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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欧阳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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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牢记 ) ( 请牢记 ) (点击比上一本好多了,但是离十万还很遥远,希望朋友们,多动动手指,改变一下,咱的处境,谢谢朋友们了!)

最近我突然发现,我特别的爱笑,也许以前我就是这样,只是现在才发现而已。开 心 文 学

两天后,风沙终于停了,天气转晴,阳光很足,万里晴空。

这里有沙丘、有绿洲、有草房、有石屋、有白骨、有阳光、有干燥的风,还有两拨即将厮杀的人。这两拨人一拨孤身一人另一波却是人口众多,显然他们不是同一个女人所生,他们是因为同一个目的而聚在一起的,这个目的就是杀一个人,这个人此时就站在他们对面,他的名字叫——黄药师。

他站在一个不算太高的沙丘上,背负着双手,仰面迎着干爽的风,阳光很毒,强烈的光线使得他不得不眯着眼睛看东西,看样子他很享受,剑就插在他右手边的黄土里。

多晒太阳对身体是很有好处的,然而他们确实不懂的这个道理,一个个虎视眈眈却又提心吊胆,犹犹豫豫地站在远处手里擎着利器,眼睛从未曾从他的身上离开,生怕稍不留神就会有灭顶之灾降临到他的头上时的。也许是穿得太厚,也许是天气确实太过炎热,光线确实太过毒辣,又都迎着阳光站着,不免就生出汗来,脖子上早已经汗晶晶油腻腻的了,后背和胳肢窝处的衣服全都被汗水沁湿了。暴露在外的皮肤也被阳光灼得红扑扑,火辣辣,虽然戴着斗笠,可是脸上却任然有不少的汗水淌下,掉在沙子上,瞬间被沙子包裹住消失不见。

他的心情很好,不急也不恼,很静,所谓心静自然凉,也许说的就是他现在的心情状态吧。衣服被晒得发烫,很干燥,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自然很舒服,松软,衣服里的身体也被烤得暖烘烘的,让人有种懒洋洋不愿动弹的懒惰心理,然而,这样的想法是极其危险的,就像冷水锅里放进一只青蛙,水温在慢慢变化,然而他却没有发现潜在的危险的存在,知道水温越来越高,它再也无力逃脱,只有死路一条。人要有危机感,而且是时时刻刻都要保持,如今的社会,鱼龙混杂,不再单纯,到处都充满的黑暗和血腥,更要时时提防,不容懈怠。

他冲着阳光微笑着张开双臂,就像是一只即将振翅高飞的大鸟,他只这般的享受,然而,这对于他身后等待时机杀我的人来说却是,难以承受的,他们的压力太大,神经绷得太紧,已经是强弩之末,再也经不起一点的打击和惊吓,因为他们知道,他们要杀的这个人,非同一般,绝不寻常。

享受完足够的阳光之后,顿觉神清气爽,精力旺盛,中气十足,而且,感觉心中也充满了阳光,没有意思的阴暗邪恶的想法和念头,,晒太阳如果真的有这没大的好处的话,世界也许就真的不是这个样子了,一切都是因人而异,智者见智,愚者愚知。

他的左手,轻轻抵在空中一够,手中凭空多出一只酒壶来,是从他的袖子里掉出来的,酒壶当中自然是有酒了,他仰着脖子大口大口的喝着,一些酒水散在了身上,地上也不去管,只要自己痛快,便可什么都不必顾忌。

他把手里的酒壶抛给我,我望着手里的酒壶对她笑了笑,仰着脖子也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我这人一向不愿占别人的便宜,可是他,我却是例外,也许是酒太好的缘故吧,我控制不住**,一饮而尽。

酒不是烈酒,反而有种薄荷的清凉,喝进口中,流到腹中,说不出的清爽,好酒!在这世上,我还从未听说过有这样的酒,虽然我不是懂酒之人,但我可以断定,这样的酒,普天之下恐怕也就只有我们两人喝过,好酒无名,我便叫它无名酒。醍醐灌顶,洗尽一切凡尘污垢,超然如脱。

酒已喝完,他缓缓转过身来,也许越是临危不惧,处变不惊,就越是显得出其人非凡。他便是这样一个人,我这么认为,他们也是这么认为,不然也就不会白白在这里陪他晒这么半天的太阳。所谓先出手者输三分,他们本来就忌惮他,所以更不敢先出手。

此时,日已当午,虽然,腹中存满了光明温暖,然而,还是有些饿了。他对他们微微一笑说道:“来了这么久,要你们陪我在这晒了大半天的太阳,实在是过意不去。我知道你们今天必死,所以我决定让你们吃饱饭,因为我知道能吃一顿饱饭对你们来说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他们都错愕的看着他,领头的到有些气量和胆色,咬了咬嘴唇,转身进了店里。

因为是他请客,所以酒食都是最好的,用他的话说,死也要死的体面,临死前自然要做一件不敢做的事,而他们则是应该吃一顿他们从没吃过却很想吃的饭。我倒不担心饭钱会泡汤,相反我倒更加喜欢我的这个还没成为朋友的朋友了。

我实在想不通他们每次来都带了不少的钱,可为什么偏偏就是不愿花呢?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苦衷,也许他们是守财奴,也许他们还有家人要照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虽然有些看上去很可笑,但那往往却是最现实的。

酒足饭饱之后,他又对那些人说;“再等等吧,等肚子里的东西消化消化,等它们真正属于你们的时候,再动手吧。”

他虽然不急,但那些人已经坐不住了,不过他们知道今天必死,所以也都想多活一刻是一刻。

他真是一个十分奇怪的人,也许这样才够标新立异,与众不同,引人注目,可这里除了我和他之外已经没有活人了。我真的很想知道他的脑子里整天到底在想些什么,他的脑子与常人的到底有什么不同。

后来我才明白这是一种战术,可以瓦解人心,使其方寸大乱,我真的很佩服他,一件如此简单的事情,在他这里却能有这么多的花样,他不去写书真的是太可惜了。

日已偏西,橘红色的太阳把他所能照耀的一切都染成了悲壮。有风,微风,太阳很暖,不毒,天气也很好,他的心情更好。

“事情是我做的,与他们无关,我一个人死足矣,希望你能放过他们。”

他背负着双手,背对着他们看夕阳,我就坐在店外的一个木墩子上,默默地看着之一切。我的心很平静。

“夕阳,是一天中太阳最美的时候。”他说。

“你杀人难道还要吟首诗不成?”我问。

他笑了笑说:“不知道,就是喜欢感慨一番。”

“那你就别做杀手了,去做个文人好了,我想以你的文采定有一番作为。”

“哈哈!我也曾想过,不过最后却没有成功,所以才做了剑客。”

“凡事都不是一蹴即成的,你失败了一次就轻易改变,岂不是太儿戏了?”

“也许吧,不过只要我喜欢,我才不管。”

我笑了笑没再说话,他真的是个很可爱的人。

那老大很尴尬的站在那,又说:“我求你放过他们。”

“你可听说过,杀人要灭口,斩草要除根?”

所有人的脸色顿时为之一变,好像被他的话堵得气结了。

夕阳很美,可是人心却不美,有着不美得人心的人做的事自然也就不美,而且,还很煞风景,对于喜欢看美景的人来说,他们自然是要消失的。

一阵风沙鼓荡,寒光闪动,血如长虹,十几个活生生的人眨眼间就变成了冰冷的尸体,生命就是这么脆弱,难以捉摸。

没有人看得清他是怎样出的手,他们连拔刀的机会都没有,我也没看清,不过我倒不在乎,因为他不会杀我,我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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