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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短长录:掌试青锋》三十二 月随迷人走南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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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山庄。

天虽已晴,可既已入秋,寒凉之意便只增不减。

大堂里,人虽多,但却很安静。千凤呆呆的坐在椅子上,两眼无神。害死凰天的凶手拉罕和那个百老既然已经死了,仇恨无从谈起,便只剩下浓浓的悲伤。

沉默一会儿,了霜打破了沉寂:“阁主已经找到了,多谢各位援手,事情已了,今日我和千凤便要回岐凤阁了。”

说完便拉着千凤要走。秦轩子突然说道:“且慢!事情还没有结束。”

了霜怔了怔,众人都看着秦轩子。

秦允长问道:“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凶手既然已经毙命,还有什么可追究的,难道你还想去找迦南天域的麻烦吗?”

千凤恨恨地说道:“迦南天域就找不得了吗,我岐凤阁与迦南天域不死不休。”

秦允长说道:“此事不一定是迦南天域的决定,拉罕不能代表迦南天域,极有可能是拉罕擅自潜入中原为害,就因为这个而再次挑起两边的战争实在不明智。”

了霜立马就急了:“师兄什么意思,难道就让我家阁主白死了吗?”

秦允长叹里口气,却也不知说什么好。

秦轩子接着说道:“暂且不论迦南天域,这件事情看上去虽已结束,却还有疑点。首先,凰天师叔为什么会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岐凤阁?有什么重要的事连岐凤阁的人都没告诉。其次,那个死在洞里的百老是什么人,为何从来没有听说过?”

没有人能够回答这两个问题,即便有人能够回答,也不愿去回答。

沉默了一会儿,千凤说道:“了霜师叔,你先护送师父的遗体回岐凤阁,我目前不想回去,我再调查一下师父离开岐凤阁的原因。”

了霜叹了口气,说道:“你在外面散散心也好。阁主可能就是一时兴起就离开了岐凤阁,别太为难自己,差不多就回来吧。”

秦允长也说道:“此间事了,我也该回龙机宫了。轩子,你是如何打算的?”

秦轩子低声说道:“我暂时还不能回去,我陪千凤在此耽搁几天。”

秦允长说道:“也罢,但你们也别过分强求,有些事本就是诸多巧合所致,根本搞不清楚。千凤,你也别太难过,新的辉煌等待你们去创造。”

秦轩子也说道:“的确如此,可那些巧合如果不去尝试搞清楚,终归是遗憾,最重要的是能及时罢手,一味沉迷,必将迎来灭顶之灾,必将迎来灭顶之灾呀。”

秦轩子重复了一遍,抬起了头,闭上了眼睛,缓缓走出了门。

天色已暗,月亮已经出现在穹顶之上。

千凤呆呆的坐在门外的石坎之上。秦轩子缓缓走过来,坐在了千凤身旁,过了一会儿,秦轩子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千凤机械地摇了摇头。

秦轩子过了很久才又说道:“你既然没有打算,那就听我的。”

千凤转过了头,看着秦轩子平静的眸子,问道:“你的打算是什么?”

秦轩子深吸了口气,说道:“去南疆。”

千凤皱了皱眉,还想问什么,可秦轩子已经站起了身,朝着自己的房间去了,最后说道:“你不用问为什么,只要你信得过我,便去好好休息,我们明天出发。”

南疆,自古便是蛮夷之地,深山老林里,毒瘴弥漫,毒虫满山,中原之人向来避而远之,但那种越不为人知的地方,总是秘密最多的地方,同时也是最易产生奇迹的地方。

崎岖的山路上,一行人坐在一步一摇的牛车上,在夕阳的余晖下朝着众山的间隙缓慢移动。老牛旳确很老了,连头上的牛角都断了一只,可拉着身后的破车,走起路来却极为稳当,车轮和老牛的啼声形成优美的节奏,一成不变却百听不厌。

破车的后边挡板早已无踪,车上的人为防止车上的土豆和草料滑走,一只穿着破鞋的大脚拦在车后。车上有六个人,脸色黝黑,眼神却很黯淡,一身苗人的装束,坐在车前边的两个男人全身黑色,宽阔却简短的上衣和齐踝下摆丝毫没有整洁的样子,黑鞋上沾满了泥土,和车中的土豆上面的泥土一个颜色。这两个男人对面坐着三个女人,同样有几分狼狈和疲倦的样子,但比起男人总归好上一些,白色镶了花边的衣服上沾上了黄色的泥土,普通的斗笠盖在头上,看不清脸上的喜怒。还有一个男人坐在车的最后边,就是那个用脚抵在车尾防止土豆滑落的人,这人看上去最为狼狈,白色的上衣同样宽阔简短,但早就被泥土染得白里透黄,黄里透红,胸前的棒子扣也脱落了两个,露出了古铜色的半边胸膛。自己的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的脚,那双穿着露出大脚趾破鞋的脚。

在南疆,这种拉着地里挖出的土豆载着人,伴着夕阳归家的农家苗人数不胜数,他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泥土和雨水的混合酝酿出来的生机过活,虽然狼狈辛苦,却也不乏安宁与平静。他们不记时辰,看天吃饭,瞧着光影出作和归息,冷暖悲喜,全在心里。

可这辆车却有几分不同,因为车上有六个人,但车里的土豆却只够两三个人半天的产量。可又有谁会关注这种普通人的莫须有的细节呢?

天已将暗,南疆的秋风,凉意更胜江南。牛车上的三个女人都不禁打了一个冷颤。牛车顺着高低不平的路转了一个大弯,绕过一个小山丘,隐隐可以听见暗夜山中不该有的喧闹。车后盯着脚趾看的男人终于抬起了头,看向了远方,落寞的眼神平静如水。

牛车还在前行,但路已经变得平坦而宽阔,大路顺着山脚迂回,终于抵达了他的目的地——百里峒。

远处的寨门简陋却很有气势,在暗淡的夜色中如一头巨型野兽,看着通往寨门外宽阔的大路,牛车缓慢地向前摇动,朝着巨兽狰狞的獠牙下,闪着红光的巨口里前行。

寨门上只有几根修长的巨木横在那里,寨门里边是一片山脉围住的辽阔盆地,灯火遍布,一直延伸到四周的山腰上,平坦的盆地上篝火闪动,众人散落各处,有跳舞的,唱歌的,喝酒吃肉的,玩弄各种蛇虫野兽的,喧闹之声与安静雄伟的大山形成鲜明的对比。

牛车停在寨门前,一个手持长矛的守卫原本无聊的啃着一块牛骨肉,看着远处的喧闹发呆,等牛车停下时,才不耐烦地走过来,用一种完全无法辨识的语言对着牛车上的人说着什么。

坐在牛车前边的男人说道:“听不懂你们说些什么,我们不是苗人,我们来自中原,我们来这里找人。”

守卫勉强能听懂,瞬间露出了警惕的神色,首先用背在身后的巨弓朝着寨内远方射去一箭。才回过身来用别扭僵硬的语调说道:“等着。”

不一会儿,从寨子里边走出来一位老头,和守卫交谈几句后,对着牛车上的人说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何身着苗人装束?”

车上的男人说道:“我们喜欢你们苗人的衣服,所以穿你们苗人的衣服,但这不重要,我们今天是来找人的,我们要见你们寨里的蓝灵姑娘。你快去禀报,就说中原故人来访。顺便准备点好吃好喝的,走好几天路,都累死了。”

老头竟然什么也没多问便往寨里去了。

过了很久,那老头又出来了,但却不见蓝灵。

老头说道:“请随我来。”

寨门上的横木被拿掉后,老头却没有往寨门里走,而是顺着一条通往侧边山里的羊肠小道走去。

众人只得走下牛车,跟着老人身后。

这条小路每隔几丈就有一条岔路,如果没有人带路,肯定会迷路的,但一行六人却并没有丝毫惊慌,稳稳的跟在老人身后。

蓝灵坐在一棵巨树下的秋千上摇着腿,看着站在面前的六个人,笑的合不拢嘴,问道:“你们穿的这么不伦不类的想干什么,是打算来我南疆定居了吗?”

清流儿说道:“小丫头,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么,我们不远千里赶来,非但没吃没喝的,连进门都是走后门,真难怪你没朋友。”

蓝灵瘪了瘪嘴说道:“不是你们自己来信说不愿让任何人知道你们的行踪吗,再说,你以为这后门谁但能走的吗,这条密路连住在百里峒里多年的老油条都不知道,知足吧你。”

清流儿又叫道:“别废话,快上吃的,弄点实在的。”

南疆金银珠宝或许有限,但吃喝之物却是数不胜数,吃法更是清奇无比,只怕你不敢吃罢了。

按照南疆风俗,来客进门前必须满饮牛角酒,不是那种冒出几寸长的黄牛角,而是那种像月牙一样,却有手臂长的水牛角。所以清流儿酒足饭饱后已经头脑发昏,瘫在椅子上打盹了。

其他人酒量有限,也无心畅饮,所以现在还很清醒。

蓝灵问道:“中原出了这么大的事,你们怎么会想到来南疆呢?”

其实众人虽然来了南疆,可除了秦轩子外,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来南疆。

所有人都看着秦轩子,可秦轩子好像并不打算认真回答,一路上众人问了很多遍,可秦轩子的回答都很敷衍。

“只想来散散心。”

蓝灵不依不饶的说道:“散散心需要这么隐蔽吗,还化妆,搞得神神秘秘的。算了算了,既然来了就在南疆多待几天,你们可都是我南疆的大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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