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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魅》第四十一章 旦旦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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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不好意思,日子过糊涂了,忘了昨天是周二,要开公众章节,再汗一个。要不是手机响,无意间瞥见上面的日期,估计今天也给忘了,对大家很抱歉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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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冷的水潭中,黑乎乎的一片,深不见底。

两手捂住旦旦的身体,不难用劲,怕把它给捏死了,头顶上传来重物落水的声音,砰!砰!有声,偶尔会有些石块险险擦身而过,感觉就像末日一般。

现在的我,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就算带着旦旦从瀑布下的水潭出去,同样也会与恐怖份子对上,估计他们看见我恨不得要把我给碎尸万段不可。

旦旦,是的,旦旦,我忧心不已的望着它,毫无生气的在我手中,这世界是否真有起死回生之术?我的旦旦是否还能回来?旦旦,我的旦旦。

就在我几乎等死时,就在我快窒息时,竟然发现水下唯一的发光体是我自己。不!确切的说,是我的肚子在发出光亮,那光亮实在熟悉不过,是那颗珠子。

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发出光亮呢?我惊奇不已,突然感觉脚下有什么东西缠了上来,就像,就像一只手、一根发丝,或者……

很快的,我整个人都被水草缠绕,我的手臂动弹不得,但依然死死的捧着旦旦,不肯松开。待我看清那些青绿漂浮的植物时,激动得差一点儿没喝上几口水。

闭气草,是的,是闭气草。妈呀!那个感动得我呀,张嘴就是一口,再不吞下去,我就真得死在这里了。

吞下闭气草的我,就像一只鱼一般,再没有在水中更令我感到自在的了,同时,它也呼唤起了我的某段记忆。黑洞,旦旦曾带我进入的黑洞,也许那里是个不错的容身之所,至少,不会有人知道它的存在,包括,白年?

上一次进入黑洞完全是旦旦带路,后来它帮我弄来了闭气草,以此推断,黑洞口应当离这面草墙不远。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抬起头,腾出一只手来,去轻抚那面找满闭气草的石墙。你很难想像,在这个看似不起眼的水潭深处,怎么会从石头中蹦出植物来,更让人惊讶的是,那面墙就像人的头壳般,一根根的闭气草倒插其中,黏呼呼的,在水中摆动身姿。

顺着墙缓缓向前行进,感觉像是在打圈,这里的地形结构实在让人费解,抬起头也看不到天的感觉,你永远不知道这面墙能有多高?遗憾的是,我走了很久,很久,久到感觉到肚子开始抗议依然没有找到那个黑洞口,而且有种看不到头的恐惧心理在内心漫延开来。气恼下,我生气的用手去扯墙上的闭气草,直到露出光秃秃的一小块壁面来。我用肚皮尽量靠近它,想利用光亮看清楚些。

天啊!我错了。这不是普通的石壁墙,它是由一颗颗鹅卵石大小的透明物组成,然而它们之间密合得这么好,竟然完全感觉不到衔接。我愣了好一会儿,其实也是有些累了,稍稍气罢了。用手去敲击,有感觉,手很痛,除此之外,一点动静也没有,我泄气了,继续前行……

前行,前行,然后,我又回到了原点。当那一小块光秃秃的壁面出现在我眼前时,真想两眼一闭昏迷过去。敢情我浪费这么多时间都是在原地打转啊?我拷!自己玩自己。上看下看,前不着村后不着殿,摆在眼前的只有这面绿墙。突发奇想,我他妈该不会是走错方向了吧?

这个时候能抛硬币就好了,至少有老天指引方向。人的惯性,我选择往上游去,给自己定一个节点,每到一个节点就转一圈,用手去探,用脚去踢。(轻轻的)

皇天不负有心人,感动的呀!

这个黑洞因为有我与旦旦的到来再次亮敞起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种很反胃的感觉,呃!比喻不到位,是那颗珠子想从我肚子里出来,试了好几次催动都压不住它,没一会儿就从我嘴里跑了出来,那个恶心啊!眼看着它自己滚到旦旦的身边,旦旦正平躺在地上。

那颗珠子散发出不同以往的奇异的光芒来,笼罩住旦旦全身,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感觉旦旦整个身体呈现透明状,淡淡的,淡淡的。

奇迹,我以为,奇迹总会降临,然而老天好似睡着了一般,听不到我内心的祈望。

旦旦依然毫无反应,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现在的我,很饿,很饿,全身乏力,旦旦呢?它会饿吗?会吧?应该会的。

我几近疯狂的冲过去,捧起旦旦,光照将我们包围其中,幻化出七色彩光。用力咬破自己的唇,痛!让血一点一点的滴落下来,滴进旦旦的唇中,嘴中。这样,也许它就不会饿了。

也许是我太累了,或是失血过多,又或者其它什么原因,我昏睡过去,陷入无尽的黑暗中,最后一个念头是,我会不会饿死在这里?

…………

“旦旦,一边玩去!”我大手一挥,侧了个身,脑门咣的一声,不知道撞上了哪里?那个痛啊!迷迷糊糊的用手去抚了抚痛处,睁开眼,一手操起摇头晃脑的旦旦,四下环顾身处之所。

四壁、黑洞、旦旦……

“旦旦。”我惊叫出声来,这是在作梦吗?想了想,抬起手,死劲的掐了旦旦一记。痛!有知觉,被旦旦咬了一记的我有痛感,这么说,这么说,不是……梦了?

“小王八蛋!”我一掌拍了过去,心里莫名感伤起来,说不出那滋味来。活了,旦旦活过来了。虽然,呃!变得有些怪异,不再像从前那个旦旦了,它的头上生出两个角来,尖尖的两个角,与从角的肉突不一样,很硬。

这让我想起汪洋说过的话,旦旦不是一条普通的蛇,它是一个变异体,但又与盅不同,是一种比盅更进化的异种。

咕咕……

呃,饿了,肚子在抗议了。

无论旦旦是什么,它现在活过来了,对我就是莫大的鼓舞,只要我们两个在一起,没有什么危险困难闯不过去的。

最后看了一眼这个奇怪的洞穴,让旦旦乖顺的绕在脖子上,它肚子里的珠子还有散发着光芒,不过不再是七彩色,而是普通的光,我们离开了这个安身之地,朝危险行去。顺手牵养了几株闭气草,也许有一天能派上用场。

出洞后,很快被冷冰的水包裹其中,不过这一次不再是孤军奋战,心境自是不同。实在是太饿了,决定向下游去,穿过旋涡,应该很快能抵达下游,如果真有人埋伏的话,大不了顺水往下游走,反正有闭气草。如果没有人的话,就先上岸去觅食好了。

这样想着想着我们再次卷入那该死的漩涡中,反正也习惯了,两手护住头,闭上眼,没一会儿就像乘光速机一般,直达目的地。

命苦啊!那群混蛋果然毫无顾忌的持枪在岸上候着,幸好现在正是晚上,不然恐怕我小命早休矣。像条快乐的鱼一般顺水而下,其实心里出没底,不知道这水路的终点是哪里?哪里才算安全?而我,该何去何从?当然,这些都该是吃饱后再考虑的问题。

考虑外面世界或许还不安全,因此我决定还是在山内逗留一两天再做打算。

嘿嘿!我跟旦旦简直是在比赛一般,猎食。它上树去鸟窝里把蛋一个一个先连壳吞进肚里,然后再吐出来,与我分享。而我嘛!则去捉小鸟、兔子、地鼠等山货来吃。

没有火,怎么吃?

嗯!先去毛皮,让旦旦把血吸干后,我只能生吃肉了,别以为吞不下去,人饿到极限时,什么都能给它吃下去,甚至包括人肉。

晚上我们就挂上树去睡觉,早上旦旦会去弄点鱼什么的回来当早餐,这种野人般的生活,真他妈不是人过的。第三天,我再也过不下了,虽然旦旦很是爽,它似乎很喜欢喝血度日,可我不行了,填饱肚子后,一嗅到那股子血腥味就反胃。

于是,我们开始往山下去,刻意避开山路,往了无人烟的野丛中走。当我见到村时,有一种重获新生的感觉,妈呀!先去喝碗粥再说,好几天没米下肚,饿得发荒。

从别人看疯子似的眼神中,我知道自己此时的装束有多‘时髦’,掏出几张咸菜似的纸币,换了农家的衣服来穿。虽然味道不怎么样,至少比我之前那一身要好许多,再加上几天没刮的胡子,嗯,真是别有一番风味啊!把旦旦藏进鸟窝似的后脑勺中,完美无缺、天衣无缝的我,要回城了。

在一个小县城的旅社安顿了下来,打算先对付一晚,第二天赶最早一班车回去与老牛他们会合。没想到,黑白电视机里一则新闻打消乱了我的计划。

我几乎一眼就认出他来,韦易,那个该死的家伙是韦易。他以林氏研科院代言人的身份出现在公众面前,不对!或许该称之为救世主更好一些。他正骄傲的对全世界宣布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上百种的新药种推出,几乎包治百病。

如果是以前,我会像所有人一样,为之震撼不已,要知道,连爱滋病都能宣称医治好的药物,能不令世界动摇么?可现在的我,已经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弄出来的。它们都是林氏贵族学校的学生们研究出来的课题项目,并且,大多数是用动物身上的养成型病菌而制成。用得好的话,它们可以是医治百病,万一用在普通人身上,很有可能就是致命的毒药。

白年想干什么?他要征服世界吗?还有他那些奇怪的言语又是什么意思?他为什么这么肯定的说我会死亡?他为什么又说我所知道的一切他都会知道?一切的一切如谜团笼罩着我,更要命的是,我突然意识到,莉莉还在他们手中。

我唯一的亲妹妹,她落在歹人的手中,韦易那个混蛋会对她做出些什么来?以她的个性,当韦易将别人的研究成果公布出来时,很难想像她会干出什么事来?不行!我要去找她,是的,把她救出来,然后,然后我们去寻找老爸老妈,不再掺合进这些乱七八糟的事里,跟旦旦一起,我们一家人,要回到最初。

当天晚上,找了辆小面包车,连夜赶往B城,连城市都没有进,让老牛在高速路口等着,帮我给车钱。

老远就看见路边的计程车灯一闪一闪,一群人在路边候着,老牛、波仔、马汉还有李肆……等,嘿嘿!真够兄弟的!彼此间没有过多的话,除了当我掏出旦旦时引起的一阵骚动,波仔他们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跪倒下来。

要在B城住一晚,等护照机票,李肆说是认识旅行社的人,能够尽快帮我弄到,我要飞往英国。老牛说莉莉这段时间以来一直都没有EMILL发过来,不敢多想,越想越慌。

当波仔他们知道灭寨的很有可能是白年或是双诛会社的人干的时候,他们恨不得直接冲过去报仇,只可惜,谈何容易?只能让老牛好好的看着他们了,也不是没有办法,来日方长,先把双诛会社的人解决了才是正途。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不是白年干的,虽然他始终逃脱不了嫌疑。

“阿东呢?”我突然想起跟我一同去山寨的阿东,至从他跟在我后头潜入水潭后就没见过他。

波仔他们听我这么一说,都低下去说,沉默,噬人的沉默。

不需要言语,我已经知道了一切。

多年的兄弟,几乎可以百分之一百的确定老牛他们有事在瞒着我。一大早起来早餐已经准备好,却没有早报,打算自己出去买却被安全为由让波仔给拦了下来,结果他们跑出去买回来的报纸却让我哭笑不得。七八份报纸,要不就是经济报、小说报、法制报,甚至连儿童报刊都给我弄了回来,就是没有一份是时事的。

我说要看电视,打开时还好好的,马汉说这电视有毛病,被他拍了两下子,直接报废。那好,我听听广播总行吧?结果给我干脆停电。

“老牛。”

“啊?”

“最傻B是吧?你。”

“什么?打牌?好哇!正好我们四个人凑一桌。”

“到底怎么回事?”

“啊?”

“说!”

“真没什么事。”

“是不是要我自己出去买报纸?”

“唉呀!你说你这个人吧!有事没事长这么大个脑袋干什么?人太聪明老得快呀……”老牛的声音在我冷冷的注视下越来越小声,渐渐自动消音。

“波仔,你说。”

“老大,这……”波仔小心的瞟了老牛一眼,在对方的瞪视下又噤声不语。

“马汉!你说!”

“好了,好了,还是我说吧!”老牛被我吓到了,连忙上来圆场。“你先看看这个。”他想变化样似的,从屁股下拿出一份报纸来,这还是三天前的报纸,这丫的藏在沙发垫子下面,不让我发现。

接过报纸,当我看清楚上面占满一整副页面的相片及大标题时,再也无法镇静如常,原本阴沉的脸瞬间苍白如纸。

蓝苗,蓝苗要订婚了,就在后天,订婚的对象是,白年。

“不可能,不可能!”我的怒火瞬间爆发,把报纸撕扯个稀巴烂,以此来发泄。“波仔,去买今天的报纸回来。”我几乎是吼出来的。

这次波仔不再犹豫,速度飞快的将早报及娱乐报刊都买了回来。

老天没有给我自欺欺人的机会,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报导白氏公子订婚的消息,甚至将他们的行踪都公布出来。报纸上那张甜美的笑颜不是装出来的,蓝苗的确是在发自内心的笑着,是什么?改变了一切。

发生任何的变故我都能坚强的挺过来,可这一次,我却有天塌下来的感觉。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连说话发泄的气力都没有。

“多多。”老牛在我身边坐了下来,一只手搭在我肩上,没有多余的语言,只是挥挥手让波仔他们出去。

静默,在长久的静默中,我再次做出了决定。

“我要去美国。”

“决定了吗?”

“我要去把她抢回来,她是我的女人。”我坚定的望着老牛。

“好!我陪你一起去,咱们抢亲去!拷你***,连我兄弟的女人都敢抢……”老牛还没骂过瘾,手机铃声打断了他。

“喂,李肆,是我,怎么样?”老牛听完对方的话后瞥了我一眼,又接着道:“我晚点再给你电话。”

“是不是机票办妥了?”我问道,老牛点了点头,望着我,知道我的为难,一边是女友,一边是亲妹子,手心手背都是肉,我陷于两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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