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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你,我之幸》第四章 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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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太阳的光热还没有完全笼罩大地,四下里还是一片寂静,一个很突兀的铃声响起,打破了这平静。“铃铃铃……”安歌的闹钟响起。

“嗯……”安歌似乎被吵到,发出声响。却又翻过身去继续睡,直到闹钟的第二轮轰炸响起,安歌忽的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起来,似乎想起什么不得了的事,被惊起。

“啊啊啊!几点了,我的爱心早餐计划不会泡汤了吧?”安歌抓起闹钟一看,还好才6点20,还早。这么一想真的很神奇,以前的自己绝对不会早起,就算多少个闹钟都叫不醒,没想到为了他,我可以改变这么多。

洗漱过后,开始准备早餐。其实也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早餐吧,只是一个简单的三明治。因为复杂的安歌确实也做不来。但是,就算很简单,安歌想做得精致。从洗蔬菜到煎蛋、煎香肠,都做得很慢,很细致。心里想着他,好像就有无限的动力。安歌想,如果宋韵知道了,估计会骂我重色轻友吧,我连她都没给做过,竟然做给一个很陌生的人吃。

虽然陌生,但他是我的阳光呢。不由分说的照进我的生命,我无法抗拒……

最后的包装完毕后,安歌才很满意的笑了。

带着它,怀揣着满腔的热忱,上路了。终于等到公交车,但一颗心总“砰砰砰”的跳着,无法平静下来。上车后,眼睛依旧四处张望着。看到他,就坐在最后一排。安歌眼睛一亮,几乎是用跑的过去。

犹豫着,不敢靠近,只选了最靠近的位置坐下,紧抓住手中的装着三明治的袋子,无所适从。又在想着开场白,脸都憋红了,仍想不出一句半句的,越紧张越想不出来了。

时间就这样在安歌的绞尽脑汁中一点一点的流逝着,很快就到站了,看着学校就在跟前,安歌已经彻底失去了思考。

他已经下车了,慌忙追着跑出去,抓住他的衣角,有些喘气的说:“那个,嗯,你喜欢三明治吗?”萧子慎有些皱眉的看着,她抓住自己衣角的那只手,看得安歌有些不好意思,但仍固执的不肯放手。

良久,只听到,他淡淡的回了一句:“不喜欢。”萧子慎说完正准备要走,没想到还有后招。

“那你喜欢什么?”安歌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意识了,自然不会管到害不害羞这件事了……脑海里只想着不能放他走。

萧子慎眉头皱的更紧了,她今天怎么……好难缠。

他不知道安歌现在已经完全是个对答机了……

他无奈的摸了摸太阳穴:“嗯,我不喜欢吃早餐。”说完又准备要走,安歌再一次拦住他,看着他的眼睛无比认真的说:“不吃早餐不好,我这刚好有一份,给你。是我自己做的。”

不给他开口的机会,把东西塞到他手上后,立马溜得比兔子还快。留下一脸错愕的萧子慎。没想到被反将了一军,无奈的笑了笑。本想丢掉,想到她盯着自己说话那湿漉漉的眸子,总没来由的心软,想丢掉的手又收了回来。

他喃喃道:“自己做的么……”。

但看到这粉红色的包装袋又一阵恶寒。

没办法,只好拎着这东西回到教室。路上行人纷纷注目,但萧子慎倒很淡定。终于回到教室,把东西扔给何畅。何畅反映不过来,一脸惊悚的看着眼前的东西,问:“什么东西啊!还弄个粉红色的包装。”拆开一看,是个三明治。

看他的神色莫名,瞬间了然,调侃道:“不会是哪个小粉丝送的吧!这我可不敢收。”萧子慎挑眉,打算另找他人。何畅忙接过来,笑的更开心了:“好,我吃,我正好饿了!你平时拒绝女生拒绝的很痛快嘛,今天怎么还带回来了,看来她很不同。”看到他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旁人看来可能没有什么,但何畅知道,这小子太能装了。这绝对是狂风暴雨来临的前奏啊!但何畅怎么会怕呢,接着调侃道:“哎呀,真好吃,这妹子真心灵手巧,绝对是个贤妻良母……”

被夸的安歌不自觉,她正沉浸在自己的思潮中,自己竟然抓着他的衣角不放,还说了那么多不要脸的话,就一阵汗颜,脸又红又白的。

应该没有什么形象可言了,我在他心在会永远是徒登浪子的形象。啊啊!不会被讨厌吧。她捂着脸想。

其实我是走淑女风的,你信吗?心里狂喊着。

一想到,把面包塞给他的时候,他的表情一定很精彩。便觉得很好笑。嗯,不是没有成果的,不是吗?至少把三明治送出去了吧。

仅抱有一丝幻想的安歌不知道,不解风情的某人已经把三明治给了别人……

篮球比赛已经被推上日程,而安歌她们的啦啦队也在加紧排练中。“来,挥舞起你们手中的花球,跟着我一起来,12345678……”担任教练的是郑文清同学。她有很强的舞蹈功底,是我们中跳舞跳的最好的,而且是从小学到大的那种。

于是我们纷纷提议她来担任领舞,且由她来教我们。音乐声响起,我们跟着她的舞步跳,我有些力不从心,且跟不上节奏。太僵硬了。

在这时,音乐戛然而止,郑文清笑着说:“安歌,你太僵硬了,放松一些。”我有些不好意思道:“我从没跳过舞,不太会做动作。”她了然:“没事,不需要完全的死记动作,更重要的是,感觉。有了感觉后,随着音乐的节拍舞动,会更放松。”好走心的解说,我感激道:“谢谢!”好人啊!。

接下来的训练,好像好了许多。我一直想着感觉,感觉的,好像不那么紧张了,动作也放开了许多,真正的陶醉于音乐的魅力中,所做出的动作,虽还是很勉强。但愉悦了自己。她们也很认真的在学,会互相提醒,动作换了或舞步错了之类的。让我觉得自己真正处于大集体中,是班集体的一份子,有一种荣誉感。

正在认真练舞的安歌不知道的是,她们的后面躲着两个鬼鬼祟祟的人,两个人你推我攘的,在后面偷着乐。

“还要在这看多久,老子快受不了了,我们不是要去打篮球的吗?”陆流不耐烦了,怒吼道。他们已经在这儿,蹲守了至少有半个小时了吧,但林枫这家伙还不走,边看边笑。简直受不了,也太猥琐了吧。“嘘,快了,我再看一眼就走。”林枫边打手势边说。

陆流自然知道他是因为什么,但是追女孩子有这么追的吗?“兄弟,你喜欢就要说出来,这么躲着算什么好汉,作为你的兄弟都想鄙视你了。”他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林枫无视他,他也不想这样,但看见安歌,就很自然的停下。真的是一种太自然的反应了,会时常关注她在做什么,想知道她在想什么……

看到她就很开心的感觉,乐在其中。看着她跳的虽很糟糕,但仍想努力跟上节奏的样子,既笨拙又觉得可爱。反正现在安歌无论做什么,他都觉得是可爱的。这就是爱一个人的心情。

林枫不自觉笑出了声,招呼陆流:“闭嘴,走了。”陆流瞬间开心的手舞足蹈。林枫无奈扶额。这家伙在这里骂骂咧咧了这么久,难道都不累的吗?

话说,我交的都是什么朋友啊!

训练场中的安歌总有一种被注视的感觉,回过头一看,视野内却也没什么人,真是奇怪了。今天的训练结束了,大家互道再见后,安歌和叶锦衣打算离开。途中经过篮球场。安歌忽的一惊,像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他在。看安歌怔在原地,一动不动。叶锦衣觉得奇怪,顺着她的眼神一看,原来是心上人来了,难怪。

叶锦衣走到安歌身边耳语道:“安歌,你快上去啊,这是个好机会呀!”安歌脸都红了,我当然知道是个好机会,可是我已经没脸见人了,关键是。

在叶锦衣的卖力撺掇下,安歌终于拿着一瓶水上前了。看到她走进,打球的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看着她。安歌脸更红了,紧张的要死。但这种情况下怎么能落荒而逃呢。于是径直走向萧子慎,红着脸,但还是努力看着他的眼睛,问:“你喜欢水吗?……”语速快过脑速就是这样,好尴尬啊。周围的人已经笑开了。安歌的脸更红了。萧子慎看着她红透了的脸,莫名的想笑但忍住了,倒是很认真的回答:“还行吧。”这要我怎么接呀!安歌看着他,突然不知道怎么做了,只好很生硬的说:“嗯,多喝水总是好的。”同样把水塞他怀里,跑路了。萧子慎看着远去的背影,意味深长的笑了。

安歌跑出很远后,感觉自己还能听见四起的哄笑声,好狼狈。觉得这辈子的脸都丢光了,从前怎么没发觉自己这么笨,在他面前总是觉得两个脑子都不够用,又搞砸了。

身后的叶锦衣叶追了上来,大笑着说:“从没发现你这么英勇啊,我都快笑死啦,哈哈,以后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定会蹭蹭的上涨。”

“啊啊!好丢脸……”说完又笑起来,真是太滑稽了。从内心出发,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又很开心……

与叶锦衣两人大笑,快笑摊在地上了,简直毫无形象。

回家路上,看着急速飞过的景物,心情愉悦的感叹道:还是有所改变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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