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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战记》第九章 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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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营以后,营地的气氛很压抑,谁也不希望这样的袭击再来一次,谁也不希望蛮人的长箭什么时候就落在自己的额头或者喉头。开 心 文 学

因为离宿营地很近,死者被各自的驼兽带着上路。今天的宿营地旁边,又多了几座新坟,没有墓碑,只是浅浅的墓堆。以李维的眼光看,埋得这么浅,也许大雨就能冲开,也许过两天食腐的生物就会把死者挖出。每个死者只带着身上的衣服下葬,保留了体面,所有的行李和财产都留给家人,没有家人的就成为公产。

所有人都知道,也知道自己今后如果横死,也不过是这样的命运。在这个人命低贱的年代,谁在乎呢?

这对李维没太多影响,李维被团长和副团长带到他们的旁边宿营,避开了一群大老爷们臭哄哄的味道。晚餐除了大锅的大杂烩以外,还多了半个硬邦邦的面包。

虽然李维毕并不觉得这算多大的优待,但从其他佣兵羡慕的眼神中,李维还是意识到,这不是佣兵们任务途中随时能吃到的美味???

这个世界的生产力水平看来还很低啊,不知道跟地球相比,相当于什么年代的水平。

晚餐后,金鸢花佣兵团的所有成员,除了外围有几人jǐng卫以外,全部集中起来,在今天的几座新坟前,听团长训话。

李维并没有跟着一起,他并不算佣兵团的成员,只是他们捡到的货物,或者说奴隶。也许正是因为自己跟他们看起来不一样,并不是同一个种族的,才会有这样的处境。

李维并不责怪安科纳女士,为什么不给自己安排一个更容易的身份,比如什么高贵出身,或者跟佣兵团的人一样,至少是同一个种族。

对于李维来说,尽管已经放弃从前地球的身份重新开始,但至少还是在心里认为自己是龙的子孙,这就是最高贵的身份,所以在取真名的时候才会以瑟里斯为自己的姓。黑sè的眼和黑sè的头发,也许对异界的人来说怪异,凭着自己的努力,未尝不能成为这个世界新的高贵的象征。

奴隶又怎么了?我们的老祖宗早就说过,“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不过李维觉得,有一句话更适合自己:黑夜给了我黑sè的眼睛,我却用来寻找光明。

李维坐在自己的毛毡上,用手中的剑慢慢的削起一块木头。他正在削的是木头匕首,用这种方式,锻炼自己对手中剑的掌控力。李维不是李寻欢,也不是浪翻云,在他简单的地球宅男生命中,并没有让他刻骨铭心的女人。

他削的是匕首,也是在自己刻画的心。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中,既然安科纳女士给予他这样的馈赠,就要用手中的剑和盾去打开一片天地。

团长的声音遥遥的传来,声声刺入李维的耳中,提醒着自己跟他们不是一个种族。这就是异界版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吗?

“……作为勇敢的罗姆人,我为你们的表现感到耻辱……”

“我是瑟里斯人,我来自一个拥有几千年文明和高度发达科技的世界。”

“……我们的军团,在东方,西方,还有北方都节节胜利,一百多年来,我们罗姆从一个城邦,变成有九个行省,无数殖民地的伟大国家,靠的是什么,是不断进取……”

“我是这个世界唯一的瑟里斯人,在这个世界上,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但我代表的是另一个伟大的文明。”

“……从建国到现在一百多年的时间,罗姆从来不缺少敌人,即便在四战之地,死战之地,我们也从来没有沮丧绝望过,每个公民都在随时准备响应罗姆的召唤,跟我们的敌人苦战、决战、死战……”

“除了我自己,所有人都是异族。如果他们以诚待我,我必以诚待人。如果他们欺我,辱我,打我,骂我,我必百倍还之!”

“……野蛮人不敢在正面跟我们决战,只懂得偷偷摸摸,这样就能吓到你们了吗,你们是不是罗姆人,是的话早点回家吃nǎi去,我们金鸢花不需要这种懦夫……”

“这是异界,我是过客,但我要成为这里的主人,我要让瑟里斯的文明在这个世界同样传承下去。”

“……今天在死去兄弟的面前,我要告诉你们,活着偷生,不如勇敢的死去,他们没有死在温暖的床上,而是死在战斗中,死在刀剑下,这是勇者的宿命……”

“我不可以轻易的死,我要看到瑟里斯的种子在这里生根发芽。”

这时,团长的发言已经到了高cháo。

“拍拍自己的心口,大声的回答我,你是不是罗姆人?”团长拍着一个佣兵,用力的问道。

“是!”年轻的脸庞赤红,脖子上冒着青筋。

团长转眼扫了一眼其他人,咚咚地擂着自己的胸膛:“拍着心口告诉我,你们是不是伟大而骄傲的罗姆人!”

震天的声音响起,低落的情绪被点燃:“是!”“是!”“是!”

“你们是不是懦夫?”

“不是!”“不是!”

“很好,我们这里没有懦夫!你们的家人会为你们感到骄傲!你们的朋友会为你们感到骄傲!所有的罗姆人,都会为你们感到骄傲!”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再坚持两天,就到我们常备军巡逻的范围,大家都提起jīng神,再过两天就可以放松了。”

没想到,看起来挺冷峻的团长口才上还真有一套,并没有特别的长篇大论,就成功的激起士气,并用画出的大饼给所有人带来希望。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李维突然发现,作为一个技术宅,地球上的自己忽视了很多,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取得了技术上的成功,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他在原来的世界中几乎默默无闻。

最后的话是关于李维自己的。

“桑德大师很看重那个小哑巴,我在这里说一句,谁要动这小子的主意,其他任何人都可以就地格杀。等下所有人轮流到他那里,去学怎么编皮绳,到明天早晨的时候,我要看到所有的行李和货物都用上新的皮绳了。”

罗姆人不愧是纪律xìng很强的民族,谈话后也不知道按什么顺序,轮流到李伟面前学习编皮绳。

李维不能说话,连比带划的从几个人中找出两个,专门把宽皮条割成细皮条,然后让另外几人跟着他学如何编织。

这本来就是非常简单的活儿,没几分钟,每个人都学会了其中的关窍,开心的编织起来。而且这玩意并不费神,除了两个专门割皮条的以外,其他人都可以有说有笑开玩笑聊天。

把这群学生赶开,又是下一群。李维计算出平均状态下的人数配比,按照割皮带和编织1:5的比例安排学习,这样刚好能供应得上足够的皮条,效率最高。不过十多分钟,除开正副团长和在外围jǐng戒的,所有佣兵都开始干活,在昏暗的灯光下,过了不到两个小时,就编织完所有的皮绳。

有好事者试过,皮绳的可靠xìng远远高于没有编织的皮带,三根皮绳在一起,一边各四五个大汉拔河也没有问题。李维没有告诉他们,泡过水以后,这种皮绳更结实,只要不是磨损或者火烧、切割,皮绳应该是这个年代最好的绳索。

李维并没有参与到劳动,独自一个人坐在自己的毛毡上削着木匕首。他在整理收集资料,这是技术宅的好习惯,任何的信息都有用,只是看用在什么地方。

关于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有用的信息还不多,能够得出的结论是,这是个尚武的国度,不说武夫当国,至少说不会崇文抑武。处在奴隶社会,奴隶也分成若干等级,并且保留部分人权,奴隶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获得zì yóu,跟全无人权的奴隶制有一定差别。

如果以地球上的文明做比较,比较相近的是中国的秦代和西方的罗马,都是崇尚勇武,不断进取的国家。

不同的是,地球现有的文明已经全无魔法文明的痕迹,李维在互联网上曾经找到过很多国家高密级的档案,都证明所谓的魔法和异能不存于世。而在这个世界,那位桑德大师就已经两次展现出魔法的力量。

以李维现有的身体发育程度,入夜后一两个小时就开始犯困。在他入睡之前,手中的木块已经有了雏形,需要的只是刻画细节而已。夜空很璀璨,陌生的星图提醒着李维,这是一段新的人生。

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天文历法发展到什么程度,有没有完整的体系,有没有所谓的星象学。陌生的世界最大的乐趣就在于其未知。在地球上,李维对未知世界的探索让他成为有史以来成功穿越的第一人。而在新世界,近乎于全新的体系对于李维来说具有更大的挑战。

也许这样的思索和大脑的运算程度超过了身体的负荷,李维倒下后,几乎是瞬间入睡。

也许是小心谨慎起了作用,也许是蛮人们知道自己的sāo扰并无多大功效,也许是就像团长说的那样,这里已经临近安全区域,以后的几天,一路平安。

果然,在两天后,他们见到了军队。

这是一支百人队,就驻扎在路旁,在路边设置了一个岗哨,有三名哨兵。远远地看到佣兵团,其中一名哨兵拿出一支木哨,吹出长——短——长的信号,另一名则拔起身旁的旗帜,上下挥动。听到哨声,不远处的军营中快速列队,训练有素的军人们很快在营地前列队。

绝大多数人的装备跟佣兵团别无二致,只是每个军人头上都带着一顶头盔,盖住上半脸,只露出鼻,嘴,眼,顶上有红穗。

队列最前方,旗手高高举起旗枪,绯红的战旗如火如血。

仅仅是跟百人队,就给人一种铁血的感觉,。相信,如果这时传来战斗的讯号,这些勇敢的战士就会勇敢的上前,用血肉和手中的剑斩开一条血路,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

雄壮之师,英武之师,堂堂之师!

听到哨声,旅者们停下自己的脚步。

佣兵团长从口袋中摸出一面旗帜,左右摇摆,呼应着哨兵的旗语。

团旗并不大,长长的三角形,黑底红框,一朵金sè的植物跃然于上。由于材质的原因,旗面看起来很厚重,并不像李维想象中那样迎风飘扬、

这是李维第一次看见佣兵团的团旗,金鸢花旗。

李维的身后,不可抑制的传来了骄傲的欢呼。回头看看,所有人,佣兵们,包括桑德大师、贵妇、雷还有他们的侍女随从,全都是一副骄傲、兴奋、发自内心的喜悦神情。

这是李维第一次见到罗姆战旗,他不了解罗姆人心目中战旗的地位。

这也是李维第一次见到金鸢花旗。到很久以后他才知道,金鸢花代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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