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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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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赢政一直很奇怪,通常他和蒙恬到任何酒楼吃上半个月,这家酒楼就得关门。。临风楼一直未倒,实在佩服老板的经营之道。然后他就看见一个书生抱着一大堆竹片在兢兢业业的刻菜单。临风楼的菜单上的字实在漂亮,能把这么无聊的活当做事业来对待的人,一定是一点正事也没有的人,于是同病相连,招来痛饮。

可惜李斯酒量实在太差,几杯下肚,便支持不住,趴在地上。这倒不是装的,当时李斯还没学会酒后吐真言之类的外交手段,所以也不能借酒求秦王办事。

倒是蒙恬好心,将李斯扛回了他的住所。恰巧李斯的夫人在家,见李斯这样回来,少不得就一番唠叨,也不管蒙恬还没走。李斯怕老婆,也不敢还嘴,这是中国男人的美德。另外,混倒如此地步,实在也对不住夫人,两人结婚后一直没敢要小孩,因为当时咸阳规定,小孩的户口随母亲。虽然大秦的律例规定可随父母,可咸阳不执行。没有孩子,对不起祖宗,所以李斯在家就更没地位。蒙恬当时听着,居然忘了走,这倒不是他不给李斯留面子,是他一直生长在咸阳,没听过这种事,实在忍不住好奇。

第三天管户口的就给李斯送来了夫人的户籍证明,还一再声明自己办事不力,请李斯不要见怪,让李斯简直受宠若惊。

于是李斯就拉着夫人到临风楼上找赢政道谢,前天他一直没敢相信赢政就是秦王,因为秦王身边连个保镖都没有。其实他不明白,这不是秦王不怕暗杀,是吕相国为了显示百姓爱戴秦王,社会安定,不给秦王派保镖,所以蒙恬当时还兼作秦王的贴身卫士,秦王一直也苦练身手,毕竟命是自己的。

李斯谢了半天,秦王苦笑了一下,告诉他说这是蒙恬办的,自己没这个权力。

蒙恬这个将军也没这个权力,是他求叔叔蒙嘉办的。蒙嘉官也不大,仅是秦国的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级别比蒙恬低不知有多少级。但当时秦国的规定是这样的,为了保证有足够的兵员,要计划生育,不是少生,而是多生。每家咸阳户口的人都得领生育指标,所以谁也不敢得罪蒙嘉,否则他给你下一个本年内生十五个小孩的指标,你就不用活了。蒙嘉经常干这种给人一年下十几个生育指标的事,所以生了几个儿子都没**,养活不大,要是现在就没关系,生了儿子没**可做人工肛门,这只能说明那时科技不发达。

于是四个人就在一起喝酒,喝道尽兴处,秦王就说将来要做全天下的王,虽然现在连秦王都有名无实。李斯当时想做一个立法者,并且在他的法律梦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蒙恬想干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大家当时都年轻,所以还有一种东西叫理想。

然后蒙恬舞剑,秦王击缶,李斯拍案而歌,然后李斯想在酒楼的墙上写几个字,但刀笔太小,写起来着实费劲,蒙恬就割下自己的一缕头发,绑在筷子上,沾了点酒给他,于是李斯就提笔写下“李斯、蒙恬、赢政到此一游”。这几个字的确漂亮,比后来他写的“受命于天,其寿永昌”要好看的多。现在我国人到哪都喜欢刻上“***到此一游”就是源于此。后来,人们说蒙恬发明了毛笔,典故也出于此。

吕相国知道三人喝酒烂醉之事,就把李斯、蒙恬申斥了一顿,也未太介意。

几年后秦王奉太后命加冕亲政,吕相国阻拦,可是禁军没打过蒙恬手下那些军容不整的仪仗队,没办法,在咸阳巷战时,比的是摔跤、扔石头、翻墙、爬树,战阵派不上用场。吕不韦自杀,史书如是记载,至于史书有多少可信之处,不得而知。 据说司马迁之前还算真实,在那之前仅仅是奉孔夫子的学说,篡改一小部分为尊者讳。后来另一个姓司马的认为历史的作用不是纪录事实而是当镜子,人当然有选择镜子的权利,至于是否是哈哈镜,就没人管了,这个历史么,就有点像小说了。所以你看这篇文章时可以认为我是在篡改历史,反正历史本来就是为了让人篡改而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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