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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现代生活录》第三章 未来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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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蜷曲在窝棚的硬板床上,茫然的睁着眼睛,没有一丝神采。脑子里乱糟糟的,一会儿是在并州草原流浪,与狼为伍,一会儿是在军营训练,挥汗如雨,一会儿是身着金甲,坐在赤兔之上手持方天画戟大杀四方,一会儿是在家宅与妻女逗乐,一会儿又在一栋栋钢筋混凝土巨兽间艰苦的蹒跚。

一个个画面,一个个熟悉的人,绿油油的眼睛,亲昵的蹭着裤脚的草原狼,期待的眼神,带着慈爱和一点点防备,转眼却目眦欲裂,铠甲被鲜血染红的丁原,目光如狼,毫不掩饰厌恶,转眼躺在血泊,死不瞑目的董卓,贤良的发妻,活泼的女儿,还有那个柔情似水的绝美女子。

“吕布,你为何杀某,你这见利忘义的畜生,恩将仇报的白眼狼!”

“吕布,你这孽畜,竟然敢私通某的爱姬,勾结王允,谋我江山,某要将你碎尸万段!”

“将军,夜深了,快些歇息吧!”

“爹爹,我长大了,也要像您一样,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夫君,你会一辈子对蝉儿好,永远像这样宠着蝉儿吗?”

“将军快走,某来断后,带上夫人小姐,快走!”

“将军,要好好的活下去,若是得闲,替小人向老母说一声,儿不孝,来生再报!”

吕布茫然的伸手在面前抓着,丁原,董卓,陈宫,高顺,一步步的走在荒凉的路上,任凭他怎么喊,都不做声,只有那个柔情似说的女子,眨着月牙般的眼睛,一笑倾城。

“将军,要好好的活着,连带婢子那一份儿,婢子在天上等着你!”

吕布的眼中渐渐有了几分神采,微红的虎目无声的淌着滚烫的泪珠,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连带着貂蝉,陈宫,高顺,还有无数叫不上名字,却无怨无悔的随着自己征战天下,埋骨沙场的并州儿郎们,你们在天上好好的看着某,看某用这双手,打下一个大大的江山,走完上辈子没有走过的路!

有些智障的流浪汉脑子里留给吕布的记忆并不多,比较清晰的也就是他十岁之前的记忆,但也都已经变得比较模糊,只能让吕布大致的了解这个世界,比如那些叫汽车的铁盒子,叫飞机的大鸟,还有那些美丽的名为霓虹的宫灯,当然,吕布也明白前几天夜里见到的那对男女也并非是什么神仙。总之,这是个跟大汉朝天差地别,却又差别不大的地方。

之所以说差别不大,是由于这里的人也都是和大汉朝的凡夫俗子一样的普通人,也要吃喝拉撒,也有生老病死,区别是这里的人出行从不骑马或坐马车,而是乘坐汽车或者飞机,他们也很少有人习武,但并不表示他们就没有任何武力。

相反,根据流浪汉的记忆吕布知道,这里的军队手里有一种叫做枪的兵器,这种枪不是自己知道的长枪,准确的说应该是一种……一种暗器吧,这种暗器能够喷出火焰,即使在一个十岁孩童的手中,也能把大耳贼那两个兄弟那样的勇猛大汉轻易的杀死,而且还有很多比这种暗器更加强大的多的兵器,好在那种叫做枪的暗器,并不是一般人能拿到的。

大致了解了现下境遇的吕布强迫自己静下心来,开始思索未来的出路。最直接简便的当然还是去投军,他只会冲锋陷阵,这也是他最擅长的,但是当知道那种叫做枪的暗器存在后,他却犹豫了,既然有了这么厉害的武器,他一身的武艺还有用武之地吗?而且根据得到的记忆,这个朝廷已经几十年没有过战事,虽然称不上歌舞升平,军士的出路却并不好。

没有战事就得不到升迁,想他堂堂温侯吕布,大汉朝第一猛将,怎么甘心去做那帮别人刷靴喂马的辎兵?更重要的是这时节也并非是朝廷招兵的时候。

完全没有头绪的吕布打算走一步算一步,但首先要做的是离开这个鬼地方,不管将来如何,他绝对不能容忍自己沦为乞丐之流,决不能让天上的蝉儿看到自己落魄的样子。

根据记忆,吕布从犄角旮旯里翻出一张印着他照片的卡片,他现在知道这东西叫做身份证,是几年前街道上的领导发给他的,说是办理领取什么土地转让金用的,吕布却没有在这个破窝棚找到哪怕一两银子。这东西相当于大汉朝时官府开具的官凭路引,没有它,在这个世界寸步难行,这恐怕是流浪汉留给吕布唯一有价值的东西,虽然上面的字体很奇怪,但那个吕字他却是认得。

吕布从流浪汉留下的那堆破烂中找出几件还算干净得体的衣服,拎在手中,头也不回的走出了窝棚,走出了小巷,顺着记忆走向江边,准备干干净净,彻彻底底的洗个澡。

吕布沿着江堤走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能让他洗澡的地方,倒不是说江边多难找,而是当他看清楚那黑乎乎的散发着刺鼻气味儿,漂浮着数不清的死猫烂狗和垃圾的江水时,实在没有跳下去的勇气。离开江边的吕布就这样在深夜转悠半天,没有被联防队员抓到绝对是个意外。

最后终于还是让他在一个公园找到一汪泉水(实际上是人造喷泉),四下看了看没有人影,他这才三下五除二的把自己脱了个精光,在喷泉里爽快的搓起澡来,看着从自己手指尖滑落的一条条的泥点,这个见惯了大风浪的男人竟然有一些汗颜。

新生,就从这个喷泉开始。

吕布走出喷泉,也不管身上的,径自穿上衣服,漫步在寂静无声的公园,借着这个机会,吕布把所有见到的东西与流浪汉那简陋的记忆作比较,以此来拼凑出了一个对这世界的简单认知,陌生的世界总是让人感到恐惧的,即使是吕布也不例外。

沿着记忆,吕布茫然的走在黑夜里,或许是潜意识指引,不知不觉他竟然又走回了大富豪夜总会附近,此刻东方天际已经显出鱼肚白,在夜总会狂欢了一夜的都市男女也开始陆陆续续走出来,准备回家补一补觉,养精蓄锐明晚再战。

漫无目的的走在马路上的吕布,让几个喝的迷迷糊糊的辣女眼前一亮,这小子虽然穿的土里土气,但一米八以上的匀称身材,清秀俊朗的面容,尖尖的下巴上长着稀疏的短须,坚挺的鼻梁上缀着一双星辰般的眼睛,如梦如幻,再加上随便披散在后脑,还带着露珠的齐肩长发,给人一种极不协调的颓废感,杀伤力十足!

“哎呦,小帅哥,你混哪里的,怎么从来都没有在这见过你?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跟姐姐交流一下?哎,别走呀,喏,这是姐姐的牌号,晚上来给姐姐捧场呀!”一头白发的辣女伸手拦住吕布,调笑着,还豪放的挤了挤胸部。

吕布心里面想着事情,突然被人拦下,不禁皱了皱眉,好在如今不是前几日刚转生那会儿,对于这个世界的衣着打扮,风土人情多少有些了解,不至于像之前那样狼狈。吕布绕过辣女的胳膊,继续往前走。

辣女还准备调戏调戏这颓废帅哥,谁知道吕布压根儿都不搭理她,头也不抬的从她脸前走了过去,不禁大失面子。抬手指着吕布,开口刚要说话,一个让她厌恶的声音在身边响起。

“哈哈,露露,你又开始发骚了,可惜人家小帅哥根本看不上你呢!”跟露露一起的一个头发染成银色的妖艳女人嘲笑道,正是露露的死对头雯雯。

“呸!雯雯,少来烦老娘,有能耐你去搞定!”露露反唇相讥。

“哼,看他那一身打扮,一看就是个穷鬼,根本榨不出一滴油,本小姐才没兴趣伺候!”银发雯雯抬起手,摆弄着手上不知道是白金还是银质的戒指,不屑的道。

以吕布孤傲的性子,能够忍到这一步已经不容易,再加上刚刚转世,还没有从温侯的身份完全挣脱出来,适应现在这个身份的处境,怎么可能容忍这几个记忆中歌姬一样的女人对自己评头论足,指手画脚,当即大怒,在尸山血海中凝练的杀气猛然一放,眼神冰冷的盯着银发雯雯,准备教训教训这个不知道尊卑贵贱的贱人。

露露刚准备讥笑雯雯几句,却发现雯雯竟然呆呆的定在那里,顺着她的目光看去,也被吕布的样子吓了一跳。雯雯发誓,她从来没有见过像吕布这样凶狠的目光,仅仅是一个眼神,就让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战,甚至下体都涌出一股强烈的尿意。

这目光仿佛是草原上的恶狼,要把人给生吞活剥一样,只是雯雯还没有搞清楚状况,虽然害怕的两股打颤,但为了不在朋友面前丢了范儿,尤其是在露露这个死敌面前,张着嘚嘚打颤的性感小嘴,色厉内荏道:“看什么看,老娘说的就是你,穷鬼!也学阔少来大富豪,把你卖掉能抵得上老娘的一只凉鞋不!”

“啪!”雯雯话音刚落,忽然感觉眼前头一黑,紧接着就是一阵天旋地转,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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