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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女月影》第四章 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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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胡说!”思晨原本光洁的脸颊泛起一丝红晕,倒是增添了几分妩媚的感觉!

妈的,竟然忘记了她可是玉女派的第一传人啊!要是让别的男生知道我这样调侃他们心中的女神,靠,那还不被分尸啊!

“嘿嘿!”我讪讪一笑,轻轻的摸摸脑袋掩饰尴尬……

“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妹妹王思雨,大一新生。跟你一样,中文系的。不同的是:你是古典文献学,她是现当代文学!小雨,他叫柳屹,是学校的传奇人物!”摆脱了小女人的妩媚,思晨大方的给我们介绍着!

“思晨还真是个成熟的女人啊”我心里感叹!不过我可不是什么传奇人物……

“你好!叫我思雨就好了!”思雨有点害羞的说道!

死鱼?还有叫这名字的?不过还真的继承了思晨的家族美丽的基因,又是一朵鲜花!

“你好你好!跟你姐姐一样倾国又倾城,有男朋友吗?呃、不好意思,习惯了!”妈的,真丢人。见了漂亮女人就先问人家有没有男朋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出息了,还是我吗?

“呵呵!”

“嘻嘻!”

“柳屹,快到中秋了,你能不能再以中秋为主题写一篇文章啊?中秋节前后播!”看到我的窘样,思晨好心引开话题,让我对这女人又多了几分感激!

“嗯嗯,好……!”

“但是,这次一定要注意!千万别像上次那样,把粽子比作女人的身体呦!呵呵……”看得出思晨笑的很开心,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笑容!

“嗯,好!这次不会了,一定一定!那思晨姐,没事我先走了!”操,今天是怎么了?连续在两个女人面前出丑!赶紧溜了……

在我转身的那一刻听到思雨小声的问思晨:“什么叫‘把粽子比作女人的身体’?”

思晨笑着回答,“呵呵,这是工大的传奇,那个活宝在端午的时候给校广播站写了一篇文章。其中有这样几句:‘轻轻的解开你的腰带,慢慢的脱掉你的衣服,看着你那光洁的肌肤和散发出淡淡的体香,我实在忍不住你带给我的诱惑。轻咬一口,咦,这粽子还是猪肉馅的!’”

“啊?呵呵……他也太那个了吧?”思雨笑得花枝招展。

“更可笑的是,当天值日的播音员竟然一字不差的在广播上给念出来了,并且将他的班级姓名全部念出来了!这下可好,在学校出名了。再加上他之前拿刀在校园内砍人的事,还有他是学校足球队的副队长,所以,在工大还算得上是个名人!”

“啊?在校园内还拿刀砍人?那他怎么还在……”

“具体我也不清楚,只是当时派出所说他是什么正当防御。学校也只是给了他一个处分而已!好了,不说这个了,你赶紧去上课吧!我等下还有事。”

看见两女渐渐远去,我深深的叹口气!

妈的,一不小心就遗臭万年了。导员曾经说过,如果学校领导十年之内还换不完,那么一提起问题学生我就是提一个被想起的对象!可惜啊,我的问题都是一些不大不小的问题!虽然至今还背负着留校察看和记大过两个处分,但还远远不至于被赶出工大去!

既然下午没课,那在学校也没什么意思了,我决定先回家。虽然我不是什么宅男,但是一般没课、没活动的时候我都会选择呆在家里。一方面是因为我喜欢安静的环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生活!

自从大一下半年在一本名叫《幻想》的杂志上看到了一位作者的自述之后,我就有了效仿的想法。那时候我在想,我是学习古代文学的,在写作这方面还有一定的根底,是不是应该像那些前辈们一样拿支破笔去骗吃骗喝呢?现在的大学生流行自力更生,靠自己的劳动来获取平时生活所需。金融系的同学比较牛逼,学人家炒股票,或者帮别人炒股票拿一定分成;美术系的同学则是练习一些文化部门的官员,集体办个画展什么的;舞蹈系的同学联系一些要搞活动的企业去做模特。其与其他人,根据自己的专业做不同的事情,比如做家教,街头卖唱,去餐厅、酒吧、或者酒店里做个服务员什么的都可以!

我自认不是什么趋炎附势或者随波逐流的庸人,但我还是很认同自力更生的!都二十好几的人了,如果还跟家里人要钱那是多么丢人的事情。就连残疾人现在也在讲究独立自主,靠自己的上双手来养活自己,更何况是我们!

第一次在《幻想》上面发文是大一下半年的最后几天,抱着试一下的态度投了一篇名叫《赏花》的短小说。本来也没有抱什么希望,毕竟第一次投稿。虽然满心期望,但是我自己很明白,期望越高失望越大!直到放假的前一天,我终于接到了编辑回信!

说实话,那时候我的心情根本不能用激动来形容。因为太过兴奋,两百多的稿费全拿出来请客吃饭,结果吃掉了我七百多。但是我一点都不后悔,因为这是一个新的起点,证明了我可以不用再向父母要钱了!

从大二开始,我每天的生活又开始增加了一件事:码字!

朋友说:码字,有时候是技术,有时候是艺术!可是我觉得应该说,码字,既是脑力劳动,有时体力劳动!因为在电脑面前连续做几个小时真的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枯燥无味先不说,更重要的是对身体有严重的危害!一个男人长期坐在电脑面前,最后不是肠胃不好就是前列腺炎。

有灵感的时候还好说,很可能两三个小时就可以码出几张章。可是没有灵感的时候,就是好几个小时都不见得能码出一章!我不能随时都保证有灵感出现,事实上我坐在电脑面前灵感出现的几率还不足十分之一。很多时候我都在想,妈的,好好的学生不当,何必这样折腾自己呢?但是,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既然我话都放出去了那就应该坚持。否则,那岂不是被那些讨厌我的人给笑死?无论如何,也不能做出那种令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

我打电话给父母,告诉他们不用每个月再为我寄生活费了,因为我已经独立了。可电话那头传来的笑声让我非常的不爽,二老明显是把我的话当成玩笑了。在他们眼中,难道我永远都是那个只会上树掏鸟、下河洗澡、在女生文具盒里放蟑螂的混账小子吗?哼,我一定要让你们重新认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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