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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后成了妖》0039 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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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之后,金子站在鸽子石的顶端,看着山下的庄园里策马狂欢的一家三口,心里不胜唏嘘。

祈祷吧,女人,祈祷你能在这片蓝天白云之下,青青绿草之间,苍翠山石之侧,坚实马背之上,获得最大限度的平安与喜乐;只有这样,当黑夜来临之际,你才不至于因彷徨而气馁,因懊恼而颓败,因痛楚而哀嚎,因苦难而退缩;只要你心里对这大千世界还存有一丝丝向往,就会如我一样咬紧牙关,挺过最黑暗的时光,当黎明洒下,第一缕光辉映白了你的额头,你将重获新生。

然后你将知道,必要的善念,温暖世界,多余的善举,招致毁灭。

这就是你的病,而你该庆幸,此时此刻,有两个全世界最疯狂的疯子,要联手帮你治疗。

“妈的。”金子抹了把眼泪,“太特么感人了,太感人了,连我都忍不住了,大姐,于姐,于芳大姐,你可得挺住哇,嘤嘤。”

鸽子石下,兀鹫和渡鸦早就混进了山庄,好在鸽子庄里也有不少小动物,就算多了两只古怪的鸟,旁人也不会感到奇怪。这种安排是三人长久以来打下的默契,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安排一个人盯着外围。

由于金子随时负责与莫征联系,而庄园里不方便化成人形打电话,所以这个苦逼的差事就交给了他。

金子在山顶上啃雄鹿尸体的时候,兀鹫和渡鸦则洗劫了城堡的地窖,这里实在是太富裕,1947年的白马庄红葡萄酒竟然摞得比人都高,由于庄园里到处布满监控,他俩不敢随便变成人,而且他们也不能因为偷嘴这种事麻烦金子去黑监控,所以,这就成了比拼技巧的比赛。

最终是渡鸦胜出了,他又尖又长的鸟喙在玻璃瓶底一啄就是一个窟窿,然后鸟喙啄进去,又刚好堵住窟窿,接下来,就可以尽情品尝美酒了。

兀鹫依葫芦画瓢,却只能把酒瓶啄得稀碎,在糟蹋了十几瓶这种天价红酒后,他选择了放弃。

没办法,谁让他的嘴是又大又钝的,光论体型,他其实比金子都要大一圈,但战斗力就要差上不少,因为爪子和喙的锋利度都不够,这是兀鹫的致命缺陷。

顺带一提,他的具体品种是安第斯神鹫。

看着渡鸦一个人喝得尽兴,兀鹫都要馋哭了,末了,他乞求自己的老朋友能喂给他一点点,没错,就像鸟巢里的妈妈将猎物撕成一块一块,亲嘴喂给孩子。

对于这个请求,一开始渡鸦是拒绝的,哪成想兀鹫竟然躺在地上打滚耍赖起来,于是渡鸦一脸黑线,不情不愿的,开始进行gay里gay气的喂食。

一转眼,时间到了晚上。

庄园里亮起了星星点点的灯,远远看去,灯火与天上的繁星对应了成了彼此的倒影,不知是上面的银河铺开了水面,还是下面的苦海泛起了波澜。

城堡门口,侍女穿着中世纪风格的束身服装,端着几杯饮料走了出来,向后花园那片草场走去,于芳躺在草地上望着星星,听到沙沙的脚步声,一转头,视线对上了侍女的脸,由于视角原因,在侍女头上,刚好是城堡的圆顶,再往上,圆顶上面的尖塔刚好串着月亮,而在月光的中央,是两只摇摇晃晃的鸟,那飞行的姿态,就像彻夜未归的醉翁。

两只鸟飞得摇摇欲坠,最终停在了不远处的七叶树上,那是一片七叶树组成的林子,长在一块不算太陡的小坡上,顺着坡底一路向上看去,视线就停留在鸽子石的顶端,现在的于芳夜视能力极好,可以看到,那片山顶上立着一只金雕,正在缓缓梳理着自己的羽毛,然而只是一眨眼,它便不见了踪影。

于芳收回目光,发现了眼前的杯子,还有侍女那永远甜丝丝却不带一点感情的汉语发音:

“夫人,请用血。”

“老爷,小姐,请用血。”

接着,一家三口同样的动作,端起杯,一饮而尽,动作太粗暴,导致洒出了一些,染红了嘴角,染红了下巴,看上去狰狞恐怖,并没有古老血族的优雅。

于芳曾经问过侍女,这些血都是哪来的,得到答案之前,她曾经抱有一丝幻想,因为她看过一些关于吸血鬼的影视作品,那里面说,喝动物血也是可以的。

然而真正的答案击碎了她的幻想,侍女当着她的面露出胳膊,上面排着几个粗大的针孔。

这座庄园里,有很多侍女。

“老爷,夫人。”侍女说道:“喝完之后请跟我回去吧,城堡里有客人在等着你们。”

于芳和徐滔对视一眼。

他们从对方的眼神里,看出了一丝不安。

......

......

金子站在山顶撒了泡尿,舒服地出了一口气,然后把头埋在翅膀下挠痒痒,这时他放在一棵树下的衣服里响起了手机铃声,于是他消失在山顶,飞过去变成人形,接了起来。

电话是莫征打过来的,他说:“一会你去机场接几个人。”

金子纳闷道:“谁?”

莫征说:“你们的帮手。”

帮手?

啊哈!

金子激动了,虽然监视这种活很简单,但到了捞人的时候,就会有些预料不到的困难,那些黑衣人都好对付,他们的角色类似非常公司的普通探员,全靠手里一把枪,而且要知道,他们的枪里可不是抑制弹,而是银色子弹或者白橡木弹一类的玩意儿,对自己这种妖怪是起不了作用的。

怕就怕,aoa会派来一些异能者,尤其那个拉尔夫,身为欧洲人,金子可是知道,初代吸血鬼,实力相当于a级妖怪。

这边的三个人,兀鹫和渡鸦都是c级,只有自己是b级,万一那个死老头亲自坐镇,自己只有给人当成野味的份儿,这个时候老板派来帮手,简直就是雪中送炭,自己再清楚不过,老板身边那几个人,可是一个比一个恐怖。

于是他向着山下飞去,钻进了一片林子,循着同伴的气味,在一颗七叶树上找到了他们。

两个醉鬼正勾肩搭背地聊着从雏鸟变成男鸟的第一次,结果轻松愉快的话题被金子打断了:“喂,你们俩,滚回去一个,盯着里面,滚过来一个,看着外面,老板派人来了,我去接。”

说完,他展翅飞走了。

“嗝儿。”兀鹫说道:“甭管他,咱俩继续,我的第一次啊,是在......”

“等等。”渡鸦捅了捅他,“你听,那是什么声音?”

兀鹫愣了一下,侧着耳朵听了一会。

“嗝儿,我听到了,boom,boom,我说伙计,咱可得小心点。”

“为啥?”渡鸦纳闷道。

“你听那枪声,肯定是有人打猎啊,而咱是鸟,嗝儿。”

说完,两只鸟对视一眼,“哈哈哈哈!嗝儿......”

......

砰!

徐滔捂着肩膀,瘫软如泥地跪在地上,一颗橡木子弹钉进了他的锁骨。

妻子和女儿哭喊着向他扑去,然后砰,砰,又是两声枪响,分别打在于芳腹部和小羽的小臂上。

随着枪声,母女俩也瘫倒在地。

拉尔夫从沙发上起身,走到留声机那里,找了一张巴赫的《双小提琴协奏曲》,搁在唱盘上播放。

优雅的旋律中,他陶醉起来:“bwv1043,第三乐章,d小调,快板,两把小提琴交相辉映,我称之为最和谐,最相宜,但却最冷漠的曲子,因为巴洛克曲风本身就不接地气,巴赫又特别喜欢在这种风格里探讨神性,神是什么,最无情的存在。”

说着,他招了招手,手下递过来一把枪,不同于普通手枪,这把枪底部连着一只铁罐子,里面装满了液化气,拉尔夫扣动扳机,从枪口里喷出锥形的蓝色火焰。

这是一只喷枪。

他右手持枪,左手摊开,对着自己的掌心烤了起来,很快,空气中散出一股焦糊味。

“呃!呼——”

他关掉火焰,擦了擦额头的汗:“1分09秒,我破纪录了。”说完,他掏出一支针管,噗呲一声扎进自己的太阳穴,抽出了微量的淡蓝色液体。

“我很需要这种东西。”拉尔夫扬了扬针管,“你们看到了,为了得到它,我甚至不惜对自己施加痛苦。”

“不!!”于芳摇着头,失声叫道,这一幕她很熟悉,类似的事,公司的实验室每天都在上演,她终于明白了拉尔夫为什么要把自己一家变成喝人血的怪物,也预料到了接下来将要面临什么。

“你听,旋律多美。”拉尔夫陶醉地随着曲子指挥起来,“它告诉我们,上帝是无情的,但是,他从来不给人撑不过去的考验。这里,青山,绿水,苍松,翠柏,城堡,庄园,仆人,美酒,草场,骏马,沃土,蓝天,都是你们的,我是说,这一切。”

拉尔夫握着喷枪走了过来,挽起小羽的裤脚。

“只需要,每天晚上献出一个小时给我,剩下的23个小时,你们坐拥这里的丰饶美景与幸福生活,难道这不公平吗?”

呼——

枪口喷出湛蓝的火焰,小羽的尖叫传到偌大的庄园的每个角落。

......

......

机场出口,金子接到了莫征派来的人。

是两个小屁孩儿。

北北和阿欢。

三人算是老相识了,半个多月之前,金子跟着他俩大闹了非常公司总部。

说起来,虽然看外表这只是两个孩子,但他们实力之强大,行事之狠毒,金子仍然记忆犹新。

那件事之后,其他狱友散的散,跑的跑,能联系上的几乎没有了,只剩自己、兀鹫和渡鸦,一失足,上了莫征的贼船。

金子怎么也没想到老板会派他俩来,看着他们一出机场,兴奋地到处打量,这样子,怎么看都是来观光的吧......

他叹了口气,迎了上去,互相打过招呼之后,他纳闷道:“你们两个小孩怎么上的飞机?没有监护人是不行的吧?”

“谁说没有监护人?”一道悦耳的声音在他俩身后响起。

金子抬头一瞅,心里顿时乐开了花。

稳了!

马勒比!

管他拉尔夫还是高尔基,这把都稳了!

机场出口,感应门缓缓向两边打开,但见巫玛拉着行李箱,快步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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