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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二赘婿》第一章 穿越不能改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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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

“啪——”

“啪——”

连续三桶水泼到自己脸上后,王大春终于痛苦地睁开了眼睛。

只是眼前的一切让他马上忘记了生理的痛苦,取而代之的是心理的恐惧。

一支长约一米的利剑正指着自己的脖子!

距离虽然不止0.01公分,但王大春能够清醒意识到,如果自己不小心动一下脖子,那么下一秒,他将嗝屁。

手持利剑的是一位古装白衣女子,眼里充满了胜利的嘚瑟。

“你输了!”女子得意地冲王大春笑了笑,然后收回利剑。

与此同时,王大春感觉到一股寒冷的剑气从脸颊掠过。

随后是山呼海啸般的起哄。

王大春才意识到,自己身后还有一群人,一群身着粗布麻衣、留着束髻长发的男男女女。

那个拎着水桶朝自己泼水的女人,脸上横肉绽裂,腰身比水桶还粗。

不看不知道,细看吓一跳,吃瓜群众中,男人一个个都还算正常,女人中多一半都跟朝自己泼水的女人别无二致——腰圆似猪。

最可耻的是,这些肥胖的女人居然还都挤在人群最前列,以一种趾高气扬的姿态藐视着现场的一切。

当然,藐视的焦点是王大春。

“嫁给她!嫁给她!”

杂乱无序的起哄声终于整齐划一,王大春完全不知所云。

摸了摸疼痛的头,王大春抬头一看,“比武招亲”四个烫金大字悬挂在擂台中央。

如果一定要说有点什么不一样,那便是四个大字皆是古体写法,至于哪朝哪代,王大春分辨不出。

唐宋元明清的主要书法汉字体例,王大春还是有些涉猎,只是眼前这一切,还真看不出是什么朝代。

比武招亲?!

嫁给他?!

输了还能娶面前的美女?明眸皓齿,长发飘飘,更重要的是,前凸后翘!

更更重要的是,一点都不胖!和自己身后的这些吃瓜群众相比,那就是卓尔不群。

王大春揉了揉自己的双眼,这是拍戏?编剧的脑洞也开太大了吧?比武招亲哪有输了的还能娶到人家姑娘,你这剧本也太裤裆藏雷、手撕鬼子了吧?

还有,自己是主角吗?不然何德何能,可以娶到如此貌美如花之美女……

只是这布景也太真实了吧?!

何况,为了突出主角,也没有必要让这么多的吃瓜群演如此“粗”类拔萃嘛!

做梦?

为什么在自己的梦里,还要被别人用剑指着脖子欺负?那个在电影里欺负王大春的夏洛不是说过吗,“在我的梦里还能被你欺负了”?

《夏洛特烦恼》看多了,自己在梦里拍续集?!

等等,白衣女子手里拿着一只项圈朝自己走过来,她要干什么?

sm?

拍电影的话,这剧本谁写的?这大庭广众,这众目睽睽,这……好兴奋啊……

啧啧啧……不怕到时候过不了审吗?

做梦的话,再这么下去,王大春真怕自己控制不住,一会儿一不小心画张地图,第二天醒来还得洗内裤和床单。

内裤还好,洗床单可是一件麻烦事。王大春决定要克制,他不能背叛自己的正室女友,也不能伤害自己的偏房五姑娘。

只是,白衣女子开口讲话了。

“王不二,给!”白衣女子将项圈扔到自己身前。

什么?

项圈是给自己的?给我干嘛?用来栓村头张大妈家的angela吗?

还是这个项圈是这个时代的项链?白衣女子递给自己,然后让自己给她戴上?

女友李言就最喜欢让自己给她戴项链,明明本来可以自己做的事,非要男朋友代劳。

说这叫情趣。

小妞,挺浪漫嘛……王大春想。

等等,我不是叫王大春吗?怎么被叫做王不二?戏里的名字?

“自己戴!自己戴!”人群的起哄声马上从“嫁给她”变成“自己戴”。

这群演素质不差啊,尤其是台词功底!

整齐划一,清澈洪亮!

只是,为什么不让我给白衣女子戴呢?非要喊白衣女子自己戴?

一定是他们眼红,吃醋……毕竟我王大春一表人才、能说会道、知书达理、工作光鲜、收入不错……

咳咳咳……工作光鲜、收入不错好像在这里不太适合……

所以,这个现场——

一定是拍戏!

一定是拍戏!

一定是拍戏!

坚信的事情说三遍!

“导演!导演!”想着这个镜头应该可以结束了,在这么下去,自己能被这群群演恶心死,王大春叫到,“你是不是忘记喊cut了?!”

王大春这一声吼叫,把白衣女子和围观群众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白家小姐,你刚刚那一脚怕是把王不二脑子踢坏了吧……”

“就是,都开始说胡话了……”

人群中开始议论纷纷。

“王不二,你赖不掉的,”白衣女子说到,“你签了契文,就要言出必行,休想通过装疯卖傻逃脱!”

这不是拍戏?

王大春悄悄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疼!

真疼!

脑袋的疼、身体的疼也全都恢复了。

这不是拍戏!

也不是做梦!

这是真事!

我穿越了?

我王大春穿越了?

刚刚因为拒绝答应入赘,且女友李言拒绝给自己生个姓王的二胎!王大春一气之下就冲出了一片祥和的订婚宴包间!

在冲出包厢门的那一瞬间,撞上了服务员端在手里的石锅鱼……的石锅!

duang!

王大春以为自己死了……有的人死于背锅,有的人死于撞锅!

没想到居然穿越了!还改名成了父亲当初列举过的众多名字中最差的那一个!

王不二!

念念不忘,必有回想。这么多年,自己一直想,哪怕是叫王不二也比叫王大春好啊。

王不二,卓尔不群、不二之子。

王大春,王大蠢、王大笨!

尤其是文章同学的《不二神探》火了之后,王大春的这种想法就愈发强烈。只是,妈妈说,大春挺好听的。爸爸说,听妈妈的话。

虽然意识到自己穿越了,但王大春仍然无法判断现场是一个什么情况。所以,他唯一能做的便是装无辜。

装无辜的第一步便是装深沉,也就是任你们吼破喉咙,我就是不吭声。

你们打我啊……

正在这时,一位身着细缎大褂,手拿羽毛扇,捋着胡须的老年男子迈着方步来到王大春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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