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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之剑传说》第三章 “无所畏惧的小喜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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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赫尔诺斯行省,苏诺城的一个小酒馆中,我们的小拉尔斯正在蜡烛的帮助下,穿上一条浅黄色的粗麻布长裤,如果有知道小拉尔斯是什么人的人看到这一幕,估计他的嘴巴里能塞进一个狮鹫蛋,还是狮鹫中的王者金毛狮鹫下的特大号的蛋。

拉尔斯·菲尔德,来自于大名鼎鼎的菲尔德家族,这个家族的建立可以追溯到一千多年前的星辰王国建立,而如今,他们掌握着赫尔诺斯最关键的经济脉络之一:木材的部分产业,在整个赫尔诺斯行省,菲尔德家族也能算是最有影响力的家族之一,而如今他们家族的唯一继承人,那就是拉尔斯·菲尔德。

地位尊崇,养尊处优的拉尔斯从小养尊处优,锦衣玉食,和他正在穿的这种某个破落小酒馆中才会有的穷酸游吟诗人才会穿的衣服可沾不上一点边,至于大一点的酒馆?没有哪个有一点小钱的游吟诗人会穿这种农民才会穿的衣服。

感谢那不错的出身,拉尔斯生下来就仿佛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整天到处惹是生非,无事生事,“无所畏惧的小喜鹊”是和他能扯上丁点关系的人对他的称呼,事实上,更多的人更愿意叫他“无法无天的小喜鹊”。

实在是受不了儿子的詹姆·菲尔德伯爵只能将十六岁的他交给了赫尔诺斯身经百战的戈德里登子爵,戈德里登子爵用了整整两年半的时间让自己明白了自己对此无能为力,于是找了个由头让手下的人把他调去了赫尔诺斯东边的苏诺城。

那之后,经历过将近两年的“历练”之后我们的小喜鹊仿佛已经比以前成熟了很多,不会再干出诸如“下令”享有某个破落贵族的可怜老实人的新婚妻子的初夜权;或者是对着一众骑士数落着戈德里登子爵的老眼昏花;亦或者是殴打苏诺城城主来探亲的可怜的侄子这一类的事。

当然,那只是外人能够知道的部分罢了,就比如现在,假扮成游吟诗人在酒馆和某个大人物的情妇干些见不得人的事这种事,就比以前都还要胆大妄为的多了,至少,之前的那些事都不会让小喜鹊感到棘手。

“拉尔斯,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你的脾气居然会这么好。”莉莉丝生气的道。

“亲爱的莉莉丝,你要知道,尽管我也瞧不起这条野狗,但是我也必须承认他很有实力,不然大王子那个疯子去屠龙的时候也不会叫上他了。”拉尔斯淡然的整理好了衣服后,穿上了自己的靴子。

“屠龙?”莉莉丝发出了轻蔑的笑声,“最近关于他的消息倒是挺多的,听说游吟诗人都专门写了几首诗来歌颂他呢,不过谁知道那个疯子到底是杀了一头龙还是一只火蜥蜴呢?”

拉尔斯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冷冷地看了莉莉丝一眼:“相信我,他们的确做到了,尽管为此大王子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但是,戈德里登那个老东西带来的龙鳞可不会说谎。”

莉莉丝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冷笑了一声:“也只有这些无可救药的家伙才会想着去屠什么龙,到头来有什么好处呢?难道传说龙的洞穴里有无数财宝是真的么?”

“比那些东西更加让人心动,心动到让一个大王子都甘愿冒着丢掉一切的风险去冒险。”“比如说?”“传说中的龙鳞!”

莉莉丝看了一眼拉尔斯,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她妩媚的摸了摸拉尔斯的锁甲:“难不成你身上这件锁子甲就是用龙鳞做成的么,小拉尔斯,我就从来没看到过你把他脱掉,有时候我都怀疑你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癖好。”

小喜鹊皱起了眉头,他开始有点相信光明教会的那些牧师所说的话了,没准这个世界的确是公平的,比如说面前的这位绝色美人,也许上天给予了她动人的美貌,但是,却没有赋予她别的东西,在他十三岁时第一次去嫖娼就遇到的妓女都会的东西——察言观色的本领。

“这是我父亲在我成年的时候送给我的护身铠甲。”小喜鹊没有理会女人的动作,冷冷地说。

莉莉丝感受到了小喜鹊的冷意,收回了手,皱起了眉头:“怎么,你难道现在就真的准备出去和那条野狗打一架?”

小喜鹊拿起了放在桌上的长剑:“当然不会了,我怎么会和那种路边的野狗随意动手呢?我们一会儿就赶紧走吧,在那些碍事的人......”

门外突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然后传来了老板战战兢兢地声音。

“尊,尊敬的拉尔斯子爵,小人并不知道您,您在店中,这是小人的失误,为了向您赔罪,请您务必赏脸尝一尝小人这珍藏了近二十年的红酒。”老板的声音并不清晰,还夹杂着吞咽口水的声音,听起来害怕极了,然而,房内的两个人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

“这头肥猪居然还敢来?我早就已经吩咐过他让他把周围的人都清走了,他居然还留下了一条野狗,你快去教训一下他,拉尔斯,顺便让他把那条野狗弄走。”莉莉丝不满地穿着衣服。

拉尔斯轻轻地抽出了自己的长剑一小部分,这把剑差不多有1.1米那么长,拉尔斯轻轻地用手指蹭了下剑身,他的手指留下了一个小小的血痕,他满意地点了点头。

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莉莉丝看到了不为所动的拉尔斯,生气地道:“拉尔斯,你怎么还不去?”

“亲爱的,我觉得,为了我们两个人好,还是你去比较妥当。”拉尔斯面无表情地将长剑放回剑鞘。

“可是上次我就已经听了你的话去了,结果遇到一条恶心的野狗,这次我可不想再出去看到一头肥猪了!”

拉尔斯突然记起来了某个人和自己说过的一句话,千万不要和生气的女人讲道理,拉尔斯默默地在心中加了一句,特别是总是莫名其妙发脾气的蠢女人。

然后他笑了起来,笑得很开心:“放心吧,莉莉丝,我这就出去开门,顺便,将这一切,一切的麻烦都为我们解决了。”

莉莉丝不满地转过了头,对着床前桌子上的一面玻璃镜梳起了她那头淡黄色的头发。

“不过在那之前,亲爱的莉莉丝,我有一件事想和你说?”拉尔斯拿着剑走到了他的情人身边。

“说什么?”莉莉丝置气的问,拉尔斯的左手轻轻地抚摸着莉莉丝的黄色卷发。

“赶紧去开门,我可不想听到那个肥猪再敲门!”莉莉丝道。“不,这件事必须现在说。”拉尔斯收回抚摸莉莉丝头发的左手,转而扶住莉莉丝的肩膀,就好像端详一件珍宝一样的观察着她的紫色眼眸,“你真的很美!”莉莉丝的脸一红,稍微偏过头去。

拉尔斯将她正对着镜子的脸转了过来,然后左手抱住了自己的情人,莉莉丝感觉到了自己情人的柔情,她将头靠在了拉尔斯的肩上,正当她还在想为什么拉尔斯的右手没有和左手一样搭上她的腰的时候,一把长剑贯入了她的胸口。

剑鞘掉到了木质地板上,发出了一声脆响,莉莉丝如梦初醒般的发出了临死之前经历痛苦的人才会有的惨嚎,然后瞬间被打断,她的爱人用他的左手捏住了莉莉丝的喉咙,然后遗憾地叹息着:“特别是你睡着的时候,都美得让我不忍心打扰你。”然后他偏过了头,似乎是不想看到莉莉丝窒息时的惨状。

过了会儿,他松开了左手,莉莉丝瞪大着眼睛倒在了地上,口中还在发出细微的吸气声,拉尔斯拿住剑柄在她胸前又搅了一下,然后拔出剑,用桌子上的手帕轻轻地擦拭着自己染上血的锁甲,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门外颤抖的脚步声。

“哦,差点忘了你的话,可不能让我们亲爱的老板久等啊。”小喜鹊笑了笑,将手上的手帕丢到了莉莉丝的身上,然后踏着优雅的步子,提着长剑,走向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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