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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寻兮》酒鬼遇上读书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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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里没有狗儿的犬吠声,也没有孩子的嬉戏声,闻不到农户家的炊烟味,农田里只有四处乱舞的乌鸦在争夺着地上牛马的尸骨,步小兮用衣袖捂着嘴鼻,忍受着那浓浓的尸臭味,蹑手蹑脚地跨过铺满街道的尸体。

“这种地方真的还有酒水吗”步小兮环顾四周心里默默念叨着。

这种地方是个正常人都不会来,在现今的世道,这种被马贼洗劫一空的村庄其模样惨不忍睹,若不是步小兮肚子里的酒虫子闹得厉害,他也不会跑到这种地方来找酒,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谁叫有他画像的通缉令挂满了各个城镇,别说城了,就连小镇里都有着他得画像,也不知道那画师是从哪里得到他得样貌的,竟然画得有八九分像,如果不是被通缉的话,他倒是很乐意与那画师痛饮几杯,促膝长谈。

步小兮提着空酒壶,东瞅西瞧,翻箱倒柜,硬是连一滴酒水都没有找到。

“这马贼也忒狠了吧,一滴酒都不留给我。”

“你在这里是不可能找到酒的。”步小兮闻声回过头,瞧见大致十二三岁左右的小孩从一旁的死人堆里爬了出来,浑身散发着死人的恶臭味,手里拿着一本破烂的书本看着他。

“酒水这种东西马贼最爱了,又怎么会留给你来捡漏呢。”那小孩也不怕步小兮这个陌生人,朝着他笔直的走过来举着手里的书本,指着书里的一段文字对步小兮问道:“这段怎么读?”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步小兮看着小孩指的地方默默的回答道。

“原来如此……我们做个交易吧。”那小孩若有所思的看着步小兮。

“什么交易?”

“你教我读书,我去城里给你买酒。”

“臭小子,我凭什么非要教你读书,我自己又不是买不到酒。”

“我看过你的通缉令,你的通缉令早已经贴满了全国各地,你要是在人前露面,铁定是要被抓去坐大牢的,我想你也知道你的处境,不然也不会来这里找酒。”那小子见步小兮没有说话便一脸得意“你跑到这种地方来找酒,足以证明你的酒瘾大到无可救药,如果没酒我想你应该比死还难受吧。”

步小兮想了想,又看了看眼前这个小子,弯腰顶着那小子的头低沉地说道:“臭小子,你知道我是通缉犯还敢这样跟我说话,难道……你就不怕死吗?”

“如果你要杀我早杀了,怎么样这个交易你做不做?”那小子毫不畏惧的盯着步小兮。

步小兮盯着那小子的眼睛看了许久,那眼神里毫无一丝的恐惧,不怕死的人他见过很多,但是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眼神中连一丝恐惧的影子也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人拥有这种眼神,那就是一无所有的人,恰好步小兮自己也是这样的人。

“臭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周子奇。”

“你家里人呢?”

“死了。”

“……”

步小兮抬起身,叹了口气,将他手里的酒壶抗过肩膀,从周子奇的身边走过,缓缓的回应道:“走吧,去给我买酒。”

周子奇的嘴角微微的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你喜欢喝什么酒,烧刀子还是竹叶青。”周子奇将书本收回怀里跟在步小兮的身后,离开了这一片死寂的地狱,朝着太阳的方向渐渐走远。

周子奇抱着一堆干燥的杂草,一脸不悦的爬上一间刚刚搭建好的木屋顶,将杂草一点一点均匀的扑在搭建好的木架子上。

“你就知道喝酒,这间木屋都是我一个人出力,你躺在一旁晒太阳,你好意思吗?”

“这种粗活当然是由做徒弟的做,哪有师傅干活的道理。”步小兮找到一块躲在树下的石头乘凉,话刚说完,步小兮端起酒壶一脸安逸的饮了一大口酒。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从他俩刚开始认识的时候,周子奇每天拿着步小兮的钱袋去镇上的酒馆里给步小兮打酒,回来之后步小兮教他读书认字,两人从不在同一个地方逗留超过一日,日子久了,步小兮也渐渐明白周子奇的身世,这孩子从小就是孤身一人,因为没钱,只能跟在马贼身后捡点剩菜剩饭充饥,哪里有村庄被马贼扫荡过,他就会去哪里找吃的,本是个流浪儿,却对文字很有兴趣,一次偶尔的机会找到一本诗词录,从此便喜欢上了读书,可惜他从小就没读过书,只能凭着自己的认知对着书本上的文字瞎猜,在旅途中遇到人就把自己学会的诗词念给别人听,那些人听到他得诗词错漏百出,一边嘲笑他一边炫耀正确的读法,他也就是这样学会了诗词,他倒也不怕丢人,遇见人就把自己不会的诗词念出来,让别人嘲笑,毕竟除了这种办法也不会有人愿意与他交流,直到遇见了步小兮。

当一个想喝酒得不到酒的人遇见一个想读书却不识字,注定会有一段有趣的故事,周子奇也曾试图去了解步小兮,不过步小兮总是闭口不谈,除了知道他是个通缉犯之外,什么也不知道,也许会有人问,通缉令上不上应该有说明他犯了什么事吗?奇怪就奇怪在这,虽然他是全国通缉犯,但是上面除了通缉他之外,并没有说明他犯了什么事。

这让周子奇更加好奇,但是奈何步小兮巧舌如簧,能说会道,而且还是个武林高手。

步小兮背着一包袱里面除了数不清的银票之外,什么也没有,那些银票足够买下一个小镇了,可是步小兮除了拿给周子奇去买酒和日常开支之外,根本不愿去动那些银票,步小兮跟周子奇解释道:“钱要花在该花的地方,像我们这种人,只要不让肚子饿了就行,不用花费太多。”

对于步小兮这种吝啬的家伙,周子奇想去买本书什么的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毕竟他都这么说了,周子奇也不好意思去让他给钱买书什么的,对于买书这件事步小兮也是能避则避,其美言说一本书要读到烂那才叫学到了精华,不要总想着新书,可是周子奇手里的那本诗词录他早已经背得滚瓜烂熟,倒背如流,对于新书的渴望是无比的强大。

有一天,周子奇去买酒,发现一家小公子身后的奴仆背着一整箱的书籍,小公子名为公孙才,是当地土财主公孙侯明的小儿子,这家主人是做盐米生意的,原本只是路边的小贩,后正好赶上闹饥荒国家缺粮,他私底下有一大粮仓,听闻国家现在高价收购米粮,他赶紧叫人备了十几车米袋去找县令商讨,县令得知这公孙家既有如此之多的米粮,正好自己不知该如何寻个高官职位,两人一合计,带着这十几车米粮前往皇宫,后又来来回回好几趟,整整送去了一百袋米粮,其实这些米粮在平时就小县城里,是卖都卖不完的,这公孙也没有其他渠道去把这米卖出去,要不是某天与人在酒馆喝酒,听闻到这个消息,可能他这一辈子都得守着这些米过日子,现在一次性都售光了,还是以皇城里的高价售出,整整赚了十番不止,灾情解决后,皇上为了感谢公孙家雪中送炭,化解灾情,又特意送了一百两黄金给公孙家,而原本的那位小县令也被提拔为这片辖区的米粮官,虽然官籍不高,但是手里的油水却是多得吃都吃不完呀,公孙家与这小县令在这事之后,联合起来垄断了这片辖区的米粮市场,这两人现在虽不能说富可敌国,但富甲一方还是绰绰有余的。

而这公孙家生有三个儿子,大儿子是在还未发达前就已经生育的了,一心只想继承父亲的事业,除了会算账,做生意之外没有一丝考功名的本事,公孙侯明原想将二儿子培养去考个功名,谁知这二儿子好赌成性不成气候,整天惹是生非,还强抢民女惹出是非,好在公孙家财大气粗,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把二儿子送到老家安生养性,现在只能指望这还年幼的三儿子能有所出息光宗耀祖。

三儿子公孙才,倒是也喜爱看书,整日带着书童背着一筐书,到处拜师求学,今日则是刚在外学成而归,正在酒馆吃饭歇息,被周子奇撞见,周子奇看着那一框子的书,看得眼睛都发亮了,看样子今天不顺走一两本,他是不会罢休的。

周子奇悄悄地跟在公孙才身后,从酒馆出来一路跟到小树林,一路上蛇头鼠尾的样子让路人看得一脸鄙夷,心想这孩子怕是有什么病吧。

“少爷,这马上就快到家了,你再坚持一下吧。”

“我实在走不动了,反正也没多远了,你且让我休息片刻,再走也不迟。”看到趴在地上疲惫不堪的公孙才,书童阿强满脸的无奈呀,这少爷走几步路就开始叫累,一路上一会儿要喝水,一会儿吃饭的,原本来回只有一天的路程,硬是走了三四天,眼看就要到了,这小子又开始找借口休息了“那好吧,但是这天黑前我们必须到家,不然晚了老爷要当心了。”

“阿强,你身强体壮,又是习武之人,你当然不觉得累,可我尚且只是一介书生,哪能跟你这般比较,这一路上又是爬山又是涉水的,我早已精疲力尽,你看你呼吸均匀,面色红润,明显就是游刃有余,比不得,比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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