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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年华之玫瑰之恋》第6章 真爱无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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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师再次摇头,却不再说什么。于是开始施法。顷刻间她如五雷轰顶般一阵剧痛从头至脚而下,她疼得几乎要跳起来,但是她强忍着疼痛,一动不动。一会又如千万条小虫在她的身体里噬咬一般,直钻进她的心里面去,让她忍不住要撕扯自己的胸膛;一会又象躺在油锅里煎熬一般,炙热难当;一会又象进了冰窖一样寒冷刺骨……但她依然没有动,头上的汗珠滚滚而落,在瞬间又凝结成冰。

一切都过去了,她感到身体渐渐地变得僵硬麻木,继而什么知觉也没有了。而她依然保持着那个姿势那个笑容,始终不曾动过分毫。她看见巫师的眼里闪着惊奇,她知道她胜利了。

巫师合上盖子,然后就离开了,再也没有来过。

于是她就躺在这个巨大的玻璃柜里安静地等着她的爱人前来把她相认,她知道他一定会来的,一定会把她认出。那时她就可以跟他永不分离——一想到这里,她的心中就充满了希望,五百年的等待变得那么短暂轻飘,不值一提。

五百个寒冬酷暑终于过去,一个美丽的秋日下午,她听到一种久违了的脚步声向她走来。她的心狂跳起来,她知道他来了!那个等待了五百年的时刻终于来临了!五百年来她躺在这个玻璃柜里,她不知道自己成了什么样子,但她相信他一定会认出自己来!

他在她的面前站定,还是以前的发,以前的脸,一点没变。她本以为经过几世轮回后他会改变了模样,让她觉得陌生。她贪婪地嗅着他身上的气息,那是她太熟悉的味道,永远也不会忘记。她在心中狂呼他的名字,可是他却再也不能听见。因为她已经把声音给了巫师。

他定定地看着柜中的她,眼中突然闪过一丝惊讶,仿佛想起了什么。她一阵狂喜,她知道他快要想起来了!他一定会唤她的名字:“亲爱的人!叫吧,叫我的名字!那么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可是,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他没有出声,他只是久久地久久地凝视着着她,然后恋恋不舍地转身离去!

玻璃柜在他转身的刹那砰然碎裂。五百年来她第一次裸露在已经陌生的空气之中。

她清楚地听见自己的身体咝咝熔化的声音,她知道自己就要化为灰烬。魔法就要生效,自己将永世不得超升了……她在此刻突然变得安宁,对于自己的死去竟了无遗憾。她用五百年的时间终于等到了他的到来,虽然,他没有唤她的名字,虽然他没能让她重生,但她看见他望着她的神情,竟无法恨他一分一毫!她知道他一定想起什么来了的,她还是在他的记忆中存在过的……不然,他不会那样久久地凝视着她,他的眼中不会有如许的柔情:“亲爱的人,我终于等到你来看我了,终于可以带着你最喜欢的笑容离开了……今后的日子你要好自珍重,原谅我不能陪你了……”

她的思维越来越模糊……她感到自己就要消失了……她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把自己化作一颗心脏的形状,然后魂飞魄散,终于与这个世界的阴阳再无关连。

他终于离开了强,—那玻璃柜和柜中那块人形石头已经不见,只剩下地上一堆小小的灰烬,象极了一颗心。他狂奔回去,俯身跪下,抚摸着那堆还残存着温热的灰烬,眼泪悄然滴落。

是的,他想起来了——很久以前,他曾对一个女人说:我有一颗石头心。

女人说:来生,我会做一颗石头。

他撕下一片衣角,默默把那堆灰烬小心的包好,放入贴心的口袋。

从此一直到死,那堆灰都没有离开过他的身边。他也从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

原来,他用声音向神明来换得轮回之后不改变模样,好让他的爱人在来生还能一眼把他认出。这五百年来他一直在寻找那个女人,当他看见那块石头的那一刻,他震惊了!那个名字在他的心中唤了无数遍,可是,纵使喊断了肝肠,他也再不能开口……

前生,他们无缘相守;今生,他们依然在宿命的折磨中将彼此错过。那么来世他们会不会有一份完满的爱情?可是,他不会知道,她再也没有来世了…

水果的爱情

大学里流行一种说法:大一的女生是青梅,好看不好吃;大二的女生是苹果,好看又好吃;大三的女生是菠萝,不好看但好吃;大四的女生是番茄,你以为你还是水果。我是好看又好吃的苹果,在武汉一所工科学校读新闻专业。

四月,正是梧桐飞絮的季节,好友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哲学博士,要我陪她去武大见面。刚马哲老师要求写一篇三千字以上的哲学论文,我正焦头烂额,听说对方是哲学博士,简直心花怒放,立刻同意好友,心想到时候向博士索要一篇小论文应该不是难事。爱情日记本我们约在武大图书馆前的长廊见面,等了一小会儿,一个男生骑着自行车从坡上冲下来,穿卡其色裤子和深蓝色毛衣,咯吱一下停在面前。我吓了一跳,这就是哲学博士呀,我以为哲学是很艰深的理论,学哲学的人多少有点神经过敏,而且还学到博士,大概就跟电影里的科学怪人差不多吧。哪知他那么正常,没有戴瓶子底一样的眼镜,发型也很漂亮,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陆北。

尽管如此,还是没有一见钟情。我陪好友见网友,自然是他们两人交谈多一点,我走在一旁东张西望,比较武大的帅哥和我们学校的帅哥,到底哪里的更帅一些。

接下来,我们在武大校园里瞎逛,逛累了去陆北的寝室休息,刚进门就被满满两书架原版英文书给震住了,我指着那些每本都有三厘米以上那么厚的书说:“这些,都是你看的?”爱情日记本。他点头:“有的是要帮别人翻译的。”我双手抱拳对他表示敬意,顺便向他讨要论文,他拿出大二时写的一篇《论萨特》,五千多字,看得我晕头转向。我求他好人做到底,帮忙压缩到三千字,这样太专业了,老师肯定知道不是我写的。他不干,说:“小妹,我已经很不道德了,麻烦你拿回家仔细看看,自己压缩一下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我撇撇嘴,心想让我学哲学,那真是见鬼。不过既然他这样说,我也不好意思变本加厉,见他桌上摆着写满字的笔记本,问:“你怎么不直接打进电脑呀,还要手写一遍,多麻烦。”

“唉,没办法,谁叫我长了一双肉包手,趴在键盘上一按就是两三个字母。”他说话的表情和语气好像陈小春在歌里唱的:我没那种命啦——字都不会打呀。

“我打字很快,帮你呀,当做报答。”我脱口而出。

“真的吗?”他作怀疑状,见我在键盘上一阵运指如飞,大喜,翻出几本笔记本,递给我其中两本说:“你先帮我打一部分,出书后请你吃饭。”

“这……这么多?”我用几乎颤抖的手接过两本沉甸甸的译稿,心想糟了糟了,海口夸大了。事后两个月,我用全部的课余时间在电脑上打字,挂着qq,陆北一星期才两节课,成天挂在网上。

春天过去,很快初夏。我用语言把自己装扮成烟视媚行的女子,在qq上轻轻巧巧地勾搭:“亲爱的,陪我说说话吧?”几秒钟后,陆北的大胡子头像闪了闪,回复了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说:“亲爱的,辛苦了。”平常qq上也有很多人对我说这样的话,可都没有他说得让我心里浮起一种异样的感觉。而现实里我多乖顺,即使遇见同班的男生,也是抿嘴一笑然后低着头走过去。

我们聊天的次数越来越多,陆北特别幽默,因为学哲学的缘故,非常善于狡辩。我以为自己算是聪明伶俐的女孩,却常常被他堵得没话说,赶紧作小学生状:“大哥,放过我吧。”他哈哈大笑:“你不要这么可爱,小心我会爱上你,要你做我女朋友。”我的双手搁在键盘上,感觉有一种东西像樱花飘落心底,清香美丽。我低头暗自笑了,脸上红红的,但立刻回复给他:“哼,才不要跟大叔谈恋爱。”他发过来一连串愤怒的图标,说:“我受伤了。”他竟然真的下线,我追悔莫及,整个下午都在想,他会不会真的生气了,可又拉不下面子打电话去问他。

第二天他却打电话给我,说姐姐要在大学附近开间酒吧,想听听我这个时尚小姑娘的意见。我满口答应,把所有的衣服铺在床上一件一件地试,紧张得像要去见未来公婆。

他很大气地揽着我的肩膀向他姐姐介绍:“这丫头漂亮又聪明,简直是个小精怪。”随意却字字透着赞美和溺宠的语气,给任何一个女孩听见都是非常受用的。当时我的脑袋瓜子飞快地转起来,与他姐姐说了很多我对酒吧的想法,甚至细致到一盏灯该用什么颜色。不知不觉聊了很久,我累了停下来喝水,坐在对面的他说:“亲爱的,辛苦了,我唱歌给你解乏吧。”正准备讥讽他,姐姐突然拉了我的手说:“我们陆北唱歌可好听了。”“是吗?我很少听到有男生唱歌唱得很好的。”这时他开始唱了,第一句就显出了水平,简直比张学友还张学友,而且,他唱的还是那首非常怀旧非常缠绵的《我的名字,你的姓氏》。

一瞬间,我被击中,隐隐地颤抖起来,我几乎不能遏制地想流泪,我发现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他了。那是六月,连串的考试正如火如荼,我坐在自习室看书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常常会有异于常人的动作和表情。旁边的同学问我,是不是疯了。我说,嗯,疯了。爱情没办法,我喜欢他,喜欢的心情就是肉在砧板上。把这种心情跟好友说了,她说,你们不合适。

她说的不合适无非是指年龄,我们相差整整7岁,可7岁算什么,梁锦松和伏明霞又相差几岁?而且他在网上说过喜欢我,两个喜欢的人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呢?

明确自己的心后,就常常往武大跑,仗着为他打了那么多字,提前请我在食堂吃饭应该是可以的。

见面了还是跟网上一样,嘻嘻哈哈地斗嘴。他总是笑话我的普通话不标准,前后鼻音不分,还一本正经地说:“来,跟着老师念——‘奶奶来拿牛奶’。”我说这有什么难的,结果海口又夸大了,他大笑,都奔三十的人了,竟然笑得蹲到桌子底下,整个餐厅的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们,我巨糗,在桌子底下踢他,反被抓住脚,动弹不得,那时我好开心,觉得恋爱大概就是我们这样子。

走在路上,我开始拉他的袖子,他回过头一副假道学的样子说:“小妹,男女授受不亲。”我回敬他:“亲你个头啦,姑娘我走累了。”顺势再挽上他的手臂。因此他有了一句口头禅——不要占我便宜,后来觉得不过瘾似的,就改成不要吃我豆腐,我反讽他一身排骨哪来豆腐,于是他又改成——不要吃我排骨!

我们已经很熟很熟,好友的网友,与我成了好朋友,也许还会成为男朋友。我美滋滋地想着,常常独自微笑。

要做好一个年长7岁的男人的女朋友应该做哪些事情呢?我首先想到做饭,可是不会,恰好他寝室条件也不允许。又想到洗衣服、收拾房间什么的,这是贤良女子的必备品质。有一天我在qq上如平常一样问他:“干嘛呢?”答曰:“洗衣服。”我说:“真可怜,一个大男人自己洗衣服。”他立刻借梯子上架说:“你来帮我洗吧!”我回复一句:“想得美!”然后下线,仔细梳了头发直奔武大。

十月的天气,我光脚穿他的拖鞋,袖子和裤腿都挽得高高的,站在水房的洗漱台旁洗床单,哗啦哗啦的水从桶里漫到我的脚背上,有点凉,一双手也浸得嫩白嫩白的,真是好看。我想待会儿要让他看看我的手,他一定会欢喜又心疼地握住它们。那时他正一手扶着门框,一只脚很悠闲地交叉在另一只脚前面足尖点地,用很哲学的目光看着我说:“真不懂,你是洗衣服,还是衣服洗你。”我哼了一声,捧水泼他,他居然没闪,浅咖啡色的外套胸前湿成大片的深咖啡色。我有些愕然地看他,他抿着嘴唇,那么忧伤的表情,半晌,他说:“其实,我有一个女朋友,在英国。”

什么?我没听懂。我愣愣地站在原地,哗啦哗啦的水依旧从桶里漫出来,落到脚背上,却没什么感觉。任他走过来拉我,让我坐在床沿上,他取了干毛巾给我擦脚,温柔地帮我穿好袜子、鞋子,并放下裤腿整理折痕。做完这一切他便蹲在原地看我,轻轻叫我的名字,我顿时泪流满面,心疼得犹如撕裂一般,但不问他有女朋友的事,而是伸出一双手说:“你看我的手,好看吗?”他果真握住我的一双手,并把它们放在胸口说:“好看,好看。”“你喜欢吗?”我继续问。“喜欢,喜欢。”他还是连声说着。我再追问:“那你喜欢我吗?”说完就竖起食指旁诖奖?mdash;—嘘,别回答,别解释,这样就好了。现实里我不是我,我是因为你才成为我的。

这一次,他送我回学校,在大门口说:“你会有更好更年轻的男孩来爱你。”我点头,我已经是菠萝,即将失去做水果的资格。后来我们两个月没见,远远地各自生活,竟也平淡。

接着就是圣诞,阳光出奇的好,我坐在寝室的窗户边晒太阳,看到镜子里自己新染的头发闪着真正炫目的光芒。室友们都忙着打扮,电话在不停地响,突然一个人问:“喂,你那个哲学博士呢?”这句话像黑夜里不知从哪里飞过来的石头,准确地砸中我的心脏。终于知道难过了,一声痛哭让室友停止了所有的动作,面面相觑。她们哪里知道,我完全没有做好离开他的准备,而离开来得这样突然,我简直傻了一样。

旧历年,他发来短信问候,说女朋友从英国回来了。我回复了四个字:祝你幸福。然后将他的电话号码,从我的手机里永远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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