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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帝魔鹰传(超幻天下)》第三章 雏鹰展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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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阔的草原一望无际,白云朵朵点缀着澄蓝的天空,绿油油的草地里蠕动着一片片白色的东西,噢!是羊群!不远处散落着三三两两的卡节(里斯兰语帐蓬),里斯兰人是以游牧为生的民族,游牧民族的特征就是逐水草而居,他们所有的财产就是牛羊,哪里有水草,哪里就有他们的踪迹。

老牧人阿兰斯嘴里叨着旱烟袋,坐在离自己家的卡节不远处的山坡上,深深吸了一口,烟气在肺里停留了大约五秒钟的时间,然后从鼻孔里一泻而出,化作袅袅青烟,留下的是一种薰薰然陶醉的感觉,他满足地眯起了眼睛,注视着不远处的羊群,三十多头绵羊,二十多只山羊,这就是阿兰斯一家的全部财产了。

在比萨尔旗,这些虽算不上富有,也算是小康温饱之家了。只要没有天灾,旗主老爷不加税,再没有土匪来抢劫,今年就能安安稳稳……对了,土匪!老人皱皱眉,这帮可恶的家伙每次出现都象蝗虫一样,洗劫所能见到的东西,每次经过周边村镇,都使牧民商户损失惨重,前年自己家还损失了十多只羊,但从去年到现在都很长时间了,也没见这帮人活动,难道那个流传是真的,歹徒们的恶行令神震怒,神派来了使者……

“大叔!你好!”

一个清朗的声音,在耳边突然响起,将正在沉思中的阿兰斯惊得一跳,心绪回到现实中。定了定神,他有些恼怒,抬起头看看是什么人惊忧了自己沉思。

他这才注意,不知什么时候,一个骑着黑马的年轻人到了自己的面前,仔细打量一下,不由暗暗吃惊!

因为马上的年轻人气宇不凡,对方虽穿着里兰斯人常穿的淡青色窄袖短袍,腰系丝带,外罩着狼皮坎肩,牛皮马靴,背插弓箭,腰挂弯刀,一付里兰斯猎人的打扮,但与里兰斯人粗犷的外貌不同的是,对面的年轻人长了一付十分清秀的面庞,高额挺鼻,口若涂丹,棕褐色的短发剪裁的十分整齐,健康的皮肤透出红润,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充满了青年人的活力,而且面带笑容,给人感觉十分温和,但令人有些不安的是,那双黑眸中似有一丝精光若有若无在其中隐现,给人一种危险的感觉。

两种奇怪的感觉如此和谐地混合在一个人身上,令得阅人不少的老牧人呆住了。

“大叔!请问这里是比尔萨族的聚居地吗?”看到这个老牧人不搭话,只是呆呆地盯着自己看,年轻人微有不悦,提醒了对方一句。

“啊!是啊!”

阿兰斯回过神来,褴尬一笑:“小哥儿,你要去哪里呀?下来歇歇脚,喝碗奶茶再走吧!”他急忙招呼对方,游牧民族都很好客,一般路过客人常被当做朋友看待,受到热情的招待。

“不啦!谢谢!我要往南去,到红石镇,问一下路。”

“啊!红石镇!那可是边境,与凤仙国交界的地方,很远的。”

“我就是要去那里呀!”

“这个,要往西南方向走,要走一千多里地,中间要穿过一片无人的大戈壁,大约六百里宽,渺无人烟,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是有名的白骨之路;戈壁的边缘上生活着彪悍的戈特人,特别讨厌外来人,碰到他们你可得小心点;然后,顺着往南去的商道往前走,不过商道周围活跃着凶残的马匪,专门抢劫过往的商队,这些家伙可是吃人不吐骨头;最后要穿过有名的野狼谷,如果你能从狼嘴里活着出来,就到了红石镇。总之,这一路上危险重重,你要小心。”

阿兰斯老人善意地劝告对方,说完,仔细打量着年轻人的表情。

年轻人微微一笑道:“谢谢大叔的指点!不必担心,我有这个,不怕的!”

说着拍了拍腰间的弯刀。

“好豪气!”老牧人挑了挑大拇指,赞叹道:“不过,还是小心点好!”

“谢谢您的忠告!再见了,大叔!伙计,我们走!”挥了挥手,一拍黑马年轻人绝尘而去。

“很有意思的小伙子!”老牧人喃喃自语着,无庸置疑,年轻人给他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让他很好奇,可惜对方匆匆而去,没有机会打听对方根底,不过冥冥之中他有一种感觉,将来有一天还会和这个奇异的小伙子再见面的。

不管老牧人想着心事,此时年轻人正端坐在马上,目视着前方,心里却浮想着与老师分手一幕。

“达修!这个就是那个人交给我的信物!它似乎带有一种魔力,可能是个魔法工具,不过为师我对魔法一窍不通!你拿着它也许能发现它的用途,至于那个宫廷大魔法师瑞恩,十三年前就已失踪,为师也曾多方打听,但毫无结果!此行,只有靠你自己了。”

达修轻抚着食指上戴着的这个戒指,戒指上的宝石发出一种深碧色的幽光,暗示着某种不可思议的神秘力量蕴藏在其中!

“也许……”他低语着,接着摇摇头。

一路上,昼行夜宿,天被地眠的野外生活,对于多年生活在这片草原上,并受过严格训练的达修来说,根本不算一回事!茫茫的草原地广人稀,有时一连几天遇不到一个人影,所能遇到的只有野鹿和胡狼,正好被打来做干粮裹腹!

几天下来,飞马疾行了八百里,到了大戈壁的边缘,绕过戈特人的聚居地,正式进入大戈壁。

进入大戈壁后,才发现这真是一片不毛之地,沙化的土地,深褐色的山石沙砾裸露着,见不到鹿狼等任何野生动物,除了呼啸的风沙声外听不到任何生物的动静,没有风沙的时候,是一片死一样的寂静,仿佛万古以来,这里就被众神遗忘了!

唯一能证明,这里曾经有人或曾经来过人的证据是,时不时沿途发现一具具白骨!有人的,也有骆驼的,大概过往的商队在这里迷失了方向,最后饥渴而死的吧!

当然不必担心达修,在进入大戈壁之前,小伙子就做了充足的准备,马包里携带的肉干、草料外加四个大水袋,省着用的话足够人马坚持半个月的!凭着过硬的本事,白天看太阳,晚上借助北斗星,进行准确的方向定位,六百里戈壁,只花了三天时间就过去了。

又能看见绿油油的草原了,达修一阵轻松,欣赏着远处悠然自得地啃着草的野鹿、黄羊,天空中盘旋的雄鹰,达修的心飞回到远方的小山谷,那里有他童年生活过的木屋,有他严厉而不失慈祥的老师,还有陪伴他度过快乐童年的狼狗辘辘,啊!自己这一离去,不知何年再能相见!

绕过一片山丘,再走不远就会到达南下的商道,这是他在路过一处卡节(帐蓬)的时候向牧民打听的结果。

他飞马疾行,一面仍沉浸在对过去的回忆和未来的憧憬中。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从远处隐隐传来,他突然从沉思中惊醒,警惕地打量着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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