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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时候不叫孤独》不必分清喜欢和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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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喜欢这个词是从小学开始的,那时候看到女生坐在男生车后座去上学,心里觉得这种行为违反了某种教条,而“教条”是什么,从哪里来,当时并不清楚,现在想来,大概就是乖乖女的行为准则吧。

和我一起玩到大的一个女孩子,是我生活中遇到的第一个谈恋爱者,还没有发育成熟的身体与大脑,不能理解谈恋爱是一种怎样的男女关系,就是经常一起上下学,男生给女生买好吃的,买节日礼物种种,这是那时的我眼中看到的恋爱。

后来,我发觉出了他们之间的“危机”,没成想只要是明眼人就能看出来(那时我对这种事还不怎么敏感),她还是坐在他的车后座上,只不过,自行车前往的目的地是另一个女生的家。

我看到那种失落感和不开心布满她的脸,却依旧那么顺从。

后来,他们分手了,好长时间不说话,形同陌路,慢慢的,我发现自己也“恋爱”了。

会偷偷关注一个男生,没事的时候偷看,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会心跳加速,对面遇到也不敢直视对方,那种偷偷的像做贼一样的小雀跃,一直到秘密被揭穿,才消散的无影无踪。

为此,我还和那个揭穿我秘密的人“冷战”了好些年。

说来也怪,秘密拆穿,众所周知之后,我发现自己那些偷偷的行为都不见了,没过多久,我的行为对象发生了转移,导致我一直认为自己很花心。

喜欢一个人好像特别容易,就是在某一个情境之下,某一个动作之后,某一个无聊的午后,他的身影就入了你的眼,你就心生喜欢。

不知道的喜欢又叫暗恋,见了光的暗恋,可能就直接烟消云散了。

长大后,身边的好朋友各种成双成对,那时候我还是只羡慕着有男朋友就有好吃的有礼物收的待遇,而不是男朋友本身。

这种小羡慕本身就给我带来了超过恋爱的喜悦,因为我开始看到越来越多的分分合合,争争吵吵。

朋友问我怎样是喜欢,如何是爱情,她说她想要真正的爱情而不是浅浅的喜欢,因为喜欢不长久。

其实我想告诉她,有些喜欢的确不长久也不专一,但是爱情也不一定就能长久,有时候喜欢一个人比爱一个人更幸福,因为不深不浅不浓不淡的感情才长久。

所以不必刻意分清喜欢和爱情,不必纠结对方给你的是哪一种,你体会到的才最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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