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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犬PK多金男:一婚见底》第一章 约好去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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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指里带铐,成为孩他爹。

我觉得在这悠悠岁月快要突破二十八(指28岁)年华之际,我有责任把自己嫁出去,即便是闪婚、拼婚、抢婚、裸婚或是雄纠纠气昂昂睁眼说瞎话的骗婚,我也要把自己当做泼出去的凉水毫不犹豫的一波见底。

在经历了一百零一次的逼婚之后,我觉得我的人生受到了极大限度地挫败,我终于在老妈BB声中弃械投降。就算现在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坨屎,一坨恶臭恶臭的屎,我也能巧笑若兮的说:“先生,明天领证你有意见没?”

我觉得我的忍耐力在一点点的被磨光。有句话说得好,不是我改变的社会,是社会改变的我。但现在,我只想说,不是我改变的老妈,是老妈改变的我。

然而在见到他之后,我将此话变成了:不是我玩的老天,是老天在玩的我。

我觉得如果有个地洞,哪怕极小的地洞,我也能夹着尾巴钻进去,然而我的功力显然还没到达顶峰,所以我缩了半天还是留下个硕大的头,让人一看便知地上有个尤/物,在灼灼生辉。

为了掩饰我的尴尬,我像得了肺病的患者拼命地装咳嗽。但是他却只双手插兜,嘴角轻扬,在似笑非笑的瞅着我。我觉得奇怪,像他这样的人,应该是坐着飞机满世界乱窜满世界招摇的主儿,今天太阳是打哪边升起来的他居然这么逍遥?

但是为了展示我作为淑女的一贯做事风格以及我豁达的人生态度,我来了个一不做二不休装不认识人。于是乎,我轻飘飘从他眼前飞过,但是在飞过他半拉肩膀的时候,他磁性且略带笑意的声音渐渐响起,“宋佳,这么久没见,我不至于从你的记忆里头消失吧。”

他说的很肯定,很有胸有成竹板上钉钉的味道。不过,也的确我俩好久没见,他还像腐朽的寄生虫般在我的身体里游窜。多年来的经验告诉我,我并不是那个刚从学校走出来的懵懂少年,我不会像受了伤只会把头伸进土里的鸵鸟,我会反击,会勇敢的站起来大唱“世界要和平,拉登要枪毙”。于是乎,我特大义凛然的回,“大庭广众之下,这么贸然的相认,你不怕会制造事端,惹来非议。你是知道我干嘛的,我干得可是狗仔,是专门闲着无聊挖人墙角挖人**的。你这个公众人物可得当心点,尤其像我这样的人,打着熟人的幌子,把你小时候洗澡时的裸/照扑在网上都不是没可能的事。”

熟料,话刚一落地,就惹来他噗嗤一笑。我可谓是脸上无光,不由得呲牙咧嘴凶相毕露的瞪他一番。或许是我的眼神太具有杀伤力,他竟然止住笑,很一本正经的问我,“你不会得知我下榻长城饭店,故意来偷/拍我的吧?”

这句如果换在以前,我一定会说,我拍死你,拍到你爆血管尿频尿急尿不尽为止。然而今时今日,我却只能皮笑肉不笑的搪塞:“还嫌脸上金子不够,一个劲儿的往上贴,你以为你是谁,谁稀罕拍你。”此类的话语。

他显然对这句产生了莫大的兴趣,居然两指夹着下巴一个劲儿的琢磨。这时,身后出现了一个人。

很多言情剧中,一个想要上吊自杀的人,在把绳子捆好双腿一蹬准备上极乐世界之前,总会出现房梁倒塌或是树枝因为重力而出现断裂并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桥段。但言情总归是言情,只会在电视剧里出现,而现实生活中,我觉得给我根面条,我也能将自杀发挥得淋漓尽致。

我太想死了,因为那人特高亢的从后喊了一句,“宋佳,你可真让我好找,我是李睿安的表弟,他临时有事,所以派我来跟你相亲。”

“哦,不。派我来跟你说一声。”他最后的一句是在我两眼发出狼般凶狠的厮杀中脱口而出的,真可谓是识时务者为俊杰。我觉得先饶他不死,毕竟能长这么大还这么天真无邪实属不易,所以只问:“那个谁,嘛去了?”

那个脸上长满青春痘的无敌少年很显然缺乏从容不迫与波澜不惊的处事态度,任由我挤破了眼,还是傻呵呵的头顶长满了一堆杂草。于是我只能再一次郑重的重申,“那个李睿安跑到哪里躲猫猫去了?”

他忽然像想起了什么,答:“我表哥临时有个案子,今天一大早就出门了。”

我“哦”了一声,然后转脸笑嘻嘻的对亨利 奇说:“我男朋友是律师,我和他约好今早来这喝茶,却没想到会遇见你――这么一个大明星。哦,对了,我和我男朋友的暗号是:约好去相亲。”

作者题外话:小叶开新文啦~~

⊙o⊙)哦?

他这个大懒蛋居然会开新文???

莫非是我耳朵出现了幻听????

哈喽啊,小叶是开新文了,没错的。书名就叫做《一昏(婚)见底》

其中这个昏字,和“婚”姻的婚同音,而且到后来,女主仍然会是在头昏的状态下,嫁给了本文帅气多金的男主。

本文的开篇是有点小虐的,但基本的格调是搞笑。

喜欢的童鞋,快点动动手,收藏,投票,留言啥的。

关于更新问题,小叶不喜欢,一扑就扑个几百1千字,更新是隔天或隔三天更,内容绝对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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