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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白玉》第一章 卖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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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桌一椅一书柜。.

这是齐远的书房,书房摆设很简单,就一张楠木书桌,一把楠木椅子及一个楠木做的书柜。

齐远是江南威远镖局的主人,走了十八年的镖,据说南七北六十三个省的镖他都走过,从未失过手。这个传闻是真是假无人知道,也没人愿意去分辩,因为齐远跟他的威远镖局有着更能引起别人注意的地方。

没有人知道齐远的来历,也没人知道威远镖局的来历,似乎十八年前的某一天江湖中就突然出现了齐远跟他的威远镖局。

齐远无疑是个沉稳镇定的人,至少是喜怒不形于色。后天,七月十二是齐远五十大寿的日子,可是在他略显苍老的脸上看不到一丝欣喜的神色。

将手中的茶杯轻轻地放在面前的桌子上,齐远望了眼恭顺地站在面前的管家老李,“事情准备的怎么样了?”

“一切都算顺利,一直都是二小姐在安排,我在边上照看协助。”二小姐指的是齐远的小女儿齐妍,齐远老伴走得早,膝下无子,只有两个女儿,大女儿齐琪三年前嫁入金陵刘家。

“小俊呢?”

“还是老样子!”管家老李说着,望了齐远一眼,欲言又止。

“想说的话就说,如果觉得不合适就咽下去!”

“小俊这两天在二小姐身边帮忙,一如既往地勤快,但自从上次二小姐无意中知道老爷有把她许给小俊的意思后,最近这段时间,给人感觉,对小俊客气依旧但又保持一定的距离。”

齐远眉头微微一皱,又轻轻叹了口气,忽而又重重地哼了一声,“真的是无意听说还是有人故意透露的啊?”也不等老管家回答,“琪儿那边最近有消息传回来吗?”

“刚接到大小姐差人送来的信,预计大小姐和姑爷明日午时到家,另外,林老爷子派人捎来消息,后日一定准时到,要求老爷趁早把美酒备好,林老爷子此次前来,要报两年前在林家斗酒惨败的深仇大恨。”

“好,就怕他不来!”齐远脸上首次露出淡淡的微笑,挥了挥手,管家躬身退出了书房。

“出来吧!”

话音刚落,一道黑影从窗口闪过。

“事情准备的怎么样了?”同样的一句问话,较之先前,多了一股威严还附带着丝丝的冷意!

“准备妥当!”

“一切按计划进行,我只看结果!”齐远眯起眼,盯着面前的黑衣人,“两年前的失手我不希望再有第二次!”

黑衣人一声不吭,略一行礼,转身离开!

七月初十。

夏末初秋的夜,依然有着一丝闷热,院子中有棵老槐树,枝繁叶茂,老槐树的后面还有座假山,上面爬满青苔。这是一个独门独户的院子,林啸天喜欢住在这,是因为它的幽静。做什么事都不会有人打扰,他每个月有四天会来这过夜。

躺在树下的躺椅上,林啸天觉得很惬意,他刚刚让手下把城中万花楼的红阿姑逸虹给送走。他需要女人,但绝不容许自己受到女人的牵绊。他不是个容易满足的人,他有野心,但不盲目,三十三岁的他已经是一州之主,手握一州百姓的生杀大权,在这一州之内,任何人见了他都是一副恭顺讨好的笑脸,他已经享受到了权力所带来的快感。为官一任,虽不能说是造福一方,但治下百姓生活安定,无灾无祸,所以其也甚得上头的赏识和下面百姓的拥戴。

名有了,利也不缺,所以林啸天有惬意的理由,也有惬意的本钱,他已经在知州的位置上呆了五年,这五年来除盗匪,办奸商,为民伸冤,替民请命,锄强扶弱,克己奉公,保一方平安,靠着这些有目共睹的政绩加上家里林老爷子在朝廷中的关系,最多还有一年,他就可以调返京城,担任一要职,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正当林啸天准备闭上眼休憩片刻时看到自己的跟班林龙走了过来。

这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给人的第一感觉是瘦,一席青衫穿在身上就跟直接挂在一副骨架上没多大分别。林啸天在院中纳凉的时候不喜欢有人打扰,所以林龙走路的脚步声落在林啸天的耳中异常清晰,他甚至能听出这少年心中有着一丝的慌乱。

“老爷,外面有人想见您?”

林龙没说是谁,那就是不认识,既然不认识在这个时候还是决定替他过来通传一声,说明外面的来人不简单,可能是来人的身份,也可能是来人的目的。

“来意?”

“卖刀!卖一把宝刀!”

“卖刀?”

来这个地方找知州大人卖刀,这听起来像是个笑话,可事实上他一点都不好笑。

林啸天虽然做的是个文官,但他的出身是京城林家,林家是武林世家,在江南乃至整个武林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当代家主林若柏林老爷子曾做过当今皇上的侍卫统领,虽然现已退隐江湖,但威望仍在。林啸天身为林家子弟,又岂会不通武功。

林啸天更知道,后天就是威远镖局总镖头齐远的六十寿辰,齐家与林家素有交情,家里老爷子更已经放话了,林家三兄弟都必须去给齐总镖头祝寿。贺礼虽然早已准备妥当,但齐总镖头是用刀的行家,而且到了这个年纪,对金银珠宝的兴趣早已淡了,名贵字画又非其爱好所在,也只有江湖上流传的名家刀谱、绝世宝刀,才能得到齐远的重视,但这些东西都是可遇不可求的,怀璧其罪的道理人人都懂,因此,就算有也肯定是小心收藏,不是重要的场合,不是熟悉的亲朋好友,是绝对不会拿出来的。

所以,这真的不是一个笑话。

因此,林啸天已经决定见见这个人,不管刀是不是真的宝刀,都要见这个人。

因为,这个时候懂得找林啸天卖刀的一定是个聪明人。

只是两个聪明人碰在一起,要么,惺惺相惜,引为知己;要么,互不对路,针尖对麦芒,最终不欢而散。

小龙领着卖刀人进来的时候,林啸天的眼睛不自觉地眯了起来。

来人黑衣黑裤,头上还戴着个黑色斗笠,遮住了大半个脸。

小龙将黑衣人带到林啸天的跟前,就自动站到林啸天的背后。跟班的就要有做跟班的样子,对于这一点林啸天一向很满意。

黑衣人直接从背后解下用黑布包裹着的宝刀,甩手抛给了林啸天。

林啸天单手将抛来的东西抓在手中,抓到的一瞬间手臂微微抖了两下。

林啸天没有解开黑布,只是感觉到这把刀比一般的刀要来得重。

“这算是考验吗?”

“不错,宝刀不是人人都可以拥有的!”

的确,宝刀只能配英雄,也只有英雄拥有保护宝刀的能力。宝刀也有灵性,也绝不希望像普通货物一样被人转来转去。人要是被逼无奈,不停地转换生活坏境,棱角就会慢慢被磨平,性格也会渐渐变得平庸,而宝刀其实和人一样,一生最好能只追随一个主人。

“那我现在有没有资格买你这把刀?”林啸天没有生气,往往卖家越重视自己所卖的东西,作为买家,特别是不缺钱的买家,也会越有兴趣,可遇不可求的东西,谁不希望拥有。

“你可以打开来看看我的刀!”

可以打开来看,那看中了自然也可以掏钱买下。

林啸天这时候反而不急了,看了刀,那要么买要么不买,就得给个说法,而看黑衣人的态度,不管买不买,这个事情都会很快结束。但要命的是,林啸天对这个人渐渐有了兴趣,兴趣这个东西,一旦滋生,就如附骨之疽,不除不快。

兴趣真的是个很要人命的东西。

林啸天没有揭开手中的黑布,他望着黑衣人的脸,

“朋友,贵姓?”

“我是来卖刀的,不是来交朋友的!”声音很清晰,却未带任何情绪。

“可是我若是不知道你是谁,万一有人问起,或是这把刀的来历不正,到时我找谁说理去!”

“我没听说过林知州有凡事向人解释的习惯,更没听说过有人曾找林家大少爷要说法的事情!”黑衣人说这话的时候嘴角带着讥笑,声音也变得有点冷。

林啸天当然能听懂这话里的意思,当你有权有势的时候,你做的事就算奇怪,就算是错的,也没有多少人敢当面指责,最多也就是在背后指指点点,而既然不是当面说的,又何必去理会。

“你为什么要卖这把刀?”

黑衣人没有回答,也没有任何动作。他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你为什么找我卖这把刀?”既然兴趣起来了,林啸天就决定轻易不会放过眼前这个人。

“因为你需要这把刀,而我需要找一个买这把刀的人。”

林啸天点了点头,脸上带着一抹微笑,

“你是个聪明人!”

“你刚问了个非常蠢的问题!”

林啸天愣了下,马上意识到自己已经输了一场。明知故问,要么是自己蠢,要么就是看低了对方,总之是自己落了下风。

林啸天不是个小气量的人,但他有自己的原则,那就是绝不在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更重要的是,如果不能在气势上取得优势,那接下来想查清楚对方的来历或是以低价买下手中的宝刀,都是件很困难的事。他占该占的便宜,但绝不吃不该吃的亏。

“你怎么证明这是把宝刀?”

林啸天已经决定将刀的来历作为突破口。

“你可以自己看,我相信你有这个眼光。”

“眼光这种东西说不准,我怕我会看走眼。”

“你可以先打开来看看。”

“你不怕万一我看中了,把它据为己有吗?不付钱的那种,这毕竟是我的地头!”林啸天似笑非笑地看着眼前的黑衣人。

黑衣人又不说话了,沉默代表他拒绝回答。有些问题也确实不需要回答,怕得话又怎么会来到这,除非是个笨蛋,可黑衣人显然不是。

“你很有趣。”黑衣人绝不有趣,他最多只能算是根会说话的木头,还冷得要命,但林啸天就是觉得这个黑衣人有趣。

“我不有趣,我只是个卖刀的!”黑衣人的回答还是那么的滴水不漏,油泼不进,但也没有一丝的不耐烦。

“如果我是你,我现在想的一定是赶紧把刀卖个好价钱,然后回去找个地方喝点酒,最好还能找个年轻貌美的姑娘陪着,时候已经不早了。”

“你说得很对,那你为什么还不看刀。”

无论是谁得到一样好东西,就算再淡然的人,也会忍不住地想要庆祝一下,找个姑娘,喝壶酒,也自然都在情理之中。

连番试探,却始终找不到突破口,任谁在这种情况下都会难免有所急躁,林啸天也一样,只是他掩饰地肯定比一般人要好得多。

“其实,我对你和你的刀一样感兴趣!”

“我只卖刀,不卖人!”

“交个朋友,买卖不管成不成,仁义也可以留着!”

林啸天已经站起了身,没有人躺着跟别人交朋友的,这是礼貌,也是诚意.

可以跟一州知州做朋友,很有面子,也很有用。

“没有必要,我只是个卖刀的。”

“你就算不想跟我做朋友,但你认识我,而我却连你的面都没见过,这场交易对我是不是很不公平?”

“你想我把斗笠摘下来?”黑衣人是个聪明人,所以他明白林啸天的意思。

林啸天没有回答,他只是看着黑衣人。

“看了我的脸,你会失去一样东西!”

有得就有失,这是人间至理。

“你说!”

“人-头!”黑衣人的声音依然清晰,却比刚才更冷,冷得像三九寒冬里的冰。

林啸天看不到黑衣人的眼睛,但是他能感觉到对方的目光像刀子一样锋利,头皮发麻,后背起汗,连脖子上都有了鸡皮疙瘩。

林啸天很想笑,因为他觉得荒谬,还没人有在这个地方这么跟他说过话,但他更觉得黑衣人不是再说笑,木头本来也不会说笑话,所以他没有发怒,也没有大声质疑,他现在需要的是镇定。

这样一个平凡的夜却发生了这样一件不平凡的事,林啸天首次生出了悔意,但幸好周围没有别人,只有一个平时的跟班小龙。而小龙作为跟班也很好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不该他说话的时候绝不发出半点声音。

林啸天害怕了,一种对未知的恐惧让他感到自己的心跳在加速。

虽然出身武林世家,但这两年安逸的生活无疑在慢慢腐蚀他少年时的锐气,他现在有权有势,名声在外,正该是好好享受的时候,他可以不怕很多东西,但他一样怕死,因为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更何况,安享富贵的人大多都比普通人怕死得多,因为他们的命要贵的多。

虽然怕,但这不代表林啸天要退缩,他也不能退缩,因为他是知州,他是林家大少爷。

更何况他虽然怕,但也不太相信自己的人头会那么轻易地让人取去。人在江湖,谁没有几个仇家,身在庙堂,谁又可能没得罪过人,四周眼睛盯着你的人绝不会少,想要取其项上人头的也不会没有,出身武林世家,就必须有这个觉悟,江湖本就是一个人吃人的地方,弱肉强食,是江湖最好的写照。

所以,林啸天没有再给自己犹豫的机会,脸上带着淡淡地微笑,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这是身为世家子弟的气度,也是一种暗示,你给我出的难题我已经解了,现在该是你给出答案的时候了。同时也断了对方的退路,如果你是因为不想露面才故意吓我的,那么,你现在也已经别无选择,否则,你就已经输了这场比斗。

黑衣人默默地看着林啸天,许久,然后手抓着黑帘的下沿,慢慢往上揭,

“你是个值得尊敬的对手!”

林啸天没有说话,他的双眼紧紧地盯着黑衣人慢慢露出来的脸,双耳也在注意着四周的动静,虽然不认为在这种地方,有人可以取去他的项上人头,但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出来混江湖,就必须时刻提高警惕。

黑衣人的脸终于完成露了出来。

静,可怕的静。

斗笠下面是一张很平静的脸,略显苍白,但很英俊,只是望向林啸天的目光中有些一丝讥笑、一丝嘲弄。

林啸天在见到这张脸的时候也没有发出声音,因为他已发不出声音。他的脸上除了惊讶、还有慌乱。他慢慢低下了头,将目光从黑衣人的脸上移到了自己的心口,虽然看不到什么,但他知道,就在他看到那张脸的时候,一把匕首已经从背后刺进了自己的胸腔,刺得又快又准又狠,直插心脏。

“我提醒过你的!”

黑衣人终于开头说话了,也打破了这分寂静。

林啸天没有接口,他抬头望着眼前这张脸,他知道自己输了,一败涂地地输了。他不恨老天,不恨黑衣人,不恨在背后刺伤他的人,他谁也不恨,因为人在江湖,很多时候输就意味着死。

有得确实必有失,只是,看到了对方的脸却失去了所有的东西,这个代价似乎有点大。

很多时候,人在遇到死亡的时候会很害怕,可是真正到死的那一刻,却觉得死其实也没什么可怕的,林啸天已经承认了自己将死的事实,但是,他还想死个明白,他知道这是一个专门对付他的局,他输的不冤,准备充分的一方对上毫无准备的一方,赢的可能性确实大很多。

所以,纵然有再多的不甘,林啸天也只能接受。只是有些话,他还是要问,

“小龙,给我一个理由!”

刺伤林啸天的当让是他自己的跟班小龙,这听起来荒谬,却是事实。

“记得我到你有身边多久了吗?”

小龙走身后慢慢走到了林啸天的跟前,脸上带着一股决然还有强压下来的镇静,只是额头那层细密的汗珠及两颊的绯红还是显出了先前刺那一匕首时的紧张。

“三年多了,那天下午你被一群地痞在大街上追打,是我路过救下了你,这三年多来,你表现的一直很好,很称职。”

“你说得都对,但你不知道的是,那天的那群地痞并不是真的要追杀我,我也没偷他们的东西吃,他们只是要把我追到你的面前。”

小龙说得很快,似乎这些话他已经憋了很久,现在终于找到机会,想要一股脑的都吐出来。

“你,是谁?”

林啸天已经感觉到浑身的气力都在慢慢离自己而去,他知道自己已经没多少力气也没多少时间说话了,所以他很珍惜这最后的时间。他已不想叫人,他留在外面的人现在也没有半点动静,结果既然已经注定,那么他不想死得更快,更不想死得不明不白。

“还记得王虎吗?就是5年前你刚来此地时追缉的那个江洋大盗。”

林啸天没有回答,在他的记忆中也许已经没有这个人的存在,他也懒得去想,也没力气去想。

“我叫王龙,王虎是我亲大哥,我唯一相依为命的大哥。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左腿已残,右手也废了,浑身全是血,躺在我的怀里不到两柱香的时间眼睛就再也没有睁开过。我整整哭了两柱香的时间,我发誓,我这辈子的眼泪在那两柱香的时间里已全部流完,从那以后,我只流血,不流泪!”

王龙脸上的表情很平静,仿佛在说着别人的故事。

“刺你的那一下,我整整练了五年!”

这句话仿佛是在告诉林啸天,他死得真的不冤。人生有几个五年,一件同样的事情重复做了五年,需要多大的毅力,又有几个人能做到。

林啸天自己也没觉得冤枉,追杀王虎是他作为知州的职责所在,因为他是个江洋大盗,王龙找他报仇也没什么不对,因为死的那个是他亲大哥。

林啸天低头望着掉在脚边的用黑布包裹着的宝刀,自嘲地笑了笑,有抬头看着黑衣人,

“宝刀看来要还给你了,我已经没有钱,也没有必要再买你的刀了。”

黑衣人没有看地上的刀,“你没有什么要问的了吗?”

“我想知道的有很多!”

只是问了也是白问的话又何必费力气去说。

“你的确是个值得尊敬的对手!”

黑衣人再次重复了刚才的话,只是,情况却也发生了变化。

“其实,我很想知道,如果我不看你的脸,你要怎么杀我?……”

林啸天已经连眼睛都睁不开了,但是他还是坚持着把这句话给问了出来。

聪明人遇上聪明人真的不会平静,兴趣也真的会要人命。

夜已深,院中的大槐树还是安静地呆着,看着世间一切,却绝不打扰世间一切。但它身后的那座假山却突然传出一声石板摩擦的轻响,然后假山的半腰就出现一个半人高的洞口,里面走出两个同样的黑衣人,只是没有戴上斗笠。

其中一个黑衣人拿出一套衣衫放在老槐树下面的躺椅上,然后和另一个人异常迅速地将林啸天的尸身扛起来,并进入了假山中,接着黑洞又消失了,和原来一样。但至少站在院子中的两个人知道,这座假山中有条密道。

王龙帮着黑衣人换上躺椅上的衣衫,这套衣衫跟林啸天穿的那套一摸一样。

黑衣人往躺椅上一躺,闭上了眼睛,

如果林啸天的两个手下从万花楼回来的话,绝对不会知道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因为黑衣人已经是林啸天了,黑衣人的脸跟林啸天的一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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