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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丽丝》第三十一章 人生只有情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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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渐凉,马路两边的风景树法国梧桐正开始落叶子,每当夕阳西下,金黄色的树叶飘在空中,映着金黄色的夕阳,格外美丽动人。 首发--无弹出广告(。suimeng。com)

我比较喜欢秋季,秋天总给我一种诗人般的忧郁,诗人是否忧郁,不得而知,但是,秋天应当是忧郁的,一如诗人。

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

催催催!是车轮还是光阴?

催老了秋容,催老了人生!

三岔路两边全栽着高大的法国梧桐,每当秋风起时,树上的黄叶纷纷扬扬,很给人一种萧萧之感。世权取笑我多愁善感起来,是否因为要告别单身患上婚前忧虑症。

秋天确然带给我人生的震撼,让我回思过去,又想到将来。人的一生很快,又很漫长,这是一种悖论。

我把下巴搁在办公桌上,把玩着红绒盒子里的钻戒,这个小小的圈子,将要圈住一个女人的一生,她是否在这个圈子里得到快乐与幸福,我并没有把握,人生千变万化,谁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也许我变心了,也许素素遇到了她的真爱,我未必是她内心深处追求的真爱,当那一天来临的时候,她会否不顾一切抛弃这只小圈圈,跟着自己的心意走呢?

她选择离我而去,我该怎么办?她选择留下来陪伴我一生,我又该怎么办?多少夫妻过着貌合神离的婚姻生活,我与素素之间,情感会否有一天走向死亡?我又是否完全忘记过去一段旧情,决心与素素揩手一生,不离不弃?

索非亚看见我手上的钻戒,以专家的口吻权威地告诫:“别犹豫不决,快点送出去。”

我怪叫道:“嘿,钻石很值钱的,你少操心,还怕没人要。”

索非亚嘿嘿冷笑:“不是怕没人要,是怕你送不出去。”

我终于诉苦道:“我害怕。”

索非亚睁大眼睛看着我,笑道:“嗯,知道害怕,还不坏。”

我倒着肚子里的苦水:“万一素素不接受怎么办?你知道,我也是一个曾经受过伤害的人,而坏事却会一而二二而三地重复,历史悲剧就是这么来的。”

索非亚笑了,点头道:“是,素素那丫头是新新人类,未必似我等这帮老古董,愿意受婚姻束缚。”

我叹息道:“所以,你以为我不愿送出去吗?万一她拒绝了,岂非世界未日。”

索非亚看我一眼,又看一眼,点头道:“知道害怕,大概还有药可救。其实呢,问题想太多会变成了真正的问题,不想的时候所有问题都不成为问题。老板,你的缺点就是太过优柔寡断,对待爱情还情有可恕,若果在其他大事上亦如此,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我看你还是早点把戒指送出去,免的整日坐在办公室里愁白了头发,真的做了小老头后就晚了。”

我笑笑,自然明白索非亚的用心良苦,她现在整个似管家婆,管着整间公司,我也懒得理她,况且,谁会与一个大肚婆计较,那岂不是没死过。

索非亚又叨唠几句,自己忙自己工作去了,我则继续盯着戒指发呆。

暑假已结束,素素又回到学校与那班半大小子们胡混,我说她胡混,她狠狠地咬了我一口,至今肩膀上还留下一个明显的齿痕。有时候我去接她下班,她穿着一身休闲装,样子似个女学生,总看见一群胡子还没长出来的小子们拥着她走出校园,嘻嘻哈哈很快乐的样子,这让我有点儿妒忌,青春永远无敌。

素素身边的野草们并没有死心,围着她转,素素大大咧咧,让那些围绕着她转的野草不敢乱动花花肠子,这是她的可爱之处,为人磊落大方,当然会带给我极大的危机感。

没有来由地,又想到那个陪我走过十年的语琴,她现在过的可好,一切可如意,在她抛开相恋十年的男友追随另一个男人义无顾而去的时候,可有后悔过?在地球的另一端,她也如我一般时常在不经意里,回忆初恋吗?这个时候,她应该已经为人母,经营着一个甜蜜温馨的家庭,我在她的生命里只是过客,一点涟漪都不起。

这让我无比伤感。

我并没有马上向素素求婚,只希望事情更成熟一些以后才去做决定一生的事情,不愿意拿婚姻当儿戏,如果决心做一件事情,我要自己一生都不后悔。

身边每个人都等急了,当然不包括素素,她还不知道我买了求婚钻戒,我不希望她心中有任何芥蒂。素素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大大咧咧,不据小节,最介怀的一件事就是小时候被我和世权拉她的头发,把这当作一件有趣的小游戏,造成她幼小心灵永远的阴影。面对素素这点小心眼,我通常以暴易暴的手段把她征服。

索非亚瞪眼问:“老板,你到底在等什么?”

世权也问:“你在等什么?”

老妈自然不放过我,“你等什么?”

连彦心都问:“你还要等什么?”

彦心对我一向很好,语琴的事她是知道的,非常希望我得到幸福,并且她以为,与素素在一起,我是会得到幸福的。()世权常常妒忌彦心对我的好,现在他对谁都充满醋意,因为彦心就对他一人不好,其实他不懂,换一个角度来说,彦心还是只爱他一人,是他当局者迷,天天送一打玫瑰给彦心,彦心淡淡地应对他,仿佛没有感情的蛇,我却知道,彦心爱他始终如一。

但是彦心对我说:“只有我自己明白,我不是爱世权,我是当他英雄般崇拜,这必然造成自己的痛苦,当爱一个人失去自我的时候,天秤是永远无法达到平衡的,所以我与世权没有结果,他突然回心转意让我迷惑。他爱谁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又或者,他心目中的至爱还没有横空出世,他的感情暂时悬而未决,我又怎么敢轻易涉足险地。”

世权的爱居然让彦心战战兢兢,只能说第一次伤得太深,以至于伤不起。

“但是你不同,家和,快点求婚吧,素素会给你带来幸福。”彦心说。

只有我自己知道,不是我不肯求婚,而是第一次求婚胎死腹中,对我心理上造成不小的阴影,再来一次就有些心不从心,战战兢兢,害怕历史来个戏剧性重演,岂非置我于死地。

而素素身边的野草们,似乎也在等待我的行动,以观素素选择谁。

真好笑,怎么我求婚每个人都着急过我,当然我无法和他们勾通,我的做法他们以为画蛇添足,多余,我却不以为,所以他们不明白。

素素是爱我的,有时候她会为我做一顿饭,她的厨艺很不错,做的香煎红鱼似金子般,两面焦黄,香气扑鼻,白切鸡则鲜嫩可口,第一次吃她做的饭,差点连舌头一起吃进去,做过几次后,我晓得了她的秘密,敢情她的厨艺与程咬金有得一比,来来回回就那三板斧,然而,即使就这三板斧,我已感动不已。

有一回素素问:“某一天你吃厌了这两味菜,会怎么样?”

我两眼盯着报纸,头也不抬道:“去餐厅吃啊,餐厅的厨师总不至于来来回回只会这两味菜吧。”

素素抓着锅铲朝我扑过来,我张开双臂接住她,将她紧紧圈在臂膊里,让她有火发不出来,我当然知道她希望我说:“不会的,那怕吃一辈子你做的菜,我也不会厌。”

但是,我不想骗自己,点着素素的鼻子问:“你是不是要我说谎骗你?”

素素不服气道:“善意的谎言。”

我把她拥紧,下巴搁在她脑袋上,“素素,在你面前我永远不说谎。”

素素打蛇随棍上,“爱我吗?”

我吻一下她的秀发,柔声道:“爱。”

素素转过脸来对着我,大眼睛盈盈如秋水,流动着光彩,她勾住我的脖子,动情道:“家和表哥,我也爱你。”

我狠狠地感动了一把,却装着不在意的样子,问:“相信我的话吗?”

“信。”

“为什么相信我?”

“聪明女人不相信男人说的每一句话,所以聪明女人永远不快乐;蠢笨的女人相信男人说的每一句话,却因此得到平凡的幸福。那怕知道你在骗我,我还是选择相信你的话。”

我忍不住想站起来,走到镜子前照照,自己何德何能,得到一个女人全心全意的爱。

“素素,你放心,你会是世上最幸福的笨女人。”

“所以,你要忍受一辈子吃两味菜的命运。”

我拍拍她的脸,板起脸道:“快去做饭,我肚子饿了。”

“是。”素素愉快地跳起来,向我敬个礼,以最轻快的脚步奔进厨房,继续她那我暂时还未吃厌的两道成名菜式。

我微笑,看报纸,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四面八方包围了我。

那么,还等什么,赶紧把手中的圈圈送出去,套牢这个小女人。我鼓动自己,内心还是有些发怵,万一素素拒绝担当老婆这个角色,只想一辈子做女朋友,这样可以随时随地朝男朋友撒娇泼野,怎么办?

世权继续送玫瑰给彦心,企图打动她的心,我有点吃惊他的这种精神,怎么看世权绝不是婆婆妈妈的男人,看样子他是洗心革面,准备与彦心过一辈子,不再对从前风花雪月的情怀影响,当然,不可避免,他还在为彦心的拒绝烦恼,我暗暗好笑。

颜蔷薇又找上公司来,这对她来说是前所未有的事,一向都是男人围绕着她的裙边转,这次,在爱情路上,她遭遇滑铁卢。开始她并不知道世权的秘密,还以为他因为离婚事件造成精神上烦恼,她当然要理解他,否则两人的关系就不可能持久。世权离婚,她心底是高兴的,世间有哪个女人不梦想情郎为自己抛弃拥有的幸福,与她私奔呢?世权有贤淑的妻子,可爱的女儿,来自知识分子家庭,他抛弃所有,只为了与她在一起,她当然高兴,也很自傲自身的魅力。世权若不是爱她死去活来,又怎肯舍弃已有的,不顾世俗诽议。离婚后,世权一度迷失,这是大男子主义作祟,不算什么,她原谅他,也愿意耐心守候在他身边,等待他走出离婚阴霾,他会和从前一样回到她的身边,也会和任何时候一样离不开她。

世权的沉伦持续太久,这一点让颜蔷薇很生气,世权根本没有理由为那个被抛弃的女人伤怀,她是骄傲的女王,在爱情里,从来没有失败过,即使第一次婚姻,也是因为她厌倦一成不变枯燥无味的婚姻生活,选择离去。她是无往不胜的爱情女神,任何男人,都无法阻挡她的爱。无疑,她爱世权,今时今日的世权不再是读书时代的青头小伙子,什么也不懂,他已长大,成熟,魅力四射,很容易吸引异性的目光。与他在一起,她身心感到愉悦,任何场合下,只要有她与他出现的场合,都会引起阵阵骚动,成为万众瞩目的一对,她喜欢这种耀眼的生活,满足她内心深处的虚荣感,她是女人,她当然有权利允许自己虚荣。

她在等待,等待世权清醒,与她一起,过神仙眷侣羡慕的日子,逍遥自在。然而,很长一段时间后,世权依旧死气沉沉,并且对她满怀炽烈的爱意仿佛一昔之间突然冷却消失不见。骄傲的颜蔷薇绝对不能容忍任何一个男人对她的爱情背叛,除非是她先背叛爱情,他才有资格伤心流泪,对她念念不忘。世权居然无视她的存在,我行我素地沉浸在婚姻失败带给他的震撼中,这太不正常,颜蔷薇自然相信,世权对她的爱,只有接受她第二次抛弃他的命运,而不会先抛弃她。

不管世权情感如何变幻不定,任何时候我都不喜欢颜蔷薇,读书时代不喜欢,当她第一次抛弃世权的时候不喜欢,当她十年后突然出现在世权生活中的时候也不喜欢。我很庆幸我的眼睛首先看中语琴,没有受到颜蔷薇的毒害,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年少的时候,当然也不敢保证自己在没有遇到语琴的时候,对她不会产生任何幻想,而当我看见她的时候,我已经有了语琴,即使语琴永远没有颜蔷薇的美貌,但在我的心目中,我的初恋是不可取代的,语琴在我心目中永远是最美丽的,面对颜蔷薇的国色天香,我可以很硬气地挺得住美色的诱惑。

“找世权吗?他不在。”我微笑着对颜蔷薇说,其实我并不明白自己心理上微妙的变化,还以为自己有贤者之风,面对颜蔷薇,一点不为她的美色所动。

颜蔷薇冷冷地看着我,不可否认,任何时候,她都是美丽的,索非亚说过,她从来没有看过比颜蔷薇美丽的女人,世权迷他是自然的事,只有我,老古董一个,不懂得欣赏。我听了不置可否,各花入各眼,世权把颜蔷薇看若天仙,不见得我也会视她为仙子。

“他干什么去了?”

“他送玫瑰花去了。”我对颜蔷薇的冷傲无动于衷,很残忍地告诉她内情,中间如果没有彦心与天然,她与世权大概是世上最令人艳羡的一对情侣。但是,是她抛弃世权在先,是彦心先看见世权的好,与世权有了天然,我的感情自然而然偏向于彦心,若果世权与彦心可以重新生活在一起,我会替世权高兴。素素骂我小鸡肚肠,或者是,我无法释怀颜蔷薇曾经抛弃过世权,那时候世权的感情正处于烈火中,差点把自己燃烧,世权是我兄弟,对颜蔷薇的芥蒂从那时候生出,再也无法拔除。

又大概颜蔷薇确实长得太美了,不适合做一个妻子,而更适合做情人,如果世权与彦心没有离婚,如果世权没有发觉自己在离奇中居然爱上了前妻,颜蔷薇与他真是世所少有的一对,所到之处令所有人黯然失色。世权为前妻抛弃她,将来,即使世权余情未了,以颜蔷薇的骄傲,她是不会再接受世权的。

“哦,他如此好雅致,送玫瑰给谁呢?”颜蔷薇笑,她是不败的女王,换作别的女人,早变颜变色,但是她不惊不诧,和颜悦色,徐徐问来,就显得她的大方与高处。

“彦心,他的妻。”我也笑,我想看谁笑到最后。

颜蔷薇终于变了颜色,这个事实对她来说是难于接受的,并且十分不可理解,世权为了她与妻子离婚,才刚离婚没多久,居然一改前衷,送玫瑰给前妻,这实在太过出乎人意料之外。

“是吗,他那样做目的何在?”颜蔷薇脸上的笑容退去,声音冷若冰霜。

“他终于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

“在抛弃前妻的时刻,发现自己爱上了前妻?”

“是的,你真聪明,一点就透。”

“你们觉得这样很有意思吗?”

“不。但是,你知道,感情的事情是说不清道不明的。”

“郑家和,你恨我,是吗?从一开始就极力破坏我与世权之间的感情,现在你高兴了,世权为了一个他不爱的女人抛弃我。”

我一怔,摇头道:“不,你错了,我为什么恨你?”

颜蔷薇咬牙道:“因为你也偷偷爱上了我,但是,我从来没有正眼瞧过你,使你对我暗怀恨意,当我与世权再次相爱的时候,你总是极力阻挠,不让世权接近我,美其名曰是为那个傻女人打抱不平,其时你心怀鬼胎,用心险恶。”

我不觉笑了,都说女人爱自我陶醉,明智如颜蔷薇易逃不出这个圈,“你又错了,我可以很有胆气地告诉你,我从来没有被你的美色打动过,不管你信不信,我不会与一个女人计较。”

颜蔷薇迎视着我的目光,恨声道:“如果你不是偷偷暗恋着我,为何总要阻挠我与世权相爱?因为初恋时与他分手,就把我判定是蛇蝎心肠吗?你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我叹气,女人是不可以随便得罪的,“我反对世权与你走在一起是因为你没有看到世权第一次失恋的情景,而我以为,你不是一个可以长期对一个男人怀就兴趣的女人,你会第二次抛弃世权,那等于是把他判决死刑。男人也是人,也会被情所伤。何况世权与彦心有一个女儿,她叫我叔叔,我承认过分维护她们。如果你认为这是对你的伤害,我很抱歉。”

颜蔷薇并没有被我的话打动,僵硬地说:“你别忘了,我也是女人。”

“女人?”

“是的,我是女人,需要爱,需要男人呵护,遇上世权,与他重燃爱情之火,有什么错吗?”

“你错了,当你再遇见世权的时候,他身边那个位置已经有人,溶不下你。”

颜蔷薇哈哈大笑,指着我骂:“一纸婚约可以说明什么,爱情与婚姻是两回事。”

“既然如此,你何需介怀,他去自他去,他来自他来,你永远是你。”

“说得好,但是,我恨你,恨你一副卫道者的口气,一直阻拦我与世权享受爱情,你是天下最虚伪的家伙。”

我耸耸肩膀,从小到大,世权的烂摊子都是我收拾的,这次也不例外,当然不介意被颜蔷薇骂一次。

颜蔷薇是哭着离去的,这个骄傲的女王终于为爱情流下她的第一滴泪,在她以后的人生中,她永远会记得自己不是常胜将军,也不是胜利女神,天下人不会只围绕着她一个人转。

我不知世权是如何解决与颜蔷薇之间的这笔纠结账,他已经完全放下对颜蔷薇蔷薇花般的迷恋,沉浸在他不可理喻的爱的转化中,傻傻地送花给刚抛弃的前妻,企图打动她冰冻的心,重新回到他的怀抱。对天然更是悉心照顾,以弥补以往的过失,唯一的收获是天然与他的感情增进不少,不再害怕他,也会很亲昵地用小手搂着他的脖子,把脑袋搁在他肩膀上,这让世权如获至宝。下班便人影不见,许多工作压在我的肩头上,他还振振有词,说要去与天然增进父女感情大业,我是他兄弟,当然得全力支持,最好的帮助就是分担他的工作,以便他有时间与女儿培养感情。我骂他神经病,但是有什么办法,世权理直气壮:“谁叫你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别忘了,我们是穿同一条裤子的,当然同一鼻孔出气,共进退,同荣辱。”恨得我只想揍他一拳,更气人的是天然与我亲近他都不答应,指责我企图破坏他刚建立起来的父女感情,我除了翻白眼,对他是无可奈何。

彦心哭笑不得对我说:“我很害怕。”她完全没有想到世权玩真格,锲而不舍,把爱情持久战坚持到底。当时哭诉世权以为他不甘心,来个回马枪,为的是报复她提出离婚,抛弃他。现在看来,世权真的洗心革面,准备重新追求前妻,而且来势凶凶,自然吓倒彦心。

我心底暗笑,世权那小子,不是一般善类,当他发觉不知不觉中爱上彦心,要他放手除非砍下他的脑袋,否则是不会善罢甘休的,自然不达目的死不休,死乞白赖也得把爱情战进行到底。我与世权从小一块长大,胜似亲兄弟,比较了解他的为人,这么久了还坚持送玫瑰花,证明他确然明白内心深处真正爱的人是彦心,我鼓励彦心:“别怕,有我呢。”

彦心气笑了,“有你有什么用,男女之间感情的事情你一个外人怎么插得进来。”

我拍拍她的肩膀,豪气道:“至少精神上我永远支持你。”

彦心皱眉道:“你不觉得这很怪异,似小孩子玩过家家酒。”

我微笑,谁说不是呢,世权是个率性的家伙,只跟着自己的感觉行事,才不理世俗中什么狗屁。我不愿再理他们三人的三角关系,我在寻找一个最合适的机会,向素素求婚。我不会轻易允诺,一旦讲出口,就会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我要素素这辈子都得到幸福,永不后悔。

求婚可以求两次,结婚还是一次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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