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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神曲》【004 托庇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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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世玉不明白为什么之前还满脸和蔼的仙师会突然对自己下毒手,出于生存的本能,他忘记了眼前这是挥挥手就能让自己化为灰烬的仙师,咬着牙紧紧抓住玉真子的双腕想要掰开。。c

双方就此在方世玉的紫府中展开了一场拉锯战,你来我往我拉扯了半天。或许是有些不耐烦了,玉佩再次输了一股能量给方世玉的魂魄,场面立时倒转过来,方世玉不但成功将玉真子的双手掰离自己的脖子,更将他死死的压在了身下!

“不!这怎么可能!贫道是凝出了元神的炼神期修为,怎么可能元神还打不过一个普通的凡人!”玉真子疯狂的咆哮着,用力晃动身体试图挣脱出来,然而方世玉的魂魄似乎顷刻间变得力大无穷,居然让他完全动弹不得!

这时玉佩第三次输了一股能量给方世玉的魂魄,力量大增之后,方世玉猛的将玉真子的元神举了起来,然后狠狠的往下一砸,‘啵’的一声,玉真子那刚刚凝出来的元神就像瓷碗一般碎掉了!

元神这东西,从根本上来讲,是修仙者自身的真元经过高度的凝结压缩之后所形成的无意识的灵体,灵体有了修仙者神识的控制才能感受外界的一切,才能按照修仙者的意志进行活动。一旦元神中失去了那股神识,元神就会回复到无意识的灵体状态。

方世玉那一摔,就将玉真子元神中所蕴含的神识给震散了,神识一散,那无意识的灵体自然也就无法维持形体,被摔成了碎片,逐渐还原成了最为本源的元气,充塞在方世玉的紫府中。

此时的方世玉尚未经修炼,只是被动的吸收着玉真子元神所化的元气,若是他懂得修炼的法诀,能够及时运功的话,得到的好处可是很多的。眼下他虽然不懂修炼,只是被动的吸收,但得到的好处也不少,那些元气将他的紫府渐渐填满之后,开始向他的魂魄中挤压。

人有三魂,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又有七魄,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

所谓‘魂为阴,魄为阳’,三魂和七魄当中,又各自另分阴阳。三魂之中,天魂为阳,地魂为阴,命魂又为阳。七魄当中,天冲、灵慧二魄为阴属天魄,气魄、力魄、中枢魄为阳属人魄,精、英二魄为阳属地魄。三魂当中,天地二魂常在外,唯有命魂独住身,天、地、命三魂并不常相聚首。

修仙者所修成的元神,其实就是通过修炼将三魂七魄全数聚齐,附于全身真元所凝的灵体之中而形成的。玉真子的元神碎裂,那些元气自然而然的就想要找个地方依存,而紫府中方世玉的魂魄自然就成了最合适的载体。

大量的元气疯狂的涌入方世玉的魂魄中,弄得他浑身鼓涨欲裂,仿佛再加入一丝元气就会爆炸。然而不管继续加入多少元气,他的魂魄却始终维持着这个状态,正应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句话!

也不知过了多久,方世玉的神经绷到了极限,脑中轰然一响晕了过去。等他再恢复意识的时候,天色已是接近傍晚。

缓缓从地上爬起来,方世玉活动了一下身体,全身发出一阵噼哩啪啦的声响,来自关节之间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他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发现自己似乎是长高了一点,长壮了一点,原来的衣服居然感觉有些小了!

当他的目光触及地上的玉真子时,顿时被吓了一跳。原来中年人模样的玉真子,此时已老得不成样子,满脸的皱纹和老人斑,眼袋深得几乎垂到了颧骨上,头发和胡须也从黝黑变成了银白,一根根脱落下来,不时的被微风吹走几根。

方世玉控制不住的后退了几步,忆起先前发生自己身上的怪事,鼓起勇气屏着气息看向玉真子。先是轻唤了几声,然后用地上的小石块扔在玉真子身上试了试,确定他没有反应之后,才壮着胆子摸到玉真子身边,战战兢兢的探手去试了一下他的呼吸。

“呼……看来他是真的死了!”方世玉收回了手臂,脚下一软坐倒在地上,背心沁出的汗水让他感觉有些发凉。

扭头看看周围,镇上那些被爆炸震昏过去的人没有一个醒来的。方世玉把目光投向玉真子手指上的那枚乾坤戒指,虽然不知道这东西是怎么用的,但是他亲眼看到玉真子两次从戒指中拿出丹药服用,所以他决定找个机会研究一下。

用力将乾坤戒指从玉真子满是褶皱的手指上取下来,方世玉用衣襟将它擦了擦,然后放进了怀里。

站起来刚要走,他忽然想到一个可怕的问题,这几位仙师明显是两个宗派的,现在他们战死在梁家集,难保消息不会传到他们所在的宗派,万一要是被人找上门来,自己所藏的这格戒指只怕保不住不说,还有可能因此害了自己的性命!

冷汗从额头涔涔而下,方世玉在原地转了两圈,最后狠狠的一砸拳头,恨声道:“罢了,反正当初是逃难过来的,此地已经不宜久留,那我就再逃一回难,找个别的地方栖身吧!”

打定了主意,方世玉便不再犹豫。这些年来他虽然在梁家集住习惯了,但并没有置下什么家当,更何况即使是有,也在之前那场可怕的战斗中被毁掉了。所以他很光棍的空着两手离开了梁家集,朝着汉国内陆方向行去。

就在他走后半个月左右,先后又来了两批修仙者,在梁家集查明了玉真子和温凌一等人的争斗。结果偌大的一个梁家集,就因为天罗宗和玄剑宗的先后迁怒而毁于一旦,镇上的人死了个精光,除了事先就已经逃命的方世玉。

离开梁家集之后,方世玉整整饿了三天,才走到最近的一个镇上,靠着好心人的施舍勉强活了下来。所幸的是,玉真子元神所化的那些元气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他的体质,要不然三天时间撑下来,他不死也得去掉半条命。

休养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又重新踏上了旅途。这个镇子虽然对自己来说已经算很远了,但是对那些能在天上飞来飞去的修仙者来说根本不值一提,为了安全起见,他毅然决定继续朝内陆方向进发,直到走得足够远为止!

就这样,靠着他的机灵懂事外加嘴甜,一路打着短工总算是走到了内陆地带。

这天,方世玉艰难的爬上一座山头,然后目瞪口呆的看着前方奔涌不休的大河。从他懂事以来,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大河,在梁家集附近,因为靠近瀚海沙漠的原因,只有几处时常干涸的水源。所以当他震惊于眼前这大河的波澜壮阔时,却不知道,像这样的河流,在汉国的内陆地区还有很多,根本不值一提。

费了很大的劲儿,方世玉才来到河边,望了河流感慨了一阵之后,才收拾好心神准备找个地方落脚。离河边不远的地方就是一条黄土铺就的官道,方世玉沿着官道向前走出三四里远之后,便看到前方出现了一个镇子。

这个镇子从外表上看可比梁家集要繁华得多,房屋大部分都是用青石修建的,比起梁家集上那些黄土夯成的房子无疑要高级得多。

走到近前,方世玉在路边看到一块石碑,上面刻着‘龙门渡’三个古朴的大字,这才知道眼前的镇子叫什么。在路边稍稍休息了片刻,努力将自己的精神面貌恢复到比较好的状态,方世玉起身朝镇上走去。这是他前段时间总结出来的经验,哪怕是打短工,人们也总是喜欢挑选看上去比较精神比较顺眼的。

迈步走进镇里,汇入熙熙攘攘的人流中,方世玉放眼四顾,看看哪里有招工的告示。通常在城镇的入口处会有一个大的告示张贴处,那上面多半是张贴官府的各项告示。而各类招工的告示则是不定点的张贴在需要招工的店铺外面,旁边会有一两个人守着,一则接待应聘的人,二则为那些不识字的人念一下告示的内容。

一直走到镇子的中间,方世玉也没找到有招工的地方,不免有些沮丧起来,低着头一步一步的往前挪。

正走着呢,就听“哎呀”一声,突然一股香风扑鼻而来,没等方世玉回过神,一具温软的躯体已撞进了他的怀里。这一惊非同小可,方世玉可是很清楚,若是被人误会自己当街调戏良家女子会有什么后果,抓去浸猪笼都是轻的!

所以他立刻向后退开两步,这才看清与自己相撞的人。但见此人约摸二十岁左右,身量高挑苗条,线条优美,婷婷玉立如月宫仙姬,露在衣裳外面的雪肌玉肤如冰雪般的雪白晶莹、粉雕玉琢,羊脂温玉般柔滑娇嫩,鲜花一样的甜美芳香。

方世玉倒吸了一口凉气,“我的天,世上竟然有这么美的女子!”打他能记事以来,还从来没见过长得如此漂亮的女子,冷不丁的这一瞅,让他呆在了那里。

看到他满脸惊艳的呆相,那女子掩嘴笑了笑,朝他微微一福,轻启朱唇说道:“真是抱歉,刚才光顾着想事情没看路,没撞伤你吧?”

方世玉摇摇头,只是这种程度的碰撞就能把他撞伤的话,那他也不可能活着从梁家集来到这龙门渡了。

那女子打量了他一眼,“你是从外地来的吧,来龙门渡是投亲还是访友啊?”

方世玉低头看看自己虽然整洁但明显很旧的衣物,“都不是,我是从西北边逃荒过来,想在镇上找点活儿干。”

“真的?那太好了!”那女子一拍巴掌,伸手拉起他的胳膊转身就走,“正好我家的客栈要招个小伙计,我刚才就是要去贴告示来着。这下子连告示也不用贴了,正好!”

方世玉一听见‘客栈’就不由得产生了亲切感,没办法,谁让他之前在梁家集干了好几年客栈小伙计呢,没想到在这龙门渡居然还能重操旧业,人生果然是充满了层出不穷的意外。

走进这家名为‘同福’的客栈后院,方世玉转头四下打量着,和忘归客栈相比,同福的条件好了数十倍不止,面积宽敞不说,房子几乎都是用上好的青砖修建的,哪像忘归客栈的那几栋老旧的木质楼屋,经不起什么折腾。

同福客栈的老板是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姓佟,龙门渡的人往往都对他尊称一声佟老爹或者佟老爷子。佟老爷子手捋胡须打量着方世玉,满意的点了点头,眼前这个年轻人虽然衣着很旧,但却有一股昂扬的精神头,温润的双眸透着一股子发自内心的朴实和真诚,布满老茧的双手说明他以前也是经常干粗活的人。

在得知他干过好几年客栈伙计之后,佟老爷子非常满意的点了点头,“好吧,那你就留下来吧,从今天起,你就是同福客栈的一员了,一会儿让你小玉姐带你去住的地方收拾一下,今天你就好好在客栈休息,明日辰时正式上工,工钱嘛……前三个月每月按八十文给你支付工钱,三个月后如果没有什么差错,就涨为每月一两银子,如何?”

方世玉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比起在忘归客栈卯时上工来说,这里能够多出一个时辰的休息时间,傻子才不同意呢。至于说工钱,原来在忘归可是基本上没钱可拿,只包吃住而已,这里又包吃住,还能有工钱可拿,还有什么好说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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