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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戈弄影》第二章 顺天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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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天府,大明在北方的首都,而在南方的首都“应天府”成了留都,大明迁都北京不就是为了治理东北那块领土吗,结果自己反被东北出来的后金给灭了,也是够冤枉的。

都说天子脚下,好当官,可是明朝的官并不好当,朱元璋农民出身,对地主老财,文人骚客深恶痛绝,翻翻历史,就会发现,明朝的官员俸禄是极低的,一个正七品县令年俸禄也就九十石米,换成白银撑死四十五两,再换成人民币四万多块钱。

咦?四万多块钱不少了吧!可是你要知道四万多对于咱们来说能活了,可是一个知县,上上下下一大家子,再养两个小妾,打理打理黑道白道,就不够了呀,个别为官清廉的甚至要自己种菜才能勉强度日,吃肉更是逢年过节才行,想想还挺不可思议的。

不过换算成人民币虽直观,但以此为论,底气并不是很足,每个年代像农作物的产量,金银的价值都是变化的,数据不能完全说明现实,只能做个模糊的推敲。

官做得越大,俸禄自然就越多,像正七品年俸禄四十五两,正一品却可达到五百多两,十倍之多,可谓令人垂涎欲滴。

赚得多,花的也就会多,风险承担的也大,所以穷人也不要太羡慕富人了,毕竟你只看到了富人光鲜的一角,其实他们背地里才是真正享受着的奢靡富贵,至于奢靡程度,这是我们看不到,更想不到的,只有努力提升自己的层次,才会发现一切原来都是值得的。

官员俸禄少,可是人家的皇族宗亲俸禄可不少,具体多少我就不说了,国之蛀虫也,为什么这里没提明朝的开国元勋呢,按理来说,除了皇族宗亲,普天之下就是那些开国公爵最幸福了,然而在明朝这些人有点惨,本该享受的时候却被朱元璋斩了九族,啧啧,再一次让我想起那句话,“人生有命,富贵在天”。

明朝为了分散地方个人的权利,那是绞尽脑汁,最后得出一个办法就是安排各式各样的花样官职,分散个人权利,然后每件事都要级级汇报,最后交由皇帝处理,不得不说一些皇帝还是很厉害的,亲力亲为,这是值得称赞!

崇祯在管理上,对于一些谋私利,藏事不报者,一律重罪,砍头凌迟不在话下,只是中国疆土何其大,哪是一个人管得过来的?而且明朝俸禄这么低,炎黄子民,特别是官员这么好面子,这点钱显然不够运转,那么中饱私囊,偷税漏税,勾结小人自然就少不了了。

尽管重典伺候,崇祯皇帝发现文武百官贪污受贿一事还是愈演愈烈,贫富差距也是越拉越大,那些地主老财,富商大贾也是个个似亲王,女眷三两千,时间似乎倒流,国民生活和开国初不分上下!

崇祯皇帝那叫一个气,合计只有我和贫民百姓一起节俭度日了,你们依旧歌舞升平,纸醉金迷呀。

顺天府尽管只是一个州府,但里面可是藏龙卧虎,百家争鸣,皇宫里主要有六部,督察院,大理寺,殿阁大学士,五军都督府,通政使司,东厂,锦衣卫等互相制约,互相扶助,宫外有顺天府衙维护百姓正常生活,至于京师安全则交给了五军营、神机营和三千营,后改为神枢营,九门提督衙门则是清朝的京城护卫军。

这里大大小小的官职那可就数不清了,只是说得上话的大人倒是不多,能对崇祯帝指手画脚的就更不多了,对于明史,崇祯史,灭亡的过程无法详细考证,也没有太监一笔一划来记录倒地发生过什么,就算有,估计也被一些人毁了,重新编点出来,我们作为后人也就能确定崇祯的开始与结束,也就这点我非常肯定,崇祯1627年继位,十七年后自缢身亡,死前还刺了自己女儿一剑......

花落儿一袭便衣,面覆黑巾穿梭于阁楼砖瓦之上,脚下轻盈如猫,所过之处,砖瓦无位移半分。

街道胡同里熙熙攘攘的人群,嘈杂之声不绝于耳,道路两旁张灯结彩,各色商品琳琅满目,吃食香气,飘出数里,几处胭脂水粉铺挤满了贵妇少女,你争我抢,好不热闹,花落儿身轻如燕,落地无声,顺手取下面上黑巾,混入人群,却无一人发觉。

“哎呦,瞧这闺女水灵的,一双明眸似玉珠,两颊羞红摄心魂。”

花落儿眼角一斜,瞧见那胭脂店老板娘满脸白粉,口吐黄牙,左眉稀少,正堆着褶皱的笑招呼她,她犹豫半分,眉头一撇,脚步轻移,便要走开,哪知那老板娘冲上前来,拉扯住她,“姑娘别走,瞧瞧咱家这胭脂,上好的货色,都是给达官贵人用的,看看不收钱,不好您再去别家看不是?”

花落儿瞥了一眼老板娘扯着她的手,露出凌厉的面容,老板娘自是识时务,立马松开手,嘴角的笑容反倒变得更大了,吆喝着,“姑娘诶,老姐姐我一眼就看透你的心思了,是不是不好意思进来,没事儿,你不要去看他们那几家店,挤都挤不进去,这说明了什么,便宜呗,越是便宜越有人买,但质量就不能保证了,姐姐我这的东西贵是贵了点,但都是好东西。”

老板娘说着从兜里掏出一个胭脂盒塞到花落儿手里,“别再看他们那店了,信姐姐我的没错,喏,咱不用进店,我这直接把胭脂送到你手上,你来闻一闻这味道。”

这老板娘虽上了年纪,但手掌却是细皮嫩肉,光滑有弹性,雪白通透,两只手微微用力抓在花落儿的右手上,附和着让她闻闻味道。

花落儿被抓手的瞬间还稍有抵触,但当感觉到老板娘这双弹性十足,光滑细腻的手时,内心忽然放松了警惕,她蓦然低下头,呆呆的看了一眼这双手,皮肤如脂,五指修长笔直,手背表皮虽薄却不可见血管,简直是件工艺品,再看自己的手,手指变形,老茧外附着新茧,内心不觉一紧。

老板娘顺着她的眼神瞟到自己的双手,顿时笑脸生花道:“姑娘好眼力,姐姐我虽年近四十,但唯独这双手啊不曾变过。”

花落儿闻言脸颊泛起红晕,抽回自己的右手,俏眉微皱转身欲走,老板娘连忙拉住她道:“姑娘别走,你不想知道我这手是怎么保持的吗?”

花落儿身子一僵,轻启薄唇,“怎......”

话未说完,老板娘又一把抢了过来,“就是终日涂这胭脂涂出来的!”

花落儿眼眸忽闪光芒,扭头看向老板娘,老板娘乘胜追击道:“姑娘,这胭脂一盒才五文钱,一点都不贵,买一盒回去擦半个月,效果包你满意呢!”

老板娘见花落儿还在犹豫,先是左顾右盼瞄了瞄四周后,附耳对她小声嘀咕道:“而且姑娘本就天生丽质,稍拭粉黛,宫中娘娘都比不及呢。”

“好......好吧,给你钱。”

花落儿经不住老板娘软磨硬泡,掏出五文钱放在她手里,拿着胭脂盒面含羞涩的快步离去,老板娘收了钱后还不忘喊道:“下次再来啊。”

她握着胭脂盒在人群中穿梭,到了一处拐角,身子一斜走了进去,胡同内只有她一人,此时内心竟有些激动,小心翼翼的打开胭脂盒,一股清香流串而出,粉白色的脂粉静静地躺在盒子里,她嘴角露出一抹微不可见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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