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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惊春离恨天》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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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呵护了九年的钢笔,沉默了九年的小心思,终究,还是以这样的方式,悄无声息地,消失了。开 心 文 学 】

看着她那带着大波浪的栗色长发,我立即反应过来,有点不打自招地说:“我没想跟踪你们。”

美人冷冷笑了笑:“那为什么还要跟?”

原来她从头到尾都知道,我不由叹气。“我只是想去失物招领处,但是不认识路,所以……”

这也算是实话,虽然只是实话的一部分。我总不能告诉她,自己在窥视她的男朋友吧?

冷美人哼了一声,一脸的不相信。“算了吧,你一直贼眉贼眼地盯着Byron,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这时,年轻男子走了过来,听到她的话禁不住皱皱眉,有些探究地打量了我两眼,然后若有所思地说:“那好,那我们就带她去好了。”

言下之意,到了那儿再跟着,他们就对我不客气了吧。

冷面美人有些不服气地哼了一声,丢下一个白眼,然后宣告般地挽起男友的胳膊,拉着他走开了。

我幽幽叹口气,算了,管他们做什么,还是考虑自己的事吧。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几个星期前的那个晚上,当我差点绊倒,下意识地张开手想抓住什么时,手中的钢笔已不知被自己甩向了何方。而后来,被抓,脱臼,受审,赞助……一系列事情都让我再也无暇顾及。

从小学六年级开始,到初中,高中,直到大学,那支钢笔居然跟了我快九年了。九年啊,星移斗转,它却一直在我身边。而我的小说,最初也就是在那支笔下,一字一字吐露,一次一次删改,一笔一笔勾画。

梵夜曾说,很多写东西的人都有一个怪癖,用一支笔写习惯了就会一直用同一支,绝不会轻易更换。否则,仿佛失去了灵感,如油尽灯枯一般。

他还说,钢笔是很有灵性的东西,用的越久,与人的契合度便越高。那是一种孤灯下的陪伴,是一种被笔墨牵连的心照不宣,是一种夜深人静时与指尖的缠绵。

也或许,我就是在读到了这话之后,才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钢笔。然后蓦然发现,他的话的确字字箴言。但是,就是这支最有默契最有感觉最有回忆最劳苦功高最独一无二的钢笔,却在我的梦想刚有了着落的时刻,丢了。

心中沉甸甸的,尤其在听到失物认领处的营业小姐的话之后。

“对不起,我们从来没有接收过一支钢笔。”

“从来没有?它是黑色的,上面有金色的……”

我的声音黯了下去。想想也是,一支笔,谁会去在意,大多都是谁捡到算谁的了,若好用则自己留下,不好用就直接随手扔掉。的确不会有人上交,不会有人去考虑它的失主。

也许,它早已被扔进了垃圾中。

不要……我默默祈祷。我宁可是被人捡走了,可是普天之下,除了我谁又会对那样一支老旧的钢笔爱护有加?钢笔有灵性,但也只是对旧主人,对于其他任何人,只怕都会十分生涩。或许,还是直接被丢掉的好。因为一想到自己的笔落在别人手里,我就一阵烦躁。

原来我也是那种蛮横不讲理的人,自己得不到的,更倾向于毁灭掉。

何况,那支笔,还是一个老同学送的呢。

呵,我呵护了九年的钢笔,沉默了九年的小心思,终究,还是以这样的方式,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请问,这儿有没有一串钥匙?上面有个白色的情侣钥匙扣,Yes,itisaregulartriangle,mer——”冷面美人问道。

“Excuseme,isit?”营业小姐拿出了一串钥匙,冷面美人一声惊呼,欣喜地接了过来。

我暗自咋舌,妈呀,连个服务台的营业员都会说英语。

“这位顾客,或者您把您钢笔的样子描述一下,我们在大楼广播里问问,您留个联系方式,一有消息马上就通知您……”

或许是我的表情太过黯然,营业小姐忍不住又说道。

都三个星期了,人来人往,怕是找不回来了。而且,我早就无所谓了,不是吗?快十年了,所有的事都该淡了。

丢了也许是件好事,也许,意味着是个最好的结局和全新的开始。

于是,我摇了摇头:“谢谢,不必了。”

有些东西早该放下了。

除旧迎新。

外面高楼林立,街口还有个小型转盘,这显然不是进大楼时的景致。我四下望了望,那对情侣还站在不远的地方。

Byron问:“我先送你回去?”

冷面美人没有动,也没有回答,只是抱着双臂出神地望着前面。

Byron叹了口气,好像是下定了决心,说:“算了,你要不也跟我一起过去吧,反正现在我们没什么事。”

冷面美人转头刚要说话,眉尖却不由高高地扬起。“你又来干什么?”

“我只是想问路。”我摊摊手,“对不起,请问正对着一个红色过街天桥的,是大楼的哪个门?”

“北门。”Byron淡淡地说。

“那这里是……?”

“东南门。”

“那……去北门该怎么走?”

那年轻男子的声音,依旧平淡。“从这里进去,一直向北走,走到Bacano专柜时西转,右手边第三个出口就是。”

“北……”在外地,我基本处于掉向状态,辨别方位一般靠最原始的看太阳,可眼下虽是大晴天,阳光却不知被哪栋高楼挡住了,一时竟也分不清。我只好硬了硬头皮接着问:“哪边是北?还有,那个什么巴……什么专柜是?”

不远处的美人讽刺地笑了一声。

Byron皱了皱眉,眸中闪过一丝光,突然说:“那好,我送你过去。”

本以为不过客气一句,但没想到他居然还真的送我过去了,当然,是在把他的女朋友先送上出租之后。

“你不是本地人?”

“在这里上学?什么学校?”

“什么专业?大几了?”

“……”

这个人好像话还不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找话说着,刚刚可没看出来,好像是终于得以摆脱女朋友的淫威一样。

我们路过一楼的大厅,这是当初我遇到黎氏一行人的地方。商厦的总服务台在不远处,很多顾客在那里排起了长队,几乎直达大厅的另一头。Byron嘀咕着:“今天好像不是二十号吧?怎么……”

二零大楼在每月二十号这天会分外热闹,因为二零大楼顾名思义,就是每月二十号有各种优惠和抽奖等等等等让人眼花缭乱的活动。若这天是你过生日那就更加幸运了,因为你可以任意选一样中意的商品,无论标牌价多少,大楼都会给你打两折。我就是相当幸运的一个,我的生日恰巧在二十号,去年给老妈选了一件大衣,最终居然真的以两折价格拿回了家。

所以,从这个角度说,我其实早已被黎昌柏收买了,否则那天也不会下定决心跑这里来游泳。至于现在,就更不用说了。

“喏,北门。”Byron示意道。

谢过后出去一看,果然,一桥飞架南北。毛爷爷的词写得太有先见之明了,居然连方向都十分吻合。在周围扫了一眼,周围没有什么酒店的招牌,但沐阳说大楼和沛亨只有一街之隔,应该不会太远。

Byron刚挂掉电话,一转身看见我,便又忍不住皱眉。“你怎么……?”

“不好意思,请问沛亨大酒店在哪?”我嘿嘿一笑,问。

“沛亨?”Byron细细打量了我一会儿,“你要去那?”

我点点头,不明白他这是什么意思。只是那人的表情瞬息万变,一会儿惊讶,一会儿咬牙,一会又无奈。

“那你干嘛来北门?”

不是你说北门吗?我很想这样理直气壮地回一句,但话到嘴边,却成了:“因为……我是在这儿进来的……”

可我不知道,这个答案更让Byron气结。因为刚刚我们过来的那个东南门对面,就是沛亨!Byron很是抓狂,明明隔岸相望,却陪着我不辞辛苦地穿越了整个大厦。

“呃,其实我待会才过去,现在到这边来是有其他事……”我只好讪讪一笑。

尽管Byron对这个说辞很是怀疑,但也没说什么。

见他转身又进了大楼,我才哀叹一声。知道自己是没办法立刻回去了,心下一动,转身就拐进了旁边的楼梯。原本一直犹豫不决,这时因为Byron,我反而被逼得下了决心。

我想,不管结果如何,我都该去争取一下选演员的自主权。

而且,我心底一直觉得,黎昌柏他不是个蛮横不讲理的人,而他对我,也一向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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