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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欢寻影》第二章 捉摸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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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匆匆,流年似水。戚彻猛然一回头,突然发现这些发生在他身上幼稚而又青涩的事,已经过去十多年了。十年的时间,足矣改变很多人,很多事。戚彻也改变了很多,唯一没变的,就是他还记得儿时的那些往事。

戚彻开着一辆破旧的,却擦洗的崭新的东风越野,奔驰在伊犁去往乌鲁木齐的高速上。车身上绘着一匹冲天仰头长啸的狼,这是好朋友方翔给绘上去的。方翔常将戚彻比喻成独行的孤狼,他说这很戚彻。方翔能说这些话,是因为他太了解戚彻了。作为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没人会比方翔更了解戚彻。

方翔说:“这个世界上的男人,可分为三种。一种属鹰,必须展翅飞翔,翱翔天地是他的归宿;一种属狗,只会逍遥快活,潇洒不羁是他的生活方式;一种属狼,只知沉默狂跑,独自舔舐伤口是他的宿命。戚彻就是头狼,只会用玩世不恭,叛逆不羁,吊儿郎但的态度来掩饰内心深处的脆弱和敏感。很多时候,他其实想告诉你他在想什么,可就是怎么也说不出来,你只能替他干着急。所以他只会言不由衷,身不由己地伤害身边最亲近的人。所以你总能看见他一脸落寞地站在寂静处,那副嘴脸别提有多欠揍了。其实,戚彻不知道,这样伤害得不仅是身边亲近的人,还有他自己。女人一旦爱上这样的男人,一定会很苦。叶筱爱上了戚彻,所以我替叶筱不值,更替叶筱感到苦。”

谭颖笑着问:“那你属于哪种?”

方翔说:“我……哪种都不是。”

谭颖说:“哦,知道了。原来你不是男人。”

方翔说:“对,我不是男人,你是,你很男人。”

谭颖掐了方翔右胳膊一把,说:“哈哈哈,神经病。”

谭颖跑去问戚彻,如果说方翔是最了解戚彻的人,那么戚彻同样也是最了解方翔的那个人。

戚彻告诉谭颖:“方翔这个人嘛,大多数情况下像鹰,他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所以他只知道一往无前,无所顾忌。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你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你也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他也不会告诉你他在干什么,他不会解释,因为他觉得不需要解释。等你发现的时候,很多事他都已经做完了。女人一旦爱上这样的男人,一定会很累。这个你应该深有体会,不是吗?”

谭颖不否认,也不承认。她不知道该伤心还是该开心。不过,戚彻又告诉她:“方翔有时候也像狗,洒脱不羁,浪漫温顺。他能带给女人一切她们幻想中男人的样子。百依百顺,温柔体贴。但是操蛋的是,这样的男人,就只剩下逍遥快活了。时间久了,女人不一定喜欢。女人是种奇怪的物种,她们一但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就开始不喜欢了。”

“月溅星河,长路漫漫,风烟残尽,独影阑珊;谁叫我身手不凡,谁让我爱恨两难,到后来,肝肠寸断……”

从北京飞往乌鲁木齐的波音777客机上,叶筱怀中抱着一本《士兵突击》,躺在座椅上,眯着眼静静地听着客机中低声播放地背景乐。本来想小眯一会,却不曾想,触景生情,恍惚回到了过去,回到了那个还什么都不懂得匆匆岁月。

当一个人开始回忆往事的时候,其实是她过的不好。叶筱过得不好,准确的来说,这些年她就没觉得自己过的好过。叶筱害怕独行,讨厌孤独,恐惧未知。但在她人生的旅途中,却不停的上演着独行、孤独和未知。扬声器传出的背景乐,不禁使她想起好朋友方翔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相逢是个悲剧,因为注定要别离,要有一个人会先走。同行是种无奈,因为总有内心的角落会因不被理解而戳伤。人群中的落寞,同床异梦,皆由此而生。别离更是难以释怀,没有那个人天生拥有强大的内心。说坚强,谈淡然,都是在看过多次离合之后,磨出的刚毅。无伴的人因孤独而渴望。有伴的人因孤独而迷茫。失伴的人因孤独而怀想。于是落入这样的循环,跳脱不出。”

叶筱微微一笑,这不就是再说自己么?这些年来,自己学会了笑着面对生活带来的一切,学会了独自面对、接受、解决遇上的任何事。在旁人眼里,自己从来都是那么的坚强勇敢,做事干练,气场强大,近乎冷酷,典型的现代武则天。但只有叶筱自己知道,每个看似强大的人,其实都曾被生活撞得头破血流,遍体鳞伤。一次次的流血,又一次次的愈合,等所有的伤口从细皮嫩肉变成粗皮老茧时,自然也就看似强大了。

机舱中不时的传来工作人员温馨的提示,叶筱睡意尽去,便翻开那本《士兵突击》。这本小说她没读过。叶筱向来不喜欢军旅题材的小说,总觉的这类小说没什么价值。这次买这本书,叶筱只想了解一个人,一个对她这辈子很重要的人。

叶筱翻开手中的《士兵突击》,她想了解这到底是本什么样的小说,准确的来说,她是想了解那个对她很重要的人。

读完《士兵突击》第一章叶筱就后悔了,叶筱后悔自己没能早点翻开这么好的小说。当读到许三多在草原五班铺路、读到史今握着受伤的手吼许三多抡锤、读到史今逼着许三多做了三百三十三个腹部绕杠、读到史今为了许三多甘愿放弃自己的前程、读到……叶筱哪里还压制的住内心的感动,早已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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