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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边军》第八章美丽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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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不断远去的车队消失在远方,刘武也要带着这支拼凑的队伍去追赶大队追杀匈奴人了。

从邓虎手里接过马缰的刘武跳上了马背,虽然对于没有马镫和马鞍的战马非常不适应,但这却并不妨碍他的骑术。

刘武曾经在北方的边防部队服役长达九年,在漫长的边防线上方圆几十里就只有他们一个哨所,他们只有一个排的兵力,上级是不可能给他们配车的,即使有车在荒芜的草原上你也加不到油。

所以部队因地制宜为巡逻的哨所都配备了马匹,但是在配备的马匹中不管是顿河马.伊犁马还是蒙古马,完全没有他胯下的这匹神俊,但不可否认九年的积累下来要骑光背马也不是不行。

在一声唿哨之下,刘武带着他的队伍出发了。在追赶大队的路上,穆顺看着纵马如飞的刘武那是十分的佩服,在穆顺看来这样的骑术没有五年以上的训练明显是不可能的,问题是刘武才多大?看起来也就十二三岁上下,那他是从哪学来的!

穆顺偷眼看了看身边的刘武一眼,自觉的放慢了马速和刘武错开了一个马身的距离。现在他的心里对这位刘武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

“谦虚懂礼数,仁义听忠言,行事大胆放纵,又读过书,现在骑术又这么好。”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是个简单的人物。

如果说他谦虚懂礼数,仁义听忠言,是个少年读书人的话,穆顺不可能故意放慢马速来衬托刘武的首领身份,毕竟这年月读书人虽然身份高贵,但还不至于有如此高,这边地上被充军流放的读书人多了去了,你见有几个人真心尊重他们的。

在一些稍有勇力的兵卒面前他们连头都不敢抬,他们都是兵卒口中的腐儒,满嘴的仁义道德但放到实处一点有用的东西都说不出来,只有那些新来的戎卒和戍边的汉人才会对他们有些尊敬。

穆顺之所以刚开始看刘武顺眼,为的也不是他那读书人的身份,你想想一个只有十二岁的少年,披头散发,浑身是血.腰间还挂着一颗匈奴人的头颅,要是这样的人站你面前你会是啥感觉。

穆顺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少年是个勇士的苗子,之所以会选刘武做首领,穆顺也是抱着看笑话的态度推举的,没想到这小子竟然毫不谦虚的同意了。

这让一心以为刘武会谦虚一下,然后再推举他做首领的穆顺十分的郁闷,不过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那是收不回来的,穆顺暗恨自己碰上了个愣头青,不过也只能忍了。

走在路上也完全没有把刘武作为首领来尊重的觉悟,穆顺一直都是驰马和刘武并排走在一起,只是当他看到刘武那精湛马术之后,心里却越想越不对劲了。

据这个刘武自己和他属下邓虎的说词,他们以前一直生活在豫州,那他的马术是从哪里学来的,穆顺非常明白不要说是隶属中原的豫州了,就是在他的家乡并州上党又有多少人能买得起马匹。

在大汉朝拥有多少马匹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普通人出门能赶驾牛车就非常了不起了,坐马车的最少也是亭长以上或是本地的豪强,这马也不是战马,而是拉车耕田用的驽马。

除了各地的骑兵以外,能够拥有战马的人家只能是世家大族和世代官宦,否则就会以谋反的罪名被夷三族。

再联想到刘武行事的大胆放纵和邓虎对刘武的称呼,刘武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他一定是某个世家大族的公子,自己贪玩才从家里跑出来的,什么卖身戎卒完全就是在胡扯。

穆顺是越看越觉的刘武有大家公子的气度和风范,不自觉的就放慢了马速和刘武拉开了距离。

你还别说,虽然穆顺是那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猛士级别人物,但他也是有脑子的,连他都看出不对了其他人还用说吗?

就算有些人反应迟钝,甚至比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穆顺还蠢,他们也很快就被自己的同伴给拉了下来,经过一阵小声的窃窃私语之后,刘武就单人独骑的出现在了队伍的前方。

就连脑袋迟钝的邓虎在看到众人的表现之后都明白过来了,感情他们都已经认可主公了,就自己这三把刀般的骑术还是老老实实的到后面去吧!

一个美丽的误会就这样产生了,这时候的刘武才真正有了一些成为首领的派头,只是刘武自己根本就没有感觉到身边的变化,他一直都在熟悉胯下的这匹战马呢,哪里有心思去管他们是怎么想的。

一匹陌生的战马在换了主人以后必定要有一个熟悉的过程,这是刘武通过无数次实践得出的结论,因为每一匹战马的习性和韧力都不相同,想要骑上他们作战你就必须要认真的熟悉,否则你胯下的战马很有可能会把骑在马背上的你给掀翻在地上。

如果是在冲锋的路上那你就悲剧了,你在跌落战马的瞬间就会被身后的马队踩成肉酱。

经过简单的熟悉,刘武已经可以确定他胯下的这匹战马是标准的蒙古马,只是刘武始终没有想明白,为什么他胯下的这匹战马背高1.6米左右,身长更是达到了两米开外,而他当年所见的蒙古马却只有1.3米到1.4米的背高,身长更是不足两米,就连两者的体重和速度都完全是天地之别。

骑在马上奔驰的刘武享受着耳边传来的呼呼风声,看着眼前的景色不断的倒退,他那颗紧张的心终于放松了下来。

放松下来的刘武终于想起那个腰间挂着五颗人头的人是谁了,“上党穆顺”这名字对于刘武这位通读三国演义的童鞋哪里会陌生,只是到目前为止他还不能彻底相信他来到了烽火遍地的东汉末年。

毕竟刘武不是历史学家,他只是一个连中学都没毕业就参军入伍的“良家子”。

收音机中袁阔海所讲的评书三国演义,就是刘武小时候所有的精神食粮,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刘武根本就无心读书,学校的操场就成了他耀武扬威的战场,

只是每一次刘武胜利之后,父母都要到同学家赔礼道歉,之后英雄般的刘武就迎来了属于他自己的“竹笋炒肉”。(ps:竹笋炒肉就是细竹子打屁股)

最终父母在无法管束之下,把只有十五岁的刘武送到了部队的大熔炉里,直到他因为一场洪水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在刘武的胡思乱想之中马队已经向北奔驰了二十多里。

直到大嗓门的穆顺在他身后大喊了一声“公子,前方烟尘迷漫想来我们已经快要赶上了。”

刘武回过神来朝前方看去,前方大军过后荡起的烟尘在天空中久久不散,顺风还能听到号角的声音。刘武对于穆顺的称呼压根就没注意,只见他催马跑向了前方一座微微隆起的土丘山岗,刘武手搭凉棚往前方看去。

只见远处两支队伍一追一赶都在催马奔走,目力极处的地方是一条大河,大河的对岸山峦起伏,显然是一片连绵的群山。

跟在刘武身后的穆顺现在更加肯定了刘武的身份,公子的称谓可不是谁都能承受的,他们的主人不是世家大族的子弟就是皇亲国戚的后人,曾经身为上党张家“牧马随从”的穆顺对此非常的清楚。

看着眼前只有十二三岁的少年,穆顺已经打定了主意,从今天起他的身家性命就压在这位小爷的身上了,以后是富贵还乡还是客死边地就认命吧!

紧了紧手中的丈八钢叉,穆顺往刘武的身边靠了靠,今天他的任务不再是砍脑袋了,而是保护好这位爷千万别让他死了,要不然自己好不容易看到的希望就有可能马上破灭。

刘武看着远方的队伍他是心急如焚啊!一条大河拦路那匈奴人肯定是跑不了了,自己要是不能尽快赶上,那很有可能连根毛都捞不到,他这一路上风尘仆仆赶路的辛苦,到头来不是白瞎了嘛!

想到这刘武双腿一磕马腹大吼一声:

“冲~!”

他也不管后面的人跟没跟上,刘武一马当先就冲下了山岗直奔大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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