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黑盘古》《黑盘古》写作参考:昭武九姓与安史之乱关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黑盘古》写作参考:昭武九姓与安史之乱关系辨证(来自网络)

安史之乱是唐朝历史的一个转捩点,关于这场战乱的起因,学术界有种种不同的分析,陈寅恪先生《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则特别强调与河朔胡化的关系。①陈先生认为安史之徒乃自成一系统最善战之民族,这一善战民族的组织成份有高丽、突厥、回纥、奚、契丹等,其中尤有不少中亚昭武九姓种人。从当时各少数民族的地理分布来看,高丽、突厥、回纥、奚、契丹部族邻近河朔地区,其被安史吸收自然是可能的,而远在数千里之外中亚的昭武九姓为何能辗转移入河朔?其xìng质如何?陈先生虽有分析,尚有未谛之处。另外,记载安史之乱的文献中“羯胡”、“柘羯”、“杂种胡”诸名词与昭武九姓种人的关系如何?②河朔地区是否全然胡化的地区?也是一些值得再作研究的问题。

据中国史书的记载,昭武九姓种人就是西汉初居住于河西祁连山麓的月氏人。月氏人因被匈奴逼迫,西迁至中亚昭武之地(中亚阿姆河以北的索格底亚那地区,今属苏联),遂以为氏,共分九姓:康、安、曹、石、米、何、火寻、戌地、史,其种族特点是高鼻深目多须髯。③昭武九姓种人移入中国是很早的。西晋末年,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族纷纷进入中原,其中的羯胡就是昭武九姓种人。此外,自北魏、北周、北齐以来昭武九姓人入居中国的亦有很多,到了唐代,他们的居住地从史籍可以考见的,有安西的高昌(今xīn jiāng吐鲁番东),河西的沙州(今甘肃敦煌),关中的长安,关东的洛阳,东北的柳城(今辽宁朝阳)等地。④

陈寅恪先生分析河朔地区昭武九姓种人的来源有三因:“其远因为隋季之丧乱,其中因为**之败亡,其近因或主因为**之复兴”。虽有牵强成理的成份,但河朔地区的昭

武九姓种人,其与突厥的兴衰密切有关是不会错的。突厥是六世纪中期开始强大起来的,他们四出扩张,其领土自蒙古高原一直达到波斯帝国边境。北朝后期甚直隋代,中亚昭武九姓臣服于突厥,并被突厥役使。波斯萨珊王朝的国王库思老一世在公元579年死去,其子霍尔穆兹四世继位,此王为突厥公主所生,故被称为“突厥女之子”(Turh-Zade)。他虽与突厥是亲戚,但与突厥为敌,他在位的第十一年(公元588年至589年),突厥兴兵三十万与东罗马合攻波斯,其中一首领被称之为最高可汗(schaba),最高可汗就是役属突厥的一个康居小王。康国诸王以昭武为姓,昭武即大食语之schaba,波斯语之schawa。⑤突厥分裂为东西两部后,**仍有不少昭武九姓种人。北蕃十二姓,即有康姓一部落。唐高祖起兵太原,曾称臣于突厥,突厥遣康鞘利献马、率兵以为援。⑥《通典.边防》:“颉利每委任诸胡,疏远族类。胡人(当指昭武九姓)贪冒,xìng多翻复,以故法令滋章,兵革岁动,国人患之,诸部携贰。”又李至远撰《唐维州刺史安侯神道碑》:“君讳附国,附国祖乌唤,为突厥额利吐发,番中官品称为第二。父朏汗于贞观初率所部之意可知。《魏书》卷九五《石勒传》:“石勒居羯室,因号羯胡。”羯室殆即“赭时”之同语异译。后赵冉闵率赵人,诛诸胡羯,高鼻深目多须至有滥死者殆半,这也说明了“羯胡”的种族特点,他们确是昭武九姓种族。安禄山及部众在当时屡屡被人称为“羯胡”。《旧唐书?肃宗纪》天宝十五载七月制曰:“乃者羯胡乱常,京阙失守。”《旧唐书》卷一百四《封常清传》:“(常清)临终时表曰:“朔胡猖狂,偶然一胜,天下之兵,计相继至,羯胡之首,期悬旦暮。”杜甫诗中也多有“羯胡”一词,如“羯胡事主终无赖”之句。《通鉴》上元二李怀仙为范阳尹条《考异》也称安史部众中的昭武九姓种人为“羯胡”。

除“柘羯”、“羯胡”之外,在记述安史之乱的文献里还出现过“杂种胡,一词。虽然自魏晋以来,杂胡有用作北方各少数民族统称的地方,但唐代“杂种胡”所指,则与昭武九姓种人有关。隋末杂胡据有伊州,至唐贞观四年群胡慕化,率七城内附,因于其地置西伊州。此率七城慕化内附的首领为伊吾城主。此杂胡即指西域胡,其中必含有昭武九姓。安史之乱以后,昭武九姓常混在回纥中留居内地。《通鉴》德宗建中元年八月条:“九姓胡闻其种族为新可汗所诛,……乃密献策于光晟,诸杀回纥。”《旧唐书张光晟传》:“建中元年回纥突董、梅录领众并杂种胡等自京师还国,舆载金帛相属于道。”说明昭武九姓又被称为杂种胡。安禄山,《旧传》亦称其为杂种胡,《新传》称之胡;史思明,《旧传》亦称其为突厥杂种胡人。由于安史本人属昭武九姓,其部众中又有族类,安史叛军又被称为“杂种胡”。杜甫诗中有“胡尘踰太行,杂种抵京室”及“杂种虽离垒,长驱甚建瓴”之句。安史部众被称为“杂种胡”的含意与“羯胡”的称呼是一样的。最后还要指出的就是,陈寅恪先生通过对“柘羯”一词的考证,得出中亚昭武九姓皆英勇善战的结论。从这个前提出发,他又得出记载安史之乱文献中所出现的“羯胡”、“柘羯”、“杂种胡”三词都指英勇善战的昭武九姓种人,他们是安史叛军的生力军。以上对这种说法进行了辨证,得出与陈先生不同的结沦,“柘羯”一词最早与月氏人无关,这一名称流传到中亚地区也仅是一种特称,而不是昭武九姓的泛称。“羯胡”、“杂种胡”两名词也与英勇善战无关,它们反是安史叛军的代称而已

陈寅恪先生之所以这样详细地论证河朔地区昭武九姓的来源及作用,是为了给河朔胡化寻找有力的史实根据,因河朔胡化在陈寅恪先生看来又是安史之乱发生的主要原因。而河朔胡化的理论根据是陈寅恪先生所提出的著名理论——种族文化论。因此,要弄清安史乱前河朔地区的社会情况,首先要从分析种族文化论入手。(12)

陈寅恪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一书中,一开始就提出“种族”和“文化”两问题,认为“此二问题实李唐一代史事关键之所在,治唐史者不可忽视者也。”他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提出的隋唐制度“三源”说,也完全是从文化和种族着眼的。陈寅恪先生还以为“种族”和“文化”两个问题,实际上只是一个“文化”问题。他说:“总而官之,全部北朝中,凡关系胡汉之问题,实一胡化汉化之问题,而非胡种汉种之问题。当时之所谓胡人汉人,大抵以胡化汉化而不以胡种汉种为分别,即文化之关系较重而种族之关系较轻,所谓有教无类者是也”。“汉人与胡人之分别,在北朝时代文化较血统尤为重要。凡汉化之人即目为汉人。胡化之人即目为胡人,其血统如何,在所不论。”

陈寅恪先生的种族文化论在很大程度上是符合当时社会历史发展真实的,反映了南北朝隋唐时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种族文化论归根结蒂是一种纯文化史观。文化固然是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纯文化史观以文化现象代替历史发展的全部内容,就难免在解释历史时带有极大的片面xìng和局限xìng,就难免出现文化决定论的错误。

陈寅恪先生根据种族文化论文提出了河朔胡化问题。陈寅恪先生把河朔胡化当作是安史之乱及其后的藩镇割据局面的基本原因。他说:“质言之,唐代安史乱后之世局,凡河朔及其他藩镇与zhōng yāngzhèng fǔ之问题,其核心实属种族文化之关系也。”安禄山,史思明出身于昭武九姓,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陈寅恪先生说:“安史之徒乃自成一义统最善战之民族,在当rì军事上本来无与为敌者也。”陈先生还论列了其中的少数民族成份,尤其强调昭武九姓与安史之乱的关系。实际上,在天宝年间,当时河西陇石的哥舒翰、朔方的安思顺,范阳的安禄山是那时唐朝的沿边节镇中的三大帅,他们都节制数镇,而且又都是胡族,何以独独安禄山起兵判唐而其他二人则不然呢?唐平定安史之乱,其主力为朔方军,而朔方军实一以胡人部藩藩将为其主要成份者。其后平淮蔡,则赖李光颜之武力,李氏之军队亦为胡兵。(13)这都说明安史之乱的爆发决非其将领之种族及胡汉族武力问题所能解释得了的。

陈寅恪先生进一步论证河朔胡化。“河朔社会通常情态,其尚攻战而不崇文教,质言之,即渐染胡化深而汉化浅也。”他在《论李栖筠自赵徙卫事》一文中指出李德裕的祖父李栖筠自河朔地区迁至李唐zhōng yāngzhèng fǔ所在的长安、洛阳是由于河朔地区已是胡化区域,汉族士人无法容身。(14)他还用秀才卢生“生年二十未知古有人曰周公、孔夫子者”为例来证明。实际上,这两个例证并不可能得出“河北社会全然胡化”的结论。陈寅恪先生又大量征引藩镇史料,说那些人或者“本是胡人”或者是“渐染胡习、与胡人不异”。所谓“胡习”陈寅恪先生指的是“尚攻战而不崇文教,”这又是所谓“河朔胡论”的证明。河朔地区本是边防重地,以后又是藩镇连兵,长年攻战的地区,身为节度镇将,可以不习攻战吗?而且尚攻战并不一定就排斥文教,魏博节度使罗威”服膺儒术,招纳文人,聚书至万卷,每花朝月夕,与宾佐赋吟甚有情趣。”(15)还要指出的是,河朔藩镇的社会基础事实上是充当职业雇佣兵的农民和**,而这又是与河朔胡化风马牛不相及的。(16)

其实,河朔地区决不是全然胡化的地区。在唐代,西域商胡的东来,一些少数民族的内迁,都有一定的路线,有一定沿途居停和聚居的地区。河朔地区虽有昭武九姓种人分布,但正如以上所论述的那样,他们只是河朔居民中的少数,而安史部众中的昭武九姓又只是少数中的少数,况且他们都是突厥化了的。少数胡人杂处在大量汉人之中,而竟会使河朔地区在短期内完全胡化,使整个社会面貌彻底改观,这完全是没有根据的。同时,同一时期的长安,洛阳,集居着比河朔地区多得多的胡人,而且长安、洛阳的汉族居民的服饰、次食、舞乐等方面都也深染胡习,是否能得出洛阳、长安就是胡化地区呢?显然是不能的。(17)

安史之乱的爆发既然用河朔胡化的原因解释不通,那就要从别的方面进行推论。不过,本篇所论范围已不在此。这里,仅把《新唐书?兵志》中有关的一段话迻录在此以作全篇的结束。“及府兵法坏而方镇盛。武夫悍将,虽无事时,据险要,专方面,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以布列天下。然则方镇不得不强,京师不得不弱,故曰措置之势使然者以此也。”

注释

①以下所引陈寅恪先生著作原文,除另行注出外均见《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两书。

②黄永年师有《羯胡、柘羯、杂种胡考辨》一文,载《文史》第八辑,所论颇jīng。

③《新唐书》卷二二一《西域传》。

④(11)参见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

⑤⑨沙畹《西突厥史料》冯承钧译本第217—218页,第127页。

⑥《大唐创业起居注》卷一。

⑦⑧《全唐文》卷四三五。

⑩王治来《中亚史》第175页

(11)藤田丰八《西域研究》杨链译本第170页

(12)《关于隋唐史研究中的一个理论问题》,载《历史研究》1958年第12期

(13)陈寅恪《论唐代之藩将与府兵》,载《金明馆丛稿》初编。

(14)陈寅恪《论李栖筠自赵徙卫事》,载《金明馆丛稿》二编。

(15)《旧唐山》卷—八一《罗弘信传》附《罗威传》。

(16)杨志玖《试论唐代藩镇的社会基础》,载《历史教学》1980年第6期;杨志玖、张国刚《藩镇割据与唐代的封建大土地所有制》,载《学术月刊》1982年6月号。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