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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狼传奇》第十章:百年之内,我必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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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太过分了!”

李谦眼看他俩头也不回的越走越远,不满地嘀咕一句,不再继续演戏,拔腿跟了上去。

“老叶,你居然扔下我不管,这是典型的重色轻友啊!”

李谦竟然还好意思奚落叶剑,这顿时惹怒红娘。

“你这妖王恁地讨厌,别跟着我们!”

李谦面露苦色,显得十分委屈。

“冤枉啊!冤死我了!”

“我真是比窦娥还冤,六月天都得下一场飞雪。”

“你们别看我似乎胜得很轻松,其实我是用了暴血提神的两败俱伤之法。”

“这法门后遗症很大的,也就是我天赋异禀,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少许气力。”

“若换一头异兽,或是他人来使用此法,定会躺在床上三天三夜下不得地。”

红娘闻言秀眉微蹙,不知是信了还是没信。

她更关心的是叶剑的情况,一路上问这问那,言语关切,但好似查户口一般,只差询问叶剑的尺寸长短了……

李谦不怀好意的揣测红娘的心思,绞尽脑汁的插科打诨,倒也偶尔逗得红娘绷不住“噗哧”一笑。

某一刻他忽然觉得,自己貌似正走在成为一条舔狗的路上。

难道舔到最后应有尽有,走上人生巅峰?

错!!!

舔狗的下场往往都不太好。

舔到最后九成九一无所有。

这是万万要不得的。

宁愿注孤生,也不能做一条舔狗啊!

……

渐渐地,天上依稀还能听见几阵闷雷响过,乌云已快散去,暮色却还很浓。

淅淅沥沥的雨声停止,花草树木经过雨水的冲刷,舒枝展叶,绿得发亮,充满生机勃勃之感。

偶尔还能见到几只松鼠掠过枝头,让树枝摇颤,仿佛欢快雀跃的在享受着雨水的滋润,为山林增添不少魅力景象。

微风拂面,带来一股泥土花香,十分清新。

红娘搀扶叶剑来到位于山林深处,以阵法掩盖的一个山洞之中。

洞内面积不小,显得颇为宽敞。生活用品十分齐全,一张桌子,几把椅子,还有个梳妆台,上面整齐的摆放着不少瓶瓶罐罐。

洞壁之上挂着几盏油灯,能看见一些风眼,不知是经年累月自然形成,还是人力特意开凿而出,使得幽深的洞**空气流通顺畅,呼吸无碍。

李谦并未跟随他俩往内洞行去,而是在洞口端坐,吐纳呼吸,运功炼精。

他如今是炼精三境—融合境,实力还是太过低微。

不过他能在短短数年之间,从一条普通犬类,成长到可轻松战胜在武林中成名多年的高手。

足以说明他的努力与天赋非同寻常。

虽然这里面有系统的帮助之因,但其实系统给与他的帮助并不多,甚至可以说极少。

很多次辛苦完成任务,每每抽奖,要么得到“祝您下次好运”的空话,要么就是抽到一些无大用的天赋,委实极不靠谱。

也许某一日,系统便会突然离他而去,也是大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所以这数年之间,李谦行事愈发低调,修炼也愈发努力。

自朱明礼那里得到唐国官方发行的基础炼精化气功法行气诀后,他费尽心思将只适合人身修炼的行气诀改良,其中艰辛不足为外人道也。

当今世界,修炼方法多种多样。

其一,便是所谓正统的修仙之道。

分为四大境界: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返虚、炼虚合道。

而这四大境界,又被细分为:筑基、开光、融合、心动、金丹、元婴、出窍、分神、合体、洞虚、大乘、渡劫。

其二,便是凡俗流传极广的练武之道。

分为两大境界:后天境、先天境。

而这两大境界,又被细分为:练肉、练筋、练皮、练骨、练脏、练髓。

其三,便是少有人知,大多是一脉相传的奇门异术之道。

但不论是哪一种修炼之道,大道万千,到底是殊途同归。

无非是为了超脱生死,长生久世。

李谦起初想过修炼武道,但此界武道前路渺茫,似乎已被他道之士封死了晋升之路。

先天境似乎便是武道终点。

古往今来,无数武者,皆不得寸进。

至于奇门异术之道,便连传闻都少见,追寻更是无从下手。

所以最后他便选择了修仙之道。

如今虽然修炼的只是极为普通的行气诀,但融合境也快修炼至大成。

一旦融合境圆满,筑基的身体便会与修为融合在一起,使得丹田内生出一颗种子,生长发育并开花。

因各人悟性不同,融合后的程度便不一样。

此境对悟性要求极高。

身与神融。

心与念融。

精与识融。

融合的不仅仅是“意识”,也包括“感觉”、“物质”、“精神”,甚至不局限于自身这方小天地,更可囊括身外无穷大的世界。

万事万物,无所不融。

融合不仅是一种修炼法,更是大道规则之一,仅次于时间与空间。

……

时间在不知不觉间流逝,天色渐明。

融合境,对于大多数修士而言,只当是辅助境界。

一般修士在此境停留的时间皆不长。

但也有修士在此境停留相当长的时间,数十到数百年不等。

其中有的是因为悟性太低,无法突破;更有极端者,试图在此境感悟大道规则,奠定成仙之基。

李谦无疑便是极端者之一。

所以,哪怕他有信心在半年之内,晋入心动境,也还是缓慢且艰难的务实着基础,用心感悟高妙飘渺的大道规则。

李谦睁开双眼,两道精芒一闪即逝。

一夜修炼,感觉神清气爽,十分舒坦。

“百年之内,我必成仙!!”

“妖王还未睡醒吗?怎么又说梦话呢?”

红娘正将做好的早餐,一一端上桌子。

“晚上我经常说梦话吗?有没有说梦到你呢?”

李谦起身向餐桌而去。

“不许梦到我!”红娘嗔怒道。

“你说不许就不许?我又无法控制梦境,怪只怪你生得这样美艳动人,我虽贵为一代妖王,见惯了各种各样的妖族美女,也不由得不对你心生倾慕之情。”

李谦逗弄着红娘,乐在其中。

“哼!”

红娘知道说不过李谦,便自去忙活了。

叶剑伤势颇为严重,服用红娘给与的玉露丹后,陷入沉眠之态,现在仍未睡醒。

李谦先一步坐上餐桌。

眼前一桌丰盛早餐,荤素搭配合理,香味扑鼻。

不过他虽极为眼馋,却也忍住未偷吃一块。

等到红娘与叶剑到来,才急不可耐的抓着筷子,大块朵颐。

“唔,你们快吃啊,饭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红娘见李谦行事与人无异,心里更加确定李谦妖王的身份。

“你慢点吃,都要被你吃光啦!”

“太香了,红娘你的手艺着实了得,以后老叶有福咯。”

红娘听到这么一说,忽然露出娇羞之色,低眉小心的观察斯文吃菜的叶剑,但见叶剑仍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心下不禁十分失落。

“你吃就好好吃,废话恁地多!”

红娘在叶剑那受了冷落,于是迁怒李谦,越看越是心烦。

这一桌美食,是她特意为叶剑所做,岂知叶剑尚未吃得几块,盘子已快见了底。

“你别吃啦!都被你吃完啦!”

李谦也吃得差不多了,放下筷子,忽然打个饱嗝,笑呵呵的说道:“真是人间美味,红娘你这手厨艺端是了得,可惜以后我怕是无福享受,便宜老叶咯!真是捡了个天大的便宜哦,定然是前世修来的好福气,才能得到你这等完美女子倾心。”

“闭嘴!吃饱了废话更多,烦死人啦!”

红娘的心里虽是开心不已,脸上却还假装嗔怒,好似对叶剑并没有想法一般。

“好好好,我不说了,我出去溜达溜达,消消食,就不打扰你们的二人世界了。”

李谦说完却是未动,他忽然嘿嘿一笑,暧昧的看了叶剑和红娘好半晌。

直看得红娘受不住害羞低头摆弄衣角,叶剑假装淡定的拿筷子夹着空荡荡的光盘,才满意的哼着不知名的小曲离开洞穴。

江湖儿女,最是多情。

但就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李谦虽只与叶剑相处数日,却也对叶剑有了一定了解。

叶剑此人醉心武道,练的极端之剑。

每战必定全力以赴,至生死于不顾。

这样一个极情于剑之人,多半是不会分心于儿女私情的。

不论最终他俩是何结果,恐怕都是一场遗憾的悲剧。

李谦摇摇头,漫无目的在山林中逛荡。

今日天色仍显阴沉,乌云浓厚,一副随时都会下雨的景象。

这片山林草木茂盛,位于临江县边界。

但凡山林茂盛之地,飞禽走兽自是极多。

李谦逛荡间,时常能听见不知名的兽吼,有的声音如猛虎咆哮,有的声音如巨熊嘶嚎,更有怪异的声音好似婴儿啼哭,闻之令人心生畏惧。

李谦自忖实力了得,并未将小小山林诸多飞禽走兽放在眼里。

无聊之际,忽然爬上一颗水缸粗的大树,发现一窝嗷嗷待哺的无毛稚鸟,便兴致勃勃的逗弄起来。

但自从他到来之后,这窝小鸟好似被吓傻了一般。

不论他如何逗弄,却是不再发出半点叫声。

“本王已是有意收敛,你们却还能感受到本王无形之中散发出的霸道气势,算是颇有灵性了。”

李谦觉得有些无趣,不再浪费时间,从树上直坠而下。

他甫一脚踏实地,便听见树上的稚鸟叽叽喳喳的又叫唤起来。

摇摇头,面露微笑,便打算返回山洞。

但未走几步,稚鸟的叫声突然尖锐焦急起来。

李谦停步转身,抬头望去。

发现一只浑身毛发金黄,孩童般大小的猴子,正张大嘴巴,将一只稚鸟塞入嘴中咀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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