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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富》第一章 剽窃无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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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人衣衫褴褛,一人拿一根竹棍,一边在身上各处关节击打,嘴里唱的正是乞丐拿手的“莲花落”。

朴杰看了两个卖力表演的乞儿一眼,便又向身旁的破碗瞅去,居然有几大枚铜板。他连忙将铜钱揣到裤兜里,生怕谁抢了去。

妈的,老子什么时候这么没出息了!

朴杰其实心里对自己的行为很是鄙视,不过肚子第一,面子第二,他可不想做那不食嗟来之食而饿死的家伙。

说来这家伙也倒霉。别人穿越不是附身历史名人,就是穿越成富家公子,官宦子弟。他倒好,刚刚来到这陌生的世界,便大病一场。要不是两个好心的小乞丐收留,恐怕早就去阎王爷那里报道了。

后来病好了以后,他也想靠前世的知识弄点什么营生,好歹也能混口饱饭不是。但一没银钱,二没人手,这个打算也只能作罢。后来又想到去谋份差事,指望能填饱肚子。

他大学学的是车辆工程专业,要想在这古代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是没指望了。而那些繁体字,虽说认识几个,但要写出来,却是万万不能。寻思来,寻思去,也就只有家丁这个职业比较适合他。

可那些要招下人的大户,要么嫌弃他衣着古怪,还是黑户口。要么就是条件苛刻,得一辈子卖身为奴。作为一个现代人,可以不要脸皮,但这人身自由,是万万不能丢的。所以经过这一番折腾,朴杰便暂时当上了乞丐——这个三教九流中最下等的职业。

老子这是最新款的耐克短袖,李维斯的牛仔裤,耐克运动鞋,居然说什么衣不蔽体,真是不识货。

想到上次去扬州城里有名的大户水家应聘家丁时,那看门的管事一见自己的装束,便满脸厌恶的将自己打发,一副见到鬼的样子,朴杰不禁愤愤。

他却不知道,本朝国力强盛,来经商求学的外国人也不少见,人们对穿着古怪的人已经见怪不怪,要不然就凭着不是和尚却剃发这条,朴杰就得去衙门挨板子了。

不过依仗这身在现代来看再普通不过的装束,他讨饭这两日倒是受益颇丰。不需要装残疾博同情,不需要大声乞讨,自有人带着怜悯的眼光扔下三三两两的铜钱。

而他选的讨饭地儿也颇有讲究,按现在的说法,那就是黄金地段。这福临茶楼地处南城集市,人流量极大,而每日吃茶的人大多又是有两个闲钱的,再加上钱福临看他可怜,也没有撵人,还经常给个包子馒头。朴杰一日的收获,倒是当得上和他同住两个小乞丐几日乞讨的银钱。

不过讨饭总不是长久之计,朴杰也想着以后如何能够发家致富,过那逍遥自在的日子。回想起前世周星驰演的《武状元苏乞儿》,要是自己当乞丐当得比苏乞儿还牛,那就够了。想到兴头上,他不由自主的哼起了《武状元苏乞儿》的主题歌。

长路漫漫任我闯带一身胆色和热肠

找我自我和真情停步处便是家乡

投入命运熊熊火不管得失怎么量

陪着你荡江湖往事不必紧张

……

唱得兴起,他的声音便越来越大。要是在前世,他决计不会如此大胆的。但死过一次的人,也没了那许多顾忌,颇有几分率性而为的意思。

刚唱了一遍,正要换气,朴杰只觉得眼前突然一黑,耳边传来一个悦耳的声音,不知是男是女:“你这乞儿,唱的小曲倒有些意思。”

朴杰睁开眼睛,看见一个蓝衣公子正居高临下,对着自己盈盈浅笑。朴杰最不喜欢被人这么看,连忙起身,和那公子对视。

“原来是个雌的。”朴杰扫了两眼,便在心中下了判断。这公子虽然胸部平平,但生得眉如远山,眸如秋水,素齿朱唇,粉腮雪肤,而且玉颈平顺,丝毫不见喉结的踪迹。估计又是那家千金小姐闲来无事玩那女扮男装的游戏。

这女扮男装的小姐向后一挥手,道:“琴叔,打赏。”

后面跟着的一个面白无须,脸色阴沉的老头便从怀里掏出一物,扔到朴杰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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