骑兵很快完成重新编队。除了必须的几个大队依然在抵挡住了敌人的骑兵的攻击外,剩下则列成方阵向敌人反冲击。宫廷卫队惊人的战斗力显露无疑,蒙特尼步兵的在铁蹄的正面猛冲下一触即溃。

一切正如艾尔达所预料的一样。

很久没这种感觉了。他清楚的感觉到整个军队的动态。每次他亲自指挥战斗的时候,他总是有这种感觉。敌我双方每一个变动,都沿着大地的震动,沿着他坐骑的身体传达到他的心里。这是一种难以言语的归属感,仿佛他就是为了这战斗,这杀戮而生的一般。他仿佛并非处于战场上的一个点,而是站立在苍穹彼方,用洞悉一切的眼光看待这场棋局的人。

每一个变化他都了然于胸。

整个军队已经变成了一个整体,一个统一的生命。军旗和传令官就是它的神经脉络,无须太复杂的命令,它就能对艾尔达的意向心领神会。

屠杀和混乱还在继续,敌人败局已现。数量上的对比却没有带来优势,他们每一步都被艾尔达紧紧的压制着。

一支孤单的骑兵从敌人败退的阵容中突然扑出来,居然一连冲破了好几波的阻挡,直向军旗方向而来。

艾尔达看到了他的机会。他知道这一批的敌人是谁,那是他们的统帅,以勇猛著称的杜巴。传说他的剑下亡魂超过千人。这一小队几十名骑兵,只是战场上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点。然而正是这一小点里隐藏着胜负的玄机。如果敌人能够冲击军旗或者夺走它,那么他们的士兵就会得到鼓舞而坚持下去。他们数量上的优势将会发挥决定性作用的。

不过那也得成功才行。

艾尔达下着命令,像手脚一样自如的控制着军队。塔斯克军队像章鱼一样伸出触手,从后面切断了这个点和其他敌人的联系。被断绝了后路的敌人毫无退意,继续狂怒的冲锋,向他越来越逼近了。

艾尔达戴上自己的头盔,用马刺踢了一下战马,率领着卫队迎着敌人冲上去。

他看到那个人了,那个穿着与众不同的铠甲的人。那个人手里握着一把比百鬼更大的剑,却如同拿稻草一样的轻松。巨剑左右挥舞着,以迅雷之势转眼斩下了四名塔斯克士兵。

“来吧,婊子养的!”杜巴狂怒的咒骂着,向艾尔达冲上来。怒气蒙蔽了他的眼睛,他几乎没看到艾尔达的手在挥动。

“月牙!”

两马交错,百鬼一下猛挥。一个硕大的身体却如同一个破麻袋一样一头栽到了马下。

“杜巴大人死了……他死了……”当这个声音在战场上蔓延的时候,蒙特尼人的斗志终于崩溃了,士兵们丢下武器,开始转身逃跑!

艾尔达趁势追杀。他及时的收敛住胜利中的塔斯克骑兵追杀逃敌的狂热,重新编队。塔斯克骑兵变成半月型,紧紧的压迫的溃逃的敌人,把他们像赶羊一样的赶向他们左侧赶去。

“卑劣的家伙……”艾尔达纵马奔驰着,他低声的自言自语。这场的单方面屠杀让心中升起了一股宣泄的快感。他紧握着自己剑,加入这疯狂而残暴的杀戮之中,他心中的愤怒和痛苦全部发泄到砍杀之中。

“可是不会就这么结束的!”

……

在开头那一阵几乎可以算的上狂热的猛扑后,塔斯克人的攻势开始减弱了。勇气和热情不能抵消训练和组织上的劣势,一旦汉克森人没有被这开头的攻势给压倒,那么双方兵力上的区别就清楚的表现出来了。

维穆泽看着河对岸的战斗,敌人已经显露出疲态而且显得后劲乏力。就和一开始的预料一样,只要采取守势,等待敌人攻势疲软后反攻,胜利就是他的了。

塔斯克人一开始就不怎么严整的队列已经出现瓦解的现象,他们的士兵依然在奋战,但是却无法抵挡优势的敌人的不断攻击。维穆泽预先安排的四个骑兵分队已经在侧翼对敌人发动攻击,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支敌军的溃败只是一个时间上的问题了。

诺维和蒙特尼的情况应该也是类似,特别是蒙特尼,他们一定可以在那试图绕到后方的敌人完成渡河前全军渡过河,如果顺利的话,那么他们将是第一个攻进敌人王都的。

真是有点可惜,他这样想,杜巴实在太幸运了。他没有遭到敌人的阻击,这让他最少多了三个小时的时间。而汉克森必须准备好面对来自河两岸的两场战斗,也许,是最后一批进入敌人首都的。

一排火焰出现在滚滚河水上,直接冲向渡桥。

浮桥上已经没有人了,但是这个场面依然造成了一些混乱。敌人把油脂放到木排上,然后在他们视线外把这种东西放到河里,用这无人控制的武器来攻击联军花了四天时间制造出来的浮桥。这一招维穆泽都没有想到,一些士兵试图用武器来挡住些冲过来的木排,但是这个努力只是徒劳,火焰燃烧的很炽烈,那滚滚热浪迎面扑来,人没有办法支持。

可恶,看起来敌人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维穆泽焦躁的下令全军保持镇定。这个浮桥保不住了,但是这并没有造成决定性的影响,毕竟即使只依靠过河的部队,他也胜利在握。这种伎俩来的太迟了,大局已经定了。

一股人流在浮桥被熊熊火焰包围的时候出现在视野的远处!

……

“撤退!”说出这个字的时候是那么的不甘心,但是维穆泽知道这场战争他已经失败了,在那些蒙特尼败军从侧面冲到他河对面军队的队列的时候就已经失败了。完全溃散的蒙特尼人冲进了他的队列,冲击了整个阵脚。如果他在河对岸,也许可以勉强收拢军队,但现在做不到。处于混战状态的军队面对这个凶猛的侧翼攻击是没有办法抵挡的。河对岸的军队只是勉强的抵挡了一阵,仅仅是一小阵而已。

“将军阁下……”一个军官从侧面凑上来,维穆泽知道他要说什么。

“撤退!别管诺维人。””他转过马头向后退去。趁现在还早,至少可以保留一部分军队。

……

神历1745年四月24日,塔斯克摄政王艾尔达在达姆河边趁敌人半渡而击,以少胜多,击败了西方三国的联军。这场战斗对他来说只是一个开始,这次胜利与其说是他的功劳不如说是联军的愚蠢。因为联军内部矛盾重重,所以他们把兵力分成三个不能彼此照应的点渡河,结果让艾尔达能够打败其中一路,然后乘势进攻,造成联军的全线溃败。

“亲王殿下,敌人派使者来要求投降!”一个骑兵带着掩饰不住的疲惫和兴奋的跑到艾尔达的面前。敌人溃逃的部队为了逃避骑兵的追杀,已经走投无路,不得不躲到了这片树林里面。但是这是饮鸩止渴,因为这里很快就被塔斯克骑兵给包围了,这些败兵除了投降外也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一个步行的使者向这里走过来。

“想投降吗?真可惜,我不是奥雷尔,我是没有慈悲之心的!”艾尔达摘下自己的头盔和面甲。他露出一个笑容,但是这个笑容中残酷的意味却让面前这个人吓的连连后退。

“杀了他!”艾尔达转身向身边的人下令。

“可是……”

“杀了他!!”

“亲王殿下,他是来投降的使者啊……”

“我说杀了他!!!”他把冷冷的眼神转向那个多话的士兵,“难道还让我说第四次吗?!”

三名骑兵冲上去,那个使者想转身逃走,但是即使战马都已经疲惫不堪,人的两腿还是不能和马的四腿比赛。他没有跑出几步就被骑兵追上,一把长枪从背后刺透了他的身体,把他钉在了地上。

“放火!消灭那些敌人!”

大火熊熊的燃烧起来,伴随着滚滚的浓烟包围了毫无准备的联军士兵。大部分人都在东奔西突自相践踏的逃亡中被烈火吞噬,剩下的冲出树林,但是却遭到塔斯克骑兵的无情击杀。

太阳西沉的时候,这场达姆河会战结束!艾尔达取得辉煌的胜利,联军损失惨重,步兵几乎不复存在!近二十万三国联军中有十二万人被杀,六千人被俘。艾尔达随即下令将全部战俘斩首,把他们的首级用尖木棍刺在下端,立在通向首都伊梅尔的大路两侧。这条路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被人称为尸首之路。

天上的晚霞映照着还在熊熊燃烧的大火,仿佛是这个天地一起在燃烧。大火过后的树林是一片焦黑,说不上那黑色的是血肉还是树木焚烧后的结果。

艾尔达骑马站在远处,他的目光投向这火焰的彼方。没有人知道这个统帅在想什么,士兵们则用畏惧的眼神看着这个冷血的军人,默默的等待着大火的熄灭。

……

神历1745年四月25日,在获得胜利后,艾尔达派其他将领追击敌人,自己则秘密率领部队返回首都,随即逮捕了首都内近一半的大贵族,包括18名王族成员。他以从联军手中缴获的出卖文件为证据,没有经过任何审判,将近1600人全部斩首,史称“四月流血”。这次血腥的行动巩固了尚不满岁的小皇子的地位,但是却导致了塔斯克第一次内战的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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