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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外交官》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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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第三个爹

“少爷,那个番僧又来了。”唐庆仍然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

沈哲皱了皱眉头,对达古使了个眼色,达古点了下头,起身将一个纸包交给唐庆,唐庆虽心里有些不舒服,但还是听命做事。

等到唐庆出了屋子,达古终于忍不住问道:“大人,已经是第八次了,您让小的给那个人的只是鸦片而已。可是上次,您分明是让小的告诉那个番僧,‘鸦片已经满足不了他了’,小的还以为是什么比鸦片更厉害的东西。”

沈哲不以为然地笑道:“胡扯,这世上哪有比鸦片更厉害的,就算有,我也拿不到,和你在船上的时候,他根本就还不是一个‘瘾君子’,他如果有勇气自己扛过一天,就知道我是在骗他了,可惜,他是个懦夫,当他主动来找我的时候,就已经没救了,以后也别让他再多往我这里跑,免得招人口舌,你直接去找他,把他的‘灵丹妙药’给他便是。”

达古点点头道:“小的遵命。”

沈哲半张双目,沉默了片刻,又问道:“荀同庆大人的三七过完了吧,最近荀府有什么状况吗?”

“还没什么动静,不过小的从荀府的下人那里打听到,荀大人的儿子荀明义,似乎是想离开京城,不过好像不是会荀家的祖籍,而是去上海,如果所言非虚,大人需不需要小的跟随荀家去上海,一探虚实。”

“不必了,我知道他要干什么。”沈哲抬了抬手,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这场豪赌,他又赢了,找章云平借来的那十五万两算是没白借。

达古走之后,沈哲闭目养神,最近的日子过得似乎太太平,有些太平得不正常,不过这太平之下,仍然有一个个隐藏着的地雷,至少是对他沈哲来说,比方说关于那个“有客东来,曲水方止”的卜词,朝野上下苦苦琢磨,研究之后,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为,这个“曲水”,对的是他沈哲,而理由也很符合中国传统文化,这“水”自然是指沈哲的姓氏,不过单凭这一点自然是不过的,因为朝中姓沈的不只一个,况且,其中还包括,沈哲的父亲,正在马尾船政大臣任上的沈葆桢,可是偏偏这“水”字的前面还有一个“曲”字,这就恰恰对应了沈哲“哲”字的同音字“折”而且那位“吐蕃神僧”对这个观点也很认同。

为此,沈哲自然不会放过生杀大权有他掌控着的“神僧”,但是“神僧”的皆是也看似十分无辜,他认为大清已经很多年没有在战场上,至少是对外的战场上有所建树,如果沈哲此次能击败美利坚自然也为沈哲自己赢取到了更为丰厚的政治本钱。

听得沈哲是哭也不是,笑也不是,直在心里面骂,美利坚你妹呀,那是日本,日本,这年头打赢了日本有鬼用?

沈哲心中正烦乱之极,屋外却陡然爆出震天的哭声,本来只有唐庆一人在哭,但是片刻之后,唐庆的媳妇也开始跟着哭,哭声此起彼伏,还一声盖过一声儿,沈哲忍无可忍,终于站起来,走出房门,可还没等他开口质问,却见唐庆已经扑到在他的脚边,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喊得也含含糊糊什么都听不清楚。

沈哲见到他的窝囊相就气不打一处来,就差每一脚踹上去,不耐烦地道:“把话给我讲清楚。”

唐庆见他发怒,终于抽抽搭搭地把眼泪咽了回去,说道:“少爷,您一定要节哀,要节哀呀。”

沈哲心里咯噔一下,见到了刚才的情形,此刻又听唐庆这么说,那傻子也知道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儿,十有**是他福建老家,心道,这当口儿呢,可千万别出什么岔子,但是另一方面也有些奇怪。

他前两天去保定公办的时候见过李鸿章,当时李鸿章说是和他爹刚通过信,说是家里一切安好来着,这才没几天能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心下也不敢怠慢,毕竟这个年代的通信水平,现在传到京城信儿,怕是已经是一个月以前发生的事情了。

于是他战战兢兢地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唐庆有抽抽搭搭了老半天,才憋出来一句:“夫人……夫人她仙去了。”

“你是说我娘……”沈哲登时觉得五雷轰顶,一个多余的字儿都吐不出来,这倒不是因为藕断丝连的母子关系,毕竟他和那位从未谋面的“夫人”根本也就没有亲缘感情,他所担心的是,那位故去的夫人既然是他的母亲,这就意味着他不得不向朝廷提出“丁忧”(丁忧就是祖制,具体说来,是朝廷官员的父母亲如若死去,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叫丁忧。)

的请求,这事儿要是放在一个多月前,他肯定是一点儿也不担心,因为翅膀还没长硬的同治皇帝载淳肯定会当场“夺情”(夺情起复,又称夺情,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夺情原本少见,但在战场上,原谈不到“丁忧”,古人称之“墨?从戎”,又称“金革之事不避”。),想尽一切办法留住他这个生力军。

但是现在可就说不准了,满朝上下包括年轻皇帝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那位被一致认为是“美利坚”的东来之客身上,载淳那边说不定是正愁没有理由打发他南下,现在可倒好,理由送上门去了。

如此一来也只能是病来将挡,水来土掩。便吩咐唐庆道:“我去向皇上禀明,你先收拾东西,如果皇上首肯,立刻启程回福建。”

“少爷。”唐庆小心翼翼地叫住他:“您弄错了,不是回福建。是广州。”说着将那封家书递上。

沈哲心里泛起了嘀咕,难道这个世界连这都改了,也不对,都过了这么久,他没道理他连自己就是哪儿的人都搞错了,却没有人提醒过他。

他将信将疑地打开那封家书,见落款处写着的书名却是不是他的父亲沈葆桢,而是另外一个名字“沈宝棣”,而这个名字上面却又清清楚楚地写着一个“父”字。

他心中疑惑大起,第一反应是信送错了,但是这个名字与他亲爹的姓名如此相似,就算不是同一个人起码难逃亲缘关系,而就算送错信,也不至于从错送到京城来,而且仔细想来自己的当年中举,的确是广东省的举人,而非福建省,再者,在仅存的那一点儿属于这个躯壳的记忆中,所有记忆的发生地似乎有很大一部分是在广州。

但如果没有送错的话,他爹岂不是就变了一个人,这点也是绝对不可能的,至少他的义父李鸿章和老师左宗棠都明确的说过,他的父亲是沈葆桢,而当初他出国的时候,之所以有那么多清流也肯站出来为他求情,其原因也是因为他的外公是虎门销烟的封疆大吏――林则徐。

沈哲一时间不敢妄下断言,只是含糊地敷衍立即举,以自己要进宫面圣唯有,匆匆离开了府邸。出了巷口,却没有往皇宫的方向走,而是调转马头,直奔章云平的住处。

章云平是个大忙人,但是好在两人有缘,章大老板这天恰巧在家,沈哲见到章云平就像是见到救命稻草一般,什么客套也没有就直奔主题――

“章兄,,您现在立刻到我家里去,试着帮我跟我管家打听一下,这个人是谁?”

沈哲拿出那封家书,指着落款上的名字。

章云平心不在焉地瞥了一眼,道:“那不是写了吗,是你爹。”

沈哲脸色一沉,看了看左右,道:“谁是我爹,你不知道我爹是谁呀,要是加上这个,我可就有三个爹了。”

章云平再仔细一看,觉得这个人的名字好生眼熟,这才想起来,此人是广州有名豪绅,他看了看那个名字,又看了看沈哲,终于明了一切似的无奈地摇摇头。

故事要回到十多年前的广州城,沈宝棣是广州有名的大地主,是广东米业的龙头,肩负这整个广东省大半人口的口粮,而在大清国,很多时候不是谁有钱谁硬气,而是谁有粮,谁的腰杆儿才能听得直。而沈宝棣无疑是整个广州城里腰杆儿最直的人,连两广总督也不敢轻易得罪他。

沈老爷在广州成立呼风唤雨自然无限风光,不过老天也总是公平的,越是风光的人,他越喜欢那点儿事儿来让他添堵。

而在诸多事情中,最让沈老爷闹心的就是他知道四十多岁才有一个儿子,从小全家人都宝贝的跟眼珠子似的,但是正向我们通常说的那样“多难兴邦”,一个国家尚且要是不是拎出来锤锤打打,一个大活人,从小养尊处优,生命力就难免脆弱,最终这位大少爷十来岁的时候广州爆发了一场疫病,能抗过去的自然活,抗不过去的就得死,不过,这种情况只针对穷苦人家,因为富人有病不用抗,自然有大夫来帮他们渡过难关,可是偏偏这位沈大少爷身娇肉贵,一病不起药石无用,眼看着就奄奄一息,随时准备咽气,而此时的沈宝棣,一来是对自己没有信心,觉得再折腾出一个儿子来太费劲,二来也怕自己等不到那个时候,便认养自己族弟当时已经有七岁的长子。

一切办理妥当之后,沈家大公子的病居然也开始好转,直至后来痊愈。

那个认领的孩子,自然就是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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