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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迷踪》第二章 猎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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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是一种古老的职业,在原始社会,人们为了生存而学会狩猎。而后的几千年里,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生活方式的多样化,这种职业渐渐被淘汰禁止。

虽然如此,不过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山区地带,仍然有许多人依靠打猎为生。他们用动物的皮毛当衣服,动物的血肉当食物,动物的心肝做药材,世世代代传承着狩猎的手艺和技巧。

打猎不是随便说说那么简单,也不是抱着把猎枪瞄准猎物扣动扳机那么容易,它既是一门手艺也是一门艺术。

身为一个优秀的猎人,必须要具备军人一般的强健体质和枪法,专家一般的生物知识和理论实践,医生一样的剖析手段和镇定心理,以及军师一样的战术策略和计谋想法等等。它对一个人的综合能力要求很高,就拿打山兔来说,从最开始的寻找踪迹,到陷阱埋伏,再到一枪毙命,还有最后的剥皮处理。

这一系列的过程,少了任何一个环节,对于猎人来说都算不上完美。

我家就住在这样一个猎人村,村子不大,十几户人家,就住在大白山下。大白山是座雪山,四季雪白,严格来说应该有更加专业的名称,不过村民们还是习惯简简单单的叫着大白山。山上树木葱郁,生灵众多,什么野鸡野兔傻狍子,野猫狐狸黄鼠狼一应俱全,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有两种动物,狼群和白熊!

大白山上,只有一群狼,但数量无法估计。平时在山上根本见不到狼的影子,可是一旦狼群出动,四面八方都是绿油油的眼睛!猎人们会打狼,狼群有时候也会下山来偷吃牲畜,严重了会伤人甚至吃人。

白熊则是大白山上唯一稀有的动物,它们的脾气很爆,发起狂来山上的动物都会四散而逃。不过白熊从来不会下山袭击村子,猎人上山也从来不会去猎杀白熊,偶尔遇见了只会悄悄避开。要么等着白熊自己离开,要么就自行远离白熊所在的位置。不是因为某种信仰或习俗,而是因为猎杀白熊所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

村里几乎家家都是猎手,每年的春东两季都会联合起来举行一次大的狩猎行动,通常情况下都会满载而归。打来的猎物血肉留下食用,皮毛则剥下来卖掉。猎人村距离城市很远,且道路难走,汽车都得跑三四个小时,驴车就更不用说了。每年狩猎季过后,都会有商人专门开着汽车过来收皮子,价格不算实惠,但是对于村里的猎人来说已经足够用了。

我爷爷走的早,奶奶一个人把三个儿子拉扯大,自己也身患重疾。眼看着三个儿子都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却连个对眼的人都没有,心里急的厉害。最后实在没法子了,就托人在邻村介绍了个姑娘。

姑娘长的白白净净五官端正,可身体有些问题。说是小的时候生了场大病,病好以后身子就极度虚弱,始终是一副病病殃殃的模样,也正因如此才始终没找到个婆家。不过弱归弱,毕竟还是个好人,奶奶也就接受了。拿出了家里所有积蓄,风风光光的给人家娶了回来。

家里三个儿子,分别是老叔张国安、二叔张国平和我父亲张国强。父亲是老大,媳妇自然记着大的来,俩人就这么结了婚。

几个月以后姑娘有了身孕,十月怀胎顺利生下了我,取名张木森。当时奶奶的身体病况越发严重,亲眼看着我出生以后也算了了给张家续后的心愿,一口气缓缓吐出来,永远闭上了眼睛。

奶奶走后,家里就剩下母亲一个女人。她很贤惠,洗衣做饭带着我,还得照顾张家这三个兄弟。没过多久便不堪重负累倒在床上,父亲很是心疼,每日寸步不离精心照顾,砸锅卖铁花光所有积蓄去求医问药。可是最终还是没能把母亲留住,卧床半年以后在父亲的怀里睡了过去。

母亲病逝以后,父亲痛不欲生,我就变成他唯一的希望。从那以后,三个大男人就共同照顾着一个孩子生活。

虽然没有母爱,但老叔二叔和父亲的新奇点子很多,从小到大也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然而这种生活并没有持续多久,七岁那年发生了一场意想不到的变故,不但让我失去了二叔,还失去了父亲……

那是在冬天,狩猎季过去,猎人们收获丰盈,却不知怎的,唯独没抓到狍子肉。狍子是一种小型鹿类生物,在东北比较常见,体长在90——150厘米之间。大白山上的狍子很小,最大的体长都超不过一米,小的几乎跟野兔没什么区别。

虽然小,但狍子肉十分好吃,内脏清洗干净切成碎段,熬成一锅狍杂汤,什么调料都不用放,一把盐粒子扔进去,开锅以后香喷喷的味道馋的人直流口水。每年父亲都会做给我吃,但无论怎么吃都吃不够。今年没逮到狍子,兄弟三个都肚子里痒痒,越吃不到越想吃。

趁着雪季还没到来,三个人一拍桌子,决定让老叔在家里陪我,父亲和二叔则跑一趟山里,看看不能抓一只狍子回来炖汤喝。

我爷爷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好猎手,曾经一个人花了整晚时间打了三十三只野兔,第二天早晨将兔子头尾相连,浩浩荡荡的拖着就回了村里。在猎人村,没人敢说自己打猎的本事比爷爷强。

父亲兄弟三个也从小受到影响,七八岁的时候就知道下套抓小鸟,十几岁都能开枪打兔子了。这么多年过去,也都变成了一顶一的好猎手,抓个山兔打个鸟都是分分钟的事情。

清晨天刚亮,父亲和二叔穿着皮袄背着长枪,左腰袋子里装一壶烧酒,右腰袋子里放两块干饼,全副武装的进了山。这一去就是大半天,直到下午太阳开始西下,老叔正坐在暖炉旁给我做弹弓,房门突然被人一脚踹开,二叔背着父亲摔进了屋里。

二叔的背上一片殷红,那些全都是父亲的鲜血,有些还新鲜,有些已经结了冰碴。老叔也立刻慌了,手忙脚乱的冲过去把父亲接在火炕上,可父亲已经彻底没有了生命体征。他的喉咙几乎被彻底撕碎,所有血液都是从这里流出,伤口分明血肉模糊。

我还没等看的更清楚,就被老叔捂住了双眼……

用白布把父亲盖上,老叔流着眼泪问二叔怎么回事,二叔哭的更凶,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珠子说话都咬牙切齿。他告诉老叔,俩人在出山的路上遇见了一只狼。那是只母狼,肚皮臃肿步伐散漫,看样子像是从狼群里掉了队。

身为猎人,他们第一时间举起了长枪,枪口直指母狼的脑袋。那母狼却不躲不闪,往前走了几步突然前腿一抬后腿弓曲,像人一样跪在了地上,两只黑黄色的小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父亲。

相互对峙了几秒钟,父亲心软了,放下长枪:“它有狼崽子了,老二,把枪收上,咱回吧。”

二叔明白父亲的意思,答应了一声收好猎枪,转身往山外刚走了几步,突然听到一阵咯吱咯吱踩雪的响动,转头一瞧,就看见那只母狼竟然拖着臃肿的身躯飞奔着冲了过来。眨眼间扑到近前,张开血盆大口咬在了父亲的喉咙上,父亲后退几步捂住喉咙,鲜血还是喷涌而出浸红了白雪……

二叔立刻开枪射击,抱着自己的双管猎枪连开了两枪,那母狼左右奔跑灵巧躲过,接着钻进一侧山林销声匿迹……

看着床上父亲的尸体,二叔恨恨的说道:“咱爹以前说过,当猎人最大的忌讳就是心软!我他妈咋就没一枪直接打死那个畜生!咋就没开枪啊!”说着还抡起手掌狠狠抽了自己一个耳光。

这一夜他们聊了很晚,我坐在父亲旁边靠着墙壁,迷糊着睡着迷糊着醒来。朦胧中就听到二叔跟老叔说:“我得上山,用那只母狼的皮子给大哥垫身子!你带上木森,咱一起去,他迟早也是个猎人,有些事情,必须得亲眼见着才能记进骨子里!”

这件事情,二叔和老叔没有告诉村里的其他老猎手。因为老猎手们如果知道了,一定不会让他们再去山上冒险,尤其还是带着我一起去!

凌晨两个人就开始忙活起来,套上厚厚的衣服,带着全部子弹,做齐了上山的所有准备。六点多,等天色蒙蒙见亮,两大一小三个人影,顶着未散的星空,踩着厚厚的积雪,缓步往大白山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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